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了一些,见这个链接
《神曲》插画四种:
http://www.yantan.cc/bbs/thread-100375-1-1.html
多年前见到萨福《断章》一阙,至今难忘:

在那清冷的池边,
风从林檎间穿过;
树叶在轻声耳语,
摇落下幽梦朵朵。
欢迎资格龙!龙族很兴旺啊!
比苗族差多了。
上天可陪玉皇大帝,下地可伴田舍乞儿
我原来一点都不喜欢彼特拉克,没想到竟然这么好,能一下子把人从不好的心境里拉出来,一口气读了五十首。不知道该怎么选择,我觉得他写得最好的是那些长诗,但是恐怕太长了不好贴,而且他的诗也很难截出其中哪一段来。我不知道该选长诗,还是选他写得比较好的短诗。
丢硬币决定!
三首短的,再来首长的。点播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想读长的。好诗不厌千句长。孬诗一行都嫌多。

还是长的短的都帖些吧。
某人吃独食去了。
司琴的手指仰赖神。
诸位,等过了国庆好吧。放假前要把活赶完,不然一拖就要拖半个月了。
68# 燕麦
“人生有各种各样的色彩,有白昼连着黑夜,有欢笑含着眼泪,只有艾丽丝和魔方的世界是黑白分明的。这是一首卖弄才情的打油诗,也是真实的心底话。解渴的泉水近在咫尺,内心的迷惘却让人止步不前。爱恨交织的人,才会热得发烫又冷得发颤。人离自己最近,却最遥远。……在这一边是真理的,在那一边是谎言,中间只隔着一道狭窄的缝隙”燕麦这段说得真好,不是解诗却胜似解诗。
  说维庸很像四百年后的波德莱尔,大概是波德莱尔在中国这边名气更大吧?维庸是中世纪的气质(这话不是我说的),他再怎么犯下滔天大罪,上帝仍然高悬在上。波得莱尔这点就弱了太多吧。
转引黄灿然译曼德尔施塔姆论维庸。

 
天文学家可以预测一颗彗星经过漫长的时间之后重返的准确日期。对那些熟悉弗朗索瓦维庸的人来说,魏尔兰的出现标志着同一种天文学奇迹。这两个声音的感应惊人地相似。然而,除了音质和生平外,还有一种几乎是相同的使命把两位诗人与他们各自的时代联系起来。两位诗人都命中注定要出现在一个人工诗歌丶温室诗歌的时代;因此,就像魏尔兰摧毁了象征主义的温室花,维庸拒绝主流修辞派的号召,该派也许可恰当地称为十九世纪的象征主义。著名的《玫瑰传奇》第一次竖起一道穿不透的墙,这首诗创造的寓言赖以生活和呼吸所需的温室气氛继续在墙内加厚。爱情危险敌意背信弃义并不是僵死的抽像概念。它们并不缺乏具体性。中世纪诗歌在一定程度上赋予这些幽灵以魂魄,并温柔地看护着维持它们脆弱的存在所需的那种人工气氛。这些特殊人物居住的花园,被一道高墙围绕着。《玫瑰传奇》开头讲述的那位恋人,则绕着围墙久久徘徊,徒劳地寻找它那看不见的入口。

  在十五世纪,诗歌与生活是两种独立、敌意的力量。很难相信阿兰夏蒂埃真的会因为他对那位残酷的美妇人的看法太苛刻而引起众怒继而被检控和忍受每日的审讯——经过一次详尽展示中世纪法律程序的精彩审讯之后,那位残酷的美妇人被处以极刑,投进泪井溺死。【译注:《残酷的美妇人》是夏蒂埃的作品,刚才这段描述都是诗中的情节:叙述者(夏蒂埃)因被指对美妇人太苛责而引发公愤,并被审讯,后来美妇人在那次精彩审讯中招供,并被处于极刑。】在十五世纪,诗歌是自治的:它在当代文化中占据国中之国的地位。我们也许会想起查理六世的爱情宫廷:有超过七百个官位,供人们担当各种职务,上至高贵的领主,下至小资产阶级和最低层的神职人员。该制度清一色的文学特征,解释了它藐视阶级差别的原因。文学催眠力是如此强大,以致性质相近的社团的成员戴上绿冠——《残酷的美妇人》中男情人的象征——在街上狂欢作乐,希望把文学梦延伸到实在生活中。

  弗朗索瓦蒙科比耶(或弗朗索瓦德斯洛热)一四三一年生于受英国统治时期的巴黎。围绕着他的摇篮的穷苦,反映了当时国家的贫困,尤其是首都的贫困。我们也许会期待那个年代的文学会充满爱国主义炽热的感情,以及对国家尊严受损进行复仇的强烈愿望。然而,无论是在维庸或其同代人的作品中,我们都找不到这种感情的表达。被外国人占领,法国显示她是一个真正的女人。像一个被禁锢的女人,法国主要注意她的文化梳妆和服饰打扮的细枝末节,带着好奇看待她的征服者。上流社会也像其诗人一样,继续情不自禁地被他们的梦带走,进入爱情花园愉悦花园的第四度空间;对大多数平民百姓而言,则是晚上闪耀的酒馆灯光;而在假日,会有滑稽剧和神秘剧的演出。

  这个消极、女性的年代,给维庸的性格和他的命运留下深刻的印记。终其放纵的一生,他都持着这样一个不妥协的信念,认为总得有人照顾他,管理他的事务,遇到困难时救助他。即使作为成年人,被奥尔良主教弃置在卢瓦尔河畔默恩的地牢,他也哀求朋友:你们不会把他,可怜的维庸,留在这里吧?弗朗索瓦蒙科比耶的公共生活是在他被纪尧姆维庸接手照管的时候开始的,后者是圣伯努瓦贝斯托内修道院教堂德高望重的修士。诗人自己宣称老修士不止是母亲。一四四九年,他获得中学毕业文凭,一四五二年获得法国公立中学毕业文凭和硕士学位。

    

    但在我疯狂的青年时代

    要是我懂得使用头脑

    确实学会了如何做人,

    我就会有房子和舒适的床。

    但我却像一个捣蛋的男孩

    逃离学校。我作

    这几行诗,刚说完

    就感到心几乎要碎。

  虽然听起来有点奇怪,但弗朗瓦索维庸老师曾经有过几个学生,他竭尽所能把学业智慧传授给他们。但在对自己进行诚实的评估时,他知道他无资格当老师,因此他在他的歌谣里把自己称为可怜的青年学者。此外,对维庸而言,学习是特别困难的,因为他的学校岁月(1451-1453)刚好碰上学生捣乱时期。在中世纪,人们喜欢把自己称作某某城市、教会或大学的孩子……但只有大学的孩子懂得恶作剧之道。这些恶作剧包括组织一次英雄式的搜寻,搜寻巴黎市场最著名的招牌,之后壮鹿便要为山羊主持婚礼。鹦鹉则会被当作礼物送给新婚夫妇。另一次学生们从布吕耶尔小姐的庄园偷来一块边界石,然后用手推车把它运到圣热内维耶沃山,并把它戏称为泥地。在边界石被当局移交原主之后他们再把它抢回来,用铁箍把它箍牢。他们还在这块圆形边界石上叠上另一块长方形的边界石魔鬼的屁”——然后彻夜狂欢,在边界石前鞠躬,在它们上面缀满鲜花,随着长笛和铃鼓的音乐围绕它们跳舞。圣热内维耶沃区因被偷了铁钩而怒气冲天的屠夫们和那位受侮辱的女士向警方投诉。巴黎市长向学生们宣战。两方权限【译注:指教育、教会当局与政府、警方当局。】发生冲突;但这些勇敢的士兵最后被迫投降,手持燃烧的蜡烛,请求校长宽恕。维庸无疑是这些活动的中心人物,他为后代写了《魔鬼的屁传奇》记述这些活动,可惜失传了。

  维庸是巴黎人。他爱这座城市及其悠哉闲哉的生活。他对大自然缺乏任何柔情,甚至嘲笑大自然。十五世纪的巴黎已经像一个大海,你可以游泳而永不会感到沉思,对世界别的地方浑然不觉。但在悠闲生活的无数礁石中,又是多么容易就搁浅!维庸变成杀人犯。他的命运的被动是触目惊心的。仿佛他的命运正等待被机遇施肥料,不管这机遇是善是恶。在六月五日发生的一次荒诞的街头打斗中,维庸用一块沉重的石头砸死谢尔莫耶神父。他被判处绞刑,他上诉,并得到宽仁的赦免。他开始自我放逐。他居无定所的生活终于粉碎了他的道德,导致他加入一个叫做剑格的犯罪团伙。他刚回巴黎,就参与一次大劫案,打劫纳瓦尔学院,然后立即逃往昂热,宣称这是因为一次痛苦的恋情。事实上,这使他有时间为打劫他富裕的叔叔做准备。在因巴黎劫案而躲藏时,维庸出版了《小遗嘱集》。接着是多年居无定所的游荡,其间曾在一些封建宫廷和监狱待过。一四六一年,维庸获路易十一世特赦,经历一次深刻的创作激动,思想和感情出现非凡的清晰度,写了他为世世代代留下的纪念碑《大遗嘱集》。一四六三年十一月,弗朗索瓦维庸在圣雅克路观看人家打架时被杀死。至止,我们有关他的生平的资料结束了,他黑暗的传记猝然告终。

  十五世纪对个人是极端严厉的。它把很多可敬和清醒的人变成约伯,在他们发臭的地牢的深处发牢骚,指责上帝不公平。当时发展出一种特殊的监狱诗体裁,甚至为典雅的罗曼语的灵魂所知晓,而就罗曼语记录的这些诗而言,可谓弥漫着《圣经》式的酸楚和艰难。然而,维庸的声音在那些囚犯的合唱中是明显清晰可辨的。他的造反更像法律行动而不像叛乱。他做到在一个人身上同时兼备原告和被告。维庸对自己的态度从未超过一般的亲密范围。他表达的对自己的温柔、注意或关切,与一个好律师对待其当事人差不多。自怜是一种寄生虫式的情绪,腐蚀灵魂也腐蚀有机体。但是维庸给予本人的冰冷的法律同情,是他的灵感来源,并确认他毫不动摇地坚信他的个案的合理性。他的世界没有道德可言;他完全生活在一个法律世界,成为一个极端非道德的人,一个罗马的真正继承人。他无法分辨那法律范围和准则以外的任何态度。

  抒情诗人在本质上是雌雄同体的,有能力以其内心对话的名义进行无限的裂变。把这种抒情诗雌雄同体主义发挥得最淋漓尽致的,莫过于维庸的作品。这是何等多样地选择的二重唱:愤怒不平者与安慰者,母亲与孩子,审判者与被审判者,业主与乞丐……

  财产终生引诱维庸,如同歌声美妙的塞壬,并把他变成盗贼……以及诗人。一个可怜的流浪汉,他仅凭他那尖锐的反讽的帮助,就为自己获得难以获得的。  

  现代法国象征主义者爱上事物,如同业主。也许,真正的“事物的灵魂”无非就是在一代又一代的实验室中引发和高贵化的业权感情。维庸极其清楚主体与客体之间的深渊,但他把它理解成拥有权的不可能。月亮和其他此类中立的客体完全被他的诗学用语所排斥。另一方面,一旦话题集中于烤鸭或永恒的极乐这些他从未完全失去获得的希望的客体,他立即就生龙活虎。

  维庸透过锁眼窥视,描绘了一幅佛兰德斯风格的迷人室内画。

  维庸对社会渣滓的同情,对一切可疑和犯罪的事情的同情,绝非魔鬼信仰。他如此迅速和亲密地与之交朋友的黑道人物,触动了他的女性气质,这种气质有着容易激动的性情,有着强烈的生活节奏感,而这些方面是他在其他社会阶层难以得到满足的。我们只须细听维庸在《胖玛戈特之歌》一诗中对显然是他所很熟悉的靠妓女养活的人的描写:“客人来了,我抓起罐子/ 喝点酒就跑开了。”无论是了无生气的封建主义还是被佛兰德斯的庄严和雄伟所吸引的新兴资产阶级,都不能以某种奇迹般的敛聚与集中,而在这个巴黎神职人员身上打造一个如此充满活力和重要的天才。干枯而黝黑,无眉,瘦小如鬼怪,那个头就连他本人也承认活像一颗带壳的、烤过的干果。在他那半女性的校服下藏一把剑,维庸生活在巴黎,如同踏车上的松鼠,一刻也得不到安宁。他爱自己身上那只纤细而狡猾的小动物,对自己起皱的兽皮无比自豪。在逃过了绞刑架之后,他写信给他的检察官:“难道这不是真的吗,格拉涅尔,我上诉确实蛮出色的。可没有多少动物能够这样解救自己。”如果维庸有机会表达自己的诗学信条,他无疑会像魏尔伦那样宣称:运动第一!【译注:魏尔伦原话是音乐第一。】

  一个充满活力的预知者,维庸在自己可能要被处死的前夕曾梦见自己上绞刑架。但奇怪的是,他竟能在《绞刑架上之歌》中把难以置信的残暴与节奏错落有致的灵感结合起来,描写风任意地把被处死者的尸体荡来荡去、荡来荡去……他还赋予死亡一种充满活力的特质,而且在这里还能够展示他对节奏和运动的爱……我想,维庸不是被魔性所迷,而是被犯罪生活的充满活力所迷。难道道德与灵魂那充满活力的发展之间不可能存在某种反比吗?不管怎样,维庸的《小遗言集》和《大遗言集》都是无可救药地非道德的;它们是对法国诗歌前所未闻的壮丽节奏的庆祝。这个可怜的流浪汉两次写自己的「遗嘱和遗言」,左右摊分他想象中的财产,像一个诗人颇具反讽意味地申明他对他想得到的所有事物的掌控。尽管维庸的精神经验充满原创性,但是即使这些精神经验不具备深刻性,他的人际关系、他那盘根错结的交游、联系和算计,也仍然构成非同寻常的复杂性。这个人一心要与来自社会阶梯每一级的三教九流人物建立重要、根本性的关系,从小偷到主教,从吧女到王子。他以何等的乐趣讲述他们最珍贵的秘密!何等准确,何等详尽!维庸的《遗言集》迷住读者之处,恰恰是它们所传达的大量准确信息。读者可以想象自己利用这些资料,还可以体验诗人的同代人的生活。因此,飞逝的瞬间可以经受数世纪的压力,完好无损地保存着,永远维持同一个“此时此刻”。你只需懂得如何从时间的土壤提取这“此时此刻”而不要伤害其根茎就行了,否则它会枯萎而死。维庸知道如何提取它。干扰过他写《小遗言集》的索邦神学院的钟声,至今依然鸣响着。

  像行吟诗人王子们,维庸以自己的语言唱歌:有一次,在他还是一个学生的时候,他曾听人说过亚西比德【译注:古希腊雅典政客和将领。】;后来,这陌生人【亚西彼德】便加入《昔日佳人之歌》的大行列。

  中世纪紧紧抓住自己的孩子,没有主动把他们交给文艺复兴。中世纪的血液流淌在维庸的血管里。他的诚实,他的性情,他的精神价值的来源,都是拜中世纪所赐。哥特式生理学(别小看中世纪,它恰恰是生理学上辉煌的时代)取代了维庸的世界观,并由于他缺乏与过去的传统纽带而慷慨地奖赏他。此外,它确保他将来有一个光荣的地位,因为十九世纪法国诗歌的力量,也源自同一个哥特式民族聚宝箱。人们会问:《遗言集》中壮丽的节奏(时而是变戏法似的快速移动,恍若杯子接球游戏,时而是缓慢的渐强,恍若坎蒂莱那乐段)与哥特建筑精湛的技艺有何共同之处?但哥特建筑不正是充满活力的胜利吗?或有人会问另一个问题:哪个更流动,哪个更流畅——哥特式大堂教还是海潮?如果不是建筑学,还有什么能够解释维庸通过圣母马利亚——“神性的居所”——和天堂九军团而把他的灵魂交付给三位一体时,其诗节达致的神奇平衡。这绝非乘坐神仙的蜡翅的虚弱飞行,而是有建筑学基础的升天,呼应哥特式教堂的楼层。第一个在建筑中宣告积体的充满活力的平衡或第一个建造有穹棱拱门的人,都出色地表达了封建主义的心理学精髓。在中世纪,一个男人认为,他是他世界的大厦不可或缺的,又是与他的世界紧紧相连的,如同一座哥特式建筑物的一块石,怀着尊严承受邻居的压力,并把参与共同力量的运作视为一种不可避免的利害关系。服务不仅意味着为共同利益而行动。在中世纪,一个男人下意识地把他自己的存在这一简单事实视为服务,视为某种英雄式行为。维庸,中世纪最后出生的孩子,封建性格的体现者,证明他不接受其伦理方面、不接受其共同保障!哥特式稳定性和道德对他来说是完全陌生的。另一方面,他被它的充满活力深深吸引,遂把哥特风格推升至非道德主义的高度。维庸两次收到法国国王的赦免书,一次来自查理七世,一次来自路易十一世。他坚信他也将收到来自上帝的赦免信,宽恕他所有的罪过。也许,他是按他这种不动感情而理性的神秘主义,而把封建司法权限的梯子伸展至永生,也许,在他灵魂的某个地方,潜伏着一个不驯但深刻地封建意义上的上帝们的上帝……

  “我多么清楚自己不是某个戴着星星或银河系的冠冕的天使的儿子,”他在谈到自己,谈到那个只要有一顿好餐便什么也敢干的巴黎穷学生时说。

  



     
一种姿态,一种态度,一种风度
本帖最后由 燕麦 于 2010-9-27 00:11 编辑
68# 燕麦  
说维庸很像四百年后的波德莱尔,大概是波德莱尔在中国这边名气更大吧?维庸是中世纪的气质(这话不是我说的),他再怎么犯下滔天大罪,上帝仍然高悬在上。波得莱尔这点就弱了太多吧。种雪 发表于 2010-9-26 11:07
谢谢种雪兄!
这篇文章我在阅读版转帖过,主要为了避免这个帖子过于庞杂,所以用了链接的形式,贴在艺术版的《神曲》插画也是一样的处理。http://www.yantan.cc/bbs/thread-100194-1-1.html
提起波德莱尔是因为大家比较熟悉(当然偶对波德莱尔很不熟悉),维庸。。。除了像他自己,我不知道他还能更像谁。
但在我疯狂的青年时代



    要是我懂得使用头脑



    确实学会了如何做人,



    我就会有房子和舒适的床。



    但我却像一个捣蛋的男孩



    逃离学校。我作



    这几行诗,刚说完



    就感到心几乎要碎。
mark,哀希腊我在沙龙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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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哀希腊我在沙龙贴过。
showcraft 发表于 2010-9-27 09:05
谢谢,偶看到过的。
出门八天,意外看到台德玛作品,马上就想到这个帖子。



彼特拉克涅?
不好意思啊,得等到国庆后了~~~
小师妹,你说,什么叫做,哪壶不开----提哪壶?
司琴的手指仰赖神。
小师妹,你说,什么叫做,哪壶不开----提哪壶?
水色 发表于 2010-12-10 18:11
才看到啊,姐姐,躲债呢。
在豆瓣刚看到的一段采访译文,送给你和平平。两位编辑MM过完年关,别忘了回来给俺干涸的心灵浇浇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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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为在如此忙碌的世界上,人们为什么还要挤出时间来阅读诗歌呢?)

——我认为正因为这个忙碌的世界,人们才应该挤出时间来阅读诗歌。诗要求读者和思想者慢下来。正如一首诗出自细致的专注,它也在读者身上要求并重新创造这种专注。诗是新闻报道的反题;是两极分化的解药。好的诗不会寻求一种简单的回答或一种单一的看待世界的方式。好的诗会尝试在我们身上重新开启对我们的经验是如何地多样而多价,世界是如何复杂的理解。它也经常要求我们思虑那些别于我们自己的视角的视角并把我们的人性放到更大的语境中去理解。我不是一个秉持传统信仰的人,但我承认对我来说存在许多感觉神圣的东西。我们对彼此和对星球的道德义务是神圣的责任。我不想让一首诗以祈祷的方式直接对这些义务说话,当然在这地平线也不可能快速地稳固下来,但诗鼓励并教化着这样一种内在的生命——在这种生命中,我们对那些义务的意识不那么容易躲避了。诗歌的专注不但重新圣化了它直接的主题并且也圣化了专注的行动本身。诗圣化了语言,而我们知道,语言总是处在那些希望清空其意义及美丽的人的围攻之下。

(凯瑟琳•格蕾伯  王立秋 译)
司琴的手指仰赖神。
俄~~~~~~一拖就拖过年了
当牧歌开始流行后,七弦琴被当作爱情歌曲的理想伴奏乐器。那时欧洲的时尚青年趁着月色在姑娘窗前弹唱时用的不是吉他而是七弦琴。
舒伯特《小夜曲》的钢琴伴奏的旋律在很大程度上是模仿七弦琴的音乐效果。

挣扎了N久,偶还是决定放弃谈论彼得拉克了。前面说到维庸,还是继续法国吧。

5. 德·龙沙


七星诗人当中最耀眼的一颗,最著名的诗句就是那一行迷住无数芳心的“亲爱的,让我们去看玫瑰花。”有一种重瓣粉色玫瑰,就是以龙沙命名的。其人的标准像却是一个糟老头子,瘦削,两撇八字胡,神情凝重,穿着类似教士袍的白领黑衣。和维庸一样,龙沙也写过《遗诗集》,“我的笔飞上天空,变成了某颗星星。”是他的绝笔。



·龙沙



名为德·龙沙的玫瑰花


埃丽娜十四行诗

当暮色苍茫时分,你已是龙钟老妇,
你坐在炉火旁边,正点起蜡烛纺线,
你不无感慨地说,一边唱我的诗篇,
龙沙当年为我的美貌曾写诗作赋。

你的女仆也不会有兴趣听你倾诉,
她经过一天劳累,昏昏然只想睡眠,
听到龙沙的名字也不会睁开睡眼,
更不会对你百世流芳的芳名祝福。

我已躺卧在地下,幽魂离开了躯体,
我已在香桃木的浓荫下长眠休息,
而你这位老妇人蹲下来,围着锅台,

为你的清高,也为我的爱情而懊恼。
及时生活,相信我,请不必再等明朝:
生活里的玫瑰花,要今天马上去摘。


程曾厚 译


开头四句是不是很熟悉?炉旁老妇,睡意昏昏,叶芝确实能点铁成金,这个意象也因此脍炙人口,不过创意还是要归到龙沙名下,况且这场景颇有几分温暖情致,一改情诗赞颂美貌,描写相思之苦的俗套。“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这个题材后来在莎士比亚和玄学派诗人那里发挥到了极致,“金发如镯绕白骨”,奇诡至极。


相传给埃丽娜的诗有130首,才貌双全的年轻宫女,未婚夫血染沙场而亡。年过半百的龙沙,仿佛满口酸文的堂吉诃德,虽是奉旨而作,颇有弄假成真之意,怎奈落花流水,美人才不管尖酸劝讽,只管付之一笑。


埃丽娜的名字流传了下来,诗句中的场景也定格在了诗句中。老态龙钟的埃丽娜不知道有没有读起这首诗,泪流满面地想起龙沙,也许多半她只是在含饴弄孙的间隙,偶尔想起有这么一位诗人,曾经写给她并不能懂的诗句。然而,他却成全了后世的诗人,将这个题材一再吟诵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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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龙沙的玫瑰花,颜色分层呀?而且浓郁得像浆果,好怀旧啊。
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花谢空折枝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本帖最后由 燕麦 于 2011-1-13 01:42 编辑

法国十六世纪的诗人似乎主要就是七星诗社的成员,德国似乎尚且只有民谣,但这个时期英国的诗坛异常繁荣,出现了斯宾塞、锡德尼、德莱顿到马洛等大学才子、莎士比亚,直至玄学派诗人,这个时期史称伊丽莎白时代。按照时间顺序,首先出场的是斯宾塞,先贴两首十四行诗,不读《仙后》了,怕结果会跟读彼得拉克一样。

75

有一天,我把她名字写在沙滩,
但海浪来了,把那个名字冲跑;
我用手再一次把它写了一遍,
但潮水来了,把我的辛苦又吞掉。
“自负的人啊,”她说,“你这是徒劳,
妄想使世间凡俗的事物不朽;
我本身就会像这样云散烟消,
我的名字也同样会化为乌有。”
“不,”我说,“让低贱的东西去筹谋
死亡之路,但你将靠美名而永活:
我的诗将使你罕见的美德长留,
并把你光辉的名字写天国。
死亡可以征服整个的世界,
我们的爱将长存,生命永不灭。”


(胡家峦 译)

45

小姐啊,不要去看水晶明镜里
你那美丽的自我,永远别去看:
在我的身上,我是说在我的心底,
来把你的栩栩如生的映像细瞻。
在我的内心,虽然它很难展现
世俗的眼睛看不见的神圣事物,
你那天国形体的美好理念,
每一部分都永存而不会腐朽。
倘若我心不是因你的残酷
悲伤得暗淡无光,变成了畸形,
那么你美好的映像,你秀丽的面目,
就在我心中清晰得胜过水晶。
你在我心中的自我,你若能看见,
那就请消除使你光辉变暗的根源。

(胡家峦 译)

明天再续
编辑本段斯宾塞诗节  
斯宾塞在长诗《仙后》(Farie Queen 1590~1609)中探索出一种新的十四行诗格律形式:每节9行,前8行都是每行10个音节,第9行为12个音节,按ababbcbcc押韵,被称作“斯宾塞诗节(the Spenserian stanza )”

斯宾塞诗歌的特点  

斯宾塞诗歌有五大特点:1 完美的韵律 2 罕见的美感 3 奇妙的想象 4 崇高的道德纯洁性与严肃性 5一种献身的理想主义 。除此之外,他还多次使用一种怪异的语言模式及废弃不用的词汇,以增加作品的乡土气息。正是斯宾塞的理想主义,对美的热爱以及精美优雅的诗文韵律使他成为“诗人中的诗人”。
燕麦别停啊。
花几分钟时间享受这些美丽的诗,感觉真好。
粥稀后坐,床窄先卧,耳聩爱高声,眼昏宜字大。
要看《仙后》!

拜托拜托!
写写水笺的补充和闲人、ironland的鼓励!
暂时没有时间读长诗,还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