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很纯洁,迅弟很纯情。

其实,朗朗可能真的不知道“我的祖国”的来历——这是针对一支具体的音乐背景而言,但选择朗朗,至少证明他有可以被利用的价值,而他也愿意被利用。

中国的艺术家,与西方艺术家不同,朗朗与里芬斯塔尔也不同,后者显然有自己的主观价值选择,里芬斯塔尔的血管里流动着法西斯主义的血液,但朗朗,说不定他还倾向于人道主义呢——但这恰恰证明他的愚昧,一个没有自主价值观的人,也就不具有独立的人格尊严,换言之,作为一个伟大的宫廷艺术家,是他的宿命。朗朗和他的艺术,天生就有被驱使、被支配的功能。继续下去,即便朗朗知道音乐的背景,他同样也会演奏的,因为,他绝对不会因为音乐的内容而拒绝为宫廷演出的机会,下一次,我们还将在另外一个宫廷的场合遇到朗朗。

在天朝,一旦朝廷打算驱使你,你就无法藏身,如果拒绝合作,那就请做好付出身家性命的预算,在朝廷看来,这是给你脸,但你不要。我们,包括我自己在内,到底有没有勇气对朝廷说“不”?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仅要面对朗朗,也要面对自己。

无论如何,要保证自己不首先向朝廷递上那份“投名状”,不能把卖身投靠当做自己晋阶的价码,这是维持我们人格的最低限度,是对自己的最低要求。显然,朗朗走到了这个“最低”之下,但他还是值得同情,同情他,是为警惕自己,我们并不比他更有逃脱极权的手段和能力,仅仅是因为我们还没有被利用,而且目前还保持着清醒——这正是极权的恐怖之处,令人不寒而栗。

天朝摧毁了朗朗,还将继续摧毁一切。
群众滴眼睛是雪亮滴
雪亮滴眼睛是不明真相滴
被政治束缚的所谓“艺术”、服务于政治的所谓“艺术”,都是短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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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真不能这么说。

我曾经介绍过里芬斯塔尔的纪录片,就属于既服务于政治,而且还很完美,而且还很长命的。她在纪录片中所运用的电影语言,现在被广泛运用到各种影片中,从纪录片的角度看, 似乎里芬斯塔尔的广场片、集会片,至今还没有人超越。中国和朝鲜都喜欢搞这玩意,但看几眼就觉得水平太低。

只是,里芬斯塔尔影片的再完美、寿命再长,也不能为影片的性质洗罪,非但不能,她更能够表明极权统治自身的罪恶:连美——这种最单纯的东西,都能充分将其运用到极权统治中,为极权服务。

另外,迅兄总是在介意外界如何看待朗朗,更加本质的问题却在:朗朗自己怎么看待自己的行为?

这分两个层面。

一,在被人揭露是反美歌曲之前。有两种可能,其一,是知道音乐背景;其二,是不知道。如果是前者,那就是他有意为之;若是后者,姑且算事出有因。

二,在被人揭露是反美歌曲之后。这只有一种可能:他肯定知道了。知道之后如何表态?他起码应该用中文和英文表达出同样的意思吧?怎么能用中文爱国,用英文爱艺术?至少也违背了职业伦理吧,可见其虚伪。

《我的祖国》从音乐看,确实很美,我们也很难保证自己不哼哼两句,但无论如何,在那个场合不行,我们随便怎么哼,都不会赋予其政治色彩。但在白宫的国宴上,哪怕歌曲本身不具有政治性,但所表达,也是一种政治行为。能够出没于这样的场合,对于朝廷来说,没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是去不了的。他们会随便找一个人来弹一首《我的祖国》吗?

不论他知道不知道,他跑人家的国宴上去弹一曲反美歌曲,不用什么宪政的大道理来分析,起码有违基本的政治道德——这不仅是他个人的责任,也是拥抱他的人责任,后者责任更大,他怎么好意思这样的?自己的政治智力难道只有三岁?自己的人跑人家国宴上去骂人,怎么也该呵斥一声吧?

奥运、世博,不管怎么说,本身是个世界性事件,朝廷极尽所能地利用而已,如此,朗朗的演奏姑且算是为世界服务,那么中美关系,不论从哪个角度都是政治事件,朗朗自此之后,就是一个正宗的宫廷艺术家。

此前,不论他演奏什么都可算“艺术”;此后,同样不论他演奏什么,都是政治——哪怕是一首拨弦波尔卡。


迅兄,还是纯情啊………………
群众滴眼睛是雪亮滴
雪亮滴眼睛是不明真相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