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明儿俺去找一家酒楼,不仅自带酒,还自带菜,干脆把霸王精神进行到底!
今天,我就是高瑜
再次破例跟一次贴。
餐饮业有成本核算,营销包括菜肴、酒水、服务。成本部分包括菜肴,酒水,员工工资,房租,以及杂项开支。定了价的菜肴和酒水,包括了成本的收回和营业利润的增值。一般看来,表面上是成倍的超过上桌的菜肴的实际价值,实际上还是受到了成本投入的限制,表面上的倍数,都在成本投入诸项的影响下,而减少。商业有盈利的商业原则,在北美的商业法规定,不盈利的商家是非法(这一法则甚至决定了微软白送Window's是非法)。由此,让吃客自带酒水不收费,等于是进行着酒水不盈利的违法商业精神的操作,对此,餐饮商家制定了相应的收费标准,这是天经地义的合理。
本贴引起争执之处,在我看来有两点,第一是酒店有收费规定,但是吃客不想付,因为生意难做,吃客以走路相挟,迫使酒家口头答应不收费。第二是吃客经过妥协,愿意付点开瓶费,但是后来上来的账单超过了两瓶黄酒的价格,超过了吃客愿意承担的价码。两点相连在一起,就变成了酒家改变了不收开瓶费的口头承诺,吃客也改变了愿意付开瓶费的折中——价格太高。
跳出来,问一个问题:一瓶黄酒,在酒家可以卖到什么价?结论是简单的,可以卖到三倍以上的价格。为什么?因为根据菜肴的价格核算,菜肴的价格是原料投入的三倍以上,这样的定价是以餐饮业的成本投入为依据的,上桌的一盘菜不仅要能够收回餐馆酒店在原料、员工工资和租金等等的投入,还要能够盈利。一般来讲,餐馆酒店提供的菜肴酒水,最低底线必须能够收回餐馆酒店开支的三大块:原料、人工和租金。
如果上桌的是一瓶酒,道理也一样。所以,不计未开(或未喝)的白酒,如果吃客在酒店订了两瓶黄酒,那么,他可能要付出的是六瓶以上的黄酒的价钱,才能喝到。现在是吃客付了一瓶黄酒的开瓶费(两瓶酒的价钱),喝了自己带去的两瓶黄酒,总值约在四瓶黄酒的价格上,这样的收费标准,从在下在北美酒家用餐的经历来讲,并不算不合理。
今天,我就是高瑜
答何萍:俺是吃客,2。
今天,我就是高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