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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老师有选择课程教学内容的学术自由和专业自主性。如果莎翁是大学老师,他讲自己的作品,这不会有什么争议。不允许他讲自己的作品,那倒会引起激烈的争议。
槟榔的课程名称好象是“新诗赏析”。既然是赏析,当然应该选择好诗。不过对于什么是诗歌的好,我是外行。我只知道这不可避免地会有主观差异(审美的、情趣的、艺术观的)。学术见解作为见解,也是有主观性的,这一点与作品赏析的主观性并无不同。当然,如果衡量一门课程教学的好坏,标准是知识性,那是要另当别论的。不过这个标准好象更适合数学、理工科方面的专业。
我没有把被公安局请去作为盘外招使用。我说了,我喜欢槟榔这个人,但并不喜欢槟榔的诗。我之所以提到被公安局请去这件事,主要是想说明,槟榔的自由度比我们要少一些,而他的受压抑程度又要比我们高一些。我觉得人处在这种环境下,心情、行事方式有所不同于常人,可能是因为不甘心就这样颓丧下去。毕竟,在笼子里,和在笼子外,还是有差别的。
再次重申一下,我并没有说我认为槟榔的诗写得非常好,够得上进入新诗赏析这门课程的标准。对此我是外行。我只想说,与其批评槟榔没有权利把自己的诗弄进课程,不如批评槟榔的诗写得不够好。当然这也是对批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过如果莎翁是大学老师,他在课堂上不能讲自己的作品,只能讲别人的作品,那实在是一件很令人遗憾的事情。所以,要点还是在于槟榔的诗究竟写得怎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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