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为科举制平反不等于否定废科举

为科举制平反不等于否定废科举

来源: 《新华文摘》2008年第20期 作者: 刘海峰

                          [字体: ]

自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重新评价科举制已在中国逐渐形成一股学术思潮。尤其是到科举制废止一百周年的2005年,笔者直接提出“为科举制平反”的观点,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与共鸣。大多数人表示赞同为科举制平反的观点,但也有部分人不大理解,特别是有些教育学界的学者,认为清末废科举扫清了兴学堂的障碍,近代教育得以迅速发展,是一件值得肯定的历史事件,因此科举制不应平反,其中有不少人误以为“为科举制平反”就是否定废科举。其实,为科举制平反不等于否定废科举这一历史事件。同样属于为科举制平反,各种观点之间的差别还很大。我个人的看法是,科举制应该平反,废科举则是历史的必然。
一、为科举制平反的几类观点

在中国历史上存在1300年的科举制是个不断演变、十分复杂的制度,其利弊影响重大而明显,人们对科举的评价也是“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即使是主张为科举制平反的言论,也有很大的差异。具体来说,提出为科举制平反的人士和观点大体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最激进者是最彻底的平反论,不仅否定废科举,而且主张恢复科举制,其中以梁启超、孙中山等人为代表。1910年,梁启超指出:“夫科举,非恶制也。所恶夫畴昔之科举者,徒以其所试之科不足致用耳。昔美国用选举官吏之制,不胜其弊,及一八九三年,始改用此种试验,美人颂为政治上一新纪元。而德国、日本行之大效,抑更章章也。世界万国中行此法最早者莫如我,此法实我先民千年前之一大发明也。自此法行而我国贵族寒门之阶级永消灭,自此法行,我国民不待劝而竞于学,此法之造于我国也大矣。人方拾吾之唾余以自夸耀,我乃惩末流之弊,因噎以废食,其不智抑甚矣。吾故悍然曰:复科举便!”孙中山多次谈到科举考试选拔人才的积极作用,曾说“至于考试之法,尤为良善。嵇诸古昔,泰西各国,大都系贵族制度,非贵族不能当官”,认为“此制最为公允,为泰西各国所无”。1918年,孙中山甚至直接指出废科举是因噎而废食,称科举考试为“中国良好之旧法”,“往年罢废科举,未免因噎废食。其实考试之法极良,不过当日考试之材料不良也”。孙中山认为考选制与监察制是中国古代固有的两大优良制度,“期望在我们的共和政治中复活这些优良的制度。分立五权,创立各国至今所未有的政治学说”。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孙中山以临时大总统的名义批令拟定《文官考试章程草案》。1924年8月26日,孙中山以中华民国陆军大元帅名义正式公布了《考试院组织条例》及《考试条例》、《考试条例施行细则》等。后来南京国民政府建立考试院,举行高等考试,在一定意义上实现了孙中山的设想。
第二类是对废科举提出质疑,认为科举其实可以不废,废科举是因噎废食,并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后果,也就是否定废科举这一历史举措,但并未提出恢复科举制,其中以杜亚泉、胡适、钱穆、萧公秦、罗志田等人为代表。五四时期重要的科学启蒙者和自由主义思想家杜亚泉,在1911年撰文指出,“吾直以当日之设学堂、废科举,为多事矣。向使当日者,不废科举之制度,但稍稍改易其课试之程式”,那么,这种科举改革所产生的效果会比废科举兴学堂更好。胡适说:“康梁变法的时候,只是空洞地吸收外国文化,不知道紧要的是什么。学堂是造就人才的地方,学堂不能代替考试的制度;用学校代替考试,是盲目的改革。结果造成中国二十五年来用人行政没有客观的、公开的用人标准。”钱穆在1951年发表的《中国历史上的考试制度》一文中指出,科举制“因有种 种缺点,种种流弊,自该随时变通,但清末人却一意想变法,把此制度也连根拔去。民国以来,政府用人,便全无标准,人事奔竞,派系倾轧,结党营私,偏枯偏荣,种种病象,指不胜屈。不可不说我们把历史看轻了认为以前一切要不得,才聚九州铁铸成大错”。当代大陆学者中也有不少人持此类观点。萧公秦指出,当时取消科举这一“休克疗法”的消极后果,认为科举制的匆忙废止引发急剧的社会震荡,导致了中国历史上传统文化资源与新时代的价值之间的一次最重大的文化断裂。罗志田认为,清季科举制的改革与废除不仅是政治变革,还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变迁,造成深远的社会影响。科举制废除后,耕读仕进的上升性社会变动取向转变,城乡逐渐分离,在传统社会中原居四民之首的士阶层不复存在。由于政教相连的政治传统中断,政统的常规社会来源枯竭,又缺乏新的职业官僚养成体制,原处边缘的军人和工商业者等新兴权势社群因“市场需求”而逐渐进据政统。而政治、军事群体的社会组成及其行为也逐步呈现非常规化,出现了“游民”和“饥民”这类边缘社群对政治军事的参与及类似开会、发电报等新兴的政治行为。还有一批学者着重探讨废科举的消极后果,基本上也属于否定废科举一类。
第三类是不否定废科举但充分肯定科举制,认为虽然废科举的过程有点匆忙,但属于历史发展的必然。在主张为科举制平反的学者中,此类学者最多,以顾颉刚、潘光旦、葛剑雄、何怀宏、杨学为及笔者为代表。1936年,顾颉刚在为邓嗣禹《中国考试制度史》一书所作的序文中说:“隋代一统,惩责其非,废九品中正法而创进士科。历代踵行,加修正,以迄于明清,防闲之法益密,取人之道益公,所举中原与边域之人才亦益均,既受拥护于人民,又不遭君主之干涉,独立发展,蔚为盛典,盖我国政制中之最可称颂者也。”潘光旦认为科举考试实“为中华民族独有之物”,谈到废科举时,他认为:“不论任何制度,不能一百分的完善,也不能有百害而无一利。一笔抹杀的论调,总是不相宜的。”
葛剑雄认为不应将科举制的功能和具体内容相混淆,就制度本身而言,科举不愧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杰作,在中国历史上发挥了极其重大的作用,如同传统文化的其他精华一样,科举制度的积极部分值得我们继承和发展。何怀宏认为,经历了近一个世纪的政治风云与官制兴革,人们回首发现:科举制采用的考试选才办法要优于世卿世禄制和察举推荐制,“学而优则仕”原则有其局限性,但远比“血而优则仕”好,也肯定比“学而劣则仕”或“不学而仕”更好。关于科举,过去人们抱有太多的误会和偏见,《选举社会及其终结》一书“试图澄清本世纪以来一直笼罩在科举和八股之上的浓厚无知与攻讦的乌云”。杨学为指出:“考试是中国的伟大发明,是对人类文明的伟大贡献,可以和四大发明相媲美。科举对于儒家经典的传播,对于中华民族的融合,对祖围的统一,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对科举的评价,应持历史的、具体的观点。”
笔者曾撰文指出,科举制是一个选拔官员的考试制度,将科举骂成罪大恶极实在不够全面客观。“科举”是一个含义非常丰富的词语,远非以往的“恶谥”那么简单,不应将其看成一个贬义词,而应该作为中性词看待。从考试制度的发展规律和清末的时代背景来看,当时废科举是历史的必然。即使不在1905年匆忙废止,也会在稍后几年中废止,至少会在计划中的1911年废止。然而,现代人对科举往往是盲目批判的多,真正了解的少;人云亦云的多,独立思考的少。当时间过去一个世纪之后,冷静代替了激愤,理智代替了情绪,对待科举不应再一味地嘲讽和批判,而应在了解的基础上再作分析。在主张为科举制平反的论著中,我虽然引用过从梁启超到现代学者不少否定废科举的言论,但自己却从未直接否定过废科举这一历史事件,且向来认为科举制在近代的衰废是因为社会环境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科举制已无法适应新的时代,因此,科举制的终结是当时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必然。
还有许多学者没有使用“平反”的说法,但对科举的评价比以往更为正面,大体上也可以归入这一类。如中国教育史学界的学者,近年来主张重新认识和评价科举制。孙培青说随着科举研究的深化,他的“认识有了提高”,在分析正反两方面观点的基础上,指出科举的历史性与考试的永恒性,主张认识科举考试制度中存在的合理因素,客观看待八股文的评价。
为科举制平反的观点有一个形成过程。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大陆学者提出重新评价科举制,甚至有不少论者提出应重新认识八股文。1991年,启功在《说八股》一文中,指出八股文是一种无善无恶的文体,纠正了人们对八股文的偏见,因此实际上是为八股文平反。《光明日报》的记者在采访启功时,便指明启功写《说八股》是“为八股文平反”。此后,文学界还有许多学者充分肯定八股文的价值。1996年,秦晖撰文指出:“我国军阀时代与后来的官制也未见得优于、甚至常常是劣于科举,而现代文官制中的考试制度却有许多类似于科举的程式,因此为科举制‘平反’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了。”这是直接点出“平反”二字的论文。因此,对科举用“平反”一词并非我的首创,我只是将各种为科举制平反的言论加以整理和系统化,并更加旗帜鲜明地提出此说罢了。
古代将“平反”一词理解为“理正幽枉也”。《辞海》对“平反”一词的解释为:“把冤屈误判的案件纠正过来。”提出为科举制平反,平反的对象并不是“废科举”,而是科举制,目的是要将人们对科举制的错误印象纠正过来,纠正长久以来对科举制的偏见。



二、认识科举制的全貌

“贡举者,议论之丛也。”由于科举制非常复杂且影响巨大,人们的评价向来都有很大的差异。在中国历史上的各种制度中,科举制大概是人们评价差异最大的制度了。

现在多数学者都赞同唐宋时期的科举在历史上起了进步作用,分歧主要在对明清时期科举制度的评价。过去对科举的认识往往以偏概全,例如,很多人到现在还以为明清科举只考八股文。其实,科举考试内容繁多,即使是明清时期的科举,八股文也仅为多种考试内容的一部分或者一科,只是其重要性有点像当代高考或研究生考试中的英语,往往起着决定性作用罢了。但明清两代科举也要考三场,除头场考八股文以外,第二场考论、判、诏、表等当时政府的应用文,第三场考经史时务策,只通八股文而不懂其他知识,也是无法考上的。
在1300年的中国科举史上,无论哪个朝代,策问与对策都是重要的考试题型。策问的内容也非常丰富,举凡政治、经济、军事、法律、文化、教育、天文、地理、民族等各种与国计民生相关的大事或经史典籍中的问题,都可以作为策问题目,统治者也往往通过举子的对策来了解民情、征询解决问题的对策。同时.策试这种形式可以考察应试者的德、识、才、学以及对“时务”即现实问题的见解。特别是时务策,主要是与国计民生有关的内容。

当然总体而言,科举对自然科学并不重视。不过,科举制没有注重考自然科学,根源并不在考试制度,这是传统文化的问题。这就像现在有人去追究说,“文革”前的高考注重考俄语和联共(布)党史。适用性太窄,应该考英语和计算机才是。脱离了当时的时代背景去责备一个考试制度,是对历史的苛求。

在传统社会,教育和考试以人文知识为主要内容,西方的中世纪大学和东亚的书院、科举皆然。只有到文艺复兴、特别是工业革命之后,教育的内容才逐渐转到自然科学方面来,注重自然科学,即所谓的实科,是工业文明时代教育的重要特征。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伴随着坚船利炮强劲东来的西学代表先进的工业文明,而当时的中国还处于农业文明的时代,科举考试内容基本上还停留在古代的古典人文知识,自然逃脱不了被停废的命运。
三、比较书院改废及评价变迁
由于清末废科举时对科举的评价以偏概全,科举制在一般中国人的心目中已形成了坏印象;现在要还历史以本来面目,需要澄清许多误解。一个世纪之后,我们应该认识到,科举并非传统社会的万恶之源。科举被废,主要不是因为其制度太坏,而是因为后来科举考试内容不适应时代的需要,特别是八股文拖累了整个科举制度。但是,经过1901年的洗心革面,科举制的考试内容和文体几乎是脱胎换骨了,以往人们认为很坏的八股文已不存在,要说科举制很坏的主要理由也已消失。只是由于科举的向心力太大,阻碍了新式学堂的兴办。在清末内忧外患的时代背景中,在西学东渐和外来势力强力介入的情况下,科举制的废止实际上是清末时代背景下的必然结果。
评价科举制这样一个具有世界影响的制度,评价废科举这样一个重大的历史事件,不能就事论事,只局限于中国近代教育史或中国历史的范围,而要放宽学术视界,将其置于整个世界文明发展史或全球文明冲突史的范围来考察。废止科举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东西方文明冲突的必然结果和典型事例。具体地说,当时这种文明冲突包含基督教文明与儒教文明的冲突,以及工业文明与农业文明的冲突。
在近代以前,东西方本是两个各自独立运行的文明体系。如果没有外来因素的介入,中国可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很难走出古代的历史空间,可能很久都不会发明蒸汽机或自动产生共和政体。到19世纪,无论是技术还是学术方面,中国与西方已有相当大的差距,存在着相当大的文明落差。科举被废,不仅是时代变迁的缘故,实际上也是文明的不同与落差所导致的结果。
科举是一种复杂的文化现象。然而,在现代中国人对传统事物的看法中,科举大概也是被误解最深的制度。我们不应忽略科举制的历史性。评价历史制度,需将其还原到当时的历史环境中去,这样才不至于使讨论脱离了历史实际。试想在传统社会,能构想出其他更好的选材制度来吗?古代的中国统治者和许多文化巨人并不是没有看到科举制的局限和弊端,也不都是因循守旧之辈,但经过反复比较,最后还是选择了科举制,这实际上是一种择善而从。古代一些学者批评科举取士并不等于反对科举制度。从古代到近代的学者对科举制的批判主要是对应试现象、对考试内容和形式的批判,特别是对八股取士的批判,很少有人否定科举制本身。如朱熹批评只重举业而忽略真实学问的现象,顾炎武严厉批判八股文,但都没有否定科举制本身。吴敬梓的《儒林外史》、蒲松龄的《聊斋志异》是两位文人久困科场、屡试屡败之后转而撰写的抨击和讽刺科举的文学作品,其中的《范进中举》等篇章长久以来作为中学教材,主导着对科举制的看法。但是,你找得到从韩愈、柳宗元、自居易、欧阳修、苏东坡、辛弃疾到文天祥、林则徐、纪晓岚等成千上万进士出身的人才对科举制的否定评价吗?科举是有很多弊端,也对古代教育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但古人始终没有找到更加公平合理而可操作的办法来替代它,因此,一千多年中伴随着连绵不断的批评,科举还是在选拔官员中起主要作用。
长时段评价科举制与短时段评价废科举应有所区别。我们不能以科举制在近代的废止结局来否定其在古代长期存在的理由和价值。科举制有1300年的历史,而清末废科举前后只有十余年,至多几十年。笔者认为,在1300年中国科举史上,有大约1240年左右的时间,科举制是适应当时的时代和社会的。只有当西学东渐、国门被迫打开之后,科举制才日益与时代脱节。科举制的废止,是到19世纪末以后才显得理由充足的。从1903年渐废科举的计划,到1905年立废科举的变化,也是在当时内忧外患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发生的。
比较一下清朝末年中国人对待书院完全否定的态度和后来书院评价的变化,更可以认识为科举制平反的观点。处在清末“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中国许多传统的制度在欧风美雨的冲击之下都逃脱不了被彻底否定的命运。
书院在被彻底否定之后相当一段时间里,在多数中国人的心目中也是一个负面的名词。1949年以后直到“文革”期间,书院在大陆基本上也是被否定的旧事物。20世纪80年代以后,人们才逐渐认识到书院其实是我们的国粹之一,它在清末被西式学校所取代,并不意味着总体上应该被否定。理解了这一点,我们也就较易理解为什么科举制被废止,并不意味着科举制就该彻底否定。
科举在清末被废,并不是考试选才制度很坏,而是特定历史时代的必然结果。不是科举制不适应传统中国社会,而是近代以后中国社会已发生了亘古未有的改变。实际上,科举是废于时而不是废于制。科举制在近代的衰废,是因为社会环境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科举制已无法适应新的时代。
四、辩证看待废科举
长期以来,批判科举已成为一种固定模式或“思想时尚”,但这类批评意见大多类似于一种“单边论证”。典型者如关于科举是否公平的问题,便是只指责科举很不公平,较少从系统和整体的角度考虑问题的意识,也相对缺乏比较的意识。在有关科举公平性的争论中,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即许多人往往只看到科举的不公平之处,却无法举出有何选才制度比科举更公平而可行。
看来有必要认真思考和辨析:到底是科举制本身确实太坏,还是人们对科举的偏见需要重新纠正?过去因为否定科举,以为批判科举就意味着进步,就意味着有先见之明,也不管那些对科举批判十分激烈的人是否怀有屡试不第因而特别偏激的心理;将历代赞扬科举的言论全数省略或隐去,将状元或进士举人都说成是无真才实学者。这样做实在是太对不起曾对中华文明作出过贡献的大量科举精英,也太对不起我们民族的历史。世界上大概没有任何其他国家或民族会将自己文明史上的重要组织部分贬损到如此地步。
对韩国和越南科举在近代的命运进行比较,可以看出中国科举的衰废也是必然的事情。韩国和越南的科举都是在殖民者的压迫下终结的。在越南,19世纪末法国殖民者有意识地“去中国化”,制造出西式的表音文字越南文。不过,“以推行汉文化为实质的科举制度却持续实行到1919年”;当科举制被废以后,汉字和汉文化在越南失去了制度支
撑,很快便被淡化。中国科举制的废止,其实也有一股外来势力在推波助澜。但没有经历过长期片面宣传灌输和文革“洗礼”的其他东亚国家学者,对科举制的评价心态向来较为平和,韩国、越南学者对科举制都有不错的评价。毕竟,在古代社会,科举制能够以才学为标准来选拔人才,是相当难能可贵的。
1894年,模仿中国实行了近900年的韩国科举制在外敌入侵下被迫废止。与中国科举相当类似,韩国科举在充分发挥选拔英才的功能、维护社会公平与稳定的同时,同样出现了许多弊端,韩国历史上的大儒丁茶山甚至认为,韩国科举有许多方面还不如中国科举:“今计我东科举之法,与中华不同者十:一、不举而赴,士无定额也。二、学政无官,教授不豫也。三、大小异等,肄业不专也。四、军技取准,幸占难禁也。五、晷刻太缓,借述有暇也。六、考选不精,私意横流也。七、试卷不颁,功罪难验也。八、杂试频数,修业无日也。九、庆科连叠,幸门以启也。十、明经为主,选用殊歧也。”
丁茶山所说的韩国当时科举中不如中国的十个方面,我们不必详举,单说其第七点“试卷不颁,功罪难验”的问题,意思是指中国科举制度规定落第举子的试卷要发还其本人,而韩国科举没有此种制度。《钦定科场条例》中关于落第举子查看试卷,在“发领落卷”条的“现行事例”中规定:“乡会试落卷,查填士子姓名,由各承包科场衙门出示晓谕,令其持原给卷票为凭,领回阅看。”而“案例”则列出康熙十八年、乾隆四十八年、道光二十三年几个相关规定。此种规定即使是不录取的试卷,考官也要写上批语和理由,并由举子领回阅看,目的是为了让落第举子心服口服,而且这条规定在清代大部分时间里是照章实施了。对考生如此负责,即使是在今天,又有哪种考试能够做到呢?
尽管韩国历史上不时有关于科举存废利弊的争论,甚至还出现不少比中国科举更大的弊病,有许多人批评科举制的弊端,但现代韩国人在看到科举制消极作用的同时,也充分肯定科举制的积极作用,并将科举文化视为韩国的重要精神文化遗产来对待。
与书院的评价类似,科举制在清末被时代和历史潮流所否定,并不意味着这一制度应该永远被否定。当与废科举的时间距离拉开一百多年之后,我们可以更为客观冷静地看待科举制。离“文革”的时间距离越远,学术界越能够解脱单纯批判科举的思维定势,全面反思科举制的千秋功罪。
重新认识科举制,并不等于否定废科举,更不是主张在当代恢复科举制——实际上时过境迁之后科举制也不可能被恢复,而是要还科举制的本来面目,还其在中国历史上应有的地位。确实,“应该历史看待兴科举和废科举,不应当以科举考试制度最终被废除而全面否定其积极的历史贡献和价值,也不应该因肯定其积极的历史贡献和价值而否定废除科举考试制度的功绩和意义”。科举制尽管有许多局限和弊端,但仍不失为中国的一大发明。

吃的是草,吐出来的也是草。
刘海峰,男,汉族, 1959年9月生 于福建龙岩,祖籍惠安(现泉港区)。1976年高中毕业后上山下乡。 1977年考入厦门大学历史系,1984年硕士毕业后到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工作,1987年起任副所长, 1988在职获历史学博士学位。1992年晋升教授,并应聘为国家教委考试中心兼职研究员。1993年国家公派留英半年,在伦敦大学、剑桥大学作高级访问学者。1994年被评为博士生导师。1996年起任所长,兼任全国教育考试暨自学考试研究委员会委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00年访日半年,在日本创价大学教育学部作访问教授。  2002年获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奖,并被评为福建省优秀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现为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院长、教育部文科重点研究基地厦门大学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厦门大学考试研究中心主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主要研究方向为科举学、高等教育历史与理论。已出版《科举学导论》(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5)、《科举制与“科举学”》(贵州教育出版社2004)、《科举考试的教育视角》(湖北教育出版社1996)、《唐代教育与选举制度综论》(台北文津出版社1991)、《学优则仕:教育与科举》(第一作者,长春出版社,2004)、《中国科举史》(第一作者,东方出版中心2004)、《中国考试发展史》(第一作者,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福建教育史》(第一作者,福建教育出版社1996)、《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比较研究》(主编,福建教育出版社2001)等著作11部;在《中国社会科学》、《历史研究》、《教育研究》、《高等教育研究》、《中国史研究》、《厦门大学学报》等刊物发表《科举制对西方考试制度影响新探》、《科举制的起源与进士科的起始》、《高考改革中的全局观》、《在教育与历史之间——高等教育史研究四探》、《唐代俊士科辨析》、《“科举学”——21世纪的显学》等论文100余篇。

  担任教育部首批文科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研究”首席专家,并主持教育部“修订普通高校办学条件标准研究”、“中国高等学校校史确定的原则与标准研究”、“师范院校与农林院校更名问题研究”、“科举文化的研究”、“高考与多元招生体制研究”等 10余项重要课题。曾获第一届全国青年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优秀奖、第二届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两次和二等奖两次。为中国高教学会高等教育学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史分会常务理事,被吉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12所大学聘为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
师傅教导:刨花直窜过肩膀,方显木匠功夫深

老木匠的工坊
先坐个沙发,待慢慢看来。

科举制是一个选拔官员的考试制度

也对也不对。

更宽广一点的说它是提供人们提升自己社会地位的途径吧。

绝大多数参加考试者是想获得那个特权地位:免除为政府义务劳动的责任,可以穿长衫,可以穿皮靴,可以骂大街,在别人给官员下跪时站在那里拱拱手叫老师,在遭遇诉讼时不必亲自出庭,也没有衙役敢于前来骚扰,即使犯了罪名,也不挨打服刑,只要拿钱财赎罪。

顾炎武已经讲得很清楚:生员(秀才)头衔的获得者主要不过是“保身家”而已。50万生员中真正想做官,孜孜不倦去参加乡试的人只有几万。
师傅教导:刨花直窜过肩膀,方显木匠功夫深

老木匠的工坊
文官  ①所谓“文官”,是同“武官”、“政务官”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严格意义上的文官,就是通过公开资格考试进入政府部门的公务人员(publicservant)。在西方国家,公务员主要是指国家行政系统中非经政治过程产生的常任职业官僚(careerbureaucrats),他们的工作报酬和福利待遇全部由国家财政支付。早期的行政,担任公差不过是一种谋生的手段。在恩赐制下,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和晋升,主要决定于庇护人的个人判断或者私人关系,而不是公务员的个人工作才干和绩效。在这样的社会风气下,公务人员的公共精神遭受亵渎,很难树立工作使命感和职业荣誉。结果,政府把许多社会精英拒之门外,社会也不认为政府工作人员是精英分子。而以工业化为动力的国家现代化,需要有能力、有效率的政府,也就必须建立一支以公共管理为职业、士气高昂和训练有素的公务员队伍。这就促进了西方文官制度的创立和发展。文官制度的基本原则是:第一,专业化原则,公务员是公共产品生产及供给部门中的专门职业,需要接受专门的职业培训,拥有处理公共事务的专业技能。第二,考试录用原则,任何职别、职位的公务员一律经由公务员考试,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进入公务员系统。第三,中立化原则,公务员在履行职权的过程中保持中立性和匿名性,对不同政治性倾向的政府提供相同标准的服务。第四,常任制原则,公务员的职业地位受法律保障,不与选举的官员共进退。第五,功绩制原则,公务员的晋升、加薪、奖励必须结合其工作绩效来确定。第六,终身制原则,公务员无过错不得辞退,享受退休和养老保险。西方文官制度发端于英国在19世纪中叶的政府人事制度改革。这种改革,对美国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产生了直接的影响,为美国解决政党分肥制问题提供了借鉴。美国文官制度的建设,使政策执行人员不再同竞选官员共进退,避免了政党竞选的周期性震荡,抑制了政党分肥的行为现象。随后,法国、德国、日本等都效仿英美的文官制度,建立了适合其本国情况的文官制度。 4泰勒主义及其对公共行政的影响 如果说官僚制提供了公共行政的组织框架,政治—行政两分法界定了公共行政的独立领域,文官制度提供了公共行政的人事制度,那么泰勒主义则提供了公共行政的管理方法。泰勒(F.W.Taylor)从工人的作业行为分析入手,引进了动作分解、分工协作、作业标准化和严格管理控制等核心概念。在《工厂管理》中,他总结出四条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1)每一个工作日均应有明确的工作;(2)为完成工作须提供标准化的工作环境、设备和工具;(3)凡具有较高成绩者应给以较高的酬金;(4)凡工作失败者便失去待遇和地位。在《科学管理原理》中,他又提出了四项原理1)对一个工人的每一单元工作的研究应该用科学方法来处理;(2)应该在工人的挑选、训练、教育方面运用科学方法;(3)工人之间应精诚合作,以保证所有的工作都能按照科学原理去处理;(4)管理者和工人之间,要实行分工负责,适合于管理者的工作不要交给工人。泰勒主张计件工资制,要求工人在单位时间内完成的定额工作量,按低薪计件,而超额工作量,则按照高薪计件。泰勒认为这种有差别的报酬制能够最大限度地激发人们的工作积极性。为了保证这种科学管理的落实,泰勒认为必须加强作业管理和控制。毫无疑问,泰勒主义追求的是效率,作业分解、标准化管理、绩效报酬等措施都是为了提高产出的效率。而这些管理手段综合起来就是“流水线作业”,这就为大规模标准化生产提供了科学管理的方式。泰勒的科学管理思想被公共管理所接受和运用,是因为它与官僚制的理念相吻合。分工、分类、标准化、作业流程、绩效报酬、严格控制等理念也是传统的公共行政所追求的管理价值。科学管理在1910~1940年期间一直对公共行政起支配作用,使公共行政成为一个学术研究的领域。于是,人们用“泰勒主义”来形容科学管理所产生的影响。而且,这种影响一直延续到了当今十分流行的新公共管理,因为泰勒所强调的物质刺激或绩效工资等管理手段,如今变成了内涵更广泛的绩效管理。 二、理论流变 如上所述,传统公共行政的基本范式是由韦伯的官僚制、英美文官制度、威尔逊和伍德诺的政治—行政两分法和泰勒主义所建构的理论框架。
  ②(首见《红楼梦》第二十七回)贾府梨香院女伶,饰小生。在“红楼十二官”中是个领头的,请示点戏,都由她出面。她口齿伶俐,被薛姨妈等赞为“好个灵透孩子”,也甚得贾母欢心,戏班解散后,贾母便留下她自使。后来,王夫人逐众女伶出大观园,但作者未说明她的去留。
呵呵,跟教育的关系好像不很直接。
按照现代教育的内容,中国文化传统中到底有没有“教育”?值得疑问一下。
按照现代教育的内容
------------------------------------
我想问这个,什么是"现代教育内容"?
孔子兴学的时候,好像还是该算“有教育”,因为他那时办学的目的并没和“做官”直接挂钩,教育的内容那是没法的事,但基本的形式还是教育型的,只是到了科举时代,教育已和“官员资格考试”直接挂钩,教育才被异化成了“进官资格考试培训”,而之前的社会教育教化功能才退到附属位置(孔子本身也提倡学要有思吧,用今天的话说就是提倡学要问疑要有思考哈?),即教育和选官育官高度同构了,呵呵。
“翻案”“平反”……什么时候可以不用这样充满斗争性的词汇呢?好像汉语挺丰富的呀,不至于找不到好词

回8楼:现代教育内容

回答很多。以日本为  例



1)培养  有丰富内涵的人
2)培养 自我教育能力
3)重基础  教育、基本教育以及个性教育
4)尊重文化传  统  并推进 国际  理解




[ 本帖最后由 kemingqian 于 2008-12-22 00:23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