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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来谈谈后现代主义哲学吧——《这个男人来自地球》笔记
本帖最后由 杜雅萍 于 2012-7-10 04:05 编辑
“历史是一种本文”——福克斯一吉诺韦塞
《这个男人来自地球》笔记
先文抄公一下,我想了解一些后现代历史哲学的观念,有助于理解这部电影。电影改编自一部科幻小说,其实科幻是哲学思考的一个场域,男主角的房子并没有困住导演纵横捭阖的想象力。嗯,还是先抄一段书再进入电影。
20世纪下半期,历史哲学研究受福柯知识考古学影响,在历史是否客观存在这一基本问题上提出质疑,“历史是一种本文”,历史书写本质上是一种编撰学。 海登怀特论述前辈克罗齐时说:迈入20世纪的欧洲知识分子有着一种普遍的信念:既然每一种总体的解释体系都有其缺陷,那么绝望并不比乐观有更多令人信服的权威;并且,绝望与乐观之间的竞争是一种牵引力,乐观如同绝望一样有其理由,甚至更让人感到安慰。不过,克罗齐还有更多选择乐观的理由。他曾经在与死亡本身的真正斗争中赢得了乐观的权利;在成年早期,他真的是经过了奋斗才逃避了死亡;并且,他感到,他从死亡中胜利的逃出,赋予它一双法眼,是他能够分辨,表面上垂死的任何东西中的任何:“仍然活着的”东西。这或许就是为什么主导他的历史的是在失落之希望和幻灭只憧憬的战场上寻求重现生命的喷涌。他自己的生活教导他,当时间被当作历史来经理室,它本身就是“他自己神秘的酒神,他自己的受难的基督,罪孽的救赎者”(《作为自由之故事的历史》,p28)。
1、装深沉地讨论几个哲学问题
这部电影号称科幻小说,其实是部彻头彻尾的文艺话唠片,所谓科幻元素,只是主人公的年龄背景:他活了14000年,如果没有意外,他还能再活14000年(导演哪天高兴可以拍个续集啥的,反正成本才10000美元)。约翰从死亡中胜利地逃出,他用”old man”的谐音做新名字,谁也不知道他最早叫什么名字,他从哪里来。他的家乡具体在哪里。直到近代考古发现,他终于知道了自己的部落,也借助历史分期,搞清楚了童年时代他的时代背景。
约翰为什么能长生不老,生物学上无解,他看起来也不打算搞清楚这个问题,“一切皆有可能”,导演的重点不在讨论如何长生不老,约翰的童年认定是我注意到的第一个与现代哲学和解释学有关的话题,即存在与解释何者为先。男主人公对童年生活语焉不详(实在太久远了,导演和小说家忘了给他配一个邓布利多的冥想盆,真是很失策)。他说直到考古学家命名后,他才找到自己的归属。在一个蒙昧时代,人虽然已经是人,却没有为自己命名和定义的能力,现代知识具有某种权力。以前一位先生为我解释伽达默尔,举了一个例子,比如我们认识杯子,首先要有杯子的定义,才能准确认出具有杯子属性的器具。如果没有概括和解释,那器具的存在就不具有意义。
知识的获得与普及有一个漫长的过程,主人公说他经历过一次次知识的更新,他虽然拥有9个博士学位,但总是跟不上最前沿的研究,这里又提出第二个问题:知识与解释的有限性。小屋里的人都有深厚的学术背景,说话都不敢太满,虽然眼前的同事说自己已经14000岁了,虽然感到自己的常识受到挑战,还是很绅士地等着“科幻小说”的结果。主人公说到他过去的生活,冰川、猛犸、古人类迁移、腓尼基、佛陀,每一样历史书上都有,他既是亲历者又是旁观者,只要学过历史地理,这么编故事还是在“科幻小说”范畴。
死亡的话题不可避免地被提出来。主人公幸运地逃过了灾荒、衰老、流行病、战火,他的代价是每10年必须迁移一次,因此他只能像飘萍一样四处流浪,没有家,没有固定的亲人朋友,他这样生活了一万多年,居然没有自杀!幸好他在梵高去世后20世纪初就从法国到了美国,没遇上加缪,也不用思考“自杀”的问题。约翰不想做实验室的小白鼠,人老成精,他无害于人间,也学会了自保的一切本领。
既然无可避免地活着,除了生存本身,就得找点精神追求。他稀里糊涂混日子,直到他东游遇到伟大的佛陀。原作者大概深受后现代影响,这里有明显的东方主义印记,约翰的人生从见到佛陀以后开始有所不同,他开始想要做点什么,开始思考人生,他想将佛陀的爱与智慧传播开来,于是他来到野蛮的罗马。
2、不可避免地谈谈宗教问题
约翰到罗马的时候,是一个敏感期。在座的教授们预感到他参与了耶稣那段惊心动魄的历史,大家等他编故事,电影进入高潮。奉行低调做人原则的约翰拐弯抹角说出他就是耶稣,他如何假死结果被人认为是复活,他的名字怎么被以讹传讹地变成耶稣。
这番话激怒了虔诚的基督教徒。更过分的是约翰其实是想传佛陀的教义,再进一步理解,基督教其实是佛教的子教。对教徒来说,这种冒犯是亵渎,必须忏悔以赎罪。但从历史研究来说,约翰说的并非不可能。顾颉刚说中国古史是累积创造的,中国古代史从很早就将人事与乱力怪神切割开来,其他国家的历史记录包括《圣经》里的故事,都是一会儿真人,一会儿神话,中世纪的德国历史,还是神话故事开头。
从传统的历史哲学角度讲,不管人们怎么解释,历史遗迹是客观存在,然后才有历史编撰。约翰则从自己的经验说,历史是编撰出来的,是一个个带着现实目的的圣徒或写作者创造出一段传奇,历史上并没有神迹,也没有传奇。这对信仰是沉重的打击,他淡淡地说:理性是信仰的基础。这话乍听有理,但康德老师早就辨析过,理性与信仰不是一个认识层面的事情。对约翰来说,佛陀对他有特殊意义,见到佛陀,他得到发蒙,开始从懵懂状态进入文明阶段,开始认识善的价值。
原作者恰好是个后现代的东方主义者,扬佛陀而贬耶稣,如果是一位欧洲中心主义者写这本小说(比如福山写),肯定是另一个样子,就像伏尔泰那会儿,拼命表扬中华帝国,醉翁之意不在酒,如果认为小说的原作者是弘扬佛法或者贬低西方文化,就上了作者的当。这里讨论的还是历史哲学的问题,只是用了更有话题价值的宗教,如此而已。那位生物学教授,家里每个人的信仰都不同,他照样乐呵呵的,导演花很长时间讨论宗教问题,着眼点还是在理性思考,他应该是一个理性主义者。
3、好吧,再谈谈情感问题
一部电影没有谈情说爱,好像真说不过去似的,活到14000岁,应该到了太上境界,无欲亦无嗔,耐得住寂寞,又能不伤人。男主人公有一个仰慕者,过去一万多年里,他谈过无数次恋爱,一不小心偶尔结婚生孩子(风险蛮大,容易导致乱伦事件),他真是很爱生命,不断遭受离别之苦,还要去爱,真是自找罪受。问题是每次都受一样的罪,真无法想象,难怪加缪说人生第一问题就是自杀。
男主角似乎云淡风轻了无牵挂的生活被心理学家打乱,最狗血的剧情出现在结尾。男主角(其实是作者)无法从学理上打败心理学家,他出了更狠的招数,说出几十年前的一段往事。我觉得他这一万多年真是白活了,轻描淡写的一段话,把亲生儿子送进医院,他甚至得参加孩子的葬礼。
长生不老的神仙是不能谈感情的,谈了就会害人害己,他们只是路过人间,每段情都因为要离开不能投入太多,对方并不知道,他又不能告诉对方真相(说了人也不信),最好的办法就是神仙清心寡欲不要来祸害人间。约翰好像不是这样的,他没有否认这一万多年他经历过无数女人,如果他就是耶稣,那“爱是恒久的忍耐并有恩慈”就是他说的,当然根据前面的说辞,这话也可能是后来《圣经》编撰者们编的。约翰跟爱慕者说出几十年前的秘事,还正巧被当事人听到,深受刺激。真不是一个善良的睿智的活了一万多年的神仙级的人应该干的事,导演(小说原作者),保不齐是个小心眼哟,看不得自己的主角受一点委屈,才让人精做了毛头小子才会做的蠢事。
反正,一切皆有可能,感情这事,谁说得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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