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的意见

金秋,俺觉得酒苗的顾虑是有道理的。因为有过前车之鉴,尽管可能你会认为自己出自100%的好意。
酒苗的回帖都是有理有据的,很有步骤,没有任何理由上的混乱。
俺个人觉得如果你真开这个帖子,至少需要做到两点:
1,首先全部征得被贴网友个人的同意。
2,在帖子首处声明你不拥有任何意义上的版权。

人们总是愿意根据过去的经验做事,这是正确的选择。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拿着一只细花令箭
晚风吹开了你的乱发
才看清你的手里
不过是一根鸡毛
金秋,俺基本上同意大兴兄的意见。别因为我上贴的意见表达伤了你的娱乐兴致。
已经沟通好了,就没有问题,尽情的贴。大家都高兴!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拿着一只细花令箭
晚风吹开了你的乱发
才看清你的手里
不过是一根鸡毛
原帖由 雅琼 于 2008-2-13 15:08 发表
金秋和花间掐架——彼此发嗲。
这回轮到俺傻笑了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拿着一只细花令箭
晚风吹开了你的乱发
才看清你的手里
不过是一根鸡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