范先生瞬间的失职,由于没有严重的后果,本来可以不追究,别人也不是对此追着不放,是他对这个行为的解释招致众怒,算不算因言召祸呢,算;算不算因言论自由召祸呢?不算,因为对行为的解释影响对行为的认定,不仅仅是“言”
假如范先生在封闭的高速公路上驾车撞死了翻越隔离带的路人,他只有轻微的民事责任,可要是他在博客上说:自己就是讨厌那些乱翻隔离带的人,存心撞的,而且有机会还要撞,他就要吃官司了----------因言召祸,却非关言论自由。
碧天清远楚江空,牵搅一潭星动。
url=http://www.zmwblog.cn/user1/131/index.html]金丝铁线的博客[/u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