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兮兮 于 2009-8-28 20:08 编辑

吼吼,老迅严肃文章里提及阴毛难看,如今大家大面积严肃或不严肃的阴毛却很不难看了。

施国英的话不妨用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来思考。
我们坛子里的小资趣味积习已久,我纳闷的是,王小波如果是在燕谈贴他的文章,那阴毛和JB之类是很多的,这里那么多小波粉丝,换位思考下,你们会如何对待王小波?

我党惯用群众管教法、帮教法、自我批评法、自我教育法~最终都是当事人“主动”承认错误而组织大获全胜。来自这种脱离集体或组织的言论、环境压力,不能不引起反思。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本帖最后由 兮兮 于 2009-8-28 20:18 编辑

我觉得世界很诡异,“阴道”都解放了,我不知道《阴道独白》如果发在燕谈会是如何结局?“阴毛”却还没解放!

如果大家认为迅弟儿是主动删除的,那好,我们假设其他人转贴《一根阴毛》,而这个人坚决不同意删除呢?那帖子是何命运?

如果有人认为沉底不是态度,那为何不置顶呢?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107# 兮兮  
好像没有网友强调,正文里不能用那字眼吧?
王小波《我的精神家园》里没有那类字眼吧?难道俺记错了。兮兮举几个例子作为证据吧,小说不算~~~
兮兮说话的腔调也越来越人民日报了哈。
笑语篷窗前 发表于 2009-8-28 20:16
你的意思是只要标题不用阴毛,主文里如何泛滥在所不论?这叫什么?掩耳盗铃。
你的意思是,阴毛只能小说用,不能随笔用?吼吼,如今其实很严肃的作家冠之三级宪政呢?性和政治,实在是极为类似的。
我的腔调如何,是无所谓的。我只说自己的话。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就算是王小波用了类似的标题,一样惹人不快。不管是谁,在公众场合说龌龊的粗口都不大合适的。前面已经说过了,原贴标题确实引起很多人的不快,兮兮不能要求所有网友都那么解放。
ps规则不止针对某人,而是某事。
杜雅萍 发表于 2009-8-28 20:32
1、是惹你不快了,而非“很多人”和“所有网友”,请你别代表太多,至少我兮兮还是网友之一吧,或许,在本帖里还大有人在不被你代表的;
2、老迅这文章,居然被你等同于“在公众场合说龌龊的粗口”了?!大概,平平还需要进一步理解两者之间的区别。我想本帖内绝大多数网友都首肯老迅文章内容好。如果不能区别色情的本质就妄加征伐,徒留笑耳!
3、请问,燕谈的规则如何规定的?请引出。
即便有这种规定,恐怕也是你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之间有误。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看到标题不联想到性,还能有其他联想么?再说,对于性,什么是好的联想什么是不好的联想捏?
金秋 发表于 2009-8-28 17:59
难道人的联想需要控制?人类没有联想,世界将会如何?
人与动物之间的区别,就在于人有联想,我想金秋也是芸芸之一。
每天我听气象预报阴到多云,俺都很阴道联想呢,难道俺联想不该?这还算好,山阴道、华阴道之类都是难免误会的联想呢。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119# 笑语篷窗前

哈哈,你看清楚我党的意思啊。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117# kemingqian

我建议改为“一根仙毛”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想当年,我和吹笛版主为了一篇涉及乳房的小说辩护,女权主义者一哄而上那个热闹啊!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这个和言论自由没有关系吧。

网站论坛只是相当于互动的刊物,有自己的编辑方针,有自己的风格,大多数编辑人员觉得标题刺目,经和迅弟儿商量、迅弟儿自己愿意拿掉。
老木匠 发表于 2009-8-28 12:53
这个不错,还是和老迅“商量”过了,自动和谐了。
如果老迅不听商量呢?
看来老木匠认为不是主义问题,那就是认知问题即趣味问题了。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对迅兄这个帖,是有不同意见,但没有采取任何管理行为,是迅兄自行删主贴,删后就沉底了。我曾建议改下题目再提上来。
李大兴 发表于 2009-8-28 12:24
大兴兄此言和平平17楼的“既然帖子已经面目全非,讨论便无法进行,才锁帖下沉的。”事实不符。
当然,你发言在先,或许在你发言之时尚未“任何管理”,之后就锁沉了。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言论自由哈~
永德 发表于 2009-8-28 21:31
没事,他的建议权也是言论自由啊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148楼,原来你不太了解案情就下结论了呀。
偶来还原下事件的顺序哈
1、迅弟儿发帖
2、李大兴、kemingqian等提议改标题名字
3、有网友说不雅
4、迅弟儿编辑帖子
5、批评的网友也编辑了帖子
6、第一次下沉
7、 ...
杜雅萍 发表于 2009-8-28 21:35
我没看懂,难道锁帖和沉帖都是自动化处理的?
如大兴兄所言“没进行任何处理”?
施国英这帖子肯定是在迅帖不见了之后才发的吧,此时应该已经是处理过了。
难道真有自动锁帖和沉帖的技术?不需要任何人动手?
我这版主很无知,请平平赐教。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不同意,如何仙法?哪位仙人的?与主旨无关,很雷人~~~
笑语篷窗前 发表于 2009-8-28 21:42
唉,与主帖内容完全符合的不好用,最雅的也不好用,难啊!
还是“一根毛”好!或者“毛”~~
大和谐没被河蟹掉,小和谐决不放过,自纠自查哉~~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这跟和谐扯得上吗?就是原贴,也没有什么政治意味,因为标题恶俗倒胃口而已,犯得上这么冷嘲热讽往政治犯上控告吗?
杜雅萍 发表于 2009-8-28 21:53
其实,我宁可是燕谈主动和谐掉的,这也是一个很好的借口。为了燕谈的未来,牺牲个把帖子,我是同意的。
可惜,不是和谐,而是有人认为恶俗倒胃口。
这反而降低了燕谈。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本帖最后由 兮兮 于 2009-8-28 22:01 编辑
锁帖和下沉是我操作的,大兴兄建议编辑标题,迅弟儿自己编辑了内容。
杜雅萍 发表于 2009-8-28 21:47
顺序颠倒了吧?
不过可以理解,正在幸福的人儿往往如此,呵呵。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真的?刚才兮兮还在狠批删帖管理呢,咋一会儿又变了?变成宁可让一些人倒胃口,也要捍卫燕谈的品味?
笑语篷窗前 发表于 2009-8-28 22:04
50步与100步耳!
主动以和谐名义删帖是50步;以趣味删帖是100步。
两害相权取其轻,岂有它哉~~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在这个流程里,锁贴和沉贴的时候,主贴已被楼主删除,部分回帖也由回贴人删除,主题和辩论都已经面目全非,并造成严重阅读障碍。我觉得这个操作理由应该是充分的,没有问题。
水色 发表于 2009-8-28 22:06
平平说“锁帖和下沉是我操作的,大兴兄建议编辑标题,迅弟儿自己编辑了内容。”的顺序是1、先锁帖沉帖;2、再总版建议编辑;3、老迅挥刀自编。

但是,水色你的解释,顺序是1、老讯先挥刀自编;(估计之前总版先建议了)2、有人也挥刀自编;3、有版主锁帖、沉帖操作。

我该信谁?都是MM,都是好人呐~~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焉谈难道不允许别人自己删帖了?允许了就是不给人家言论自由了?越看越希奇了。
童志刚 发表于 2009-8-28 22:13
老迅显然是在总版等人的“建议”之下行使了他的删帖自由。
以我对老迅的理解,他一定会说自愿的、很感谢、很颤抖~~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哦,成人网站先锋网站才叫和谐呢~~~那标题,如出一辙。
笑语篷窗前 发表于 2009-8-28 22:11
这比把老迅的标题诬为粗口更厉害百倍!
老迅,你这宪政专家,被人说成“成人先锋”了!
老迅,你为何不生气?!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有人似乎认为如果某人自愿收回某些话或者自愿删除了自己的帖子就是不坚持言论自由了。有这么希奇?
童志刚 发表于 2009-8-28 22:10
我党几十年的手法就是自我改造,都是群众自愿的,人民群众的积极性高涨~~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平平说,是她锁帖沉帖的,兮兮就认为锁和沉的操作是在迅弟儿删帖之前?兮兮今天喝多少酒啊?锁了沉了,还能不断有网友把这个帖子捞起来吗?
笑语篷窗前 发表于 2009-8-28 22:29
是平平自己说颠倒了呀。
我说她幸福之时难免,她又说四分之一足够。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他自愿删帖之后,周版主似乎很想另行猜测出点别的东西?为什么呢?
童志刚 发表于 2009-8-28 22:35
对不起,目前来看,我只能判断老迅是“自行删帖”,是否是“自愿删帖”,老童的度人术如此高深,令人赞佩!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你这么说,我觉得迅弟儿会对你生气呢。当然我也是猜的。
童志刚 发表于 2009-8-28 22:37
呵呵,我认为他绝对会对我生气的。
一个人吃了哑巴亏,有人指出来,结果吃亏人生气的是指出的人,没啥。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那我也自行改个字如何?我当然不认为我是迫与你们的压力放弃了言论自由的。如下:

他自行删帖之后,周版主似乎很想另行猜测出点别的东西?为什么呢?
童志刚 发表于 2009-8-28 22:46
恩,老童自行修改大约属于你212楼的例子~
至于你说我为何似乎很想另行猜测出点别的东西?我认为这属于正常联想和质疑。
我倒盼望老迅是完全自愿的,那燕谈才是燕谈。所以,我希望自己联想和质疑出错。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那我猜你已经如愿。版务室的讨论你不会是没看过吧?
童志刚 发表于 2009-8-28 22:56
没看过。看到底牌再打牌,有失牌德。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219# 兮兮  

嗯嗯,不了解情况就可以发言,这样的发言权一定要维护,因为很好玩~~~
笑语篷窗前 发表于 2009-8-28 23:04
是啊,我是不明真相的群众啊。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那我猜你已经如愿。版务室的讨论你不会是没看过吧?
童志刚 发表于 2009-8-28 22:56
经你提及,我去版务室看了,没啊。应该是议事厅吧。
“兮兮”是无法去议事厅的。
那笑语兄是谁呢?仅仅凭“笑语蓬窗前”就瞅见了议事厅帖子?说明他或她一定是版主或者资深网友了,一个ID名字仅仅对自身负责,用另外的ID瞅见了底牌然后出牌~~是否算是有违网规呢?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兮兮,你真不知道我是谁?你把鼠标移到我头像上,我已经多次讲明我是紫壶了。什么叫一个ID仅仅对自身负责?我的所有ID都由我本人负责。好比周熙对兮兮负责一样。
还有,这不是打牌,只要昨天关注那个帖子的网友, ...
笑语篷窗前 发表于 2009-8-28 23:25
我看了,原来你是紫壶等。不过,这仅仅是笑语的对外号称,网络上的事情难说。如果我兮兮在我的介绍里标称其他人,而其他人尚未发觉或不反对的话,也有可能。
所以,笑语你说你是紫壶等,尚不足证。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228# 笑语篷窗前

这好像不能这样说吧。“兮兮”是正常上网看到帖子回复的,兮兮没有义务先用“周熙”勤奋一下再回帖的,“周熙”的知情权大于“兮兮”,所以,如果我用周熙发言时,老童说我懒还算成立---不过哦,“周熙”确实很懒。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记得有刀说过,事实如何是一回事,但理由如何说是另一回事。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