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 作家和他们的猫

本帖最后由 李苗 于 2011-9-13 21:31 编辑


安妮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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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羡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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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为什么发在艺术中心?
司琴的手指仰赖神。
别急,艺术的在后面,先上两碟小菜。
怎么看着季老头觉着那么地讨厌,有只猫的配合也不可爱,山东这地方怎么什么人物都生产。
本帖最后由 杨林 于 2011-9-14 16:49 编辑

可爱的老头和可爱的猫咪斯则个样子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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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猫猫太可爱了!
真想看老舍先生养的猫
本帖最后由 地铁迷 于 2011-9-14 16:54 编辑

思想又到处飘了:每天一坐2号线,就想到老舍先生!
2号线如今的车辆段(也就是车库、停车场)。在积水潭桥的西北角,是把太平湖填埋后建造的。
杨兄的画补充的好,偶正在搜集图片,李泽厚的猫找不到了。
齐白石的猫咪照太软了,还是季羡林那个好看,电尾捋秃头,乌爪踏书卷,神气,好奇,强势,直夺主人气场,很有颠覆感。
    秋天了,正是猫儿狗儿疯狂掉毛的季节,晓梦说的不无道理,这么算下来,秋天的墨迹里应该埋有更加密集猫毛。
司琴的手指仰赖神。
猫都有点像它的主人,这个有点晕。
梁实秋和猫
http://blog.qq.com/qzone/622007917/1206001131.htm  

猫、狗皆为宠物,但后者忠肝义胆,早已名声在外。养狗者多求回报,或看家护院,或追随左右,召之即来挥之即去,以供驱使。养猫者则无此奢望,养了也就养了,有老鼠的时节,让它去捉几只老鼠,没老鼠时,只好干养着,浪费时间不说,还要为它打扫遗矢,伺候饮食,所以,养猫者必须抱着“不求有功,但求无愧我心”的态度,方可心理平衡。猫、狗性格不同,自古有“义犬”、“义马”、“义龟”等,很少听说有“义猫”,猫不讲义气,只讲缘分。但这并不等于说,猫是嫌贫爱富,无情无义的动物,穷人家养猫的不在少数,富人也未见得家家养猫。猫只是要求最低的生存底线而已,起码你得给它一杯残羹冷炙吧?连最基本的温饱都保障不了,凭什么苛求猫和你死在一起?猫具亲情、友情、爱情,均有据可查。深夜叫春之凄厉,可见对爱之认真;多年与人类之来往,已见友情之长久;而亲情之深厚,更有梁实秋的记录可以佐证。
  当年在北平居住的时候,常有一只野猫穿越梁实秋的书房。该时代,窗子是糊纸的,窗棂不宽不窄正好容一只猫出入,猫只消用爪一划即可通行无阻。一天晚上,梁实秋在睡梦中好像听到小院书房的窗纸响,早晨起来发现窗棂上果然撕破一个洞,显然是有野猫钻了进去。他猜测,这只猫大概是饿极了,进去捉老鼠。梁实秋把窗纸补好,不料猫又来了,仍从原处出入。骚扰频频,不胜其烦。梁家的厨师自制了一个捕猫工具:在窗棂上猫经常出入之处钉一个铁钉,拿一根铁丝,一端系牢在铁钉之上,另一端做一活扣。第二天早晨一看,一只瘦猫奄奄一息地赫然挂在那里!
  为惩罚这只野猫,厨师在猫身上用铁丝系了一只空罐头盒,开启街门放它一条生路。只见猫唏哩哗啦拖着罐头盒绝尘而去,跑得越快,罐头盒子响声越大,猫受惊则跑得更快,惊动了好几条野狗跟在后面追赶,黄尘滚滚,一瞬间出了巷口往北而去。
  当天夜里,却又听见铁罐响,起初是在后院砖地上响,随后在屋瓦上作响。梁实秋被惊醒后打了一个冷战:难道是那只猫的阴魂不散?它拖着铁罐子跑了一天,晚上竟又折了回来,有什么东西值得它这样念念不忘?
  梁实秋悄悄跟进书房,倾耳细听,书架上有呼噜呼噜的声音。怎么猫找到了这个地方来酣睡?他搬个高凳爬上去窥视,吓了一大跳,原来是那只瘦猫拥着四只小猫在喂奶!猫的秘密被发现后,似乎感觉安全受了威胁,一夜的功夫把四只小猫都叼离书房,不知运到什么地方去了。
  这段感人的记述,并不证明梁实秋喜欢猫。颠沛流离的生活中,哪有时间和精力去养猫?梁实秋的女儿梁文蔷回忆,有一次,一只野猫走到炉下蜷缩而卧,享受片刻安逸。梁实秋轻轻走过去,一只脚伸至猫腹下,猛然一踢,将猫掼出一丈多远,摔落墙根,狼狈逃窜。文蔷见状心疼不已,又不敢批评父亲的残忍,独自回屋哭了半天。那年,梁实秋四十三岁,文蔷十三岁。谁知到了晚年,梁实秋却始终与猫为伴,终日缠绵,为之操心劳力。这是因为其续弦韩菁清喜欢养猫。
  他们家前后养过三只猫,都是韩菁清从街头拣来的。最有名的一只叫“白猫王子”。梁实秋在散文中经常提到它,该猫遂成名猫。修漏的工人、油漆工人、送货工人,看见猫蹲在门口,时常指着它问:“是白猫王子吧?”
  “白猫王子”来到家里以后,没有老鼠可抓,闲极无聊就追蟑螂玩,它在蟑螂后面紧紧跟踪,又想抓又害怕,等到韩菁清举起苍蝇拍子打蟑螂时,它又怕殃及池鱼,赶紧藏到角落里去了。“白猫王子”小的时候很调皮,喜欢追逐线团和绳子,常常狼奔豕突,鼠步蛇行,抛一个乒乓球给它,它会抱着球翻滚,或者和主人对打一阵,非球滚到沙发底下去不肯罢休。它尤其喜欢和韩菁清玩捕风捉影的游戏。韩菁清拿起一个衣架之类的东西,在灯光下摇晃,墙上便显出一个活动的影子,这时候白猫迅速窜向墙边,跳起好几尺高,去捕捉那个影子。玩累了,它就跑到主人的腿窝里歇息,或者跳到梁实秋的书桌上,借着台灯的热气酣然入梦。
  “白猫王子”喜欢吃鱼,且一日多餐,饱食终日。梁实秋每次都从市场背回十斤八斤重的鱼,储藏在冰柜里。然后是每日煮鱼,每餐要温热适度,有时候一汤一鱼,有时候一汤两鱼。沙丁鱼、鲢鱼,天天吃也不腻。有时候胃口不好,“白猫王子”也流露出“日食万钱无处下箸”的神情,闻一闻,悻悻地离开。梁实秋认为,这时候对付它的方法就是饿它一天。而韩菁清不忍,往往给它开个罐头番茄汁鲣鱼之类,让它换换口味。喂猫吃鱼最重要的是除刺。有一次摘刺不净,一根刺卡在它的喉咙里,两天不得进食。梁实秋打电话给兽医,兽医说灌蛋白可以急救,否则要开刀。这可把梁实秋吓坏了。后来幸亏蛋白奏效。“白猫王子”有吃相,它每次都是从盘中近处吃起,一点点蚕食,从不挑挑拣拣。吃完鱼,喝汤;喝完汤,洗脸;洗完脸,倒头大睡。
  几年下来,白猫长得肥大异常,若是伸直了躯体侧卧在地板上,足足两尺开外(尾巴不在内)。它大腹便便,走起路来摇摇晃晃,没人抱它就不肯上楼。客人来了,常常惊呼:“好大的猫!”一次,梁实秋请按摩师来给白猫做按摩,按摩师说,这哪里是猫啊,分明是一只大狗!而白猫王子雍容无聊,不怒自威的态度,也让人叹为:“简直像是一位董事长!”
  猫每年过生日时,梁实秋都写文为其祝寿。据梁实秋测算,猫过一岁折合人类五岁。六岁的白猫王子,已届中年。它的脖子上隐隐然有了两三道肉沟的痕迹,腹上的长毛也脱落了。它眉头深锁,上面有三五条直竖的皱纹,抹也抹不平。而且,它比从前懒了。绳子线团引不起它的兴趣,乒乓球还是喜欢,但是要它跑几步路去捡球,它就觉得犯不着,必须把球送到它的跟前,它才肯举爪一击,就好像打高尔夫的先生们必须携带球僮,一切安排妥贴之后的挥棒一击。捕风捉影的事自然也不再屑为之。
  “白猫王子”最大的特点是傲慢。随着年纪的增长,其个性越来越突出。它不高兴的时候,任你千呼万唤都不理,你把它抱过来,它也会纵身而去。它不觉得吃你嘴短,不因为你收养了它就对你唯唯诺诺,低三下四。心理存在障碍的自卑者,往往希望被动物绕膝献媚,亦步亦趋。猫可不惯着你,它是自由主义者,不盲从,有自己的原则。心胸广阔,热爱自由的人,养一只猫,只是喂养,各不相干。一个斤斤计较,喜欢挑三拣四的人,是无法与猫和平共处的。而老人愿意养猫,估计也是因为世事看穿,包容心增强,性格渐趋浑厚。所谓“人以群分,物以类聚”是也。
  “白猫王子”无论趴在哪里,都可能睡上四五小时甚至八九个小时,并不一定只是“打个盹儿”,它睡得安详舒适,鼾声如雷。明朝王阳明诗云:“饥来吃饭倦来眠,唯此修行玄又玄。说与世人浑不信,偏向身外觅神仙”,猫儿似乎参透一切,它心无牵挂,该吃就吃,该睡就睡,似乎修行到家了。
  韩菁清怕“白猫王子”孤单,在它四岁那年又抱回一个小黑猫,起名“黑猫公主”,正好和“白猫王子”对称。“黑猫公主”活泼可爱、体态轻盈、白须黄眼。本想促成美满因缘,不料却成了欢喜冤家。两只猫凑在一起就要争斗,你来我往,毫不相让。不得已,主人把黑猫关在笼子里,或是关在一间屋里,实行黑白隔离政策。可是黑猫隔着笼子还要伸出爪子撩惹白猫,白猫也常从门缝去逗黑猫。二者相见真如不见,无情还似有情。时间长了,两猫大概觉得这样下去没有胜者,不如睁一眼,闭一眼。终于并排而卧相安无事。
  “小花”则是一只乞丐猫,浑身肮脏,寄居于梁实秋家门口。韩菁清想把它抱回家,梁实秋认为家里已养了两只,饮食起居以及医药卫生,已经使主人忙得团团转,如果善门大开,猫子猫孙势将喧宾夺主。韩菁清没有争辩,只是拿起一钵鱼一盂水送到门口外,以帮乞丐猫解决饥渴煎熬。
  “白猫王子”偶尔听得门外有同类呼声,起初很兴奋,偷偷跑到门口观察,良久,发出呼呼噜噜的吼声,吓得乞丐猫连连倒退。如是者三。梁实秋感叹:“一门之隔,幸与不幸,判如霄壤。一个是食鲜眠锦,一个是踵门乞食。世间没有平等可言!”
  终于有一天,梁实秋回家看见韩菁清抱着乞丐猫在房间里踱来踱去,惊问:“它怎么登堂入室了?”韩菁清回答:“外面风大,冷,你不是说过猫怕冷吗?” 从此以后,小花子名正言顺地成了“小花”。好在,“白猫王子”和“黑猫公主”已经见怪不怪,欣然接受了它。
  从此,人与猫同居一檐,其乐融融。
  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几年以后,老态龙钟的梁实秋撒手人寰。
  1988年3月的一天,梁实秋的女儿文蔷看到“白猫王子”孤独地蹲在幽暗的客厅里,再没有那个老头来给它喂食。文蔷弯下身去摸它的头,它没有躲闪,但是骄气荡然无存。它抬头看着文蔷,眼神是温存的,无奈的,凄凉的。文蔷在回忆录中写道:“我索性坐在地上陪它,我和‘王子’之间无需语言,我们都是失去爸爸的孤儿。一瞬间,我和‘王子’感到无比的接近。”
你家有老鼠或者煮老鼠的时候,这些家伙就是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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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猫于公元2011年9月25日溘然长逝,享年13岁,呜呼哀哉。
你家有鱼缸时也是这个样子
即使在地狱,也要把它变成天堂
我的猫于公元2011年9月25日溘然长逝,享年13岁,呜呼哀哉。
老西安 发表于 2011-9-29 01:30
上一张照片看看,也让燕燕一睹它的芳容~
我的猫于公元2011年9月25日溘然长逝,享年13岁,呜呼哀哉。
老西安 发表于 2011-9-29 01:30
也算得上高寿了,我代表本市爱猫人士发去深切地致哀唁电,祝这只会自己上马桶的老猫灵魂早上天堂。
我的猫于公元2011年9月25日溘然长逝,享年13岁,呜呼哀哉。
老西安 发表于 2011-9-29 01:30
不哀,命长的了。
参加交流
也算得上高寿了,我代表本市爱猫人士发去深切地致哀唁电,祝这只会自己上马桶的老猫灵魂早上天堂。
杨林 发表于 2011-9-29 16:26
相当于人65岁。
猫本来就是天堂里的动物,不用死后上的。
好长时间没有看这个帖子,今天才回帖,有些不好意思。
水笺妹妹,我以前照过我的猫蹲在马桶上努嘴睁眼上厕所的照片,可惜不知道夹到什么地方了,不能上照片,我也觉得非常遗憾。
谢谢水笺、杨兄、菜兄、李苗向我的猫致哀。
护 猫 将 军

  钱钟书先生一生爱猫。解放初期,他养了一只猫,钱钟书先生认为此猫有灵性,因而特别珍爱。平日里,猫与猫之间一旦相聚便互相抓打,钱先生便准备了长竹竿一枝,倚在门后,不管是冬天夏季,只要听见自家的猫嚎叫,他就急忙从被窝或房中出来,拿起竹竿去帮自己的爱猫打架。因之而获得个“护猫将军”的称号。

http://book.sina.com.cn/excerpt/sz/rw/2011-10-27/1227292229.shtml
本帖最后由 李苗 于 2011-10-27 22:11 编辑

贴了那么多挺猫的,再来贴一个仇猫的。希望不要又引起胡鲁之争。

狗·猫·鼠

                          ·鲁迅·

    从去年起,仿佛听得有人说我是仇猫的。那根据自然是在我的那
一篇《兔和猫》;这是自画招供,当然无话可说,——但倒也毫不介
意。一到今年,我可很有点担心了。我是常不免于弄弄笔墨的,写了
下来,印了出去,对于有些人似乎总是搔着痒处的时候少,碰着痛处
的时候多。万一不谨,甚而至于得罪了名人或名教授,或者更甚而至
于得罪了“负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之流,可就危险已极。为什么
呢?因为这些大脚色是“不好惹”的。怎地“不好惹”呢?就是怕要
浑身发热之后,做一封信登在报纸上,广告道:“看哪!狗不是仇猫
的么?鲁迅先生却自己承认是仇猫的,而他还说要打‘落水狗’!”
①这“逻辑”的奥义,即在用我的话,来证明我倒是狗,于是而凡有
言说,全都根本推翻,即使我说二二得四,三三见九,也没有一字不
错。这些既然都错,则绅士口头的二二得七,三三见千等等,自然就
不错了。

    我于是就间或留心着查考它们成仇的“动机”。这也并非敢妄学
现下的学者以动机来褒贬作品的那些时髦,不过想给自己预先洗刷洗
刷。据我想,这在动物心理学家,是用不着费什么力气的,可惜我没
有这学问。后来,在覃哈特博士(Dr. O. Dahmhardt)的《自然史底
国民童话》里,总算发现了那原因了。据说,是这么一回事:动物们
因为要商议要事,开了一个会议,鸟、鱼、 兽都齐集了, 单是缺了
象。 大家议定, 派伙计去迎接它,拈到了当这差使的阄的就是狗。
“我怎么找到那象呢?我没有见过它,也和它不认识。”它问。“那
容易,”大众说,“它是驼背的。”狗去了,遇见一匹猫,立刻弓起
脊梁来,它便招待,同行,将弓着脊梁的猫介绍给大家道:“象在这
里!”但是大家都嗤笑它了。从此以后,狗和猫便成了仇家。

    日尔曼人走出森林虽然还不很久,学术文艺却已经很可观,便是
书籍的装潢,玩具的工致,也无不令人心爱。独有这一篇童话却实在
不漂亮;结怨也结得没有意思。猫的弓起脊梁,并不是希图冒充,故
意摆架子的,其咎却在狗的自己没眼力。然而原因也总可以算作一个
原因。我的仇猫,是和这大大两样的。

    其实人禽之辨,本不必这样严。在动物界,虽然并不如古人所幻
想的那样舒适自由,可是噜苏做作的事总比人间少。它们适性任情,
对就对,错就错,不说一句分辩话。虫蛆也许是不干净的,但它们并
没有自命清高;鸷禽猛兽以较弱的动物为饵,不妨说是凶残的罢,但
它们从来就没有竖过“公理”“正义”的旗子,使牺牲者直到被吃的
时候为止,还是一味佩服赞叹它们。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
步;能说话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能写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进
步。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说空话尚无不可,甚
至于连自己也不知道说着违心之论,则对于只能嗥叫的动物,实在免
不得“颜厚有忸怩”。假使真有一位一视同仁的造物主,高高在上,
那么,对于人类的这些小聪明,也许倒以为多事,正如我们在万生园
里,看见猴子翻筋斗,母象请安,虽然往往破颜一笑,但同时也觉得
不舒服, 甚至于感到悲哀, 以为这些多余的聪明,倒不如没有的好
罢。然而,既经为人,便也只好“党同伐异”,学着人们的说话,随
俗来谈一谈,——辩一辩了。

    现在说起我仇猫的原因来,自己觉得是理由充足,而且光明正大
的。一、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
死, 定要尽情玩弄, 放走,又捉住,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厌
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
同。二、它不是和狮虎同族的么?可是有这么一副媚态!但这也许是
限于天分之故罢,假使它的身材比现在大十倍,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
的是怎么一种态度。然而,这些口实,仿佛又是现在提起笔来的时候
添出来的,虽然也象是当时涌上心来的理由。要说得可靠一点,或者
倒不如说不过因为它们配合时候的嗥叫,手续竟有这么繁重,闹得别
人心烦,尤其是夜间要看书,睡觉的时候。当这些时候,我便要用长
竹竿去攻击它们。狗们在大道上配合时,常有闲汉拿了木棍痛打;我
曾见大勃吕该尔(P.  Bruegeld.  A)的一张铜版画Allegorie  der
Wollust上, 也画着这回事,可见这样的举动,是中外古今一致的。
自从那执拗的奥国学者弗罗特(S.  Freud)提倡了精神分析说 ——
psychoanalysis,听说章士钊先生是译作“心解”的,虽然简古,可
是实在难解得很——以来,我们的名人名教授也颇有隐隐约约,检来
应用的了,这些事便不免又要归宿到性欲上去。打狗的事我不管,至
于我的打猫,却只因为它们嚷嚷,此外并无恶意,我自信我的嫉妒心
还没有这么博大, 当现下“动辄获咎”之秋, 这是不可不预先声明
的。例如人们当配合之前,也很有些手续, 新的是写情书, 少则一
束,多则一捆;旧的是什么“问名”“纳采”,磕头作揖,去年海昌
蒋氏在北京举行婚礼,拜来拜去,就十足拜了三天,还印有一本红面
子的《婚礼节文》, 《序论》里大发议论道: “平心论之,既名为
礼,当必繁重。专图简易,何用礼为?……然则世之有志于礼者,可
以兴矣!不可退居于礼所不下之庶人矣!”然而我毫不生气,这是因
为无须我到场;因此也可见我的仇猫,理由实在简简单单,只为了它
们在我的耳朵边尽嚷的缘故。 人们的各种礼式, 局外人可以不见不
闻,我就满不管,但如果当我正要看书或睡觉的时候,有人来勒令朗
诵情书, 奉陪作揖, 那是为自卫起见,还要用长竹竿来抵御的。还
有,平素不大交往的人,忽而寄给我一个红帖子,上面印着“为舍妹
出阁”,“小儿完姻”,“敬请观礼”或“阖第光临”这些含有“阴
险的暗示”的句子,使我不花钱便总觉得有些过意不去的,我也不十
分高兴。

    但是,这都是近时的话。再一回忆,我的仇猫却远在能够说出这
些理由之前,也许是还在十岁上下的时候了。至今还分明记得,那原
因是极其简单的:只因为它吃老鼠,——吃了我饲养着的可爱的小小
的隐鼠。

    听说西洋是不很喜欢黑猫的,不知道可确;但Edgar Allan  Poe
的小说里的黑猫, 却实在有点骇人。 日本的猫善于成精,传说中的
“猫婆”, 那食人的惨酷确是更可怕。 中国古时候虽然曾有 “ 猫
鬼”,近来却很少听到猫的兴妖作怪,似乎古法已经失传,老实起来
了。只是我在童年,总觉得它有点妖气,没有什么好感。那是一个我
的幼时的夏夜,我躺在一株大桂树下的小板桌上乘凉,祖母摇着芭蕉
扇坐在卓旁,给我猜谜,讲古事。忽然,桂树上沙沙地有趾爪的爬搔
声,一对闪闪的眼睛在暗中随声而下,使我吃惊,也将祖母讲着的话
打断,另讲猫的故事了——

    “你知道么?猫是老虎的先生。 ”她说。 “小孩子怎么会知道
呢, 猫是老虎的师父。 老虎本来是什么也不会的,就投到猫的门下
来。猫就教给它扑的方法,捉的方法,吃的方法,象自己的捉老鼠一
样。这些教完了;老虎想,本领都学到了,谁也比不过它了,只有老
师的猫还比自己强,要是杀掉猫,自己便是最强的脚色了。它打定主
意,就上前去扑猫。猫是早知道它的来意的,一跳,便上了树,老虎
却只能眼睁睁地在树下蹲着。它还没有将一切本领传授完,还没有教
给它上树。”

    这是侥幸的,我想,幸而老虎很性急,否则从桂树上就会爬下一
匹老虎来。然而究竟很怕人, 我要进屋子里睡觉去了。 夜色更加黯
然;桂叶瑟瑟地作响,微风也吹动了,想来草席定已微凉,躺着也不
至于烦得翻来复去了。

    几百年的老屋中的豆油灯的微光下,是老鼠跳梁的世界,飘忽地
走着,吱吱地叫着,那态度往往比“名人名教授”还轩昂。猫是饲养
着的,然而吃饭不管事。祖母她们虽然常恨鼠子们啮破了箱柜,偷吃
了东西,我却以为这也算不得什么大罪,也和我不相干,况且这类坏
事大概是大个子的老鼠做的,决不能诬陷到我所爱的小鼠身上去。这
类小鼠大抵在地上走动,只有拇指那么大,也不很畏惧人,我们那里
叫它“隐鼠”,与专住在屋上的伟大者是两种。我的床前就帖着两张
花纸,一是“八戒招赘”,满纸长嘴大耳,我以为不甚雅观;别的一
张“老鼠成亲”却可爱,自新郎、新妇以至傧相、宾客、执事,没有
一个不是尖腮细腿,象煞读书人的,但穿的都是红衫绿裤。我想,能
举办这样大仪式的,一定只有我所喜欢的那些隐鼠。现在是粗俗了,
在路上遇见人类的迎娶仪仗,也不过当作性交的广告看,不甚留心;
但那时的想看“老鼠成亲”的仪式,却极其神往,即使象海昌蒋氏似
的连拜三夜,怕也未必会看得心烦。正月十四的夜,是我不肯轻易便
睡,等候它们的仪仗从床下出来的夜。然而仍然只看见几个光着身子
的隐鼠在地面游行, 不象正在办着喜事。 直到我敖不住了,怏怏睡
去,一睁眼却已经天明,到了灯节了。也许鼠族的婚仪,不但不分请
帖,来收罗贺礼,虽是真的“观礼”,也绝对不欢迎的罢,我想,这
是它们向来的习惯,无法抗议的。

    老鼠的大敌其实并不是猫。春后,你听到它“咋!咋咋咋咋!”
地叫着,大家称为“老鼠数铜钱”的,便知道它的可怕的屠伯已经光
临了。这声音是表现绝望的惊恐的,虽然遇见猫,还不至于这样叫。
猫自然也可怕,但老鼠只要窜进一个小洞去,它也就奈何不得,逃命
的机会还很多。独有那可怕的屠伯——蛇,身体是细长的,圆径和鼠
子差不多,凡鼠子能到的地方,它也能到,追逐的时间也格外长,而
且万难幸免,当“数钱”的时候,大概是已经没有第二步办法的了。

    有一回,我就听得一间空屋里有着这种“数钱”的声音,推门进
去,一条蛇伏在横梁上,看地上,躺着一匹隐鼠,口角流血,但两胁
还是一起一落的。取来给躺在一个纸盒子里,大半天,竟醒过来了,
渐渐地能够饮食,行走,到第二日,似乎就复了原,但是不逃走。放
在地上,也时时跑到人面前来,而且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髁。给放
在饭桌上,便检吃些菜渣,舔舔碗沿;放在我的书桌上,则从容地游
行,看见砚台便舔吃了研着的墨汁。这使我非常惊喜了。我听父亲说
过的,中国有一种墨猴,只有拇指一般大,全身的毛是漆黑而且发亮
的。它睡在笔筒里,一听到磨墨,便跳出来,等着,等到人写完字,
套上笔,就舔尽了砚上的余墨,仍旧跳进笔筒里去了。我就极愿意有
这样的一个墨猴,可是得不到;问那里有, 那里买的呢, 谁也不知
道。“慰情聊胜无”,这隐鼠总可以算是我的墨猴了罢,虽然它舔吃
墨汁,并不一定肯等到我写完字。

    现在已经记不分明,这样地大约有一两月;有一天,我忽然感到
寂寞了,真所谓“若有所失”。我的隐鼠,是常在眼前游行的,或桌
上,或地上。而这一日却大半天没有见,大家吃午饭了,也不见它走
出来,平时,是一定出现的。我再等着,再等它一半天,然而仍然没
有见。

    长妈妈, 一个一向带领着我的女工, 也许是以为我等得太苦了
罢,轻轻地来告诉我一句话。这即刻使我愤怒而且悲哀,决心和猫们
为敌。她说:隐鼠是昨天晚上被猫吃去了!

    当我失掉了所爱的,心中有着空虚时,我要充填以报仇的恶念!

    我的报仇,就从家里饲养着的一匹花猫起手,逐渐推广,至于凡
所遇见的诸猫。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后来却愈加巧妙了,能飞石
击中它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得它垂头丧气。这作战继续得颇
长久,此后似乎猫都不来近我了。但对于它们纵使怎样战胜,大约也
算不得一个英雄;况且中国毕生和猫打仗的人也未必多,所以一切韬
略、战绩,还是全部省略了罢。

    但许多天之后,也许是已经经过了大半年,我竟偶然得到一个意
外的消息:那隐鼠其实并非被猫所害,倒是它缘着长妈妈的腿要爬上
去,被她一脚踏死了。

    这确是先前所没有料想到的。现在我已经记不清当时是怎样一个
感想,但和猫的感情却终于没有融和;到了北京,还因为它伤害了兔
的儿女们,便旧隙夹新嫌,使出更辣的辣手。“仇猫”的话柄,也从
此传扬开来。然而在现在, 这些早已是过去的事了, 我已经改变态
度,对猫颇为客气,倘其万不得已,则赶走而已,决不打伤它们,更
何况杀害。这是我近几年的进步。经验既多,一旦大悟,知道猫的偷
鱼肉,拖小鸡,深夜大叫,人们自然十之九是憎恶的,而这憎恶是在
猫身上。假如我出而为人们驱除这憎恶,打伤或杀害了它,它便立刻
变为可怜,那憎恶倒移在我身上了。所以,目下的办法,是凡遇猫们
捣乱, 至于有人讨厌时, 我便站出去, 在门口大声叱曰: “嘘!
滚!”小小平静,即回书房,这样,就长保着御侮保家的资格。其实
这方法, 中国的官兵就常在实做的, 他们总不肯扫清土匪或扑灭敌
人,因为这么一来,就要不被重视,甚至于因失其用处而被裁汰。我
想, 如果能将这方法推广应用, 我大概也总可望成为所谓“指导青
年”的“前辈”的罢,但现下也还未决心实践,正在研究而且推敲。


                                      一九二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注释:

①这是陈源《致志摩》一文中的话。本文以及《朝花夕拾》中的其它
篇章都多处引用陈源文章中的语句讥讽陈源。


(选自《朝花夕拾》)
據說老舍被囚七年中,他的貓一直在等他回來,直到老舍獲釋回家,當晚老貓死在他床底下。
老貓比老毛有人性得多。
如果人真有輪迴,我愿下世做一只貓或狗,但最好不要在中國,貴州人吃狗,廣東人吃貓,每月上萬,這是些什麼人那末可怕。
據說老舍被囚七年中,他的貓一直在等他回來,直到老舍獲釋回家,當晚老貓死在他床底下。
老貓比老毛有人性得多。
如果人真有輪迴,我愿下世做一只貓或狗,但最好不要在中國,貴州人吃狗,廣東人吃貓,每月上萬,這 ...
老爺叔 发表于 2011-10-28 11:08
不是老舍,是“四条汉子”之一的夏衍。夏公和猫的感情我是见过的,是他后来养的猫。
25# 施国英
差点又变成了蒋毛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