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这个字,不足以观察那个时代。要知道,”刑法“是1979年才设立的法律,在彼之前,中国大陆没有可据判罪的法律。这样条件下,罪,抑或否,无非是两个依据,其一是习惯法,沿用民间惯有且共识的,其实也就是追溯到《大清律法》的那些罪项;其二,就是以权力者意志为依据的设罪。这样,就不能以今天的”罪“观来审视那时代的行为。

即令以所谓”社会主义“为标准观擦,中国也是极其极端的特例,在那个时代,苏联也有”刑法“,社会主义阵营的东欧诸国也大致各有”刑法“;放到历史上观察自己,1949至1979年,如此长的时期里没有刑法,也是罕见的特例。

蒯大富道歉与否真是不太重要,甚至可以说,不道歉倒是他的正当。远在没有哪怕稍显法律形式的审判之前,他就被关押了十多年,然后再按照行为发生时不存在的法律判罪,不仅是枉法裁判,而且也是政治报复,其实更是用作替罪羊,为毛泽东等以及制度脱罪。这样的方式和这样的代价,蒯大富不服,情有可原。
切中要害!
蒯大富对刘少奇王光美的迫害或斗争,他蒯大富是野心家也罢,是被人利用也罢,终归是狗咬狗的斗争。但对因受到蒯大富的红卫兵在全国各地兴风作浪而遭受迫害的无辜的人们,他不认罪,就是在继续犯罪! ...
半醉汉 发表于 2011-6-12 20:59
红卫兵的出现,与蒯大富毫无关系。

红卫兵这个称谓,首先是北京的中学生,准确说是清华附中的那些学生。1968年8月18日,在天安门城楼围在毛泽东身边的,没有一个是大学生,全都是中学生,而且是由干部子女,尤其是中共高级干部子女组建的红卫兵。

第一批到全国各地宣传造反的,也是北京的中学红卫兵。

所谓”资产阶级学术权威“,还有”黑帮“是蒯大富、聂元梓们之前的事情,而且,甚至他们自己就被定作”黑帮分子“或”坏分子“等等;蒯大富、聂元梓们的注意力是在”走资派“——”走资产阶级路线的当权派“,注意这个”当权“,是当时在权位的。
我不管他出身红五类黑七类,不管他是毛派,江派,林派,邓派。开始被斗后来却实实在在是个红卫兵的大头头。你若告诉我他本意在中国搞真正的民主自由运动,打死我也不信。我看到的是,他与江青一伙搞文攻武卫,发起全 ...
ee 发表于 2011-6-12 21:15
”文攻武卫“,不是江青发明的,是红卫兵对立面,也就是当时各地党委和政府的作为。

最初的时候,各地年轻人,被鼓动到各地党委政府请愿,实际上,当然是围困政府办公所在地,搞得是”辩论“,全国而言,基本上是和平的,但也是强硬的对话。但各地党委政府,调集工人和民兵,以暴力手段强行驱逐与殴打这些学生,有些地方派出的工人民兵,头戴安全帽,手执狼牙棒,出手极狠。武斗由是开始,并蔓延起来。
12# 李大苗  
款大幅当时的家庭背景如何?是高干吗?
猪头猪智慧 发表于 2011-6-12 21:40
不是,是“工农班”的学生,也就是为数不多的那些被挑选出来的,三代工农出身的工农子弟,略加考核后送入大学读书。
我并不觉得态度上有什么差异,甚至,也不觉得态度有多重要。

看起来,真问题是史实上的认知不同。真实的“文革”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情?它的脉络,它的那些事件,它的那些逻辑,究竟是怎么回事?
赞同。
但蒯大富、聂元梓作为工具,实际上在有虎皮当大旗的环境里,起到了充当红卫兵、造反派领袖的作用。
半醉汉 发表于 2011-6-12 21:53
蒯大富开始根本看不起所谓的“红卫兵”,成立所谓的“井冈山兵团”,就是有别于此,为自己政治正确溯源到“井冈山”,意在“星星之火”,可见自己都觉得势力不足。后来,他的确想统一,乃至统帅其“红卫兵”,将各个学校纠结起来“首都三司”的意图就是如此。但,红卫兵们并不买账,人家成立起来“联合行动委员会”,简称“联动”就是。而且,红卫兵内中早就不合,有“主义兵”——“毛泽东主义红卫兵”——以及“思想兵”——“毛泽东思想红卫兵”的对立与决斗。

早期的那些“红卫兵”,不久就被指作“保皇派”,当然因为他们都是干部,尤其是“高干子弟”的原因所致的政治态度。当“造反派”成为堂皇称谓的时候,其特定对立面就是“保皇派”,其中就包括那些早期红卫兵。所以,“造反派”与“红卫兵”不是等同或同义的东西。
我对专家们的发掘不感兴趣。我重视的是这场人为灾难对普通老百姓造成的人命及财产的损失。让今天的人们迷失在“诡异”“复杂”的政治细节原委里,而不去注重老百姓遭受的痛苦,而放过那些应该负责任被刑罚的,这 ...
ee 发表于 2011-6-12 22:07
不是什么“挖掘”,而是亲身的经历,亲眼所见。

可以坚定地说,但凡以“资产阶级学术权威”,“坏分子”而受迫害的,均与蒯大富们无关,大部分被定作“黑帮”的那些,也与蒯大富们无关。与蒯大富们相关的主要是“走资派”。
照你所说,这类红卫兵就是中国老百姓应该感激的了?
ee 发表于 2011-6-12 22:21
每一个人只是也只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多简单!

罪孽,谁干的,就是谁干的;不是谁干的,就不是谁干的。

事实比态度重要,比态度本质,比态度清醒。
比如薄书记,他连自己老子都敢打,还踹断三根肋骨;如今谁敢恨,连律师都能判扎眼罪的哟。
这是官们的事,对我非党人来看,是内斗。为什么不注目湘江,重庆武汉长江,珠江,香港水域,多少老百姓浮尸?
ee 发表于 2011-6-12 22:35
从人伦上讲,所有人的价值都是一样的,只有这样的原则,才能使得社会有最基本的正义。
ee,这个争论是从蒯大富那里开始的,并非是从红卫兵那里。在追罪的逻辑中,蒯大富只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应对红卫兵名义下的罪愆承担责任。而且,红卫兵本身就不是一个统一的组织,相互独立而且相互争斗。比如你,以广州红卫兵的名义对北京红卫兵的罪愆悔罪,这多少是属于积极的道德归附,但侵扰了的是法律规则的明晰。

道德国,太遥远了,还是法治国比较值得期待。
并不是每一个人能“自觉”对自己行为负责。这需要国家法律,刑法的严格执行。一个九十岁的前纳粹监狱狱卒,在美国,在以色列,也难逃刑罚。而民众,并不因为这人年迈,反对这刑罚的执行。这就是法治。
ee 发表于 2011-6-12 22:42
就你所指的案例,那位监狱狱卒,究竟是因为狱卒这个身份,或者过去的职业而受到刑罚,还是因为他本人当年的行为而难逃刑罚?
难道今朝当权者对他还那么重视?看过对他的采访,蒯大富的日子过得比中国当今许许多多老百姓滋润呢。
ee 发表于 2011-6-12 22:57
ee打算用什么法外之法来让蒯大富不滋润呢?判刑也判刑了,服刑也服刑了,没有国家公职,也没有享受什么福利救济。

ee的想法与共产党对地主资本家的态度很相同,财产剥夺了,还不行,还要把他们管制起来,不许他们滋润,一辈子,而且还要下辈子?
60# 老木匠
也没有专指你没有切肤之痛啊。呵呵。

看来,如果没有很好的沟通,要吵架很容易。

我很明白,13亿中国人有上千上个角度。

我此时心情很平静,完全没有动感情。
宛然 发表于 2011-6-12 23:02
切肤之痛,唤起的多是仇恨,理性之痛才领得真知。

蒯大富的历史困境就在于那时他太感到切肤之痛了。在那个被打击处理的时候,蒯大富不会以为自己比此前的右派好到哪里,虽然他未必知道“夹边沟”,但他一定有着自己想象的“夹边沟”。所以,以切肤之痛来左右自己的判断或思维,有某种极其可怕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