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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0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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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能被剥夺的”
人生在世,有许多五花八门的东西,令世人目迷五色,心旌飘摇。比如显赫的声名地位、耀眼的财富金钱、诱人的感官刺激。许多人为了追求这些,可谓殚精竭虑。但在明眼人眼里,所谓声名常是虚浮的(“浮名”是也);钱财更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而感官享乐又往往稍纵即逝(所谓“风流之后是悲哀”)。那么,这世上究竟什么东西才最值得人们珍惜和宝爱呢?
想起两句西谚:“不能被剥夺的东西是人生最值得珍视的。”“一个人拥有的根本性财富都是不可转让和被转让的。”异曲同工,皆为醒世箴言。“不能被剥夺”与“不可转让和被转让”,在这里乃同一含意的不同表述。比如财产是可以转让的,常见的方式有遗产继承或馈赠,但遗产的被继承权是可以被剥夺的。再如某一炙手可热的官职也是可被剥夺(撤销或免除)的,被觊觎这一职位者取而代之或直接被上司所革职;而浪得虚名、昙花一现者,也易沦为明日黄花。由此可见,这些劳什子并不能算是人生“最值得珍视的”“根本性财富”。苏轼一生,命蹇时乖,屡遭贬斥,年迈时还被发配到海南,被剥夺了很好外在的权利,但他“贫而有余”(语出《菜根谭》),在精神世界仍富可敌国。钱锺书在干校时被剥夺了学术研究的权利,但其满腹诗书和超一流学识,焉能剥而夺之?
想起一些家长在规劝子女用功读书时常说的一句话:“读来的东西是你自己的!”从这句平常到有俗气之嫌的话里,似可领悟什么才是“最值得珍视的”“根本性财富”。一个人通过学习而得来的知识、学问、技能,显然就是真正属于他自己的“根本性财富”之一,而且这类“财富”通常是外力所不能剥夺的。古语“家有良田万亩,不如身有薄技”,说的也是这个道理。和那些“可以被剥夺的”东西相比,“根本性财富”主要以无形化方式体现在精神或知性层面。
除了学识和本领这一具体层面,“不能被剥夺的”东西还常和人的理想、信念、心志、品性、节操、情怀之类的道德修养和精神境界密不可分。它是心智的产物,也是人格的结晶。当年的革命烈士在狱中、在刑场,自由乃至生命可以被剥夺,但人之尊严和革命信念反动派却无法剥夺;小平同志在政治生涯中几次被“打倒”,但他作为“中国人民的儿子”,爱祖国、爱人民的拳拳之心,在危难困苦的情形下仍坚如磐石。另如意外事故或病魔剥夺了雷锋或焦裕禄的生命,但其全心为民的精神却长存不灭;再如一个成功的创业者,与其艳羡他先鼓起来的腰包,不如钦慕其开拓创新的精神和励精图治的风范。同样,有关节气、道义、人格、国格之类“最值得珍视的”“根本性财富”不仅不可以被剥夺,而且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容被亵渎和玷污。而今一个人或家族在拥有巨量的世俗财富之同时,却可能缺少这种“不能被剥夺”或“不可转让和被转让”的“根本性财富”。倘如全身心被名缰利索所束缚,被形形色色的物欲所驱使,被五花八门的低级趣味所缠绕,只知道贪图世俗之享受,只懂得满足一己之私欲,只认定身外之俗物,那就显然和“最值得珍视”之价值取向背道而驰,甚至在人生“根本性财富”上不名一文。
聂卫平弟子,某围棋国手一度陷入私人间的房产官司,老聂出面调停时说:“但凡能用钱解决的,这都是小事,鸡毛蒜皮,全要归到经济纠纷的范畴。”当事人听从“棋圣”教导,纠纷在进法庭之前得到顺利解决。“能用钱解决的”和“不能被剥夺的”,两者正可相互发明。
《联谊报》2009,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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