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也没有资金维护。
这个祠堂被没收过么,或被没有收后又还给了原主人?
这所院落解放后当然被政府共了产,到了上世纪90年代符合条件的人士可以落实政策归还祖屋。外公早已作古,家族中有两人复合条件:外公二弟解放前去了香港算是港澳同胞;舅舅是解放初期从美国回来的爱国知识分子。外 ...
老程 发表于 2011-1-23 21:15
是的,我也记得有这么一着,这个幸运只落在还存有原物(如你家祠堂)的原主人的头上,如果这片屋已毁或用其他形式替换,就不存在归还的问题了。幸或不幸,个中滋味都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