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不幸的是他们很有生命力

1994年12月10日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阿不来提•卡德尔等14名被告人分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1995年5月30日向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认定上述被告人犯罪事实如下:
  
  1994年12月7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委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评估验收团到克拉玛依市检查工作。12月8日18时由克拉玛依市教委、新疆石油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组织在文化艺术中心友谊馆举办专场文艺汇报演出。全市7所中学、8所小学的教师、学生及有关领导共796人参加。演出至18时20分左右,舞台正中偏后北侧上方倒数第二道光柱灯(1000W)烤燃纱幕起火。火灾发生后,由于电工被派出差,火情没有及时处理,迅速蔓延至剧厅,火势越来越猛,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而通往剧场的七个安全门,仅开一个。演出现场的组织者赵兰秀、方天录不积极组织指挥疏散,火灾现场秩序大乱。致使323人死亡,13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800余万元。
  立案侦查证实这起特大火灾的发生是由于上述被告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
  被告人阿不来提•卡德尔身为友谊馆副主任,在主管行政业务工作中,严重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消防部门的三次防火安全检查中提出的问题不加整改;对舞台幕布曾发生过的火灾险情,没有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卡德尔明知12月8日有演出活动,还将电工派外出差;演出现场7个安全门仅开一个。火灾发生后没积极采取措施组织疏散抢救,是这次重大责任事故的主要直接责任者。
  被告人陈惠君,努斯拉提•玉素甫江、刘竹英作为友谊馆服务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演出期间,陈惠君、努斯拉提未在场内巡回检查。火灾发生后,不履行应尽的职责,及时打开安全门,而是一起逃出馆外。被告人刘竹英脱岗外出。以上三名被告人是造成事故惨重伤亡后果的直接责任者。
  被告人蔡兆锋,不重视安全工作,未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友谊馆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不加整改,不制定应急防范措施,对火灾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被告人孙勇、赵忠铮,身为文化艺术中心领导,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友谊馆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不督促检查予以消除,对火灾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被告人岳霖,分管文化艺术中心的工作,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明知友谊馆存在不安全隐患,未要求检查整改,未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火灾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被告人赵兰秀、方天录系迎接“两基”评估验收工作及演出现场的主要领导人,发生火情时,没有组织和指挥疏散,对事故伤亡后果负有直接责任。
  被告人唐健、况丽、朱明龙、赵征是此次演出活动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对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疏忽大意。唐、况、朱在发生火灾时,未组织疏散学生,而只顾自己逃生,对严重伤亡后果负有直接责任。
截至目前,我在网上还没有搜索到别人提供的克拉玛依事故责任人的图片,在今天,我把我掌握的资料公开在这里。

上图是起诉书中提到的友谊馆服务组组长陈慧君,以重大事故责任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镜头前的陈慧君当时39岁。

上图是起诉书中提到的友谊馆服务员努斯拉提·玉素普江,43岁。以重大事故责任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

上图是起诉书中提到的友谊馆服务员刘竹英,46岁。以重大事故责任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

上图为起诉书提到的新疆石油管理局总工会文化艺术中心友谊馆主任兼指导员蔡兆锋,58岁。以玩忽职守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上图为新疆石油管理局总工会文化艺术中心主任孙勇,35岁。采访结束后,送他们回监房的途中,我递给他一支香烟并给他点着,他连声说谢谢。我问他:感觉到冤枉吗?本来是歌唱演员的孙勇说:说起来好像我们是替罪羊,但是想想那些死去的孩子,我觉得不冤,就是杀我的头我都觉得不过分。说到这里,他很激动。他还说:确实太惨了。我当时在前厅楼上的办公室,不在礼堂里面。听到声音就往下跑,但是根本进不到礼堂里面去。我当时的反应是完了,这要死多少人啊?当时场面很混乱,没有人组织,也没办法组织。你想想,现在大部分家庭都只有一个孩子,一下子死了那么多孩子,人家家长还不得疯了?我有责任,绝对有责任,这一点我绝对不推托。要是早一点把那几盏灯取下来就好了。晚了,说啥也晚了……孙勇后来以玩忽职守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上图为新疆石油管理局总工会文化艺术中心教导员赵忠铮,45岁。以玩忽职守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上图为新疆石油管理局总工会副主席岳霖,41岁。以玩忽职守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我于1994年12月24日在克拉玛依看守所采访的资料里没有起诉书中提到的第一个人:友谊馆59岁的副主任阿不来提·卡德尔。据检察长说,此人当时被烧伤,正在治疗,还未羁押到看守所。

与友谊馆的管理有关系的责任者上面基本说完了,现在该说说领导们了。在我前面的帖子里这个人可能大家已经认识了,他就是当时在现场参加活动的最高领导之一,新疆石油管理局副局长方天录,时年60岁。方天录被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公诉书里提到的克拉玛依市54岁的副市长赵兰秀是我采访此次事故中最疑惑的一个人。据了解,她在大火中被严重烧伤,可能是当地伤势最严重的领导了,据说是在抢救人员进入火场后被抬出现场的。她分管教育,按照现在惯用的政府领导配置体系,她应该是“无知少女”系列。所谓的“无知少女”,是现在我国各级政府里都必须要有的成分,是无党派、知识分子、少数民族、妇女这四个界别的代表。网上有一些关于赵兰秀的文字记录,看了也让人很不好受,因为她是带着伤被带上审判席的。我目前没有经过确认的赵兰秀的图片,从大火发生前的图象资料里,在第一排就座的有两个女性,一个是况丽,一个就是上面图片里的这个女人。赵兰秀和方天录是当天在现场的两个级别最高的当地领导,按照惯例应该坐在中间。所以我判断画面里这位穿着浅色上衣的中年妇女,应该就是赵兰秀。赵兰秀被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这张有些不忍一睹的图片是1994年12月24日我们在克拉玛依石油管理局总医院拍摄的,一脸伤疤的人是公诉书里提到的的克拉玛依教委副主任唐健,54 岁。唐健告诉我,当时他看到大火烧起来,就组织大家疏散,但是火太大,没有多久他就支撑不住了,只好赶快离开。我问他是从哪里跑出来的,他说是从北侧中间的门跑到了回廊里,然后跑到前厅出来的。当时没有电了,烟也很浓很呛人,能听到很多人呼喊的声音。
唐健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这是我的资料里况丽的另一种神态。这个人的心理基础十分稳定,轻易不会走进我问题的实质。我问她:你有孩子吗?她点头。我问她:如果自己的孩子在里面你会怎样呢?她低头不语。我又问她:这些年表扬过别人的见义勇为吗?她还是无语。我问:以前经历过类似的事情吗?她说:没有,当时很害怕。我问:你还能回忆起当时是怎么跑出来的吗?她,低头,不语。很久没有抬头。
我的评价是:这是个多么聪明的人啊?又是个多么自爱的的人啊?她的聪明表现在绝不多说话,自爱表现在不往自己身上包揽不相干的东西。对于一个四十岁的女人来说,地级市的教委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我认为是个不低的位置了,但我能感觉到这个女人进步的欲望很强,心里还有更大的期望。一般来讲,对自己很自爱的人,在危机发生时都会选择很好的自保措施。聪明的人,一般不会在危难时刻迅速焕发责任感、使命感之类的虚无飘渺的精神火花。网上有一些文字说况丽在事后曾经对记者之类的人有声有色地讲述自己怎样机敏怎样果断地逃进女厕所,我不能相信这样的描述。因为,我不认为她连这点起码的尊严都没有。在我们的镜头前,她还是很有修养的嘛。
况丽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按照1994年12月10日就被羁押的日子算起,1998年年底她应该就刑满释放了。网上的消息说赵兰秀证实况丽后来在克拉玛依开了一家保险公司,还重新加入了神圣的党组织。这个消息我感觉很搞笑。她的权力梦幻还要重新来过吗?算起来她现在也是52岁的人了,比徐娘还要老些吧?真心地祝愿她顺风顺水,那样,我们的世界会更加精彩的。

上图是公诉书中提到的克拉玛依市教委普教科科长朱明龙,52岁。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上图是公诉书中提到的克拉玛依市教委普教科副科长赵征,44岁。因玩忽职守罪被免予刑事处分。
[题目是后加的]
缺斤少两也无妨,丝巾就当新衣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