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难理解这样的亲情,但是还是会努力去懂得。

前些天也讨论起中国的法律,发现古代一些饱含伦理道德因素的规则在当今法律中没有被保留下来,例如“亲亲相隐”,例如“尊卑相犯”的处理规则等。

窃以为,如果有一种狂热可以把人之所以为人的起码的性情都可以抹杀,这样的狂热是歇斯底里的;如果有一种制度倡导人去扼杀自己与生俱来的性情的,这样的制度是反人道的。

透过这些文章,我们读到的不仅仅是疼痛,还有不解和无奈。

深潭滩边戏流水,常把虾米当龙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