匹夫对国家是否具有责任,取决于两者之间的关系。国家承担了对匹夫的责任,匹夫自然要对国家有所义务,把国家变成党国、变成家国,对在这样架构下建立的国家体系,匹夫都成屁民了,连生命都算不上,这还谈什么对国家的责任呢?国家既然不能维护匹夫的基本利益,匹夫对国家承担责任,那就是自作多情。

责任是对等的,只有国家和个人都具有独立法律地位才能谈两者之间的相互责任。

中国古人嘛,说话历来是大而化之的,老顾说这个话,正处于民族危机之时,从文化的根源来讲,他不可能承认鞑子对汉文化具有正统的继承性,大明王朝被鞑子推翻,意味着汉文化丧失自己的基础,老顾又不知道这个“天下”到底有多大,他如此一说,也实在正常不过。

有意思的是,鞑子选择了汉化,这是和蒙古人的最大区别,既然汉化了,文化人的臣服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所以,冒辟疆、钱谦益之流立刻归顺。

民国的国家体系与前朝大不一样,共和制,具有独立的国家主权,起码法理上承认了个人在国家中独立地位,这样,抗战也就成为所有匹夫的事情了。但今朝呢?不论是哪国鬼子来,大家立马投降。原因很简单,你连军队都不是国家的,你连一支保卫全体匹夫的国家军队都没有,要俺这种手无寸铁的家伙捍卫你?说梦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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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亮滴眼睛是不明真相滴
145# 童志刚



铜板得给俺们说说,俺们现在的“神圣权利”在哪里?

倘若没有“神圣权利”,那么“神圣义务”又从何而来?不能让广大屁民只有义务没有权利吧?

俺最近偷偷看了遍纳粹史,当然区别还是有的,比方,纳粹的叫“奥斯维辛”,苏俄的叫“古拉格”。另外,不知道铜板是否知道,天朝还有个名字:西朝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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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童志刚

俺理解铜板的“吃惊”,当然,也怪俺太大而化之了。比方说,俺不仅不希望东朝鲜来,也不希望非洲的黑弟兄来,这才是人之常情。

但有一点,愿望并不能代替现实。以天朝观念看,什么荷兰葡萄牙,哪个又不是蕞尔小国?蕞尔小国来了,大伙围观也是事实,铜板,你能保证在现代社会状况下,东朝鲜来了真的就纷纷拿起武器?当然,东朝鲜也实在太烂,就这么烂的一个国家,不也送去大量的财富养活他们?这其实也是一种投降,朝廷的手比屁民的手举的还更高呢——铜板,还需要“吃惊”了吗?

其实,俺那段回帖没有任何鼓励投降的意思,只是表达了这么一个已经发生过和可能还会发生的事实:国不知有民,民亦不知有国——倘若,朝廷不能意识到这点,不过是再举一次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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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心中有刀

同样,刀兄的观点俺也能够理解,但不完全赞同。

所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通常是指到了“历史危急关头”才会有此一说。一个正常运作的国家,根本无法看出普通公民的责任。但“看不出”不意味着可以消解这样的责任,比方,遵守法律,按章纳税,是不是公民的责任?只是,没有必要去提及这样的“责任”。

到了“危急”关头,不妨就说说铜板前面提到的纳粹问题,纳粹运动之所以在德国得到“蓬勃发展”正是全体德国人的选择——这里说全体,不是说绝对数,不是指所有人,但绝大多数德国人都怀有大德意志帝国思想、都带有种族主义意识,这使得纳粹党从一个几十人的小党,迅速成为德国第一大党,由于党员众多,他们开始操纵选举,操纵议会,最后希特勒夺取了德国政权。

从1933年到1939年的6年间,德国人从来没有怀疑过希特勒,积极参与到种族清除运动中,直到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也是得到了绝大多数德国人支持的。这导致后来纽伦堡审判遇到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到底谁有罪?最后是这个时代的全体德国人有罪——不是事实上的行为犯罪,而是内在的精神之罪。雅斯贝尔斯将此分为四个类型。纽伦堡审判则根据事实分为五个类型,因此,对犯罪的处罚反而很轻,而是采用了“去纳粹化”的办法,使得相当多的人逃过了惩处,接受惩罚的只是极少数,其中有一个(名字一时想不起来了),被判了20年监禁,结果只坐了5年牢。

那么刀兄是不是认为“天下兴亡,匹夫无责”了呢?

我的理解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本身是一个并不严谨的概念,它涉及到在什么样的状态下才能提及它的问题,尤其在现代政治条件下,不能建立一个可靠的公民政治体系,“匹夫之责”多半是妄谈,它会导致屁民们随时随地投降。责任,没有单向的,尤其在国-民之间,作为强势的“国”要承担更大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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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心中有刀


呵呵,刀兄,你这个说法有点想当然了。

一个,顾炎武的原话,表达的基本也是我说的那意思。当然,我只是大概差不多的说说,并没有按照老顾句子的意思去解释。

另外,这种用法也是汉语中常见句式。在汉语中词或词组的结构,有一种叫偏正结构,除了天下兴亡中的“兴亡”,如生死关头中的“生死”,存亡之际的“存亡”,都是偏正结构的,虽然出现了正反两个词素,但前者都是为强调后者的。

回到现代国家形态中,如果产生了契约关系,危亡之际,公民责任就是必然的。我们之所以不必为天朝负责,乃天朝从来没为我们负过责。在宪政国家里相互不负责任是难以想象的事,而且,从来没有过。刀兄能举出一个国家不为公民负责,公民也不管国家死活的例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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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把“天下兴亡”中的“兴亡”理解为偏正结构,主张“兴”不关老百姓什么事,只有“亡”才是老百姓的责任,这个讲法很新颖、很独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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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我的理解,而是汉语的结构特征,在汉语世界里,这种例子多了去,而且已经举了另外两个。

我主张“兴”不关老百姓什么事了吗?只是说在常态下,一般不会提及而已,而“亡”是什么?是危难、危急时刻,当然要讨论民众的责任和义务,“而民主国家则不乏给侵略军提供帮助的叛徒特务。”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不过是个体行为罢了,能够代替一国国民?能当做天下“匹夫”?

事实上,在顾炎武的原句中,明确表达的就是“亡天下”的匹夫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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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我的刀兄啊,谁说与“兴”无关了?只是在这一类语言环境中,通常不提及、或者不以“兴”为主题而已。我前面两次都明确过这个说法了,怎么还说是“与兴无关”被。

你后面的解释很好啊,只要把传统的伦理置换成现代伦理,不依然是兴亡有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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