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生死合同——农村教育的悲怆一页

《山西晚报》4月4日报道: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解原乡上社村小学是个村办小学,现有130多名学生、8名教职员工。2001年,该校校舍被定为危房后,被迫搬到原上社乡政府废弃的院内。在以后的6年中,百余名师生苦苦等待,新校舍没等来,上课的校舍也变成了危房。而早在2002年,这处院子就已卖给了个人。今年,房东赵亮山、学区负责人、村干部几方签下一份“生死合同”:危房内如有安全事故与赵亮山没有任何关系(《山西忻州小学生危房中上课 学区签生死合同》)。

        为什么各方要签订这样一份“生死合同”?从房东的角度讲,知道房子是危房,担心出了安全事故自己要承担法律责任,要求签订这样一份合同,应该是明智的;而学区负责人、村干部因学校没有校舍不得不租用“危房”让孩子们上课,肯定是无奈的。但纵有千万条理由,也不应该拿130多名学生的生命安全作赌注,则是毫无疑义的。房东承担不起责任,学区负责人、村委会干部又有哪个人能承担起这天大的责任?!

        “房顶经常往下掉土渣”,“墙一推就晃”,意味着危险随时可能发生,师生的生命安全随时会有不测。而这种令人提心吊胆的现状,已经持续了六年!在这样巨大的危险面前,该县教育局竟然和该村村委会各执一辞,真让人不胜寒心!莫非真的要等到出了重大事故后才能当机立断吗?

        这份“生死合同”,记载的是中国农村教育的悲怆一页。强烈呼吁作为政府主管部门的该县教育局在村里配合下立即把孩子们迁往安全地带,并尽快解决新建校舍问题。
吃的是草,吐出来的也是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