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花间对影 于 2009-4-18 21:59 发表

噢,快乐指数才达标啊?毕竟是打字,能有多少乐趣涅?如果,让司琴的手指殉艺术之道算得上是一种乐趣,那就破涕一哈~~~
对我来说乐趣不小其实。    本来是要用来向阿龙致敬的,当时想象一下觉得可能会有点累有点麻烦,真的敲打起来却好像比阅读还要愉快。当然前提条件是因为这是一本好书。只是时间上太奢侈了,所以俺把它当成了周末消遣的好方式。
司琴的手指仰赖神。
原帖由 水色 于 2009-4-18 23:05 发表


     对我来说乐趣不小其实。    本来是要用来向阿龙致敬的,当时想象一下觉得可能会有点累有点麻烦,真的敲打起来却好像比阅读还要愉快。当然前提条件是因为这是一本好书。只是时间上太奢侈了,所以俺把它当成了周末消遣的好方式。
献花,向水色和龙龙~~~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27楼就是维希尼克冒着生命危险摄下的东欧犹太人吧,他的东欧同胞连同他们的子孙已经灭绝了?
照片里,低头疾行的步态,警觉而又悲苦的眼神,凹陷的盛满苦难的面颊——犹太民族真是多难。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原帖由 花间对影 于 2009-4-19 22:55 发表
27楼就是维希尼克冒着生命危险摄下的东欧犹太人吧,他的东欧同胞连同他们的子孙已经灭绝了?
照片里,低头疾行的步态,警觉而又悲苦的眼神,凹陷的盛满苦难的面颊——犹太民族真是多难。
维希尼克拍摄的这些东欧犹太人,改变了我对摄影本质的看法。 原来俺想当然的看,以为摄影的“记录性”是其“艺术性”的反面,或者说障碍。现在看来,如果艺术的要旨就是表达人性,那么能够成就摄影,让它成为一门艺术的,恰恰是它的“真实性”或者“记录性”,看啊,那些被定格下的,某个逝去时空里的脸孔,满登登的,写满了人性。
司琴的手指仰赖神。
7、布拉塞(久拉·阿拉兹)
Brassai(Gyula Halasz)  1899-1984




我要我的对象尽可能地觉醒,
完全知觉到他是在参与一个艺术事件,一项行为。



        布拉塞这个人

         在摄影史上,布拉塞是少数于30年代初期就奠定了不可动摇的地位,而至80年代依旧活跃如昔的大师之一。
         在“19世纪的最后一年(1899)的第九个月的第九天”诞生的布拉塞,虽然年已八十有四,但每当他回答别人的访问时,却充满年轻小伙子的血气与狂妄,认为自己的生辰八字当中的“九”这个数字,和他的人生际遇有些关系。
        不但如此,他也颇为强调自己的出生背景,因为他和有名的传说人物——吸血鬼卓古拉是同乡。
        无论布拉塞是多么在意自己的琐事,但有一件事他却始终秘而不宣——那就是自己的真实姓名。打从别人知道有他这么一个人物时,他用的就是“Brassai”笔名。这种故意隐瞒真实姓名的行径,对身为以为世界知名的大师级人物来说,实在有点不可思议。他曾说:
改变名字能使一个人逃离单调的正式身份,这个身份就如同人的枷锁一样,解脱它,艺术家才可以重新生活,再次创作。
        布拉塞出生于匈牙利的Brasso, Brassai的意思就是“从Braasso来的人”。这位六十年前从Brasso到巴黎打天下的年轻人,头六年里是替一些德国图片杂志写文章为生,为了文章的配图需要,他经常找一些摄影家共同经营一个题材,最后干脆自己拍起来。
         问及他为什么那么晚才半路出家,当起摄影史的原因是,他说:

        最早我是打算投身雕塑与绘画,当时我对摄影抱着与一般人相同的偏见——就是轻视它。那时摄影一直不被认为是一种严肃的艺术表达形式,在我三十岁之前就没有拥有过一架相机。

        我在1924年来到巴黎时,有一段时间过着夜间游荡的生活,日出时休息,日落时起床。在那两千零一个夜晚的波西米亚式生活中,我踏遍了巴黎的每一个角落。我为这不夜城不断展现在我眼前的现象感到震惊。我想用什么办法把它记录下来。终于有一个女人借给我一架业余的相机,我用它捕捉了这些缠绕在我心中许久许久的景象。
        布拉塞的第一本摄影集子《夜之巴黎》一出版就震惊了法国,而不单单是那时不大被重视的摄影圈子而已。因为他几乎拍尽了巴黎夜生活的所有面貌:从守夜人燃起煤气街灯开始,到各式各样在黑暗中喘息的人——倒卧街头的醉鬼、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在街上拉客的流莺、马戏团、歌舞团的后台辛酸、妓女户里成排供嫖客挑选的裸女、吸毒者、同性恋者的舞会、上流人物在下流社会的另一副脸孔等触目惊心的画面。
        这些展现人性赤裸裸的一面的照片,就是在今天发表也够震撼的,更何况半个世纪以前。《夜之巴黎》在1976年再版时,更名为《30年代的秘密巴黎》,并从原来的六十幅作品增加为一百二十幅,将之分为二十一个单元。布拉塞在每个单元写有一篇札记。这些文章就连挑剔的《纽约时报》书评家奎玛都赞为:“布拉塞以好小说家的文笔勾勒出那时代的回忆录。”
        布拉塞一出道就拍了这些惊人的作品,就技术上说也突破了那时摄影科技的极限。当时的相机镜头光圈与底片的感光度,都无法让专业摄影区捕捉夜光下的动态画面。而从摸过相机的布拉塞,到底从哪里学到底片增感的冲洗技巧,至今仍是个谜。有人说,他是从前辈摄影家柯特兹那里偷学去的,不过他始终否认。无论如何,这些照片使布拉塞享有“夜间摄影鼻祖”的美誉。


     布拉塞的摄影观

         布拉塞对摄影的看法也和他的作品一样耸人听闻:“我从来就没有认为摄影师一种艺术。”
         他在1932年的一片文章(潜在的影像)中,就表明了这种态度,而引起摄影界的一致抨击。他说:

     在艺术当中,摄影是个倾入者,是一个其他艺术和谐性的不统一记号。

         艺术(摄影)太精确、太依靠现实、缺乏想象空间、缺乏发明以及精神方面的特质。所有的这些短处,其实也是它使人肯定的特质——是“非艺术”甚至是“反艺术”。这种特质实际上是摄影应该去开垦的地方,不应归于艺术。
摄影带给我们什么呢?是一口新鲜空气、一股强烈的现实味道。它给与事物的几乎是一种实体的表现,是确实的和真理的无法定义的符号。摄影完全更新了人和宇宙的关系。

        在摄影发明之前,没有一样东西不是经过无穷尽的艺术来传达给我们。所有的东西都经过变化;在一些有创造力的艺术家手里,现实不是变得更好就是更坏。或者被二流艺术家用无用而琐碎的美丽外观包装起来。我们永远无法看到风景、一张脸、一个城镇、一个街景是没有经过中间媒介、带有情绪化的传递。我们是如此习惯于看着真理被别人的气质添上色彩。而这个世界不期然地被相机捕捉着而泄露给我们。

        布拉塞的摄影观是他自己作品最好的注脚,他所拍摄的人、事、物都很少有情绪的介入。他认为摄影的客观性是对现实世界的形象做最崇敬的礼拜。他认为摄影使人类的影像进入另一个严格的秩序,他使创作者放弃个人的身份——自我。


       布拉塞生活中的艺术家

        没有成为画家或雕刻家的布拉塞,始终没有中辍他的美术天分的发挥。他在纽约现代美术馆(1956)、伦敦当代艺术中心(1958)开过响叮当的“巴黎壁画展”,这些壁画一部分是他历年精心收集的,一部分是以摄影记录下来的,最后还出了四本画册。至于他自己的绘画和雕刻到底怎么样呢?据他自己说,有一回毕加索看到他的一些素描时说:

    布拉塞,你怎么可以放着自己的金矿不开,而去开盐矿呢?

       毕加索所说的金矿当然是指绘画,而盐矿是摄影。
        布拉塞在巴黎期间是住在有名的Milieu艺术区,认识很多艺术节的朋友,更由于当时颇受敬重的艺评家特黎亚德的介绍,而与当代顶尖的艺术大师结交。
        1984年年底出版发行的《在我生活中的艺术家》就是布拉塞对这些画家、雕刻家朋友所做的摄影记录。
        这本书总共记录了二十一位艺术家的生活及工作面貌。密集拍摄的年代是在1932年至1940年之间,之后又间歇地补拍到1962年为止。其中比较珍贵的是毕加索、达利、马蒂斯、米罗、杰克梅蒂、布拉克、杜飞、勃纳尔。麦约等人刚在世界奠定地位时的壮年境况。
这二十一位艺术家的照片,分别在法国30年代的艺术刊物Le Minnotaure及美国的Harper’s Bazaar刊登过。布拉塞将之整理成书,也写了二十一篇与这些艺术家交谊经过的文章。在《在好小说家的文章下》,布拉塞透露了这些大师们鲜为人知的一面,使这本摄影集子也成为绘画界的一本热门书。
       布拉塞的文笔同他的相机镜头一样锐利。他这么形容毕加索:

   我被他的一双眼睛吸引住了,他的眼睛也不是通常所谓的大眼睛:它们所以显得巨大,是有一种好奇的本能使眼皮撑开着,路出眼球四周的眼白,反射出闪电般笔直的光芒。

如此形容达利:

       毕加索在1932年的冬天,介绍我与达利在La Boetie街的工作室见面。那时的达利年轻英俊,有一张瘦削的脸庞,泛着苍白与橄榄色的混合,很炫耀地流着一撮小胡子。他那对发狂的大眼睛,透露着智慧,且闪烁着奇异的火花。一头吉普赛式的长发梳理得光洁滑亮。后来他告诉我,他头上抹的不是美发油,而是油画上的光漆。

        布拉塞锐利的观察,也在这些照片中精确的表现出来。
        这些艺术大师,曾被很多摄影大师拍下不少代表性的照片。邓肯就拍过两本毕加索专辑:哈斯曼也拍过一整本达利的各式各样作怪的专辑;布列松也拍过具代表性的杰克梅蒂、马蒂斯、勃纳尔。专拍人物的卡什也拍过米罗、夏加尔等人。
        每一位摄影家眼中的的同一位艺术家都有其相同与异处。相同的是这位艺术家本来的面貌,想异处就是不同摄影家各自的诠释。
布拉塞眼中的艺术家都比别人所拍的要平凡很多,没有半点“伟大”的感觉——毕加索的一只手掌,毕加索在餐厅和马蒂斯的儿子皮埃·马蒂斯寒暄,马蒂斯在画模特儿,达利还年轻英俊时头上涂着光漆的摸样,米罗在街头,杰克梅蒂在巷口……
         这些大师们平平凡凡的生活照,正是布拉塞最强的风格,一如他拍摄夜巴黎的众生相一般,他秉着自己的信念,对“对象”原来的面貌做最崇敬的礼拜。他放弃了自我的诠释,因此我们从他照片所认识的毕加索不是旷世天才型的面貌,而是毕加索凡人的一面。布拉塞所拍摄的米罗甚至像是谨慎的会计师一般,令人十分惊异,怎么这位幻想家会是这般长相!
       在布拉塞生活中的艺术家们,以他们远远笨笨的生活面貌呈现出来,这是十分难得的。
       对于布拉塞这种摄影风格,前纽约现代美术馆的摄影部主任察寇斯基有这么一番介绍:看他的照片,人们并不意识到摄影行为的存在,好像主题本身透过他们自己的媒介重新制造自己。
      亨利·米勒说得更为清楚:“在感情上,布拉塞是如此强烈的表达了一种欲望,就是他不去干涉对象本身。这种情怀难道不是被深厚的人性所激发的吗?布拉塞尊重并重现对象本来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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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人性?
月月MM 陡然抛出一个如此思辨的哲学问题,好比一把尖锐的匕首,嗖的一声穿过艺术中心的天空。

我以我及其有限的思维能力勉为其难的理解一下,就本书所使用的这个“人性”概念,意思应该是:从每一个卑微的个人身上所反映出来的整个人类族群的共性。(再用力想一下,好像主要是指灵魂上的共性。)
因其落实在一个个具体的,现实存在过的个人身上,所以真实可感;又因其隐藏着你我作为族群的共性,所以能在任何人心中引发震撼。
司琴的手指仰赖神。
先不说楼上对人性的解释是否客观实在,就您所说的来看,既然是从“每个个人身上”反应出来的东西,怎么又成共性了?难道他们都是一个模子倒出来的,只是外表雕刻的花纹不同?
灵魂有没有还是个问题呢。先说思想,既然承认每个个体都是不同的,从何判断他们就一定有一个确定的共性?

“你我作为族群的共性”
太民族主义了。

[ 本帖最后由 北海月 于 2009-4-21 18:25 编辑 ]
先不说楼上对人性的解释是否客观实在(你去数数,历史上关于人性的定义有多少,直接找个你觉得客观的来吧),就您所说的来看,既然是从“每个个人身上”反应出来的东西,怎么又成共性了?(只要是每个人身上反映出来的就不可能有共性?就都是一个模子倒出来的?欧卖糕的。)难道他们都是一个模子倒出来的,只是外表雕刻的花纹不同?
灵魂有没有还是个问题呢。(这个问题你可以直接去和古希腊先哲辩论)先说思想,既然承认每个个体都是不同的,从何判断他们就一定有一个确定的共性?( 都被叫做“人”)

“你我作为族群的共性”
太民族主义了。(只有民族可以被称为族群?)
司琴的手指仰赖神。
呵呵,定义很多啊,既然定义这么多,你们用的又是谁的定义在说“人性”的呢?

“只要是每个人身上反映出来的就不可能有共性?”
你应该论证的是个性如何构成了共性,而不是通过反问搪塞过去。

我回帖的意思是:不会讨论灵魂问题。


都被叫做“人”
------------------------
“人”,还有泥人、死人、机器人,看来它们和我们都有共性咯?
族群,嗯,请问你所谓的族群是指的什么?

一个小区的全体成员?一个城市的所有公民?
并且,这些人是以什么作为将他们连接起来的纽带的?
http://baike.baidu.com/view/614873.html?wtp=tt

族群的百度结果

看来水色是有自己的“族群”概念解释方式,洗耳恭听。
呵呵,定义很多啊,既然定义这么多,你们用的又是谁的定义在说“人性”的呢?(我用自己的脑子想出来的。)

“只要是每个人身上反映出来的就不可能有共性?”
你应该论证的是个性如何构成了共性,而不是通过反问搪塞过去。( 这不是搪塞,是指出你的提问里本身有错误。)

我回帖的意思是:不会讨论灵魂问题。(你已经开始讨论了,下了否定性判断。)


都被叫做“人”
------------------------
“人”,还有泥人、死人、机器人,看来它们和我们都有共性咯?(当然。)
司琴的手指仰赖神。
我用自己的脑子想出来的。

------------------

好了,我知道不应该和你讨论问题了。
原帖由 北海月 于 2009-4-21 18:43 发表
我用自己的脑子想出来的。

------------------

好了,我知道不应该和你讨论问题了。
你根本就没有和我讨论过。你提问的对象不是我,而是你自己脑子里的知识。
司琴的手指仰赖神。
原帖由 北海月 于 2009-4-21 18:38 发表
http://baike.baidu.com/view/614873.html?wtp=tt

族群的百度结果

看来水色是有自己的“族群”概念解释方式,洗耳恭听。
我第一个回复,就已经说清楚了。
司琴的手指仰赖神。
呵呵,就算不愿意看我的回复。好歹也睁开眼睛看看你自己百度的内容吧:

2,族群是指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同一种生物所形成的团体。
  比如说,以整个地球为其讨论的范围时,则人类的族群以现阶段而言是由六十亿人口所组成的。
司琴的手指仰赖神。
可怜的水色,在人家眼里,你是个病人而已,你说的究竟是啥有什么要紧,翻案例对号入座分析病症就行了。
司琴的手指仰赖神。
吼吼,给水色献两朵小花


也献花两朵。
给谁谁知道。
友谊是一朵生长的异常缓慢的花儿。
偶看黑白照片总感别有深意
嘎嘎,水色也有今天~~~
我还说过来把海月MM引荐一哈,谁知班组已经之样了
爆笑如雷,嘎嘎,嘎嘎……

[ 本帖最后由 流星雨 于 2009-4-22 23:46 编辑 ]
8、维吉(阿瑟 · 菲利格)
    Weegee(Arthur  Felling)  
   1899-1968


世界各地的人都问我
“你的秘密配方是什么?”
我只有大笑,我没有任何配方。
我就是我自己。



        艺术殿堂的门外汉

    艺术对维吉来说不是问题,他从不费心去想它。因为他对绘画、雕刻、艺术史或摄影史都知道得很少。在他拍摄的主题中,从来就不见象征意义。拍照对他来说,只是博取生计的方法,他所要的仅是作为维吉的自由:有点名气有几个钱(可也不要太多)和女人——这是他的欲望的三个顶点。他全获得了,同时也赢得了艺术家的名誉,而这种名誉是他最不在乎的。

        这是评论家亚仑·塔尔梅对一位相当特殊的摄影家所做的描写。
       的确,在知识范畴、在兴趣所在上,维吉完全是一位艺术殿堂的门外汉;从某种程度来说,他永远是大城市中的乡巴佬。连初中都没有毕业的他,一辈子都在拍凶杀案,几乎等于刑事警察局的现场记录员。而他在意的是:自己的照片都是独家新闻,每张照片都猛卖到五美元,好吃上一顿大餐。成得了或称不了“摄影家”,根本是无所谓的事。
       然而,这位奇特人物在他有生之年的六十九个寒暑中,终于由极度贫困的生活,步入富裕之途。他的工作甚至使他跻身于好莱坞的社交圈,而成为一位名流。他的凶杀案照片,也被肯定为摄影艺术的精湛之作。生前已赢得名声,死后的地位一天比一天更重要。他的早年作品,现在又被重新以豪华的形式出版。讨论他的人也日有所增。


       50年代电影的典型人物

       在美国,维吉的脸孔是妇孺皆知的,因为他在50年代的好莱坞影片中经常露面。一身皱巴巴的西装,带着帽子,满脸肥肉,嘴里咬着半截香烟,专门演物业游民、拳赛经纪人或他自己——街头摄影师。
       他的造型已成为日后类似角色的象征。这位长相十分特别的喜剧人物,不只是戏中才做如此打扮,他本人就是这副德行。这些电影都是用他那有趣的造型来撰写脚本中的任务,或由此发展出来的。包括在大导演史丹利·库贝利克的《奇爱博士》一片中,彼得·谢勒饰演的角色,都是以维吉为蓝本。
       维吉的本名是尤瑟尔·菲利格,于1899年6月12日出生于奥地利的Zloczew城,十岁时随母亲和三个兄弟到纽约和父亲相聚。他的父亲早些时日在新大陆赚取路费,好接家人过来。
       在Ellis岛上,一个移民官员把维吉的绕口名字改成阿瑟。从此维吉的名字看起来就比较像洋小子了。这家新来的移民,定居在纽约东城的贫民区,过着比老鼠稍好一点的生活。没有英文底子的尤瑟尔·菲利格被送到小学念书,八年之后他就因为家里急需他赚钱来补助家计,而永远离开学校。
       以后的几年中,尤瑟尔·菲利格做过杂耍戏院的糖果小贩;街头摄影师;替骑在小妈上的小孩拍照,并作染色;在自助餐厅洗碟子。十八岁之后,他就完全离开家庭,而不再与亲人联络,故意与自己的背景切根断脉。连后来他的自传《维吉写的维吉》也很少提到双亲;提到三个兄弟时,也只称他们为“三等客舱的同伴”而已。



         暗房里的灵应盘

         快二十四岁时,阿瑟·菲利格厌倦了贫穷奔波的日子,在“顶好”的规定——摄影史出任务时必须穿白衬衫打领带,而一直被困在暗房里。除非在三更半夜时有紧急任务,入火灾之类的,才会轮到他出勤。就这样维吉磨练出他极佳的放大技巧,也养成日后只有在晚上才拍照的习惯。
        这是的他在闲暇时,也在纽约第三街的一家戏院,为默片拉小提琴做音乐伴奏。穷苦出生的他,一直想多赚点钱。他偶尔拍到的火灾照片,也卖给“顶好”,因为他是暗房技术员,拍照就算外快。之后他一直以赚外快的心情来拍照,一张相片坚持五美元。在他的自传里,维吉把自己的作品成为“牡蛎大餐”
         三十四岁时他离开“顶好”暗房一周五十美元的工作,而成为自由摄影师。通常他会在早上五点出门,开着装有全部设备(包括所有相机、镜头、闪光灯、打字机)的车子四处逛。车上装有双向的警察无线电呼叫器——是第一位被允许装有此通讯设备的老百姓。
他甚至在Spring街的警察总部设有非正式的办公室,于“失踪人口部门”落脚,在哪儿打电话、写账单、会客。
经常,阿瑟·菲利格与警察们会分别出发,但是自然而然地同到案发现场。一些不明就里的警员,很是奇怪她为什么这么厉害,是不是有个灵应盘。就这样阿瑟·菲利格干脆用灵应盘的音去了维吉的笔名(Weegee和Ouija的发音完全相同)。



          城市的夜巡者

       “灵应盘”从事自由摄影师的头十年中,替数不清的地区性报纸和所有著名的全国性大报提供照片,也替《时尚》、《生活》、《观察》等大刊物做专题报道。他的作品几乎全在夜间完成,因此经常被拿来和布拉塞相提并论。1976年10月号的《艺术评论》的《夜之光》就是一篇专门讨论维吉和布拉塞风格异同的文章。
         这两位大师,在同一年出生,都以笔名从事创作,对都市夜生活情有独钟,并以夜间摄影而奠定不朽地位。
        不同的是布拉塞一直采用自然光源,而维吉清一色用闪关灯照明。布拉塞的摄影有深的文学、绘画涵养、文化气息浓厚;而维吉对猝发的人生悲剧特别感兴趣,是一种以新闻价值为出发点的捕捉。就题材而言,很可能都成为“昨天的新闻史最没价值”的档案,然而维吉却将之化为一帧帧永垂不朽的人性见证卡。
         就闪光灯的使用方法而言,维吉毫无疑问是使这最尴尬的人工光源变成不可或缺的作品风格,做的最成功的一位摄影家。
闪光灯在他手中,不只是将主体人物打亮而已,而是一种划破黑暗的利刃,原本被黑暗吞噬的人、事、物都在刹那间被暴露出来。
在少数白天所拍摄的照片中,他仍然使用闪光灯,使照片的任务有一种从生活中被挖掘出来的意味。这正是维吉作品给人最大的感受。他打开城市的外衣,让每个人赤裸裸地从生活中走出来。
         布拉塞于1984年在巴黎去世,而维吉早在1968年就过世了。其实布拉塞的创作生涯比维吉结束得更早,五十四岁以后就完全停止拍照,而维吉则是一直抱着他笨重的4×5相机,直到瞑目为止。
布拉塞的第一本书《夜之巴黎》一出来立刻奠定了地位。而维吉则没那么幸运。并不是每一位编辑都愿意出五块钱买它的作品。维吉最有名的一张照片《批评》就被拒绝过,因为编辑认为维吉的新闻感不够,因为他不拍火灾,而拍消防员;不拍枪手们,而拍他们的尸体;不拍即将倒塌的建筑,而拍无家可归的人……
          不过,当他的第一本书《赤裸的城市》(1945)一出版,维吉就在摄影史上几下新的一夜,他也被好莱坞的制作看上,用《赤裸的城市》为名拍成一部电影,并且他开始从事为期四年的演员生涯。维吉的脸孔也从此成了美国社会底层的一种代表形象。


          赤裸的城市·赤裸的人性

         1952年,五十三岁的危机从好莱坞回到纽约,开始从事一系列的公众人物粉刺报道。他把相机由凶杀案现场转向社会名流的聚会。
维吉一声拍过五千个以上的谋杀案,什么不幸事情都没有错过,同样他在社会名流的身上也看到不幸的阴影。在虚假的荣华富贵歪一下,没人都是那么孤寂。维吉同样的用闪光灯把他们的外衣剥掉,让每一个人赤裸裸地从酒会中暴露出来。
         出名的摄影评论权威,苏珊·桑塔格对维吉的作品有这样的看法:“维吉的照片是对真实事物有帮助的地图。”
         他之所以有这么锐利而没有任何障碍的观察力和表现力,与自身的特质有相当大的关系。没有受过正统训练的他,几乎没有任何包袱。艺术殿堂门外汉的他,看到的事没有假象,只有如此的事和这样的人。他对当时情况的所有象征意义毫无觉察,之在意是不是抢拍到了,因此作品就流露出自自在在的情绪。照片中的任务是开开坏坏地表露出忧苦或野蛮,是人性最赤裸裸的表现。
         维吉完全不在意自己的东西是否会流传下来,每张照片卖掉五块钱之后就打算扔到字纸篓的。
然而,功名成就却不放过他。1959年他还被苏俄政府邀请前往做摄影古文,在各学校演讲并巡回展览。他也被列为摄影史上的五十个里程碑之一。
          打了半辈子光棍之后,维吉碰到了一位贤惠的女人。四十七岁那年一位女社会工作者魏玛· 维克斯成为他的经纪人和他的同居者。维克斯把他那无业游民似的生活整个调整过来,并使维吉的事业蒸蒸日上。
         维吉死后能留下来五千张底片和一万五千张照片,全要感谢这位女士,要不然全进了字纸篓。
         幸运的“灵应盘”、大城市的乡巴佬、艺术殿堂的门外汉、好莱坞的演员,你也是摄影史上的一座里程碑,只有你能划破黑夜,让一切赤裸裸地呈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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