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张钰:我的行为是利在千秋功在万代的。

张钰:我用明摆着的无耻对付潜在的无耻




南方周末    2006-11-23 14:29:03



  
  □本报记者 张捷
  
  ■编者按:以下刊出的是本报记者对“揭露影视圈性交易黑幕”的女演员张钰的专访。之所以将这条寻常看来有些八卦的“娱乐圈”新闻置于本报的重要版面,是因为在我们看来,这绝不仅仅是一个声色事件,它在本质上是严肃的。这是一个事关演艺人员职业伦理、人格尊严的问题,是一个事关人权保障的问题,更是一个检视全社会道德评判基准,从而亟需全社会正视的一个大问题。
    
  2003年12月底,张钰向媒体爆料称她持有黄健中隐私录音带的信息,证明2002年6月1日黄健中在家中当着她的面与她的一位“朋友”小霞发生了性关系。此后,张钰先后两次接受《中国广播影视报》记者的采访,揭影视圈性交易黑幕。同时该报转载了刊载于其他媒体的张纪中、于敏与黄健中等人对此事的相关评述,评述中出现“坏女人”、“很可怕”、“拐走手机”等用语。
  2005年7月,张钰以张纪中、黄健中、于敏对媒体发表了有损自己名誉的谈话,而《中国广播影视报》刊登了上述谈话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经济损失40万元和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
  2006年9月11日,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宣判,法院维持了一审驳回张钰全部诉讼请求的判决。一中院认为,张钰主动通过多家媒体将其持有黄健中隐私录音带甚至照片的事件披露出去,在并无相应证据佐证的情况下,发表了大量个人的言论及看法,从而将自己置于公众关注的位置,因此其也就应当容忍乃至接受对方当事人及公众,基于一般的社会道德评价标准对此“事件”进行的各种评价。
  11月14日,在海淀区民宝火锅城(“录音带事件”中张钰、小霞和黄健中吃饭的地方),张钰拿出4份“保证书”、20多盘录像带和录音带,以证实其所说影视圈“黑幕”的真实性。除了导演黄健中,张钰此次目标所指,涉及众多影视界人士。之后,开始在网络上公开性视频。
  
  第一次性付出
  记者:在整个事件中你表现得很倔强。
  张钰:我从小就这样,性格决定命运。我感觉上天冥冥之中把这大任交给我来完成。我觉得在我身上真的应验了一句老话了,天将将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
  记者:什么大任?
  张钰:就是我们中国女性忍受了这么多屈辱或者说无奈,都没有人敢出来说啊。这种事情不是个人就敢站出来说的呀。
  记者:你高中毕业后从湖北到北京上影视艺校,那时候对影视圈的性交易有想象吗?
  张钰:还是学完了之后接触了一些个别的圈里人,他们经常给我灌输这个思想:要想在影视圈的话,必须付出很多,你没有付出就没有回报,甚至付出了你都得不到回报。给我敲了这方面的警钟,让我心里有了一些疙瘩,或者说好奇,或者说心理准备。那时候我想我不一定跟他们怎么着,完完全全靠实力我就可以啊。
  记者:第一次的性付出是什么时候?
  张钰:1999年啊。关于这事大家都已经看到了,第一次跟副导演怎么回事,不想说了……
  记者:可这第一次是人生选择的关键点。
  张钰:对,所以我选择了他。实际上是他利用角色来诱惑我,说我适合演个小妾的角色。最后他把我偷偷换掉了,找了些不入流的理由和借口。是因为一次吃饭的时候,我很随意地说起当时影视圈发生的一个事情,一个拍过广告的男人,不停地骗小姑娘上床,还在家装了摄像头,最后被抓起来了。这个事在当时也是影响很大的。我就不知轻重啊。他肯定觉得,她怎么会在我面前说这种事呢,是说给我听的吗?后来我敏感地察觉到他可能把我换掉或者不会用我。
  在吃饭之前实际上我们已经有过这种关系,而且还是我开的房间,当然我也是没办法,说真的,我就是想得到这个角色。他说我今天晚上就交给你了,你来安排吧。(整个采访张钰斩截昂扬,只有在说这一句话的时候,语气低沉了些。)
  所以我为了让先前的付出不白白付出,吃饭之后的一次,就请人把我跟他这个过程拍下来了。我以为有了这个东西,肯定他会出于一种顾忌不会把我怎么样。结果,他知道有这个录像的情况下,还是把我换掉了。
  
  张钰啊,你这样做是没有前途的
  记者:也就是说你第一次的性付出就有录像,而且有录像也没用。当时你什么心情?
  张钰:我找他们领导。领导说,接触过程中,男女产生了感情,很真诚的。我觉得很委屈,很无奈啊。觉得我有他这些东西,他们都不给我安排角色,都不怕,都无所谓,觉得心里憋气啊。但是又不知道找谁说去,不知道怎么办。很多女人都有这感觉。
  记者:既然没用为什么后来还录?
  张钰: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时就想把这种无赖的嘴脸录下来。录像里也看到了,有人干完了这事,系上浴巾之后,悠然地点了一支烟,看着我,说,张钰,你这样做是没有前途的。
  记者:是不是录像已经成了你的习惯?是每个人都录,还是有所选择?
  张钰:先判断他是有可能很无赖的那种,成心玩女人的那种,我会有个判断。
  记者:觉得交易有可能顺利进行的就不录?
  张钰:不是。我觉得我对他们这些人没一个相信的。都是这样。
  记者:那还是每个人都录?
  张钰:是啊。哎呀(叹气)。后面我都录得没感觉了,拍的都一样,老拿着摄像机我都挺累的了,他们不累我都觉得累了,后来我就改成录音了,录音比较轻便一点。
  记者:有些交易是得不到兑现的?
  张钰:有些人压根就忘了,后来人家就不理你这个茬了。
  记者:这时候录像有没有起过一点作用呢?还是从来都没起到作用?
  张钰:有的人不需要出示录像,有的人是形势逼迫到那里了。没有用,其实有录像带但是谁在乎呢。他们很无赖的,都无所谓,见得多了,就知道女人拿他们没办法。而且他们都说这句话:张钰啊,你这样做是没有前途的。他们共同的一句话。什么意思?你这样做我们都不会怕的,相反你还会被我们封杀掉。
  记者:所以在黄健中事件中你决定公之于众,以施加更大压力?
  张钰:我只是想揭露,从大导到小导,都是这样的。我找他谈的时候他也说了那句话:张钰啊,你这样做是没有前途的。我想,妈呀,这个无赖,我气不过。
  记者:这次公布录像是想达到什么目的呢?
  张钰:就是为让大家知道,这些人已经发展到什么程度了。如果我今天没有给出这些录像的话,大家一定会说,哎呀张钰你一定在炒作,一定在耍花招。可是当我拿出这些铁证的时候,大家又会觉得,我的手段比较卑劣,用很低格调的手段,来获取一些东西。
  
  白吃的馅饼是绝对吃不到嘴啦
  记者: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人和人的关系绷得那么紧,你没有不舒服的感觉?
  张钰:其实我的心情也很复杂的。我告诉你一句话,影视圈所有的女演员可能都有这种心情,患得患失。为了自保,她们肯定寻求各种各样的办法。
  记者:你说开始也想凭实力打拼出来,有没有想到过干脆拒绝性交易?
  张钰:在这之前我也抗争过呀。但结果是你连接戏的机会都没有,一点机会都没有。肯定的。
  记者:怎么抗争的?抗争了多久?
  张钰:一开始我接触过一个制片主任,他骗我说他是导演,有过这方面的暗示,那会儿我还真扛了,扛住他了。那半年我什么都没有,他也不给我介绍角色。上完学后半年多我一直闲着。
  记者:你很焦虑?
  张钰:是啊。我也有过这样的煎熬。后来我觉得似乎有点扛不下去了,我来北京是干什么的啊。那时候让我回家我绝对不甘心。出来这么长时间花了那么多钱什么没有就回去了。后来我决定还是探探其中的奥秘吧。(叹气)后来一个朋友介绍认识了那个副导演。唉,说真的,扛了那么长时间,结果还就是一个:你没有付出就没有回报。
  记者:这些年你没有过一个不凭性交易得到的角色?
  张钰:我也想吃一块这样的馅饼,怎么没有呢?我的实力好像不比其他人差到哪里去吧?
  我曾经拍过一个18集的戏。一个老制片人兼导演想让我演一个角色,才一两场戏,让我去广州了。开始我也觉得,啊,我怎么碰到好事了。这次你看我没有任何付出啊,人家就让我去演,真是得好好感谢人家,他那么大岁数了,我当时真这么想呢。没想到我去了以后,他身边一些女演员,肯定都跟他有这种关系的,逼他把我搞走。后来这个制片人对我说:张钰啊,你得会来点事啊,你得努力啊,要不你这角色就得换掉了。我知道这个话的意思,看来这个白吃的馅饼是绝对吃不到嘴啦。我就请了一个朋友,赴广州,来帮忙拍了。当然是偷偷拍,这是流氓铁证,知道了谁让你拍呀。
  
  我就是想找说话的平台
  记者:你在《给全国人民的公开信》里写了一些对男女平等的质问。“难道身为女人,就必须得逆来顺受、贤良淑德、容忍一切对她们不公的‘评论’和‘影响’吗?”你觉得这个世界对女人的要求高?
  张钰:不是一般的高,太不公平了。能制约我的应该也能制约你啊。所以我就不服气,我是被盗的人,你是做贼的人,我受了委屈不吭声了,但是你们做贼的人也不能这么……对不对?得意洋洋地宣称什么,不玩白不玩,玩了也白玩,白玩谁不玩。
  记者:你以为事情出来有些人应该付出代价,但事实上没有?
  张钰:我不服气就在这里,一个巴掌拍不响,他们封杀我可以,封杀别人的同时你自己也得被封杀掉,这才算公平的嘛。凭什么你做这样丑陋的事情,你该进行的伟大的艺术创作还进行着,别人该受的迫害还承受着。这个社会是什么社会啊我都不明白,封建社会奸夫淫妇还同罪呢。我不应该受到这样不公平的待遇,他也不应该受到不公平的优待。这是丑闻,为什么他还继续被委以重任?
  记者:你受到什么不公平的待遇了?
  张钰:从我告他们几个导演开始,媒体对这个事情一点不进行舆论监督。想的都是我在炒作,显得很冷淡。如果媒体以现在关注录像带这样的热情关注我的官司的话,法院也不会想怎么判就怎么判。
  这次二审判决之后,媒体去采访,法院的说法简直让人笑掉大牙,法院的人在报纸上公然这么说的:女演员站出来就应该容忍社会上的一切道德评判和负面影响。张钰应该容忍这个。我就不明白为什么呀,难道男人对我做这些无耻的事都是应该的吗?
  (记者注:报道原文:一中院审理后认为,张钰主动通过多家媒体将其持有黄健中隐私录音带甚至照片的事件披露出去,在并无相应证据佐证的情况下,发表了大量个人的言论及看法,从而将自己置于公众关注的位置,因此其也就应当容忍乃至接受对方当事人及公众,基于一般的社会道德评价标准对此“事件”进行的各种评价。)这种判决多么助长这些男人的气焰哪!这些流氓的气焰哪!以后再有这样的也不敢有人出来说了,更不敢有人出来告了。我现在只是软牺牲,如果再有更大的硬牺牲,那就是女演员找不到说话的地方忍无可忍了,我跟你鱼死网破,我就把你杀了甚至找人把你废掉,难道一定要到那时候才能引起人们的关注?
  我就是想找个说话的平台,话语权啊。我真的悲哀也就在这,我没有一个说话的地方,这一切迫使我不得不破釜沉舟。就算骂我无耻我也认了。
  
  我应该还算是个女孩子
  记者:你希望这个事件最后有个什么结果?
  张钰:我就是在为这个事情努力,为了让全社会的道德标准和道德观念提升到更上一层的境地。各行各业都有一个监督机构,惟独影视圈没有,所以导致了恶性循环。我希望以后出来一个法则,监督他们这些人,你要洁身自好你要自律,否则你就和畜生没有什么两样,否则你一定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
  记者:说到道德上的谴责,有人可能有这个疑问:你把这一切,包括你把性视频赤裸裸地曝光于大众面前,显示你不以为耻。但是很多男人不敢承认,说明他还知道这个事情不对,还是有羞耻感的,是比你更看重道德准则的。
  张钰:既然他有道德感他干嘛还做呢?而且做完了还不认账。这是有道德感的人吗?我觉得这是最无耻的人。比我这样的明摆着的无耻还无耻,潜在的无耻更无耻。他是典型的缩头乌龟。要说他有羞耻感有道德感,这不是让人笑掉大牙吗?
  记者:你的道德感呢,你自觉是轻还是重?
  张钰:我肯定介于两者之间。这个世界所有的矛盾都集中在我身上。但是如果我现在和一个男孩子谈到结婚我会非常专一,不希望他和其他人有任何关系,也不希望他和任何女人有关系。至于说我看得轻,可以用这个来换取、曝光,我觉得大家对我有一个认识误区。作为一个女孩子,我应该还算是个女孩子,因为我没结婚,对吧?任何一个女孩子她天生下来都不是愿意这样做的。但是我不这样做,他们会说,谁知道她的录像带是怎么回事?是不是空带子?什么人你就要用什么样的手段去对付他,我是在用明摆着的无耻对付他们这种潜在的无耻。你看就是这个他还不怕呢。
  
  维护社会和谐的惟一标准就是诚信
  记者:我觉得你对他们最大的不满,其实不在他们不够洁身自好,而是他们没有做到诚信为本,接受了付出不给回报。
  张钰:这个问题问得很好。我问你一个事情,比如做买卖,不管口头约定还是合同约定,你出钱我出货,你钱出了结果我货没有,你愿意认吗?比如一个农民一点一点地付出了很辛勤的劳动,眼看着就要丰收的时候,一场大风或者大雨把他所有的希望都冲没了,那时候是什么感觉?
  记者:为什么其他女演员没有跳出来,而偏偏是你跳出来?
  张钰:我觉得这个不公平嘛!特别不公平。你不是光明正大的啊,你是在用戏和角色当作诱饵对女演员进行诱奸啊。每个女孩子经历这样的事情心里都不会好受到哪里去。很多都是心有不甘的啊。真的。我跟她们的不同是,我确实有无欲则刚无畏则勇的勇气,我现在有这个权利找他们追讨。对吧?
  记者:除了“付出一定要有回报”,除此之外,还有什么规则是你愿意尊重的呢?
  张钰:我觉得维护社会和谐的惟一标准就是诚信,让规则维护和谐。
  记者:在你,有什么东西不愿意付出的吗?不愿意拿来交易的?
  张钰:(笑)这比较深层,至少目前我觉得没有不愿意付出的。至少为了我喜欢的东西,为了我喜欢的目标我都可以付出。不过这种付出是不一样的。这世界,追求目标的手段根本没有光明和卑下之分,我告诉你,只不过看事情的大和小、轻和重而已。我为我喜欢的付出了,那么我就一定要有等价回报。我这个人是很现实的我不否认。
  记者:大家看到你什么都可以付出、可以用来交易的时候,你可能收获同情,但是不太容易获得尊重。
  张钰:我做的事情我知道会有什么后果。但是我不需要什么尊敬。我始终相信随着事情的了结、时间的推移、时代的进步、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有一天人们对我的观念会改变的。我张钰做这个事情是利在千秋功在万代的。
  
  如果底线低我不会抗争那么长时间
  记者:你一直都理直气壮地扮演备受欺凌的角色。你说这个社会没有资格嘲笑你,你要提升社会的道德水准。我想有些人会觉得你有自甘堕落的一面,却没有一点自省。
  张钰:如果要反省的话,大家的意思就是说你别在影视圈,别向潜规则屈服呗。可是有没有人想到过,这个圈是靠男人一个人来支撑的吗?如果公众说,女人就不要去影视圈呆了,这个圈全靠男人支撑,那个时候我张钰就承认,我有自甘堕落的一面。否则我坚决不会承认。
  记者:每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在你个人,依然还是要面对道德上的拷问。毕竟你当初接受性交易并不是被迷奸,而是自由意志的成年人在清醒状态下的自主选择。打个比方,想获得水晶鞋,就要丢掉道德,有人当是砍掉一只胳膊,有人不过当是丢掉一只手套。有人会认为你是把道德当手套而不是当胳膊,人格底线低。
  张钰:如果底线低的话我不会抗争了那么长时间,都没和圈里人有什么接触。记着,我就是爬上去拿那双水晶鞋的时候,我也是经历了艰辛和坎坷的历程的,大家觉得我把道德扔掉就像甩了一双手套一样,不是这样的。只是因为我现在想要这个水晶鞋而不是这个手套。如果想要手套的话,就是另一个做法。
  记者:问题就是你不想要手套。
  张钰:自古以来都有一句话,忠孝难两全哪。当鱼和熊掌只能得其一的时候,就要看你选择鱼还是熊掌,甚至你的目标是鱼还是熊掌。
  记者:你的目标是什么?
  张钰:我就是为了我的才华能让众人所知,所以我只能尽忠不能尽孝。
  记者:为了艺术以身饲虎。
  张钰:我觉得是这样的,有本书叫把什么献给你,我真要出本书就叫我把肉体献给你,真的。当然这个题目可能太肉麻了。不过话糙理不糙(笑)。
  
  和他们打交道让我变成了毒蛇
  记者:你好像特别忌讳谈名利。
  张钰:我不是把名啊利啊看得很重。但是话又说回来,我喜欢这个职业,既然进了这个圈,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至于以后能不能成名成星,也希望做到最好,我每一个角色都是踏踏实实认认真真的,希望我的表演能得到大家的认可。
  记者:你自认为实力不比别人差,而且该做的性交易也做了,怎么解释现在还没红?
  张钰:红透半边天的有几个?有的演了一辈子戏才火,怎么理解呢?要实力,要机遇,还要赶上好故事。如果不火就是演技不行?不是这个概念啊。
  记者:你父母知道最近这些事情吗?
  张钰:应该不知道,我也不想让他们知道。我怕他们担心我,也不想让他们因为我受到世俗的嘲笑讽刺。希望他们活在他们那一代人的生活里边。
  记者:有报道说你是孤儿?
  张钰:很小的时候,我爸爸砍柴的时候发现了我,我也不知道我的亲生父母是谁。甚至我就把它理解为我就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哈哈。小的时候我是长在农村的,七八岁的时候跟我爸爸进城了,城里的孩子对我们有歧视观念,所以导致我上小学甚至初中的时候真是非常坎坷。我爸爸为了我的事情也没少放下他的尊严,找校长说好话。我们的感情比亲生的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吧。
  记者:你好像放弃了爱情。
  张钰:怎么说呢,我不想考虑爱情。对于真正的爱情我其实一点都不理解。真的,我看似对男人很了解,但是实际上要真和一个男人相处的话我就变得特别弱智了,大家看着很正常的事情,到我脑子里一想,不对,他今天跟哪个女人去约会了。我不相信什么爱情。
  记者:我觉得你有强烈的不安全感和自我保护意识。
  张钰:是,现实也给我上了很好的一课啊。这个社会不会再有我相信的男人。
  记者:恐怕现在也很难有男人相信你。对你的一种评价是:人的善恶,要看对手如何,一个男人面对妻子是好丈夫,但是面对你,你好像一条章鱼,把男人恶的一面全勾引出来了。
  张钰:这就是男人的本性啊。他们根本用不着勾引。网上有人形容我是毒蛇,其实他们想形容我是美女蛇。但是怕形容成美女蛇太美化了我,就把我形容成毒蛇。如果我是一条毒蛇的话,他们就是禽兽就是魔鬼,你和禽兽毒蛇打交道,如果你不毒,又岂能完整地生存于他们的卵下?
  (P1189011)
  
  ■链接
  近年来娱乐圈性丑闻
  
  ●张铁林“性丑闻”事件
  2003年6月28日,成都女子周旋为自己的新书签售,在活动快结束时,她突然自曝京城某位演皇阿玛的明星曾欲对她非礼,大众很自然地将注意力聚焦到了张铁林身上。在媒体铺天盖地报道下,周旋的新书和专辑都卖得很火爆。而忍无可忍的张铁林把周旋和最先发布消息的《成都商报》告上法庭,虽然胜诉,但仅获赔偿1万元。
  
  ●黄定宇“性侵犯”童瑶?
  2003年底,张国立之子张默在校园中殴打女友童瑶,使得他在大四临毕业前被学校劝退。据说此事起因是童瑶为了能够接戏,跟中央戏剧学院表演系系主任黄定宇有“那样的关系”。随后,传出黄定宇因涉嫌强奸罪被警方拘留的消息。不久,黄即无罪释放,并于2004年调入中戏研究所,远离讲台。而童瑶在此事件后,渐渐淡出公众视野。
  
  ●肖琼VS导演杨义巢
  2006年8月24日,22岁的女演员肖琼在个人博客上发表了名为“不得不这样吗”的文章,声称她拒绝了《画家村》导演杨义巢含沙射影提出的“性”要求,而对方最终也收回了让她出演剧中一个角色的承诺。9月1日,杨义巢授权律师发表声明,指斥肖琼的行为系诽谤。稍后称已正式起诉肖琼,肖琼随即又曝其对女演员呙丹也曾提出过性要求。事件沸沸扬扬一段时间后不了了之。
  (实习生黎诚)
  

  向春/制图

  张钰

  另一桩性丑闻里的主角肖琼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1-25 19:37:40编辑过]

张钰和那些导演制片人一样,都够无耻的。还有饶颖赵忠祥,全都是无情无义的一丘之貉。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1-25 20:25:54编辑过]


不要对着偶的头像看啦,看晕了本人概不负责滴~~

“(记者注:报道原文:一中院审理后认为,张钰主动通过多家媒体将其持有黄健中隐私录音带甚至照片的事件披露出去,在并无相应证据佐证的情况下,发表了大量个人的言论及看法,从而将自己置于公众关注的位置,因此其也就应当容忍乃至接受对方当事人及公众,基于一般的社会道德评价标准对此“事件”进行的各种评价。)”

——这说法太荒唐了,对方当事人及公众当然可以对“事件”进行评价,但是评价不等于诽谤、诬陷。照法院的说法,任何“主动”“将自己置于公众关注的位置”的人都可以任由他人诽谤诬陷?他们的合法权益就可以不受保护?从这一点上看,张钰还是值得同情的,她一个弱女子是不能与那些大腕们抗衡的。

俺是灭绝师太
以下是引用李酒苗在2006-11-25 20:25:00的发言:
还有饶颖赵忠祥,全都是无情无义的一丘之貉。

 

赵忠祥怎么无情无义了?他对饶颖没情没义还能保持7年关系么?按饶颖的说法,他身边美女无数,也曾经跟她们有染,可是接触最多的还是饶颖吧?不就是没给饶颖一百万么?干嘛要给她一百万?他又不是嫖娼,即使嫖娼也没这么给钱的。不就是没承认跟饶颖有关系么?干嘛要承认?这是隐私,俺就是不承认,这又不犯法。

俺是灭绝师太
如果赵忠祥跟饶颖维持七年关系,就算有情有义,那他对自己老婆就是无情无义了,反正他里外不是人。赵忠祥不承认跟饶颖有染也是白搭,不如早早认了,做个敢做敢当的男人,有本事沾花惹草,就得有本事把里里外外都摆平了。现如今他老婆也觉得没脸见人,还不都是这对无情无义的男女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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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饶颖这女人闹成这样的,她完全是敲诈。换了我是赵忠祥偏不给她,她才是无情无义呢,从头至尾都是想着别人的钱,太恶心了。
俺是灭绝师太
饶颖固然可恶,写这些隐私就是拿来卖的;赵忠祥也没情义,还不是他先看中了这个“清纯”的饶颖,虽说情人之间分手很正常,可他在饶颖失去工作最低落的时候就不能给些力所能极的帮助?何必惹得饶颖狗急跳墙?借着自己的名头,还有甜嗓子,就以为自己有多么招人爱似的,见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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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俺看饶颖的日记,最开始好象是她先勾引别人的。说是她一个熟人想买假发,托她打听哪里有假发卖,于是她就给赵忠祥打电话问他的假发是在哪里买的。那时别人还没跟她正式接触,她这不是没话找话?

再说赵忠祥也不是完全不帮助,他还是给了她很多帮助啊,只是没有她期望的多而已。俺估计她就是没完没了地找赵忠祥要钱,这才使赵忠祥反感的。

俺是灭绝师太

饶颖这女人肯定很蠢,要钱都不会要,活该吃亏。要钱也要讲究点艺术撒,别人怎么都要得到偏她要不到?要不到就忍气吞声得了,还在这里张扬自己没要到钱,活该被别人骂。

俺是灭绝师太

金秋,打听买假发也算是勾引赵忠祥,得得得,男女之间别说话得了。

我可没说饶颖半句好话,可没想到金秋会这么护着赵忠祥,他红旗飘飘得厉害,难免落得个难堪下场。

饶颖是豁出去了,赵忠祥才想跳楼呢,现在。这种事儿,谁想瞒着谁就是输。

[em51][em51][em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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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忠祥算什么红旗飘飘得厉害呀?你没见过那些当官的,只是没女人敢告他们而已。
俺是灭绝师太
金秋,这可不是我说的,赵忠祥自己都默认了。他跟那些当官的也就是五十步笑百步的事儿。这个赵忠祥啊,自讨苦吃。现在是后院起火,救火队也米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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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了。谢谢推荐
上天可陪玉皇大帝,下地可伴田舍乞儿
张钰用这种方式同时担当了善恶两个角色,冲淡了此次事件的道德争议,增加了娱乐效果,观众的心态也会比较平和
以下是引用金秋在2006-11-25 20:55: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李酒苗在2006-11-25 20:25:00的发言:
还有饶颖赵忠祥,全都是无情无义的一丘之貉。

 

赵忠祥怎么无情无义了?他对饶颖没情没义还能保持7年关系么?按饶颖的说法,他身边美女无数,也曾经跟她们有染,可是接触最多的还是饶颖吧?不就是没给饶颖一百万么?干嘛要给她一百万?他又不是嫖娼,即使嫖娼也没这么给钱的。不就是没承认跟饶颖有关系么?干嘛要承认?这是隐私,俺就是不承认,这又不犯法。

问题是今天还看见报上老赵的话:“第一,我不认识饶颖。”到底是“7年”,还是“不认识”?如果确实“7年”却还说“不认识”,这老赵可ZTM够损的了。
以下是引用童志刚在2006-11-27 13:13:00的发言:

问题是今天还看见报上老赵的话:“第一,我不认识饶颖。”到底是“7年”,还是“不认识”?如果确实“7年”却还说“不认识”,这老赵可ZTM够损的了。

 

我还就不明白,这本来就是个人隐私,干嘛非逼着别人承认啊?承认自己有个情人是利国还是利民啊?不承认碍着谁了?

这又不是生了个私生子,怕负责任所以死不承认。他对饶颖没有什么责任。

俺是灭绝师太
以下是引用金秋在2006-11-27 14:21:00的发言: 

我还就不明白,这本来就是个人隐私,干嘛非逼着别人承认啊?承认自己有个情人是利国还是利民啊?不承认碍着谁了?

这又不是生了个私生子,怕负责任所以死不承认。他对饶颖没有什么责任。

问题不在谁要逼他承认那层关系,他承认与否关乎他的人品。而现在,饶颖告了赵忠祥,而且已经立案,他和饶颖有无关系将决定此案的进展方向。

不要对着偶的头像看啦,看晕了本人概不负责滴~~

"我还就不明白,这本来就是个人隐私,干嘛非逼着别人承认啊?承认自己有个情人是利国还是利民啊?不承认碍着谁了?

这又不是生了个私生子,怕负责任所以死不承认。他对饶颖没有什么责任。"

  我以前只知道有钱有权了好,现在又知道,有名更好,有铁杆为自己死力辩护,男人们,你们可以放心大胆的去干了.

    一嘴毛。

几疑帘动风为客  一任灯残月做东

如果赵忠祥明明白白跟饶颖有了七年的情人关系,他们好合好散,旁人管不着,可现在糟糕了,饶颖要告赵,赵死赖着不承认,他以为这样就可以蒙混过关了?简直是弱智加无赖。想想好笑,连赵的老婆都怨自己丈夫太小气,早早掏出钱来,不就少丢不少脸?

照金秋的说法,那些当官的只要抵死不承认包养情人的事实,只要推说是隐私,就啥事没有了不是?公众人物没隐私,忘了克林顿那茬事儿了?

不要对着偶的头像看啦,看晕了本人概不负责滴~~

请问酒苗:饶颖有什么理由告赵忠祥呢?赵忠祥跟她也就是婚外情人关系,是道德层面上的事儿,没有触犯法律。有哪个法律规定做情人应该给钱呢?

好象饶颖告了两次,第一次说赵忠祥欠了她3500元治疗费。这不可笑么?饶颖在这里是把赵忠祥当做患者来起诉的。如果她承认他们之间是普通的医患关系,那么赵忠祥陆陆续续给她的钱又怎么算法?她的日记里写过赵曾经一次性给她学费1万元,那这些钱她是不是应该归还?何况她没有行医资格,收费就是不合法的。后来她自己撤诉了。第二次是告赵忠祥曾经在1996年期间性虐待,这更可笑了。且不说已经过了诉讼失效,仅仅从他们之间的关系来说,性虐待就不能成立。性虐待指的是夫妻之间在性事活动中发生的行为,首先这种性事活动必须是合法的。她跟赵忠祥的这种关系虽谈不上非法,但至少不受法律保护,只要不是强奸,那就是双方愿意的。如果是强奸那也不应该有性虐待一说,要说也是人身伤害。这一次好象被法院驳回起诉。

于是饶颖没撤了,就将他们的之间的私事公布出来,谁都看得出来这是因为敲诈无门才使出的办法,她只要敢明说“你不给钱我就让你声败名裂”,我敢打赌公安机关会立马将她逮捕。可她做的这些事其实就是敲诈的性质,只是没有证据。她现在只是侵犯别人隐私权的问题,可赵忠祥又不便去告她。当初她心甘情愿跟赵忠祥相好,她的日记除了说赵忠祥没给她100万,其余就没看见赵忠祥有骗她害她的地方。她自己都承认他们曾经很“相爱”,说赵忠祥特别依恋她,有时一天给她打40多个电话,就因为钱的问题,她才闹成这样。她把他们之间的情人关系看成是经济纠纷关系,我看她才是个感情骗子。

她跟赵忠祥之间的事纯属私人隐私,赵忠祥完全有权力保护自己的隐私,只要没有触犯法律。酒苗说那些当官的包养情妇被追究,那是因为涉嫌经济犯罪,因为按照公务员的正常收入是不可能包养情妇的。你见过有谁去追究商人包养情妇的么?

俺是灭绝师太
支持酒苗的“公众人物没隐私”一说,赵忠祥事件和张钰事件,更多的是新闻事件,而不是法律事件,一旦出动了公众传媒,道德批判就上升为主要因素了
以下是引用绿骄阳在2006-11-27 22:59:00的发言:
支持酒苗的“公众人物没隐私”一说,赵忠祥事件和张钰事件,更多的是新闻事件,而不是法律事件,一旦出动了公众传媒,道德批判就上升为主要因素了

 

所谓“公众人物没隐私”,指的是公众人物必须接受舆论的监督,而饶颖张钰纯属侵犯隐私,不是在进行舆论监督。

俺是灭绝师太

金秋写了这么多啊。

首先,我从来不认为饶颖的做法是合情合理的,而且我认为她是个无情无义的人,公布隐私借以要挟情人,为我不齿。你我最先的分歧在于,你不认为赵忠祥无情无义,起点在这里,没必要走得太远。前面我都说了,连赵的老婆都认为赵太小气,否则事不至此,这说明他有实力让饶颖过得好一点,但他却没这样做。

其次,我不知道饶颖告赵的具体理由是什么,但现在的事实是法院已经立案了,饶赵双方律师也都展开活动。既然立案了,确认赵跟饶之间的情人关系当然是必经的环节,如果认为只要是隐私,就可以不承认,起码赵在道德层面上就是不诚实,而且在立案之后,这样的公然撒谎,显然增加了司法调查的难度,恐怕也为法律所不容。

另外,一般说来,情人之间彼此没必要承担什么责任,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针对某一个体来说,情人之间彼此是否要承担什么责任,他们之间有无经济上的口头或书面协议,不是外人能够知晓的。情人关系当然不受法律保护,但彼此若有经济上的协议,就应该受到保护。

不要对着偶的头像看啦,看晕了本人概不负责滴~~
以下是引用金秋在2006-11-27 19:16:00的发言:

她跟赵忠祥之间的事纯属私人隐私,赵忠祥完全有权力保护自己的隐私,只要没有触犯法律。

听起来赵饶之间的情人关系还要受到法律保护呢,因为是隐私啊~~~

不要对着偶的头像看啦,看晕了本人概不负责滴~~

这里有一段记者跟赵的对话,哇乌,赵竟然如此自贬,把饶和他之间的纠纷比作赌徒欠赌资不还:

   记:你有委屈吗?

  赵:有,就是———法院竟然立案了。我给你打个比方:假设我们打麻将,我输你3000块,但我身上没那么多钱,于是我写了张欠条“欠某某3000元赌资”,那么你拿着这张欠条到法院告我,法院还竟然给你立案了!你不觉得委屈吗?这本身就不应该被法律支持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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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对着偶的头像看啦,看晕了本人概不负责滴~~

回酒苗:我不认为赵忠祥是个无情无义的人,他在钱的问题上可能是吝啬了点,但是在其他方面做得并不差,用饶颖自己的话说他体贴入微,并象个孩子一样依恋她。每个人表达感情的方式是不一样的。可饶颖眼里只认得钱,认为只有钱才能说明问题,那就没法说了。

我刚才搜索了一下,饶颖再次告了赵忠祥。这次她是以举报的方式告赵忠祥包养情人,要求央视给他纪律处分。你说“既然立案了,确认赵跟饶之间的情人关系当然是必经的环节”,这话也不全对,因为法庭调查应该围绕案件本身进行,一切与本案无关的问题都可以拒绝回答。不知道饶颖说的这个被包养的情人是别人还是她自己?如果是别人,那她跟赵忠祥的关系就与本案无关,如果是她自己,那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她应该说出赵忠祥是如何包养她的?共给过她多少物资利益?这样赵忠祥就更有理由说她所说的一切都是谎言了。

另外,你说情人之间有些经济上的协议也可能受法律保护,我想象不出赵饶之间会有什么合法的经济协议。是约定7年的情人关系应该得到100万?我想法院不会支持这样的协议。因为只有合法的协议才受法律保护。而以上协议非法,有卖淫的性质。是约定饶颖应该得到100万治疗费?这也非法。因为她无权收取治疗费,属非法营业。

情人之间的私生活属于个人隐私,法律保护公民隐私,但不保护情人关系,尤其是婚外情关系。如果情人关系也受法律保护,那饶颖完全可以告赵忠祥,因为她不同意解除情人关系,若赵忠祥单方面解除,她可以要求赔偿,就象离婚一样。

俺是灭绝师太
以下是引用李酒苗在2006-11-28 12:50:00的发言:

这里有一段记者跟赵的对话,哇乌,赵竟然如此自贬,把饶和他之间的纠纷比作赌徒欠赌资不还:

   记:你有委屈吗?

  赵:有,就是———法院竟然立案了。我给你打个比方:假设我们打麻将,我输你3000块,但我身上没那么多钱,于是我写了张欠条“欠某某3000元赌资”,那么你拿着这张欠条到法院告我,法院还竟然给你立案了!你不觉得委屈吗?这本身就不应该被法律支持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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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忠祥说得不错啊!饶颖说他欠3500元治疗费就是这个性质啊?她非法行医应该受到处罚,还好意思要法院帮她追讨治疗费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1-28 13:19:47编辑过]

俺是灭绝师太

回金秋:

一、你认为赵有情有义,依据是他曾经非常依恋饶颖,可我要问,如果他们之间从未有过这样的依恋,还会是情人关系么?如果不是情人关系,又谈何有情无情?我不想去查找饶颖曾经如何对赵好的史料,我觉得这跟我们的话题毫不相干。

二、莫非金秋认为,既然是婚外恋,既然这种关系不受法律保护,那么,就可以毫无顾忌地罗织情网网住他(她)的情人,也可以随时翻脸不认人,而这样做,恰恰是有情有义的。

三、饶颖告赵忠祥包养情人,是一年前的事了,而且是指包养饶颖,那么,他们之间究竟是不是情人关系,当然要进行确认。我不明白,为什么赵曾经包养了饶颖,恰恰证明了饶是在说谎?而不是赵在说谎?

四、我也不清楚,金秋以何为依据,推想他们之间若有经济上的协议,这样的协议当属非法。我也不明白,金秋为什么把情人关系看得如此神圣,一旦涉及金钱,就断然把女方视为娼妓,退一步说,即便你把饶颖判为娼妓,赵忠祥岂不成了嫖娼者?

五、你认为饶是非法行药,所以,哪怕赵真的欠了治疗费,也没必要还给她。可是问题来了,赵既然认为饶是非法行医,为何还要让她做自己的保健医生?这不是故意利用饶没有行医执照(此事我不清楚),想要白白地接受按摩扎针等治疗?他可真会盘算啊。这样的人,普通朋友都做不得,金秋搓麻的时候,千万要防着这样的人,他欠你钱后,那嘴脸会很难看,你一个子儿也休想拿到!

六、悄悄问一声,金秋在捍卫赵忠祥的时候,是否抵御了赵忠祥磁性嗓音的魅惑?

不要对着偶的头像看啦,看晕了本人概不负责滴~~

酒苗一连问了六个问题吧,俺逐一回答如下:

一、饶赵之间到底是真情还是假意,其实俺也没兴趣讨论,主要是你说“你我最先的分歧在于,你不认为赵忠祥无情无义,起点在这里,没必要走得太远。”所以俺才勉强说了几句。

二、婚外恋不受法律保护,就是说男女之间任何一方不想维持关系了都可以随时拜拜,不用承担法律责任。至于会不会受到道德谴责则又另当别论。所以搞婚外恋的首先就要调整心态,愿赌服输。尤其是那些傍上了大款、大腕的MM们,俺奉劝她们能搞到人就赶紧搞人,搞不到人就赶紧搞钱,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别弄得跟饶颖似的,哭天抢地的没人同情,搞不到钱就认栽吧,别丢人现眼。特此建议她们向杨钰莹等高手拜师学艺。

三、饶颖告赵忠祥包养情人,而且这情人是她自己?谁信呀!她一直都在控诉赵忠祥没给她任何经济上的支助,弄得全国人民都在说赵忠祥小气,怎么转眼间她又被赵忠祥包养起来了呢?包养的含义是供吃供穿供住。她前后说法截然相反,总有一种说法是在撒谎,这还用怀疑么?再者说了,党员纪律处罚条例里只规定党员不得重婚和包养情妇,并没说不得有婚外情人。有关部门也只会调查是不是有包养的事实,如果没有包养,即使是情人关系也奈何不得。

四、关于情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是不是合法的问题。我想象不出情人之间可以订立什么样的合法协议。只知道情人间出于感情,会给对方一些经济上的利益,但这必须是心甘情愿的,而不是受要挟、威胁的结果,如果不是心甘情愿,一方逼迫另一方给钱,这是不会受到法律支持的。除非双方产生了其他民事纠纷需要赔偿,如损坏了对方的东西、伤害了对方的身体等等。所以情人关系不是不能涉及金钱,关键是看别人是否愿意。

五、赵忠祥和饶颖当初是不是建立了医患关系,这没有证据证明,只是听她一面之词。没准饶颖是作为朋友给赵忠祥做无偿保健也未可知。

六、赵忠祥对俺没啥诱惑,因为他太小气了。

俺是灭绝师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