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过一个解释,觉得蛮有理蛮实在的。这些抄写者并非主动为虎作伥,并非为钱所驱使,而是人情上的身不由己,如叶兆言所说的没意识到小处须谨慎。

其实,这一次机会最能体现公民不服从。可以用最小的拒绝代价来凸显作家的自由精神。如大苗所言,SAY NO才是自由。可惜,诸多作家还是失之桑榆。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也不是1000元的问题。有个笑话,某女说,我怎么会为区区5000元就跟他了。有人问,5万呢。--交往交往倒也无妨。50万呢?---。。。。。。500万呢?---说!他在那还废话个啥?!

自由和尊严本该是无价的。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