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学家赫尔曼·邦迪曾以历史上的“猎巫”运动为例,认为宗教是“一种恶,一种严重的,能够形成习惯的恶”。对于“猎巫”运动我知之不详,依稀记得是狂热的信教者将上百万被怀疑为巫师的妇女活活烧死。详情如何,我也无意查考,我只是觉得邦迪“能够形成习惯的恶”这一提法颇有深意。 公认的恶,如偷扒抢劫之类,固然可恶,但却是“过街老鼠”,是同仇敌忾的“严打”对象。相形之下,那种人们熟视无睹的恶,一旦相沿成习,甚至被视为美德,麻烦才大了。“文革”中“革命”旗号下的种种“暴烈的行动”自不必说了,只说如今,“温良恭俭让”的“请客吃饭之后”,那名目繁多的文化消费活动中,一些已经或正在形成的习惯中,便很有些恶与俗的成分。 那一回,大名鼎鼎的霍利菲尔德与刘易斯互饱老拳,只打了个平手,引得全球上亿的看客愤愤不平。老实说,对职业拳击运动本身的正当性,我始终表示怀疑。在我看来,这种以直接伤害对方为目,处心积虑地要把对方活生生的打得爬不起来的“文娱活动”,是在激发、培植和弘扬一种虎虎相残、生啖其肉的野性,是一种典型的寓恶于乐的游戏。事实上,拳击场上还真出现过生啖人耳的一幕。当看客们被泰森的“世纪之咬”惊得目瞪口呆那一刻,他们并没有意识到,从逻辑上说,这正是最符合拳击“游戏规则”的必然结局。每当看到荧屏上那些如熊似虎的大块头们一边大口喘息,一边无意识地、极其娴熟地用舌头将牙套卷进卷出时,我心中总要涌上一种莫名的悲哀。我觉得即便如今“动物保护主义”大行其道,也不应该搞到这种以兽为师,或者人贱兽贵的程度。我知道,那数以亿计的看客都是好人,他们身上有许许多多的优点,但我还是觉得,这种血淋淋的欣赏习惯不是一种好习惯。 千万不要以为恶只有在文化程度不高的“下里巴人”中才会形成习惯。事实上,有资格现场目睹“拳王争霸”的,大多是衣冠楚楚的绅士和端端庄庄的淑女,真正的“下里巴人”,只有在电视机前隔靴搔痒的份。留心一下周围,也可以发现,歌厅里或荧屏、银幕前,被那些俗不可耐的噱头撩得乐不可支的看客中,便不乏拥有“副高”、“正高”衔头的高人雅士。用时下的话说,“正高”、“副高”也是人,“没事偷着乐”一把,倒也无伤大雅。毕竟人非圣贤,内心难免残存一些摆不上台面的原始的欲望和粗糙的口味。问题是现在很有一批高人雅士总爱用“文化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各种各样的学问,把那些上不得台面的欲望和趣味打扮得冠冕堂皇,简直成了人性中的至情至善。你说不要在大众媒体上传播性技巧,他却说这是“性文化”启蒙,是破除性神秘,你说不要渲染暴力,他又可以搬出弗洛伊德的“力必多”理论,说观赏暴力行为可以使人潜意识层的施暴欲望得到宣泻,从而减少现实中的暴力犯罪。说来说去,仿佛看“三级片”、观斗殴倒成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最隹举措。 我疑心,这些学问家曲里拐弯地说了那么多,不过是两点用心,一是把内心那些摆不上台面的东西摆上台面后,自己才好体面鲜光地下台;二是一旦有机会,自己好亲力亲为地做一些这样的“文化产业”,换些细碎的或整锭的银两。但这些学问有一点最大的坏处,即加快了恶俗形成习惯的进度。 别看这些理论玄之又玄,但它们却懵不了我,因为我相信一条古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这些人真把那些传播性技巧的读物带回家,让自己读小学或中学的儿女启蒙启蒙,或者为了减少犯罪率,自己跳上龙争虎斗的拳击台“以身饲虎”,让那些大块头们的老拳揍得趴在地上辨不清方向数不清数,那我才算服气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