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笑笑书 于 2008-11-15 08:36 发表



九船兄:周泽雄先生不去,我陪你去。你一耳光扇给签名售书的,我两耳光扇给你。

因为声音不入耳(甭管多么不入耳),就去扇一个七十几岁的老人,你居然敢说这是“活该”,你比日本人可不差啊兄弟。
我也就是阿Q式的吹吹牛,绝对没有真动手的勇气的。被笑笑书这样一比划,说大话的勇气也没有了。嘻嘻

九船酱紫就投降了啦?



原帖由 笑笑书 于 2008-11-15 08:36 发表



九船兄:周泽雄先生不去,我陪你去。你一耳光扇给签名售书的,我两耳光扇给你。

因为声音不入耳(甭管多么不入耳),就去扇一个七十几岁的老人,你居然敢说这是“活该”,你比日本人可不差啊兄弟。
这和老人无关,阎即便是年轻人,也不该被打。言论的事只能用言论的方式解决。
另,盲目地尊老,这本身就是中国传统中的糟粕。中国人民吃了多少老人政治的苦头。
原帖由 笑笑书 于 2008-11-15 08:36 发表



九船兄:周泽雄先生不去,我陪你去。你一耳光扇给签名售书的,我两耳光扇给你。

因为声音不入耳(甭管多么不入耳),就去扇一个七十几岁的老人,你居然敢说这是“活该”,你比日本人可不差啊兄弟。
兄弟,你也不差啊!因为年纪大一些的不该被打,你就可以加倍打一个年纪比你大的?这算什么表达!
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高情千古闲居赋,争信安仁拜路尘。

前些天的《楚天金报》有过如下这么两段话:

童志刚(《读书文摘》执行主编、时事评论员):首先,我对这样一起超出学术范围的野蛮事件感到非常震怒,殴打学人,特别是殴打一位上了年纪的学者,无论你有你认为多么正常的理由,都是令人发指的。况且,阎崇年先生是个学养深厚的人,皓首穷经,孜孜以求,在清史研究领域,自成一家。俗话说,隔行如隔山。袭击者作为一个“外行”,对于阎先生的学术观点,如果说在感情上难以接受的话,应该通过文明的方式进行表达,而这种表达如果不被学界甚或大众接纳,应该退而“恶补”自己,而不应该像现在这样采取如此粗俗的方法来宣泄。
    至于说到《百家讲坛》,平心而论,它在普及国学,推广学术,提高国民素质方面的贡献,是不可抹杀的,我认为是中央电视台的一个非常成功的创意。虽然在具体的某个学术观点,某些个史实的认定,存在见仁见智的问题,但这些完全可以通过正常、文明的方式进行讨论和商榷,而绝对不能采用暴力。

——网上能搜到上面这两段话,需要说明的是,这些字不是我写的。情况是这样的:一同学在该报工作,当天晚上发了篇有关“打人事件”的稿子,出来吃饭的时候碰到老总,老总说光这么一篇报道没意思,得有点议论啥的。你们老童不是喜欢“骂人”吗,找他写几句呀。然后同学在饭桌上就跟我说了,我说我完全不了解这件事儿,老阎的讲坛俺也没看过几眼,不好评论啊。同学说,老总已经点名了,你怎么也得说点啥。然后我们大致扯了几句,最后我说:话你去写,算在我的名下没问题,如果一定要谴责打人者,最好是后面给俺带上一句,事出有因,太喜欢胡说八道的学者们也该收敛一点才好。后来再见这位同学,我跟他开玩笑:兄弟呀,30年了你还是不够了解我,比如“非常震怒”这样的词老童是写不出来的。

……脱两回……

别看一帮人一听说民族受难史……遭受歪曲或貌似遭受歪曲就激动得很,表达愤懑的劲头美女脱光衣物都拉不住——美女脱衣裳叫苦的事儿不止这一件,明天有个移民日本美国的指标下来,面对的还是这帮人,还得脱上一回,并且,照例是拉都拉不住。
原帖由 童志刚 于 2008-11-15 18:34 发表
童志刚(《读书文摘》执行主编、时事评论员):首先,我对这样一起超出学术范围的野蛮事件感到非常震怒,殴打学人,特别是殴打一位上了年纪的学者,无论你有你认为多么正常的理由,都是令人发指的。况且,阎崇年先生是个学养深厚的人,皓首穷经,孜孜以求,在清史研究领域,自成一家。俗话说,隔行如隔山。袭击者作为一个“外行”,对于阎先生的学术观点,如果说在感情上难以接受的话,应该通过文明的方式进行表达,而这种表达如果不被学界甚或大众接纳,应该退而“恶补”自己,而不应该像现在这样采取如此粗俗的方法来宣泄。
    至于说到《百家讲坛》,平心而论,它在普及国学,推广学术,提高国民素质方面的贡献,是不可抹杀的,我认为是中央电视台的一个非常成功的创意。虽然在具体的某个学术观点,某些个史实的认定,存在见仁见智的问题,但这些完全可以通过正常、文明的方式进行讨论和商榷,而绝对不能采用暴力。

——网上能搜到上面这两段话,需要说明的是,这些字不是我写的。情况是这样的:一同学在该报工作,当天晚上发了篇有关“打人事件”的稿子,出来吃饭的时候碰到老总,老总说光这么一篇报道没意思,得有点议论啥的。你们老童不是喜欢“骂人”吗,找他写几句呀。然后同学在饭桌上就跟我说了,我说我完全不了解这件事儿,老阎的讲坛俺也没看过几眼,不好评论啊。同学说,老总已经点名了,你怎么也得说点啥。然后我们大致扯了几句,最后我说:话你去写,算在我的名下没问题,如果一定要谴责打人者,最好是后面给俺带上一句,事出有因,太喜欢胡说八道的学者们也该收敛一点才好。后来再见这位同学,我跟他开玩笑:兄弟呀,30年了你还是不够了解我,比如“非常震怒”这样的词老童是写不出来的。
公事公办,告他栽桩!
原帖由 施国英 于 2008-11-15 10:31 发表

这和老人无关,阎即便是年轻人,也不该被打。言论的事只能用言论的方式解决。
另,盲目地尊老,这本身就是中国传统中的糟粕。中国人民吃了多少老人政治的苦头。
耳光不上脸就叫盲目地尊老?若尊老的要求这么低,那就我让盲目地尊着再说吧。

我的意思是反对武斗,你觉得他说错话了,或以理喻,或以情谴,实在不行,还有人民政府嘛……
原帖由 阿吕 于 2008-11-15 12:49 发表

兄弟,你也不差啊!因为年纪大一些的不该被打,你就可以加倍打一个年纪比你大的?这算什么表达!
都不该被打,如果是老人,就加倍地不该被打——意思是这个意思。
原帖由 自觉的梦游人 于 2008-11-15 20:44 发表

公事公办,告他栽桩!
老同学之间,哪能“公办”?童板只好郁闷啦~~
那也得叫他办个压惊酒什么的,总之,不能只是郁闷而不做点什么。
原帖由 自觉的梦游人 于 2008-11-16 19:10 发表
那也得叫他办个压惊酒什么的,总之,不能只是郁闷而不做点什么。
这个没问题,这位兄弟经常办压惊酒,而且不管你有惊无惊都办的。
这个帖子的讨论还真热闹,也真好玩,就是好像:提批评意见的多半不是主贴要表达的。
原帖由 网事情缘 于 2008-11-17 19:57 发表
这个帖子的讨论还真热闹,也真好玩,就是好像:提批评意见的多半不是主贴要表达的。
这是论坛回帖的特点之一,最大的好处是温馨。
原帖由 周泽雄 于 2008-11-17 20:44 发表

这是论坛回帖的特点之一,最大的好处是温馨。
其实不光是论坛回帖的特点,貌似也是许多各式各样“商榷”的特点,商榷到最后,全然不顾作者本来说的是什么。
这个黄海清同学居然还有脸谈平等对话,简直笑话。要打架,也要在同一水平上,年龄相当,身材相当,体重相当,才算对等。他找一个“实力”与自己严重不对等的对手,在对方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突然下手,这叫哪门子对等哟,简直就是无赖精神。
如果阎崇年是个跟他年龄相当,有一点块头的小伙子,他敢动手吗?他要是有一点平等精神,就应当拿出一点骑士决斗的精神来,那我还可以为他喝两声彩。欺负一个老头子算什么本事。
阎崇年不鸟他是对的,他开出的三个对话的条件,也是对等的条件,有什么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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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吕看问题很清醒O。

[ 本帖最后由 小凯子 于 2008-11-22 20:09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