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友谊、爱情、婚姻 女人既是女,又是人 男人对女人的看法主要有三种:一种是只看到人,没看到女;另一种是只看到女,没看到人;还有一种是既看到女,又看到人。 我的观点是第三者。(开个玩笑,此第三者非彼第三者也.) 只看到女,没看到人的男人把女人当作泄欲和生育的工具,而没有把他们当成是自己的同类,没有看到她们也有思想,也有自己的人格,不承认她们在某些方面甚至超过男性。这一类男人可以归纳到“女性蔑视主义者”里面去。由于传统文化的劣根性,中国的大部分男人都属于这个群体。这种现象不只是在中国存在,在欧美的文明世界,部分顶级的文化名人也属于这个群体。 你是一个奴隶么?那么你不能有友谊。你是一个暴君么?那么你不能有朋友。 很久以来,女人身上藏着一个奴隶和一个暴君。所以女人不了解友谊,她只了解爱情。 在爱情里面,女人对她所不爱的一切常怀有偏见和盲断。在女人的自觉的爱情里面,在光明之旁,常伴有巨变、闪电和黑夜。 女人还不能理解友谊,她们永远是猫眯,是鸟儿。或者最好的说法,是母牛。 以上是著名的哲学家尼采对女人的评价,为后来的女权主义者所不能原谅。 “你要去女人那里么?请带上你的鞭子!” 这一论断,使他成为臭名卓著的女性蔑视主义者,至今为人所诟病。 除了尼采,拜伦也毫不示弱,作为文明世界的绅士,他在这方面的作风,和中国古代的皇帝已经很像了: 女人啊,把她们拖进来吧;女人啊,把她们拖出去吧。 这就是有名的〈〈唐璜〉〉情结。为女权主义,为大大女人主义者胡因梦所不能容忍。 叔本华蔑视女人就不用说了,他和拜伦一样。现在我们追究他们蔑视女人的原因,他们两人是出于同样的原因:和母亲长期的不和。一个男人出生以后最重要的第一个女人是他的母亲,如果和母亲不和睦,那是很不幸的,这会影响到他对所有女人的看法以及全世界的看法。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就是这样的一个很不幸的人,他的母亲和自己的叔叔通奸,把自己的父亲杀害了。让我们看看这位在文学史上始终光彩照人的丹麦王子是怎样评价他的母亲的: “弱者啊,你的名字是女人!” “你已经上了年纪了,也该收敛了!如果一个中年妇女还要思春,少女又何必要守童贞呢?” 这也许是文学史上,儿子对母亲最大胆也最委婉的责备了,这真是石破天惊的一刻。看看这位母亲是如何回应儿子的责问的: “你让我看见了自己的心里有好多污点,洗都洗不干净。” 这是母亲向儿子忏悔,很让人感动的忏悔。 我想正是由于母亲的忏悔,所以才拯救了哈姆雷特的灵魂,使他不至于像拜伦和叔本华那样在蔑视女性的道路上走的那么远吧。 拜伦和叔本华蔑视女人比较好理解,尼采蔑视女人又是什么原因呢? 求婚的失败和他性格的羞怯可能是重要的原因。 根据他的情人莎乐梅回忆: 尼采的双手纤细柔美如女人。为人也温和如女人。他显然"富有柔性的表现。 对于他的鞭子一说,英国作家罗素(Bertrand Russell)嘲笑他:实际上,十个女人有九个可以把尼采的鞭子拿开,而尼采自己也知道,所以,尼采只是用不友好的言论来聊以自慰他的受伤的虚荣心而已。 (“Forget not thy whip”——but nine women out of ten would get the whip away from him,and he knew it,so he kept away from women,and soothed his wounded vanity with unkind remarks。) 求婚的失败和初恋和失败都有可能造就这样的人,作家周国平认为法国作家莫伯桑歧视女人,是由于屈辱的初恋,我认为是合理的。 台湾大作家李敖也发表过很多批评女人的言论,追其根由,与他初恋的失败,罗姓女友的离去也有很大关系。 以上那些名人歧视女人都是可以找到原因的,不必惊讶,让我感到惊讶的是为无数女性读者所喜爱的俄罗斯作家托尔斯泰也暗地说过女人的坏话: 要我说出对女人的真实的看法么?我会先把一只脚踏进坟墓,然后再说,说完以后我就钻到坟墓里面去。 对女人的真实的看法,只有钻到坟墓里面才能说,肯定不是什么好话了。 萧伯纳说出了其中的苦衷:一个男人只要他的母亲或者太太还活着,他是不可能说出对女人的真实的看法的。 只看到女不看到人,是对女人的侮辱;如果只看到人,没看到女呢?我认为这也是对女人的侮辱,程度上更甚于前者。 这种男人把女人看成是和自己一样的男人,而不注意到她们在生理和心理上和男人的差异,把女人当男人对待。 极端的女权主义者往往会走上这样的观点。49年以后,中国倡导的女权,其实就是这种变态的极端的女权。女人的“女”字被抹杀了,只剩下人。对女人也不称呼“女士”“小姐”,而带之以“同志”。让城市女人下放到农村去耕地、收割、喂猪、插秧、运粪。 这是女性的光荣,还是男性的耻辱呢? 这种男人过度地拨高了女人,强调了女人作为母亲的强大的一面,而忽视了他们作为女儿弱小的一面。法国思想家卢梭称呼他的女友华伦夫人为妈妈,只因为她比他大8岁。 克拉克-盖博和加里-格兰特那样的男人会耻笑他的。 把女人过度地拨高,强调她们的母性忽视了他们的女性,不仅伤害了女人也伤害了男人。 中国传统文化就是这样,强调母性,压抑女性,只有老娘,没有小娘。婆婆压抑媳妇,媳妇成为婆婆之后再去压抑媳妇,如此恶性循环,摧残了女人的天性,也使中国男人深受俄狄普司情结的迫害,在精神上永远长不大。 在这样的思维之下,母亲都把儿子当成儿童,看不到他们将来会成为顶天立地的男人,不注意培养他们的勇气和独立。 欧美的儿童和中国的就不一样,欧美的母亲对待自己的儿子和中国的也不一样。 中国的儿子走路跌倒了,马上号啕大哭起来,母亲马上上来哄他,直到不哭为止。欧美的呢,如果一个小男孩跌哭了,他的母亲会这样对他说的:这么一点疼算什么呢?现在你这么软弱,将来长大你能保护母亲么?这么软弱的男人能照顾你的女朋友么? 小男孩马上不哭了。 看过一个美国的片子,名字忘记了,里面有一个小男孩,在他奶奶面前挠后背的痒,奶奶说:绅士怎么可以在女士面前挠痒呢? 小男孩马上站得笔直的。 男人的可贵之处在于品格、冒险精神、勇气。多年之后那个中国的小男孩和美国的小男孩相遇了,互相竞争,谁胜谁败,早在他们三岁的 时候已经决定了。 日本是一个奇特的国度,他们男尊女卑,实践了尼采的男女观: 男人应该被训练起来去战斗,女人应该被训练起来供男人享乐,其它一切都是扯淡。 可是日本国家总体竞争力,社会和谐程度比主张男女完全平等的中国还要好,当然与欧美国家不能比。这似乎也应证了上面的观点:只看到女不看到人,是女人的侮辱;如果只看到人,没看到女,也是对女人的侮辱,程度上更甚于前者。 第三种男人注意到女人和男人的生理和心理的差异,又尊重她们的人格。周国平君的女性观最为我所认同,余杰的和我也很接近。这是欧美社会主流的女性观。这种男人欣赏女人、尊重女人、尊重他们独立的人格、容忍和接受她们先天的缺点并且对她们永远怀着感恩的心情。 这是歌德式的女性观:永恒女性 引导我们上进 DasEwig-Weibliche Zieht uns hinan 永恒女性 引导我们上进 DasEwig-Weibliche Zieht uns hinan 友谊、爱情 男人和女人之间有没有可能存在真正的友谊?这是一个争议很大的问题。重复引用上面的话: 你是一个奴隶么?那么你不能有友谊。你是一个暴君么?那么你不能有朋友。 很久以来,女人身上藏着一个奴隶和一个暴君。所以女人不了解友谊,她只了解爱情。 这是一类观点,认为不可能。女人和男人只能谈爱情而不能谈友谊,男女之间谈友谊,对于双方都是一种伤害。很多女人虽然不喜欢尼采蔑视女人的观点,可是对于尼采“女人不了解友谊,她只了解爱情”的观点还是共鸣的。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是可能的。因为现在生理学有 越来越多的证据证明,男人和女人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没有一个人完全是男人,也没有一个人完全是女人。男人也可能带有女性的特征,女人也可能带有男性的特征,只是比例不大一样罢了。有的男人可能是80%的男性特征再加上20%的女性特征,有的女人可能是80%的女性特征加上20%的男性特征,甚至有可能出现50%的男性特征加上50%的女性特征的男人或者女人。这样看来,男人和男人之间有友谊,男人和女人为什么就不能有友谊呢?英国作家罗素(Bertrand Russell)显然是同意男人和女人之间有友谊存在的,他结婚好几次,也离婚好几次,和女人的爱情结束了,可是友谊还长久地维持着。他认为:完美的男性和完美的女性没有多少差别,至少没有我们现在所认为的那样大的差别。(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perfection of woman and man hasn’t so much difference as the tradition inculcates.) 我个人比较偏向于后一种观点。异性友谊在历史上有过很多成功的例子,比如说:萨特和波伏瓦,爱因斯坦和居里夫人,胡适和韦莲司,罗素和彼德-多拉。不过前一种说法也很有道理,如果一个很完全的100%的男人和一个很完全的100%的女人(事实上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只能无穷接近这种情况。)相遇,他们之间只能发生爱情而不能发生友谊。 法国作家蒙田说: 爱情是一种朝三暮四的变化不定的情感,他狂热冲动,时高时低,忽冷忽热,把我们系于一发之上。而友谊是一种普遍和通用的热情,他平和稳健,冷静沉着,经久不变,他愉快也高雅,丝毫不会让人痛苦。再者,爱情不过是一种疯狂的欲望,越是躲避的东西越要追求。爱情一旦进出入友谊阶段, 也就是说,进入意愿相投的阶段,它就会衰退和消失。爱情是以身体的快感为目的,一旦占有了,就不再珍惜。相反,友谊越被人想望,就越被人享有,友谊只是在获得以后才会升华、增长和发展,因为它是精神上的,心灵会随之净化。 我在完美的友谊下面也曾经有过轻佻的爱情,我在这里不想多谈,这两种情感都曾经在我身上驻留过,它们互相认识,但是从不互相比较。友谊坚持不懈地走自己的路,它在高空飞翔,居高临下,傲然地俯视爱情在它下面坚持走自己的路。 在经历了两场刻骨铭心的爱情之后,读到蒙田的这段话,我庆幸自己得到了一个知音。 友谊、 爱情、婚姻 至于婚姻,那是一场交易,惟有进去是自由的(其期限是强制性的,不符合我们意愿的一种东西。)通常是为了别的目的才进行这一场交易的,此外,还有清理千百种不相干的复杂纠纷,它们足以导致关系破裂和扰乱强烈的感情。而友谊只涉及自身,不涉及其他交易。况且,老实说,女人一般不会满足于这种神圣的关系,她们的灵魂也不够坚强,忍受不了这种把人久久束缚的亲密关系。如果不是这种情况,如果可以建立一种自愿和自由的关系,不仅灵魂可以互相完全拥有,而且肉体也参与这一结合,男人全身心地投入进去,那么可以肯定,友谊会更加充分、完美。可惜没有例子证明女人可以做到这一点,古代各哲学派系一致认为,女人是被排挤在友谊之外的。 上面又是我的知音蒙田先生的随笔,我忍不住要嘲笑他了:你生活在16世纪的法国,你的知识和经验都是16世纪以前的,你为什么不带着发展的和进化的眼光看问题呢?你还不知道萨特和波伏瓦吧?不知道爱因斯坦和居里夫人、胡适和韦莲司、罗素和彼德-多拉吧? 他说,女人是被排挤在友谊之外的,我不赞成。可是他的关于友谊、爱情和婚姻的论述还是很精辟的。 可以推断,在他看来,假如女人是可以谈友谊的话,爱情加上友谊才是完美的婚姻。 对于我们这些正直人士来说,友谊是高于爱情的。 蒙田先生是这样定义友谊的: 我们通常所谓的朋友和友谊,只是指由心灵相通的机遇相联结的频繁的交往和亲密的关系。我所说的友谊是指,心灵互相融合,且融合得天衣无缝,再也找不到连接处,若有人逼问我为什么喜欢他,我只好说:因为是我,因为是他。只有等性格和年龄都变得成熟和稳固之后,真正的友谊才可能开始。 婚姻最容易,爱情比较难,友谊就更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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