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药家鑫“激情杀人”引起的回忆(隋谈308)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民法所 隋彭生教授


我是1983年7月在北京政法学院(法大前身)毕业的。

1982年下半年在北京律师事务所实习,

碰到了一起杀人案件,

实习指导老师带我会见了被告人。



被告人是一位年轻的厨师,

中等个头,

长的还挺周正的。

他带着沉重的脚镣,

时不时站起来,

比划着向我们讲述杀人的经过。



一日,

妻子看完电影后回家很晚,

他就起了疑心。

趁她睡着,

检查她的包。

包里有一本杂志,

杂志上有细小石子硌的印痕,

也有些许草叶,

他就怀疑妻子看电影后,

没有径直回家,

用杂志垫着坐在什么地方。

再检查她的衣物,

也有可疑之处,

遂叫醒妻子审问。



妻子交代说,

看完电影出来,

一男子向她搭讪,

他俩到路边坐着,

她用杂志垫着屁股,

后来发生了关系。

该男子是北京的一个司机,

临走给她留下了电话号码,

意图再度相会。



第二天,

厨师约司机在护城河边见面,

厨师从马桶包里拿出一把刀,

威逼司机承认与其妻发生了关系。

司机个头比厨师高,

夺过刀扔进河里,

面对着河蹲在那里。

厨师认为司机已经默认,

从马桶包里掏出第二把刀,

在司机背后出刀,

将其杀死。



后来我们又会见了厨师的妻子,

中人之姿。

她承认与司机发生了关系,

又检举厨师的父亲偷过东西,

以图立功。



实习指导老师让我写辩护词,

我重点以激愤杀人进行辩护,

激愤杀人的主观恶性较轻,

——希望能够刀下留人。



不料事隔多年,

又出现了所谓药家鑫的“激情杀人说”。

辩护律师的人格和职业道德并无问题。



没有理由也要憋出一点来。

——有时是律师的无奈。



这种主观恶性,

是难逃一死的!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这位李玫瑾“教授”,确实思路有问题。目前在国内似乎不乏因为缺乏常识而成为专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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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鹰:李玫瑾何以双重标准评“药-马”? 默认分类 2011-04-10 14:58:12

:药家鑫VS.马家爵:李玫瑾的双重心理学



肖 鹰

  

  核心提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认为:农民儿子马家爵杀人,是自身性格缺陷导致的“冷血杀人”;军人儿子药家鑫杀人,是机械艺术教育压抑导致的“委屈杀人”。

  

  对22岁的大二学生药家鑫杀人,李教授曾通过记者提问说:“这8刀仅动作就要持续十几秒,他在被害人的呻吟中如何完成这一行为过程?他为什么没有‘不忍’的感受?”解释药家鑫故意杀人,李教授用的理论是:“在很多心理不成熟的人当中,他往往是把人只看做一个不良的刺激物,他觉得只要把这个人做掉了,这个刺激物就消失了,他却不明白生命背后的东西是什么。”

  而对23岁的大三学生马家爵杀人,李教授用的理论则是:“当他与别人发生冲突时,他就这样随意地轻易地置人于死地。当他意识到自己犯了罪的时候,他就希望赶快死,在这个过程当中,人生观才是他无情感反应的必然原因,也是他真正的杀人动机,而不是贫穷。”

  作为犯罪心理学家,李教授特别强调马加爵根深蒂固的“自我中心”,强调他的无论在集体生活中,还是在家庭生活中都永远表现出的冷漠、孤僻、狠毒。李教授特别引用和详细解读马加爵在15岁时看到父母的激烈争吵而写下的想杀死父亲的日记,不仅认定马加爵是心中没有爱的人,而且认定这颗心就是多年后杀死四个同学的那颗心。

  马加爵在被捕后写给他十四叔十四婶的信中向叔婶一家人表示最后诀别的感谢,他写到:“十四叔、十四婶,我真的是有很多话想跟你们讲,我对你们家对我家的帮助从来就是很感激的,在我的心中从来就没有忘记过,只不过我这个人动情的话历来就讲不出口……”这是一个自知死期不远的在押杀人犯的真情流露。对于药家鑫在法庭上乞求活命的哭诉,李教授是句句信作真理,而对于马加爵绝笔信中表现的纯朴的人伦关爱的品格,却无动于衷。我们看到,无论掌握了多少复杂、矛盾的资料,在李教授的眼中,马加爵们永远只能是一群“把人世间复杂的关系当作一种简单的无情感反应的关系处理”的另类大学生。

  李教授认定马家爵完全是因为“自我中心”的“人格缺陷”导致他恶性杀人。她甚至认为被杀害的龚博只因为过生日没请马加爵,而别人又用此事教育马加爵:“就是因为你人品不好,所以龚博过生日都没叫你。”

  然而,药家鑫在法庭上为求免于死刑而哭诉的话语,不仅李教授毫无质疑,似乎还很能打动李教授的心,让李教授一方面认定22岁的钢琴系大三学生药家鑫是一位从小被迫苦学钢琴、缺少心灵抚养的好孩子。药家鑫说:“从小到大,我的生活几乎除了学习以外就是练琴,妈妈陪我练琴,小的时候每周练琴,为了练琴,妈妈都会打我,或者拿皮带抽我……”就是看了包含着这几句的一段几分钟的视频,李教授说她“突然就明白”了药家鑫杀害张妙的心理活动。李教授说:“他拿刀扎向这个女孩的时候,我认为他的动作是在他心里有委屈,在他有痛苦,在他有不甘的时候,却被摁在钢琴跟前弹琴的一个同样的动作。”

  李教授对药家鑫与马加爵的态度的反差,是建立在她对两人的根本原则区别的:对于马加爵因认为同学歧视和冤枉他而故意杀人,李教授的原则是:“我特别主张要想真正了解马加爵犯罪的心理问题,不能以一般的社会理由去遮掩他个性当中的问题。”对于药家鑫害怕“农民难缠”而杀人灭口,李教授的原则是:“ 这个问题确实不是他一个人的一种东西,我认为这个案件,药家鑫说的话确实是完全错误的,但是他确实也在社会当中可以找到相应的一种背景。因此我觉得这个案件非常值得我们去思考,我们这个社会有哪些是属于社会偏见,而这种偏见它形成的原因是什么。”

  李教授在她最新的博客文章中写道:“我始终认为:研究犯罪心理就是研究人性的弱点。但人性还是有另一面的。法律处罚一个人是因为他的具体行为。但我们从心理上评价一个人时,就不能仅从一次或几次行为来评价。否则你研究的人就不是完整的人。”

  李教授这段话说得非常好!但是,这段话除了实用于等待判决的药家鑫外,是否也实用于已经处决的马家爵呢?李教授目前的态度似乎是否定的。
本帖最后由 Drache 于 2011-4-12 18:48 编辑

我不知道在中国对于当权者,除了死刑立即执行,有哪个刑罚可以算是刑,恐怕最后多半是无期变有期有期变缓刑吧。
如果废除了死刑,呵呵,不是我乱说,在很多地方上,要人命变草菅太容易了。别呆在大城市就以为别人会轻易吃不到灭门的枪子,那在没死刑的中国真的一点不难。
因为可怕的力量不是人性的残暴,是权力的无边界。施暴的可以不是一时冲动的人们,而是拿钱的枪手。除了死刑立即执行,我想象不出有些特别人群可能受到制约的力量了。
陆天明:
凤凰台拉偏架,意欲何为?


   昨天晚上,应凤凰台《一虎一夕谈》栏目组之邀,到他们在北京的一个演播厅参与了一档《药家鑫该不该杀?》的讨论。尽管主持人一再声明,栏目组没有要影响司法判决的目的,更没有通过节目去伤害受害一方的意图,他们的一个工作人员在给我的短信中也再三强调“我们力求中立平衡”,但在结束这场讨论,走出这个假座于京西一个并不奢华的写字楼里的演播厅时,我内心却仍不免一阵阵“凄凉”,又激忿。因为将近两个小时的录制过程,让我非常清晰地看到,凤凰台做这档节目的意图就是要使用他们的力量,制造和影响社会舆情,最后达到宽恕药家鑫这个杀人犯的目的。
  我是这个栏目组的“老朋友”了。(如果说去做过几次谈话嘉宾,也能被认为是“老朋友”的话。)有些话,其实我真的不太愿意说。但实在是不得不说,不能不说,即便说了以后,栏目组的朋友以后不再理睬我,我也要说一说。
我不知道他们最后剪接编辑的完成片会给观众呈现一个什么面貌,我只能说说现场录制的情况。我不能瞎说,因为录制现场不只有我一个人。我也不愿意瞎说,因为我下面那番话的关键词正是“法律尊严”“司法公正”和“做人的正直”。
  录制过程中,正反双方争论十分激烈。主持人甚至跟双方嘉宾开玩笑说:“我必须中断你们的争论了,否则我担心节目录制完了,双方还能不能活着走出演播厅了。”我原先以为,作为节目的制作方,在这样一个敏感度极强的节目中,最起码也应该比较聪明地保持“表面”上的中立。但事实并非如此。首先,在整个录制过程中,栏目组事先做好好几段资料片(VCR),以便向参加讨论的人介绍相关情况。回家以后,我细想一下,这些资料片,除了有一个画面是介绍案发过程的示意图,竟然没有一段涉及受害问题的,也没有一段是披露张妙被害的详细过程的,却用了相当的时间和篇幅来让药家鑫出场,详细陈述自己是怎么受家长、社会的“压制”和“扭曲”的。栏目组编制的资料片中,没有出现过一次受害人和受害人家属的图像。没有让受害人家属说过一句话。一个讨论杀人案件的节目居然不让受害人“出场”,不向参加讨论的人介绍这个案件给受害人带来什么样的痛苦和后果,只是在“揭示”凶手内心的痛苦和无奈,他们的倾向性已经非常明确了,但还不止于此。节目做到最后,主持人突然宣布他要联线一个“与此案无关”的人,希望大家在听了这段电话后,即便有什么不同想法,也一定耐心听到底。这个所谓“与此案无关的人”是一个自己的儿子也被他人杀掉的母亲。这是位什么样的母亲呢?是在极其的痛苦中宽恕了凶手,并向法院去祈求宽恕这个凶手的母亲。我想,栏目组用这个母亲的哭泣哀求法庭宽恕杀子凶手做这场谈话节目的结束,更是清楚地昭示了,他们希望药家鑫这个案子以什么样的判决来结束。主持人当场也“欲盖弥彰”地“此地无银三百两”地解释了为什么不联线张妙家属,让这些无权无势的被害农民家属来讲讲他们的心情。他们的理由是不忍心重新勾起张妙家属内心的痛苦。但他们怎么就忍心再度勾起那位宽恕了杀人凶手的母亲的内心痛苦呢?我想答案很简单,栏目组“只要能达到动员舆情,影响司法判决,最后宽恕药家鑫的目的,伤害什么样的母亲,他们其实是并不在乎的”,所谓的担心伤害张妙家属等说法,无非是一种虚伪的遁词而已。
  施害者和被害者双方的律师昨天晚上作为主嘉宾也到场参与了讨论。我原来以为会看到很激烈的一场辩论,但事实却让我愣怔。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他们安排施害方来参与讨论的律师有两个,而让受害方的律师只来了一个。施害方的律师气势极盛。时有打断受害方律师的发言。主持人也不去干涉。而当施害方的律师对场上某人的发言感到不快而提出抗议时,主持人会立即中断那个让施害方律师不快的人的发言。受害方律师在整个讨论中几乎就没有说出什么有力的话来,当他要揭示一些案发细节时,施害方律师竟然嚣张到立即制止他往下说。而施害方律师自己却大谈特谈某些有利于凶手的细节,并详加解释,也无人制止。这个情景让我这个门外汉都忍不住地“催促”受害方律师大胆地说话。散场后,这位律师特地到我面前来向我解释说,他没有想到今天这个现场会是这样的,他觉得有压力。到底是什么让受害方律师感到了压力,让他不敢说话,不能说话?
  再联想到近日在网上出现的药家鑫在看守所里唱歌的录相片段,我觉得整个案子的发展越来越蹊跷了。药家鑫被拘后,一直在看守所里。按有关规定,作为未判决的嫌犯,在看守所里的生活是要比被判决后送到监狱服刑后管束得更严格。可以说除了司法人员外,任何人都不可能接触到药家鑫。那么他的这段录相是怎么被拍下来的,又是怎么流传到社会上来的?为什么拍他?又为什么要流传出来?在法院就要判决前,他们想通过传播这段录相究竟要在社会上制造一种什么情绪?又是什么样的人批准或暗中放纵这样的录相流传到社会上的?我想这是必须追问的。
  当然,让人感到蹊跷的还有主审法院在庭审时居然向旁听者发卷调查药案的“民意”。据录制现场有人揭露,庭审当场有五百人,除了一百多位是各行各业者,其他被邀请来的旁听者,大多数是西安音乐学院的学生。而正是这所学院的学生联名要求免除药的死刑。在这种场合组织了这样的旁听者,又向这些人“调查民意”,以此作为判决的参考,不仅是不合法的,也是让人匪夷所思的。
  别的我就不想多说了。公安大学的王大为教授在录制现场说,药家鑫杀人故意是清楚的,手段是极其残忍的,后果是极严重的。药家鑫是杀人灭口。他比我懂法律。我只想再问一句,这也是我在昨天录制现场问过的一个问题,但没人回答我:如果药家鑫杀的不是一个农民的妻子,而像杨佳那样,杀的是警察是官员,那么还会有那么些内部的人为凶手制造免杀的舆情吗?我们还会看到 “此案久拖不决”吗?
  我们一直声称我们这个国家是为民作主的,声称我们是社会弱势群体的最佳保护者。那就我们拿出真正的行动来,向全世界的人证明,在我们这个国家里,我们的法律不仅是保护警察和官员,保护像药家鑫那样会弹钢琴、上大学时就有钱买小汽车、多才多艺、生活优越的人的生命权的,也会保护像张妙那样生活在社会最底层、除了眼泪便再没有任何手段来向社会呼吁公正和正义的农民和农民的妻子的生命权的。请用行动来证明,我们这个国家多少还留着一点“社会主义”的理想意味——在那样大张旗鼓地号召和组织唱红歌的同时!!也让我们一起来证明,在我们这个国家里,所有的人——包括农民和他们的妻子的生命权确确实实是同样珍贵的,也是同样能够得到保护的,法律也是保护他们的正当权益的。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陆天明,很不错,记住了这个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