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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楼
发表于 2011-8-9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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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城骁 于 2011-8-9 16:47 编辑
接受杨林的道歉,同时我也愿意向杨林道歉,因为我又想撂挑子,“把你晾在这儿”了。不过你得体谅我“太敏感了,戒备心太重了”。在这个我曾树敌无数的燕谈,我不得不这样。在艺术中心,我更得这样。凡是在燕谈呆了两年以上的,应当都知道这是为什么。不过估计大家都认为我“咎由自取”。既然杨林出示诚意,我当然也得报之以诚意。投李报桃一直是我的原则。不过,我想仅限于把这个话题继续下去了,希望能够画上一个较为圆满的句号。谁让我再一次陷入燕谈呢?我素无幽默感,不过在这里也勉强开个玩笑:要让我以后继续来讨论其他的“艺术问题”,恐怕杨林兄得封我一个超级版主才行。在中国,官大一级压死人,我要是成了燕谈的超级版主,杨林兄大概就不敢随便调侃我了,而我估计也就没有这种“深入敌后”或“四面楚歌”的心理障碍了。呵呵,潜伏,也是一种行为艺术。
闲话少叙,继续讨论。
首先,我赞成杨林兄所言,没有什么不可以质疑的命题。“没有文字(或汉字)就不能区分书法与抽象画”,当然也可以质疑。在我之前,确实有许多人说过这句话,在我记忆中,比如熊秉明,比如孙晓云,都有类似的看法。这句话并不是我发明的,但我认可这句话,把它当做我的观点也是可以的。做研究,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找区别,要研究书法艺术,当然得找出书法区别于其他平面视觉艺术的所在,我以为就在于文字,或曰汉字。质疑这个说法,需要有较强的论证。
还有一个讨论的平台问题,需要先行搭建。一般说来,理论家和艺术家(我是搞理论的,为行文方便,姑且把自己当做理论家,杨林兄当然是书法艺术家)之所以难以对话,主要原因在于:理论总是一般性、普遍性的理论,所以理论的命题往往是一般性、普遍性的命题,非如此不足以为理论,而艺术家主要关注个别、特殊。一般说来,理论思维是本质思维,本质又称“普遍本质”;艺术思维是经验思维,个别性、特殊性、具体性对其性命攸关。这两种思维方式,并无高下之分,却有性质不同。从以上的对话看,杨林主要不是通过逻辑、而是通过举例子来反驳我的观点的,旁征博引,充分显示出你的书法史的博识;历史事实,也是个别的。所以艺术家质疑理论家,常常通过特例,或进而寻求理论命题的例外,只要找出例外,就算驳倒了一种理论或一个理论命题。我想,自对话以来,这次你的例子是最有力的一次。
作为一种理论,拙文要应对全部书法现象;我的命题,应当是一个或一些涵盖面很广的命题,而杨林提到的例子却都是“现代书法”的。我承认你对现代书法比我熟悉多了,我得竭力把现代书法也纳入我的命题之中,这似乎有点困难,只是勉力为之罢了。
“与书法有关”并不等于书法;文人画与书法有关,不但有关,而且关系密切,但文人画并非书法。因此,这一点就这么放过了。下面我针对杨林兄的三个例子,逐一回应。这三个例子,是我多少用了点我的思维力,从杨林兄的文字里归纳出来的。1、假名书法;2、草书;3、单字。
一、我前面提到日本书法是个特例。当我说日本书法时,我提到的有三点:1、有些日本书法也使用汉字,2、假名是从汉字演变出来的,并且3、它们也具有可读性。这三者似乎缺一不可。杨林说“日本假名书法已经与汉字无关了”,这个,我以为未必完全无关。杨林说:“很多不认识日文的中国人都对之大为赞赏,这是不是可以说明书法中文字的音意可以不存在,它自身的视觉美感才是最重要的,甚至它的音律美也只是存在于它的形式之中。”“为什么我们看着一个字也认不出来的假名书法是书法呢?”——这个现象,就像欧美人看中国书法一样,我以为并不稀奇,也不能说书法就不要文字了。断定它是书法,不过是我们的思维做了个归类,这是很简单的,与真正欣赏不在一个层次上。就像我们不怎么懂德语的人,看了歌德的诗,断定它是诗一样。我们中国人当然也多少人欣赏日本假名书法。但是,我想,第一,日本书法与中国书法本来就有甚深的渊源关系;第二,我们的欣赏不如日本人的欣赏充分。假名书法的评价标准与汉字书法的评价标准略有不同。它的“形式美感”与中国书法的“形式美感”也略有不同,比如假名的笔画远少于汉字,它的形式美感与汉字当然不同。我想,完全用中国书法的眼光去看假名书法,只能“看个大概”。最后,对日本人来说,假名书法也是可读的。比如他们抄一“俳句”,中国人看不懂,可日本人完全读得出来,并且心领神会。
二、草书确实是一个很有理论意义的现象。古人曾云:“深识书者,惟观神采,不见字形(记忆中如此,不一定准确)。”这句话特别适用于草书,并且常被拿来作为书法不需要认出字来的一个证据。其实,如果沿用这句古训,并极端化,那么书法就连“造型艺术”都不是了,不见字形啊,更何况字义。我并不是说每次看任何书法作品都必定完全认出字来,我只是强调,假如能够认出来,通读下来,那么我们对书法的欣赏会更充分。我们当然不会只去认字读字,看造型的“神采”是最重要的。但是,为什么我们观赏书法时,只能做这一件事呢?这好比问,为什么我们看绘画,就只能看抽象性的“有意味的形式”,不能同时看再现性形象呢?难道这里存在着非此即彼的关系吗?
杨林兄提到现代书法与传统书法的区别。大意是:传统书法强调局部,现代书法强调整体。我想,这是一个过于松弛的界定,经不起推敲的。“窥一斑见全豹”这不是恰好强调整体吗?朱履贞《书学捷要》说:“凡学书,须求工于一笔之内,使一笔之内,棱侧起伏,书法具备;而后逐笔求工,则一字俱工;一字既工,则一行俱工;一行既工,则全篇皆工矣。”——这不是整体是什么?没有整体,谈何艺术作品?你可以说,现代书法更强调空间构成,不太喜欢“一个字一个字串起来”,这倒有道理。但是,“空间构成”与“整体”是两个概念,这一定要分清了。
三、单字。我承认我的这篇文章,对于单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难题。其实写本文初稿的时候,我提到单字了。我问,当一个书法家写单字时,文字的意义是有必要的吗?我想了半天,还是认为,文字的意义并不是无关紧要的。创作一件书法作品,选择写某个单字,这个字应当有两个要求:一是特别容易制造视觉形式美感(包括书法家写得特别好的),二是有些肯定性的意义(姑且这么说),或是与书写者身份相关的字,这与国人的书法接受心理有关。再者,单字,作为字,它必然有它的书写笔顺。笔顺一般说来必须遵循,有些书法家、草书为了更为便捷,或许略为改变一下笔顺,但基本上是有轨迹可循的,为大家所能认可的。笔顺总是在时间先后中的笔顺,笔顺在,说明书写文字不是一个单纯的空间构成问题。杨林兄举的那个《爱》的例子,我没有见过,根据你的介绍,我更倾向于把它视为抽象画。
杨林兄最后很诚挚的问题,我的答复是:我并没有感到多么可笑、反感,我只是认为不值得推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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