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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是20多年前做过这个题目,后来觉得前人的研究太丰富,看不过来,就作罢了。
尽力回忆一下,基本线索是这样的
北宋太宗年间,为应付北部边境军事物资需要,创立“入中”,号召商人向北部边境输送物资,边防机构发放一种票券,叫“交引”,注明输送物资的价值。商人持“交引”到当时最重要的官盐产区解池按照所记载的数额这算为一定量的官盐。很快发生的弊害是,边防机构和商人勾结,虚估价值,而老实做买卖的商人到了解池反而提不到官盐,只好减价私下出售以周转资金。
后来蔡京1113 年搞出“引法”,主要针对交引的问题,1、盐引有效期一年——针对私下转手;2、盐引提盐的数额固定,一引200斤——针对虚估;3、商人到京师现金购买盐引;4、提取官盐后必须按照指定道路到指定地点发售
这些基本原则南宋金元基本沿袭
明朝制度结合“开中”(就是入中,号召商人运输物资到边疆)和盐引,还是一引提200斤官盐,按指定道路到指定地点销售。问题在于:1、政府控制的盐场产量逐步萎缩,商人自行下场组织生产,拿到盐引的商人还得向这些“场商”买盐;2、政府滥印滥发盐引,任何有关系的都可以优先低价获得盐引、优先提取官盐;3、过于集中到两淮提盐,造成大量盐引过期无法兑现;4、海瑞已经说全国的盐政机关冗员众多,国家盐利不足养人.
后来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为解决商人手中越来越多提不到两淮盐的“积引”,明朝万历年间袁世振搞所谓的“纲法”,把手里有大量积引的商人编制成名册,原来的积引基本作废,算是这些持引的商人获得了一个特许权:只有在名册上的“纲商”才有运销两淮官盐的世袭特权,同时承认“场商”地位,也编进纲册,获得世袭特许权。商人到京师买了盐引,到盐场买了官盐,然后到盐运司交上引税,就按照指定地点(一般一家一个县)去销售——销售也成为世袭特权,其他商人不得到纲商的地盘来卖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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