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卫威老师好,我一直有兴阅读吴宓,曾写过一篇小文,还请沈老师批评指正.

书生意气总关情

姚宏越

    20069月文化艺术出版社出版的《陈寅恪和他的同时代人》一书中收有一篇名为《从吴宓赞美茅盾和徐志摩谈起》的文章,作者刘克敌先生是中国近代文学与文化思潮研究方向的专家。文中作者对吴宓的性格及文艺思想做了较为充分的分析,所得到的结论与当年赵毅衡先生在《吴宓:师从雪莱还是白璧德?》中的某些观点不谋而合。《从吴宓赞美茅盾和徐志摩谈起》一文将吴宓与徐志摩进行比较是很有见识的,虽然近些年来对于吴宓其人及其思想的研究已经相当深入,但是在更多的读者心中吴宓这个名字只是作为中国新文化运动“逆流”学衡派的主将出现的,甚至连他一生中所最为爱慕的毛彦文女士在晚年评价他的时候只给了吴宓以“书呆子”这样的终评。这种现状不仅与吴宓一生的复杂性有关,同时吴宓的研究者过于重视文章的学术性也是很重要的因素。在笔者看来,将历史上的吴宓与徐志摩、郁达夫等人一同放入中国文坛最伟大的浪漫主义者行列也是不为过的。

 

    在《从吴宓赞美茅盾和徐志摩谈起》一文的末尾,作者概述了吴宓吴宓对徐志摩与陆小曼再婚一事的看法,转述道:“对于徐志摩、陆小曼的离婚和再婚,当时就连梁启超等人也有些不以为然,但吴宓始终给予充分的理解,这自然与他自己也终于离婚有关,也正说明了他的人生态度。他认为‘离婚未必失德’,以此责备当事人是不公平的。为此吴宓举了这样一个例子,据说1932年上海‘一·二八’事变时,有一位我方军官丢失地图的新闻,大概人们以为战役的失败与此有关,故新闻界大肆渲染此事。而吴宓却不以为然,认为战争的胜败并不取决于这些小事,而评价一个人也是如此,不能仅看他的生活琐事。”此段话是刘先生根据吴宓发表在一九三六年《宇宙风》上的《徐志摩与雪莱》中的一段文字写成的,对于这段概述一般的读者看上去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仔细分析吴宓的原文并结合一些已知史实就会发现这段话中将很多与吴宓当时的景况有关的重要细节被刘先生忽略了。

 

    先摘抄吴宓的原文如下:“志摩和陆小曼女士,都是嘉兴人,都是鸳鸯湖畔的人物。然而我这诗的第二句‘鸳湖艳侣’,另有一个新奇的典故在。话说一九三二年二月(所谓‘一·二八’)上海抗日大战时,有一段军官失却地图的新闻,见于报纸。那年三月十二日,《北平晨报》上便登出邓之诚(五石)先生新撰的《后鸳湖曲》。(此由我评注,今录入《吴宓诗集》卷末页一八七页)。我的评注,大意说:此诗虽因吴梅村的《鸳湖曲》而命名,但其意旨却类似吴梅村的《园园曲》;所云‘汝自负人人汝负’,所云‘才知女宠原祸水,破国亡家皆由此’,我殊不以为然。‘离婚未为失德……沪战全局胜败,决不系此琐事’这是我的见解。我在这一件事上,又为志摩辩护,仍右始终一贯的同情。”这段话选自吴宓文章《徐志摩与雪莱》,此文发表在193631日出版的第十二期《宇宙风》上,距徐志摩的忌日已过数月,如果说郁达夫发表在193611日出版的第八期《宇宙风》上的《怀四十岁的志摩》是一篇应时之文的话,那么吴宓的这篇文章显然已经过了它诞生的最佳时期,可是吴宓不仅写了,而且洋洋洒洒地写了万余言。遥想当年徐志摩去世之时,吴宓虽于徐志摩的追悼会场作挽诗一首,并约请叶公超等徐志摩的生前好友在他所支持的《大公报·文学副刊》上发表了许多悼念文章,但相比之下他自己的追思文字在众多关于徐志摩的悼文中所占的分量是极轻的。时隔多年,吴宓再次写悼念徐志摩的文章,此中深意对于“书呆子”吴宓本人是极不易对读者言说的。文中有一段关于悼文的话颇值得寻味,“古今东西的文人诗人,凡是哀悼之作,无非指出那人(惨死的)与我(作者)中间性情行事遭遇的一二共同之点,既主观而又客观,虽自悼亦是悼人。”吴宓在这篇看上去悼他人的文章中畅谈“自悼亦是悼人”的观点(请注意吴宓此处事实上已无意间说出了此文的第一目的为自悼。)自然让刊物的编辑林语堂感到“雨僧此篇悼志摩亦所以自悼,过于坦白”,而这也正是林语堂先生未能读懂吴宓此文的真意之处。其实吴宓写《徐志摩与雪莱》的目的第一应为自悼,其次才是悼徐君志摩,亦可称为吴宓自悼兼悼志摩。那么写此文时的吴宓又该是一个怎样的心境呢?《徐志摩与雪莱》一文发表于193631日,又因文中提到了郁达夫发表在该年11日《宇宙风》上的文章,那么写此文的时间当在11日以后,31日以前,而按照当时吴宓的身份与文章的分量,林语堂是不可能将他的稿子压下不发的,他甚至郑重地为此文写了一段不能算短的附言。事实上此文很可能写于19362月中旬。由于已出版的《吴宓日记》中并无1936年上半年的记载,1936年的2月前后吴宓所做之事便已经无法得知,但一件不能忽视的事情是一年之前,也就是193529日,吴宓一直爱慕的,也是为之背叛了自己之前的信仰与发妻陈心一离婚的毛彦文女士嫁给了大她近三十岁的前国务总理熊希龄,此事的发生对于爱慕毛彦文已久的吴宓无疑是一次巨大的打击。时隔整一年,“少读雪莱诗”的吴宓不会对此事无动于衷,加之先前看到了郁达夫的文章,想起了生前与自己同样为追求真爱而离婚又不得真爱的徐君志摩,吴宓借徐志摩以自悼的心情是完全可以想象的,说不定《徐志摩与雪莱》一文就是在193629日前后写成的。

 

    对于吴宓在《徐志摩与雪莱》中所举的关于“一·二八”事件的例子,刘克敌先生的文章只是进行了略加转述,实际上吴宓引此例亦是大有文章的。刘先生不知,吴宓所说的“有一段军官失却地图的新闻”中丢失地图的军官不是别人,正是徐志摩次妻陆小曼的第一任丈夫,“一·二八”抗战时任由国民政府税警总团团长改任隶属第五军的87师独立旅旅长的王赓。而率先报道此事的《申报》将王赓之所以丢失地图的原因视为其作战期间到上海白渡桥堍的礼查饭店与前妻陆小曼私会造成的。时隔多年以后,陆小曼的侄女也是王赓生前故交陆耀尡的女儿陆宗麟在《忆姑母陆小曼》一文中详细讲述了当时的真实情况:王赓当时作为我军指挥人员因我军的炮弹始终无法准确命中日军位于江湾的司令部,于是就决定去美国总领事馆找他在西点军校时的同学请教。但由于忘记了换下当时显眼的军裤而被日军发现,王赓虽然慌忙之中逃入礼查饭店但由于他已经被日本人追踪所以不幸被捕,但地图也并未落入日本人之手。虽然此因由出自当事人王赓之口,并且无任何材料可证,但从蒋介石在不到一个月只内即将这位“民族的叛徒”释放复职的做法判断,王赓确是被冤枉的。当然这些内情作为局外人的邓之诚和吴宓是不可能知道的。所以邓之诚以五石的笔名在《北平晨报》上发表《后鸳湖曲》以抒发“才知女宠原祸水,破国亡家皆由此”的个人看法是可以理解的,(顺便问一句,不知邓先生搞的历史研究是否也是带代入了这种个人的倾向)而吴宓看到王赓这种大胆追求爱情的行为不仅产生了精神上的共鸣,甚至是要步其后尘的,虽然这种共鸣在王赓身上本身是不存在的,陆小曼当时由于重病甚至不能下床。别人读吴宓的文章很容易感到其“为志摩辩护”的意思,但事实上吴宓为徐志摩辩护就是在为自己辩护,而“始终一贯的同情”则不仅是对徐志摩更是对自己了。吴宓与王赓均出自清华,但并无私交,他同情王赓也全然是因为自己与他所了解的王赓在性格上有相似之处。喜欢一贯同情自己之人往往会产生一种自私的心态,这种心态是非极了解之人所难以洞察的,虽然吴宓本人学贯中西,高足众多、文学史上也流传着一些他广疏钱财之事,但是那是因为吴宓毕竟是一个文人,钱财等身外之物并非他所热衷,而一旦关乎爱情、名誉、信仰等事情他就决不会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吴宓的这段话中另一值得一提之处在“然而我这诗的第二句‘鸳湖艳侣’,另有一个新奇的典故在”一句,看得出吴宓对在诗中用“鸳湖艳侣”这一新典是颇得意的。关于吴宓在诗中的用典,章克生先生曾有一篇题目为《吴雨僧师以新材料入旧格律的吟诗理论及其实践》的专论,吴宓此处的得意验证了章文之价值,而若论形象、准确,章先生的文章中所引的范例就均不及此处句了。

 

吴宓自己在《徐志摩与雪莱》中解释了他《忏情诗》第五首第二句的“鸳湖艳侣未同陪”,他说“至于这首诗的第二句,仍是说志摩:说志摩在北海结婚之后,享了五年的艳福,方才遇难,而我始终未曾得到我的Mary……”吴宓很少在他的日记和诗词中流露出对发妻陈心一的愧疚之情,却常试图为自己的抛妻行为寻求理论上的依据,这也是吴宓在感情上的自私之处。吴宓对于陈心一没有丝毫发自内心的忏悔,他甚至听不进去友人因此事对其的指责,只有吴仲贤之流为其与毛彦文之婚事费尽心思的人才能成为他此刻的知己。为了毛彦文他可以背负任何骂名,纵使知道一些事是“离宓之精神远矣”,但是如果可行他依然会义无返顾去做,后来他之所以未能按照他与吴仲贤的计划实行并非因为此事关乎“宓之精神”,而只是吴宓主观上认为还有一条更体面、更道貌岸然的追求毛彦文的路可走而已。(事实上,吴宓追求毛彦文失败的一个很重要因素正是与吴宓的这种过于自信有关。吴宓总觉得自己才是天下最配得上毛彦文的人,所以他不会像熊秉三那样花甲之年去写用来感动异性的情书,他也不会像熊那样调动身边各种与毛彦文有关系的人去劝说。毛彦文号海伦,所以吴宓为她写了《海伦曲》,但他偏要告诉包括毛彦文在内的所有读者他所写的海伦是Troy中的海伦;他把自己对毛彦文的爱慕之情写入了日记,但是他难道不知道毛彦文是看不到他那情谊绵绵的《吴宓日记》吗?当毛彦文已经成了熊希龄的遗孀后,他才觉得在追求毛彦文这件事上是可以与朋友商量,可此时对于已经希望继承熊希龄未竟之事业的毛彦文来说不是已经晚了吗?观吴宓追毛彦文之过程,实在让笔者感叹此乃吴宓先生读书人的自我感觉良好!读书人的意气矣!)他深知蔡邕乃始乱终弃、忘情负义之徒,但却羡慕其“娶了一双又贤又美的太太,连雪莱也赶不上他的幸福!” 为了毛彦文吴宓可以不要发妻、远离夕日挚友、背叛信仰、背负骂名,但是他终未能与心爱之人享上哪怕一天的艳福,在他看来他的运命远不及蔡邕,而只是一个可悲的“听唱中郎”。他的愤恨是付出而未得回报的愤恨,他的愤恨是未能与毛彦文“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愤恨,他的愤恨只是出于一个读书人兼悲情诗人的单纯愤恨。

 

1939711日的《吴宓日记》中详细记载了吴宓当天与友人吴仲贤商议的有关娶毛彦文的方案,现照抄如下:“为今之计,宓宜径即访赴沪。先在港制西服,自饰为美观年少。秘密到沪,出其不意,径即访彦。晤面后,旁无从者,即可拥抱,甚至殴打撕闹,利诱威逼,强彦即刻与宓结婚,同行来滇。出以坚决,必可成功。即至越礼入狱,亦于宓无损。前事可不必提说,惟有此法可成功满意云云。”为娶毛彦文入门,吴宓真可谓机关算尽。吴宓不断委屈自己的价值观与人生观,当毛彦文未和熊希龄结婚之前,他还敢依照自己的本意写下“海伦天下美,云是人神裔。祸水能灭邦,姿容真绝世”的句子。可当毛彦文真的与熊结婚了,他的自尊受到了强烈的打击后,为了自己,为了自己与毛彦文的感情,当他再次落笔的时候他也只能对邓之诚的“才知女宠原祸水,破国亡家皆由此”不以为然了。透过吴宓的爱情悲剧,我们可以看到其实吴宓所最为缺乏的乃是他在文坛的头号敌人胡适之的变通能力,记得胡适之晚年与晚辈唐德刚谈话时,曾因唐德刚在与妻子选择结婚场所时的随意而批评唐,但是当唐德刚以“难道爱情还没有真理更重要吗?”回敬之后,胡适之顿时破颜大笑。而这种事情若换作吴宓是不能想象的,所以吴宓在文章中偏要将人生机械地分成“Duty”和“Love”(即所当为和所欲为),他就不懂得其实所欲为与所当为之间是可以转换和叠加的。他把世界过多地用二元对立的方法分开,自然也要在一些类似的、难以划分的事情上苦苦地选择。而当毛彦文成为了这一选择的最大砝码之时,他的一切真理、一切信仰、一切精神都瞬间变成了浮云,这其实就是吴宓作为一个誓死追随白璧德新人文主义的浪漫之人一生最大的悲剧。

从某种意义上说,吴宓性格中的浪漫主义色彩是要超过徐志摩的。吴宓在毛彦文出嫁熊希龄之后还在盼望着熊秉三哪天离世(虽然吴宓这样做看上去很小人,这就是笔者所认为吴宓的自私的心态。),并在熊去世之后马上与朋友商讨娶毛彦文之事。而反观徐志摩,在接到了林徽因从美国寄来的信后,以为自己与林的感情有了转机,马上去给其发电报;而当得知林徽因的信不只写给了自己后,显出了一种诗人彻底的绝望,这时的他已经不可能再有一次“春的投生”了,但是如果换是吴宓,则很可能继续他的书生意气式的浪漫。在对待婚姻和爱情上,吴宓实则是一名彻底的反白壁德主义者,他紧追卢梭,只怕求毛彦文而不得。不得是他的结局,谈不上十分的可悲,只是富有浪漫主义色彩的书生寻常见到的一种结局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