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典:《0点的鬼》

O点的鬼》





    历史上关于栽跟斗的故事,有很多。据记载:公元前581年,一天中午,晋景公姬獳,在品尝新麦之后觉得腹胀,便去厕所排泄。结果一个不慎,他跌进了粪坑,被屎尿淹死了。姬獳大约是古代第一个在厕所里栽跟斗的王。再如妇孺皆知的邯郸学步,庄周说:“且子独不闻夫寿陵余子之学行于邯郸与?未得国能,又失其故行矣,直匍匐而归耳”。去邯郸学步的这个少年,大约算是栽跟斗时间最长的了,只能爬着回来。据说他是因为邯郸人走路好看,故此少年是一极端爱美之人,也未可知。众多故事里,栽跟斗最有名的自然是“筋斗云”了。花果山泼猴一个跟斗,不仅不摔跤,而且能飞出十万八千里。西方书里也有栽跟斗的故事。譬如古希腊寓言家伊索,有一天在澡堂门口看见一块石头,每有人路过,都栽一个跟斗。但谁也不搬走石头。后来终于有一个人被石头绊倒后,骂了一句“哪个该死的将石头放在这里!”可是刚爬起身,却动手将石头移开。伊索说,这是澡堂子里唯一配叫做“人”的一个人。
    俗话说:在哪里摔倒,就在哪里爬起来。
    话是这么说,但很少有人能做到。
    如八十年代的诗人顾城,我记得在1993年,他在自杀前最后的一本书里,一开头就写了一首关于栽跟斗的诗,作为题记。他是这样写的:

0

的鬼

走路十分小心

他害怕摔跟斗

变成

了人


    顾城写完了诗与小说,就进门拿起斧头,砍死了他的妻子,然后又吊死了自己。终于,在人生的末尾,他一个跟斗栽到在自己与爱人的血泊里。这个跟斗算是栽大了,而且那么地惨烈与残忍。他栽倒后再也没有站起来。和他自己写的相反,他从人变成了鬼。
    我还记得,我小时候曾经也摔过很多跟斗,好像是打架时摔的。我的右腿膝盖被摔掉了一大块肉,当时是夏天,伤口化脓,总也不好。后来用完了一整瓶的紫药水,才看着它慢慢结痂,但留下了一块永远的疤痕。
    不过所有这一切,都和我要说的栽跟斗关系不大。
    我要说的是我朋友在1989年碰到的一件怪事。
    因为我所认识的这个朋友,他只是在大街上等公交车时,由于人太多而产生的拥挤,忽然(偶然)地栽了一个跟斗而已。他说他当时是在看电线杆上贴的一张性病广告。他的确有点近视,戴眼镜,不过他看东西是很清楚的。那天也不知道中了什么邪了,或许是他脚边正好有一块绊脚石,或者一个坎,更有可能是他自己踩着了自己的鞋带儿……总之,他没注意车已经来了。那些身后跟他一起等车的人往前一推,就把狠狠地推倒在地,摔了一跤。而且他摔得有点重。他的头磕在了电线杆上,膝盖破了,手也脱臼了。额头碰在了电线杆上,血流了出来。一颗门牙也磕掉了一半。嘴角与腮帮子迅速肿了起来,简直狼狈极了。他的眼镜也被摔到了离他足有三米以外的地方,其中一个镜片粉碎,另一个也裂了。很长时间,他爬在地上找他的眼镜和门牙。
    说起来你都不敢相信,大街上的人,或者那些挤车的人,竟没有一个愿意来扶他一把的。因为毕竟是21世纪了,别说栽跟斗摔跤,你就是死在大街上,也未必有人管。
    不过,当他起身时,奇怪的事情却发生了。借着自己残存的一半眼镜玻璃,他发现自己站在了另一个地方。这不是刚才的大街。刚才的这根电线杆,突然不见了,变成了一棵树。公交车也不再是车,而是一辆类似坦克的巨大武器。大街上的人戴上了像章鱼一样的防毒面具。他在猜想是不是自己的阳寿已尽,他们是阎王派来的?这么想显然太肤浅了。接着,有一群陌生人冲他而来,一把将他抓住。这些人都穿着军装。他们将他双手反剪,还挂上了一个牌子。牌子上写的文字他看不懂,好像不是汉字。
    一个人举起拳头狠狠地揍了他一下。
    然后,其他人的拳头像雨点一样落下……
    在剧烈的疼痛中,他不断地叫喊着,挣扎着。说来事也凑巧,居然被他一下挣脱了。他赶紧逃跑。
    为了甩掉那些戴防毒面具的人,他冲向一个陌生的方向。但是跑出没有多远,他迷路了。他记得他曾沿着陌生的大街一直跑,跑出了高速公路,然后越过森林、大路与河流,爬过悬崖,历经风雨,他也不知道自己走到了哪里?最后,他穿过一个走廊,一个石洞,然后面前豁然开朗。一片陌生的宫殿和花园出现在眼前。花园里有一台电视机,里面放映着一些晚清与民国黑白资料片,有军阀的战争、难民、游行的人与城墙等……还有一个法场。一些人正在看杀头。
    电视里的新闻说,外面正在发生战争。
    刚听到这里,他才发现自己老了。他摸了摸脸,觉得全是皱纹。他的牙齿全都掉了。他刚要转身离开,那些戴防毒面具的人又出现了。
    大家包围了他,把他五花大绑地绑了起来。
    这时,从人群外闯进一个女人。是他的妻子。他惊问妻子,她怎么会在这里?妻子说,自己一直在家等他回家吃饭,但来了这些人。他们是来征兵的,要让他去前线入伍。如果他执意不从,就要拘捕她和孩子。为了孩子,她只好带他们来找他。孩子?他问,哪里来的孩子?妻子说,是你离开的这几天我生下的,还没来得及告诉你。是你的孩子。人生总是这样,很多事情你还没想好,就已经发生了。生活中你必需做出的只是一些最后的决定,而不是选择。
    于是,他只好同意了。他跟着戴防毒面具的人离开了花园。
    他的妻子抱着刚出生的孩子,也跟着他去了前线。
    但是谁也没想到,战争一打就是几十年。在战争中,他被迫去了最艰苦的战壕里。他和敌人曾面对面用刺刀肉搏。他吃过压缩饼干和野草,喝过露水,受过伤,有一次还差点就被俘虏了。但他从尸体堆里爬了出来。这期间,他的妻子害怕失去自己的丈夫和爱情,也随军居住着。孩子每夜啼哭。他为了得到孩子的奶和粮食,进入过一个陌生的国家,在那里杀过很多陌生的人。他们的军队似乎很强大。但在最后一场战争中,由于领袖的疏忽,他们几乎全军覆没。领袖与指挥官都死了,他随着大军全部撤退到一座红色的,类似宫殿一样的建筑里。但是敌人并不甘心,不断地用炮火封锁了全部的出路,还封死了所有的窗户。接着就是长久的黑夜。他觉得自己完全陷入了黑暗中,像是0点的鬼,无法拜托,无法得救,无法变成人。这时,天上忽然起了一道闪电。闪电击中了宫殿,引起铺天盖地的一场大火。所有的军人满山遍野地逃亡,而敌人、军队、妻子和他的儿子全都被烧死在其中。他手里还拿着刚抢劫来的粮食。最后,远远地,他看见他们惨死在一辆敌人的坦克车下。他痛不欲生。
    在无边的大火中,只有他一个人逃了出来。
    他不断地在荒野奔跑,奔跑……渴望跑出这个地方。
    激烈的痛苦使他仰天大哭。这时,忽然一个闪电打在他的头上,让他猛地栽了一个跟斗。
    他站立不稳,头朝下地撞在了一颗树下。
    过了很久,他才眩晕地抬了抬头,看了看那棵树。原来那不是一棵树,而是电线杆。而且正是自己最初栽跟斗的那根电线杆。因为他看见那上面有一张同样的性病广告。他像是借尸还魂一样,难以相信这一切。他环顾周围,还是那条大街,还是那些人。很多人在等公交车。车来了,人群拥挤不堪。只是的确在下雨,闪电继续与雨水打击着他。他猛地大喊一声,逐渐惊醒过来。原来刚才的一切,他所经过的一生,都不过是偶尔摔了那一跤造成的。
    就在摔跟斗栽倒的那一瞬间,他似乎就过完了一生。
    后来,每次他路过那条大街时,还会特意地去那电线杆边上看一看。那上面除了一块他当时栽倒时留下的血迹外,已什么也没有了。只是他已经分不清,那发黑血迹是在现实中栽跟斗这次,还是在幻觉中栽跟斗那次留下的。


2009-1 北京




[ 本帖最后由 铁客 于 2009-2-4 16:52 编辑 ]
读了。无言地顶。
那我就无言地谢谢周兄了!
昨晚读了~
谢谢梅兄。
这篇写得好!
有言的顶!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拿着一只细花令箭
晚风吹开了你的乱发
才看清你的手里
不过是一根鸡毛
吾亦有魂招不得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哈哈……多谢嘻嘻,你也闹鬼。
这个文章好看。      
       我曾经看过吴奇隆和杨采妮主演的电影《花月佳期》(又名《电线杆有鬼》)说的也是时空倒转的故事,恰好电线杆在故事理也是个重要关节点。 电线杆啊电线杆,忍不住八卦一下:最好电线杆上有按钮,下次俺去战国时代。
司琴的手指仰赖神。
说起来你都不敢相信,大街上的人,或者那些挤车的人,竟没有一个愿意来扶他一把的。因为毕竟是21世纪了,别说栽跟斗摔跤,你就是死在大街上,也未必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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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向杨兄挑根无关紧要的小刺, 朋友的故事发生在1989年,还没到21世纪呢,笔误应该是。
司琴的手指仰赖神。

嘿嘿

你知道吗,同样的问题,在《今天论坛》,在我的博客,都有人提出过。而我都一一做了解释。事情是这样的:我是有意而为。即用了两个“时间差幻觉”。
为什么这样?这是一种方式。看来我以后要把诠释补充进去:
我是这么设计的,前面一个时间是小说时间,后面一个是现实时间。
譬如说,《红楼梦》林黛玉离开家时是7岁,结果一到贾府就12岁了。这怎么走的?从江南到贾府要5年?就是走到北京也不需要那么久。可是作者没交代。据说那书“批阅十年”,难道这么粗浅的笔误都没发现?
后来一些玩红学的破译者说了原因,前一个是小说时间,后一个是历史时间(因为曹雪芹可能在小说中隐写雍正历史)。即戚蓼生本《石头记》所谓的“一喉二歌”。

1989年是一个符号,具体指什么,不用我说。21世纪只是个幌子。

我这是模仿,不是“笔误”。谢谢水色兄!

[ 本帖最后由 铁客 于 2009-3-3 20:30 编辑 ]
谢谢铁兄。
很庆幸自己大胆提了问,虽说只是个小小细节,却因为原先没能心领神会,差些错过了文章真意。
司琴的手指仰赖神。
水色兄太客气了。的确感谢你的提醒,我决定还是补充一个注释的好。因为现在不像过去,写什么都需要完全表达。现代人的阅读也习惯了完全表达,跟看电影似的,很少有人有耐心在阅读的时候去琢磨作者潜在的用意。握手!
不俗。
不过我觉得1989和21世纪玄乎太深。如添注释则近乎添乱。莫不如以后再写个完全混淆时间的作品。在此处读来好像眼中刺,不如修改掉。
谢谢阿乙,你说的也有道理。
他在撞到电线杆子的时候迷糊了过去,趴在地上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傻人有傻福!

胡乱挑毛病

开头貌似有点多余,故事如果直接从“我要说的是我朋友在1989年碰到的一件怪事。”这里开始,情节更紧凑。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谢谢萍萍!

可是,呵呵……真不好意,俺还就喜欢开头。后面都是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