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己把跑跑本能“升華”到了“跑跑故意”

球球堅決把俺打入認同公權力處罰黨,是一個絕大的誤解,我從一開始就避免把范式跑跑提到道德的高度。他自己說了,跑的時候是一片空白,也就是嚇得魂飛魄散,只有條件反射的腿部運動本能了,說時遲那時比光速還快的跑了,這樣的驚慌失措,與道德無關,也與他後來的那些從懦弱膽怯和怕怕感悟出來的所謂自由、權利毫無關係,説到底,就是跑跑本能。隨後,驚魂慢慢定了,那個學生的質疑的眼光使他感到他需要對這個跑跑本能做一個理論升華。對於自己當初做的開始作了“理性”的“條理”,他從懦弱膽怯和怕怕感悟出來了所謂自由、權利,以及道德問題。雖然都是在表達一種與自由、權利乃至道德毫無關係的混亂想法,卻因爲之後他堅持了那些本來更像魂飛魄散之際講出來的驚恐言論,自己上綱上綫地把驚魂失態上升到理性的自由高度,正如很多網友已經看到的,把一個本能的驚魂失態發揮成一個“跑跑故意”,而且還要貼上自由權利的標簽。這個“自由權利”沒有人想剝奪之,但是對於他的跑跑故意,雖然沒有違反任何法律,卻不是一個教師所能夠做的。跑跑本能和跑跑故意的差別,就在於凡人都可以有這兩個跑跑,卻不是一個教師都能做的,特別是他現在依然堅持的跑跑故意,尤其是教師做不得的。因爲,他的言論對於未來的學生是一個某种程度上的威脅,那就是如果他不幸再次遇到地震之類的災害,他還會跑跑故意地扔下學生逃命。對於這樣的教師,是不是夠格,根本不需要用法律來評估,也不需要用道德來判斷,只需要一條類似能力條件的章程就可以有一個裁決了。
對於有跑跑故意這樣的“理念”的人能不能做教師?對於有關方面把學生托付給這樣的跑跑故意先生是不是安全?我覺得這裡是不需要用道德來瞎起哄的,也不需要拿法律人權來嚇人的。就好比一個不會游泳的人是不能做水上救生員一樣,他有跑跑故意的“理念”表明了他有在非常時期不能做好老師的缺陷(因爲是“理念”的,不妨把這種缺陷稱作人格缺陷)。對於有缺陷的人,我們要人道地憐憫,這種憐憫包括絕對不能強其所難地讓他做他不勝任的教師,這才叫不能對他不公。當然,考慮了憐憫他,更要對那些學生負責,畢竟請走一個跑跑故意教師,對於他們來講,等於去掉了一個威脅。

[ 本帖最后由 自觉的梦游人 于 2008-6-17 04:55 编辑 ]
囘章星球:討論道德,法律乃至公權力,要看對象。出於本能的怕怕反應,本身不具備道德的高度,跑跑本能所連帶出的不能盡責,也沒有道德的意義,這不過是證明了范不能勝任教師這個職務。對於一個有人格缺陷的人,他可以繼續有自己的跑跑本能的驚恐表現,也因爲這種缺陷,把它上升為“理念”的跑跑故意,這些都只能證明他本人不適合做教師,這樣的判斷完全沒有必要加上道德判斷的標簽。他在那裏把跑跑本能上升到自由的高度,其實是他的人格缺陷造成的對於自由理解的庸俗化。他置自己的人格缺陷于不顧,堅持自己有做教師的權利,則是對於權利理解的庸俗化,他對被行政剝奪的教師資格要起訴,實際根本就是不懂上訴和起訴的差別(行政性的剝奪,屬於行政系統内部的章程執行,不滿于這種章程執行,首先應該在行政系統内部上訴,除非他能證明這個行政系統是一個非法系統),凡此,都告訴我,完全沒有必要和他在嚇人叨叨的“自由”“權利”等等字眼上,認同他那些有缺陷的“理念”,因爲我不想玷污道德、自由、權利等等的概念,從而使他的那些有缺陷的“自由”理念可以和我做理解的自由作如下的置換練習:
跑跑=自由
不自由,毋寧死=不跑跑,毋寧死
生命誠可貴         
愛情价更高
若為自由故
兩者皆可抛
=
生命誠可貴
愛情价更高
若為跑跑故
兩者皆可抛
我不能因爲他的缺陷而降低道德的標準,自由的價值,而去認同因爲本能的恐懼而反射出的跑跑就是道德,就是自由。他堅持不去補救自己的缺陷,堅持理念地要把跑跑本能“升華”成跑跑故意,只能證明他確實不能盡到教師職責,而這種“不能”不是因爲道德敗壞,而就只是因爲資質上的缺陷,值得憐憫的缺陷。問題是憐憫不能失去理性,不能因爲憐憫而繼續讓他有再次不能盡責的機會,除非他補救了缺陷,證明他將不再跑跑。總之,我不能和把跑跑本能混同于自由或者道德的范美忠談論自由和道德,這會傷害我的智商,也是對他這種有缺陷的人的一種不夠仁慈。

[編輯原因:糾正一個筆誤。]

[ 本帖最后由 自觉的梦游人 于 2008-6-18 00:16 编辑 ]
囘章星球:跑跑自己在那裏宣揚跑跑的自由和道德,我沒有上他的當。原因就是他用了後來的接近歪曲自己的事後洗白,他在失態時的那片空白是他的本來,那裏面除了驚恐和慌忙出逃之外,沒有任何一點東西是他理性地想到過,他如果在那一刻能想到過什麽,就不會跑得那麽快,就不會是一片空白。我不相信一個在幾乎是用跳樓的速度從三樓跑到操場的人還能想到那麽多,什麽母親女兒老婆學生的,那時就是“快跑跑”才能夠佔據他的所有神經,在大腦一片空白的支配之下,跑出來了。事後空白開始要填充練習了,就填進去了那麽多亂七八糟的自由和道德的解釋。這一番解釋實際上是類似“惡人先告狀”的作爲,在社會還沒有對他的跑跑行爲作出處理之前的自我處理,其目的就是希冀人們忽略一個老師在地震中丟下學生自己驚慌跑了這樣一個事實。
對於這樣一個事實,本來只是有限的人知道,如果他沒有張揚出去,也就只能是有限的問責處理。這就是我講的跑跑本能的處理,光亞校長的第一個“不會處理”的反應也就是在這個層面上做出的。問題是跑跑一跑不能收地要把這個跑跑吹噓成炮跑故意,這就使得他原來的那片空白,經過補遺,變成了一點不空更不白了,社會對於一個教師的標準和資格確認受到了他的跑跑故意的挑戰,而這個挑戰原來卻是從那片真實的空白發起的。他在試圖把本能的低級反應等同于自由和道德,目的就我看來,只不過是爲了使那道學生逼視的目光轉移到他歪曲的自由觀上去,試圖使人們的、也是接近本能地作出的、對於一個教師在學生面前逃跑行爲的判斷,也被迫“上升”到不着邊際的自由觀討論。對於這樣的企圖,我是不會上當的,除非跑跑在飛速下樓之前,叫過一聲“爲了自由,跑啊!”

回复 25楼 的帖子

我并不同意范为其行为作辩护的说辞,只是强调,改变他的观点不能依靠压力,作为网友,我们如果主张教育部门或学校开除他,就超出了道德批评的界限,已经置自己于不道德境地。因为你的批评是要纠正一种错误观点,要靠“理”的力量,而不能靠其它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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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点就使你错了,这里提到的跑跑,我坚持是一个临阵脱逃的慌乱行为,对于这样的行为要有处理,闪念也好,空白也好,实际的行为就是一个老师抛下学生惊恐出逃,对于这样的行为,我没有兴趣把它上升到道德的范畴,就像你开车超速,本身不存在什么道德故意一样,一个不经意的脚头过重,车子就上了速度。范当时完全是一脚踩在逃命的油门上,忘记了自己在那里,空白这个他事后用到的字眼可以说是唯一经得起推敲的,因为它合乎或者接近事实的,对于这一点,根本不需要什么高深的观点,对于一个违章超速的处理就是很简单的罚单手段,对于范跑跑的空白支配下的超速逃命,也应该是很简单的非道德责备的处罚手段。他在那里先叫嚷出了那一套套混乱的东西,也就是观点,无非是要为自己洗白,希冀使人们对他无从下手进行处罚。这种处罚本来就是非道德责备的处罚,他却试图把这些可能得到的处罚先来个道德化处理,这实在是很下作的“有德跑跑自辨”。警眼子处理违章,瞄准的是违章行为,他不会在乎你有多少违章的理由,道德如何高尚,违章如何自由,同样的道理,对于范跑跑,我不会因为他谈论了什么“理”了,就跟着把本来只是一个违规行为的处理,变成无聊的言论自由的争论。

回复 34楼 的帖子

这是一个问题,他的言论造成了他的行为遭罚,用上海人的一句话儿来讲,叫做“作死”。就好像违章者混过去了,却偏偏开回去,对着警眼子说,我超速了,我有超速的自由,你不能罚我!警眼子正好就罚了,你说说这是不是言论治罪?
乌搞?我乌搞了吗?范的违规和失责恰恰是在跑跑行为上,假设他的学生因为地震而遇到不幸,追究范的责任,就是只能针对他的行为的,而不是他的言论。因为如果存在解聘处理,我认为,处理的是这种违规和失责的行为而不是他在事后的胡说。范跑跑之后没有人员伤亡,这个本来是可以让他侥幸逃过指责的,或者,即使有指责,也只是他的学校的一部分师生,但是这一点不等于说他不应该受到指责,不应该受到处罚。这个皮球你不能这样踢的?毒草没有长出来,就可以不处理了?不对,毒草没有长出来,他的行为也应该受到指责,他事后让毒草疯长,则使得更多的人看到了他的行为应该受到指责。说他人格有缺陷,就是在这一点上,他企图用后来补遗填充的言论来给他的跑跑的行为撒上一点自由反光剂,企图使跑跑行为变成跑跑言论自由,这种极其低劣的罩眼法,说到底是罩不住跑跑行为的违规和失责的。用我极不愿意用的道德尺度来衡量这个“行为”到“言论”的“转换”,那么,如果说从三楼以跳楼的速度跑到操场,只是跑出了一个惊慌失措也失责的老师的失德行为,那么,他事后的那几把疯长的毒草就是在用言论来证明他的行为不再是失德,更是一种缺德。他用这种缺德的表白来为失德行为装裱“自由”的光泽,使得本来想怜悯一把的校方或其他机构,不得不转换成鄙视地去追究他的失德行为。这个该如何评价,除了“作死”,我实在找不到其他更加贴切的词来
缺德是作为人格缺陷提出来的,人格缺陷在范的身上就表现为道德的缺乏。这里我发觉章星球混淆了道德的唯一性和义务与权利的对应性的差别。权利不是道德,拥有权利的不一定有道德,没有权利的不一定没有道德;至于义务,更不能和道德连起来用。说道德义务,就可能引导出这样的悖论,一个人的道德是类似义务一样的,一个人可以去尽,也可以不去尽义务,所以,一个人也可以有道德,也可以没有道德。
说这是个悖论,是因为道德只可能与责任有一定的联系,而与这里的权利和义务没有关系。一个人尽了责,不违反规则地做人,不能说他就是很有道德,至多只能是合乎道德;反过来,一个人没有尽责,违反了规则,本身不构成缺德,可以是失责,违规,或者至多就是失德,失去了他原来或者具备的道德操守。对于道德,是不存在可以有也可以没有的“义务”层面的底线的,也不存在标上吓人的“自由”拥有或者“自由”放弃的标牌的权利。与义务和权利的对应关系不同的是,道德只有它的唯一性,要么有德,要么无德。
同样的道理还体现在责任上,尽责与失责,也不是一个类似于权利和义务的对应关系,责任的唯一性,或者可以和道德相似,对于责任,你没有可以尽可以不尽的选择,它不是义务;对于责任,你也没有拥有或者放弃的选择,因为它不是权利。尽责与失责之间,就与有德与无德之间一样,基本上没有一个可以或此或彼的中间状态。
在范跑跑这个例子里,他的行为一开始就只是失责违规,至多,只是一个失德的行为,对于这一点,很多人因为悲悯,而没有指责,到了他的毒草长出来了,人们才看到原来他不是失德,而是缺德,他的人格里面根本就是残缺了教师的道德操守这一块。章星球混而为一地用义务解析道德,解析范的这一道德缺块,无异于在把范跑跑式的失责,违规和缺德,归类为一种自由高度的义务,归类为一种值得保护的权利。

[ 本帖最后由 自觉的梦游人 于 2008-6-25 05:48 编辑 ]
泛论到公民,或者,泛论到作为公民的范美忠,章星球的“公民的道德义务”或许可以成立,就比如,范在当时是一个偶然路过光亚学校的过路人,或者一个清洁工,他和教室里的学生没有契约性质的师生关系,那么,他的跑完全可以视为自由的,他不想去顾及学生的生命安危,也就是属于章星球讲的,不想去尽这里的他可以尽的道德义务。站在这样的假定上,跑跑了,不是缺德。
问题是范很不幸地是“范老师”,他的跑不能够被泛论,而必须放在教师的道德这样一个专门的前提下讨论,在这个前提下,所谓的道德就是唯一性的,不是非对应性的义务性,他只有在教师的道德被弃之不顾了,才显示出被一片空白支配下的跑跑的失德。这就使我认为范事后范用义务说来作为解说他自己的失德的合理性和自由度,是站不住脚的。我没有正面评论过范跑跑的道德品质,我所说的,就是他的失德或缺德,作为公民,他欠缺的是作为教师的道德,同样,作为公民,当他为自己在学生面前惊慌出逃这一失德行为辩护时,他根本忘记先去想一下有没有关于教师的道德约定,是不是存在可以抛下安危中的学生自己逃命的非对应性的道德义务约定,而是把自己当作一个与教师没有任何关系的范美忠,这就使他不能理解为什么他不配做教师,对于这一点,他的夫人认识得比他清楚,最终解聘他的光亚学校也比他认识得清楚。
职业道德之所以对一个公民社会越来越具有重要的意义,就是因为一个公民社会越来越体现出契约特征,它使得那些超法律,超权力和义务结构的约定,按照职业的特性,形成为各种形态的行为准则,能够按照这种行为准则行事,就是合乎这种职业道德,否则就是背离这种职业道德。对于一种职业的道德约定,是唯一的,用章星球的纠正,是非对应性的,但是,不是义务层面的可以尽可以不尽的非对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