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ee 于 2011-5-9 09:12 编辑

思维笔记:

这类题目,一般我不会看。
估计基本是新闻炒作。
或者是所谓某些搞艺术的,持激进理念的狂放行为。或者,哗众取宠的所谓商业性行为。
狂放,我也会,但是想不出自己要以要以这样题目,方式作的理由。首先,要说服自己这样做有意义,值得。
既然是人家做,不是我做,也就不值得太注意。
警察禁止他们,拉他们,秉公办事,有法律依据就行。
公众,他人,各人当然有各人看法,意见,这可以理解。
记得罗曼罗兰写过,他看到巴黎市郊路旁,有一对男女,光天化日在性交,那时,还不时兴用造爱这词儿。他好像是这样形容,两个青灰色躯体在扭动缠绵,丑陋恶心,不美。法国作家,画家,那时就很新潮,大大方方,赤赤裸裸,细致入微,去描写性交。但是,罗曼罗兰这里,说恶心。他不认为美。这对男女,可能不一定如罗曼罗兰那样“丑陋”,那是罗曼罗兰自己的主观看法影响了客观视觉,不,是影响了他自己主观感受。这对男女可能觉得自己做得很美,因为,他们在享受动物性的快感。其实,性交带来的快感的确很动物性,生物性。不是有爱情吗?是。爱情是催化剂,升华剂。有些人,可以把爱情大大升华,享受这升华的爱情带来的快感和满足,而把生物性的性交作为交响乐的完美乐章为结束;也有甚至把性交行为视为extra的,如果这谈情说爱就可以足够满足。起码,有些人是这样。非人动物也有谈情说爱的性交前凑,但是,一般总以性交为终极目的。人却可以纯谈情。也许人与非人动物就因而不那么一样。
不要误会,在贬低性交。性交是很欢愉很享受的事。我很享受这种感觉。
这里说的是行为艺术。
这个行为艺术应该和这些无关。上面的思考是extra。
这个行为艺术甚至和性交无关。
这个行为艺术甚至和艺术有什么关系我也不太清楚。
这个行为更类似政治行为。搞意识形态。宣示他们的理念。挑战传统观念。挑战习惯意识。挑战一般人,大多数人的心理与视觉。他们也许没有刻意做性意识方面的挑逗。他们只是选取这个容易刺激人们的传统观念、固有意识、感觉感知的事题与感像。他们更是社会活动家而不是艺术家。当然艺术家也有把重点放在宣示他们的意识形态,而非艺术表达技巧和形式方面。理念方面的创新,也许应该以技法与形式的表达为终结,如达利,毕加索。这样说当然也可以商榷的。
但是,我个人,倾向,纯技巧的表达。
我为自己的艺术观定位。
可以暂时不思考了。
是的,在公众场合,大庭广众,表现性交,我真要做,也可以,谁都可以,古今中外有过。这意念本身就不算创新。好,真的不去思考了。
自言自语是个权利,也是享受……
“五十几岁,才想出这一招……”
嘻嘻,我远不止这岁数,不过,还不至于这样炫耀,虽然,肯定比他行
记得以前有个大明星,叫马龙白兰度,就是当《教父》第一集的教父那个,就喜欢在不寻常的地方公开交合,如自己好莱坞豪宅的房顶。但是,他不是为了做给人看的,是自己喜欢这样干。他晚年任主角的一部电影,《巴黎最后的探戈》,也是很出位。
但是他扮演得教父,演艺的精湛,真是没话说的,
自言自语是个权利,也是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