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道论道,和笛子探讨:

我认为这诗,有灵光闪现之处。但从诗歌文体上,并没有什么创新,句式单调,容易马上联想到臧克家的有的人死了有的人还活着。从内容上,我当然绝对反对把诗歌当论文老拷问,否则这诗就遍体鳞伤了.鉴于诗歌表现的事物具有特定的情境,所以,不能用纯粹的逻辑,而可以用情感,用形象化来表现。作者的愤青思维,我也曾经历,甚至我至今还有,但我不至于说,一种放大的不受控制的激情值得提倡。所以,我认为你对诗歌里有以“道在屎尿间”方式过度阐释之嫌,以我对一首好诗的标准,我无法认可它。

欢迎批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25 23:03:20编辑过]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