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并没有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无论是从程序上讲,还是从结果上讲。
    从程序上讲,高考考的是几门学科的笔试。这些学科之外的知识和技能无法成为高考的内容,而成为高考内容的只能是这几门学科可以显性化的知识和技能。
    从结果上讲,高考甄别了考生,并使考生的前途与其成绩密切相关。这是高考成为学校教育指挥棒的原因。
    近几年来,教育界一直在尝试高考改革,可见高考的弊端已经不是秘密。一个有严重缺陷的、本质上是不公平不公正的制度,任何人都有权利挑战它。不能因为目前还没有找到理想的替代性制度,就认为高考是公平和公正的,是应该得到认同的制度。
    个人有权利不参加高考。以考零分的方式嘲弄高考,也嘲弄那些重视高考的人(家长、教师),这不应该被理解为破坏。他并没有破坏什么,他只是表达对高考和对以高考为指挥棒的应试教育的不满和抗议。任何人都有这个权利。
吃的是草,吐出来的也是草。
什么叫破坏?还请黄馨界定清楚。
吃的是草,吐出来的也是草。
原帖由 黄馨 于 2008-11-15 21:26 发表


我理解的“破坏”有两种形式,一是直接用行动使物品、建筑物或制度、规章、条约等受到损坏和损害。
二是用言论的方式使事物受到损害。

前者好理解,后者需考虑言论者的主观意图。比如,某个人在我面前说我的好朋友的坏话,客观上可另我对朋友产生不良印象,但如果他是实事求是的反映,并不算破坏我和我的朋友关系。如果他是故意挑拨离间,可视为破坏。

从陈同学的言论和行为动机来看,虽然他没有直接构成破坏规则的事实。但是,媒体的宣传,和他的言论,有破坏规则的意图,并造成事实上的影响。
实话实说,我为你担心,但更为你的学生担心。你的许多观点都让我感到过强了。如果你的学生对你做出的某个决策或决定表现出不合作的姿态,你的逻辑会使你给他扣上破坏的帽子。
        就按你对“破坏”一词的定义,陈同学在高考中考零分,不能叫作破坏。考零分,受损害的是他自己,不是高考。高考并没有因为陈同学考零分而无法进行下去,这就是事实。根据你的定义,把媒体的宣传看成是陈同学在破坏高考,这是张冠李戴。认为陈同学的言论构成对高考的破坏,这是在给陈同学定言论罪。按照你的这种逻辑,我也在批评高考,不仅我,还有更多的人在批评,我们都在破坏高考。我真不明白,你能给出“破坏”一词的定义,却不能理解自己下的定义,为什么你还要这样主观?为什么不检查一下自己的观点是不是有问题?如果你用这样的逻辑去教育你的学生,他们会服气吗?如果他们服了,那是好的教育结果吗?
        希望你能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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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的是草,吐出来的也是草。
原帖由 黄馨 于 2008-11-16 21:31 发表


谢谢乌斑竹的善意提醒,但事实上,你也在为我的言论定罪了,不是吗?
我在“破坏”的定义里说陈同学的言论,有破坏规则的意图,但是并没有构成行为事实,媒体的宣传无形中造成了事实上的影响,当然有动机并不等于犯罪,这样的道理,我还是明白的。
再则,我只是说他破坏高考规则,这也是属于我个人言论自由的范围内,因为我不是执法部门和主管部门领导,我即使说他破坏规则,都不等于我在定他的罪。只有他真正因为言论,而不是行为事实获罪了,才构成以言论罪,看来我离这一步还差的很远。

另外,“如果对某个部门决策或决策表现出不合作姿态”,事实上确实是构成破坏,但这个“破坏”不要片面的理解成消极的意义,也有积极的意义。比如,教育部门的“不允许中小学利用节假日补课”,有些部门不按要求执行就是在破坏这个决定;再如,学校擅自规定学生放学后多上一小时的课,并安排老师看班,这是违反政策的行为,我不执行,也是在“破坏”,但这是积极意义的。

另外,你说大家都在批评高考,是否都在破坏高考规则呢?在我对“破坏”的定义里,如果是实事求是的陈述,是不是破坏,而是一种积极的建设。
“破坏”当然不等于犯罪,但“破坏”至少应该构成了阻碍、干扰,否则就很难说损害了什么。陈同学考零分,只损害了他自己的利益,并没有阻碍或干扰高考制度的运行。如果公众普遍认为现行的高考制度非常合理,陈同学的考零分行为就成了笑柄,也就谈不上陈同学破坏了高考。如果有相当一部分人对现行的高考制度有看法,并对陈同学考零分的行为表示赞同甚至赞赏,那也不能说是陈同学破坏了高考,而只能说,许多人不赞成现行的高考制度,陈同学的行为引起了共鸣。我请你界定“破坏”的涵义,你给出了定义,但我发现你并不理解自己下的定义。
       你一直在强调“动机”、“事实”(作为与动机的对举我想应该是指“效果”),但在这里,动机论和效果论都是用不上的。除非你能证明陈同学的考零分行为,不是他自己的个人行为,而是伤害了他人或损害了公众利益的行为。
       你举有些部门不遵守教育部关于不允许中小学利用节假日补课的例子,我看不懂这能说明什么。你想说这也是“破坏”?我觉得在这类事情上我们汉语的词汇还是够用的。不应该把什么事情都与“破坏”联系在一起。这样使用汉语,说得难听点,按你的定义恐怕也有“破坏”汉语的嫌疑。

[ 本帖最后由 乌龙茶 于 2008-11-17 19:08 编辑 ]
吃的是草,吐出来的也是草。
原帖由 笑笑书 于 2008-11-17 08:28 发表
个人而言,高中三年,尤其是最后一年,那种地狱生活(据我所知,也有号称或者确实享受高考生活的,不可思议),简直不堪回首。老实说,如果高考制度是某一个人制定的,此人消失就可以解决问题,我相信我会是第一个站出来灭他的,并且做好了偿命的心里准备。

考零分对抗高考制度方式确实不当,不满高考,可以选择不报考嘛…
我看不当的对抗方式,应该是你假设中的“灭了”。对高考不满,确实可以选择不报考,但这应该是对有充分自主权的成人而言。高中生恐怕没那么多的自主权吧?
吃的是草,吐出来的也是草。
当然有的这种可能性。但要指责这种行为,先要说明高考是合理的、不容反抗的。
吃的是草,吐出来的也是草。
高考制度不允许考零分吗?
吃的是草,吐出来的也是草。
连挑战都说不上,那就更谈不上破坏了。
吃的是草,吐出来的也是草。
原帖由 黄馨 于 2008-11-19 08:01 发表


呵呵,那就对了.所以,陈同学考零分就考零分,说那么多大话干嘛.
如果那是大话,就没必要接着大话说大话了.
吃的是草,吐出来的也是草。
戴耘兄还是立足于测量来看评估,也就是从测验的信度和效度来看高考,来看高考分数的意义。
    新东方是很有代表性的事件,那里汇集了中国教育发展出来的应付考试的全套应试技术。正如戴耘兄所说,这套技术改变了分数的意义,破坏了测验的效度,为美国人所不喜。但是每年有大批中国学生去新东方求教如何对付各种美国考试,新东方的成功正说明,无论测验设计得多么科学,我们中国人总能找到考得更好的窍门。
    这个问题不可能通过测验技术的完善来解决。测验不可能没有漏洞,这由测验本身的局限性所决定。这需要看清楚测验的本质。测验在内容上针对的是知识点以及包括反应速度在内的技能。诸如想象力、创造力这类东西,不可能成为科学测验的内容标准;测验在形式上主要笔试(包括电子考试),面试不属于科学测验的范围。这就是为什么综合评估肯定比单纯测验更好的原因。
   这就把问题引向了综合评估的公开性和公平性。目前赞成高考的理由,主要有两个:一是缺乏确保综合评估的公开性的有效手段;二是缺乏确保综合评估的公平性的客观环境。这两个理由其实是同一个理由:即我们没有能运用综合评估的公正的制度环境。
    这个问题已经超出了教育领域。奇怪的是,人们不去问一个超出了教育领域的问题如何可能在教育范围内解决,而去问这个问题如何能在教育领域内得到解决。更奇怪的是,因为教育本身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就有人认为,现行的高考即使是有缺陷的,但仍然是公平的,至少在公开和可监控这一点上,是可以部分地实现公平的。但是不存在某一点上的公平可以代替整体公平这种逻辑。只要有新东方这种学校在,有可以获利的应试技术在,就不可能有高考的相对公平。一个在新东方训练过应试技术的学生,与另一个没有训练这种技术的学生比谁的成绩好,这能公平吗?
吃的是草,吐出来的也是草。
确实如戴耘兄所言,如果真能做到这些方面,应试教育是可以改变的。高考、升学有三个推动力:一是家长,二是学校,三是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其中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导向是决定性的。国内中小学都是靠政策吃饭的,上级领导给的政策好,学校的日子就好过,这些政策包括招收择校生的计划、招收择校生的资本(软硬件)等。校长向上级邀功请赏的资本是升学率,老师讨好校长的办法也是升学率。表面上看,祸根是高考,是升学率,实际上,它们只是政绩表演的道具。
吃的是草,吐出来的也是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