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showcraft 于 2012-5-1 10:35 编辑

60# 老木匠
这个故事类似于伊达政宗在画押的鹡鴒眼上用针穿孔以防假冒,并以此躲过丰臣秀吉的猜疑。陈道明演过一部《绍兴师爷》,很值得一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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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猫鼠大战

南宋官员李元弼、清代官员方大湜在他们的当官经验书里都说“县事多处词讼”。与其说中国古代的地方基层长官是行政兼理司法,还不如说实际上是司法兼管行政。司法审判是地方官员的第一政务,因此可以说州县地方官都是法官。

地方官员办案,面对的是不懂法律的老百姓就容易糊弄,可是面对精通法律的讼师讼棍就往往下不来台,无法应付。甚至万一在审判中有了漏洞,被讼师翻案,会导致丢官去职。历代地方官员最讨厌的就是讼师。所以官员和当地讼师的关系就好比是猫和老鼠,有时候是猫捉老鼠,有时则猫被老鼠玩弄。

在当官的看来,讼师行业完全就是罪犯群体,比如清代觉罗乌尔通阿编辑的《居官日省录》里索性就直指:“世之杀人取财者,无如讼师、权势二种人耳”。说这些人将有钱人家当作“甘脆之资”,一有纠纷,就有讼师来“播弄是非”,不是加一个人命案由,就是拉一个盗贼重罪。权势之家“出而垂涎”,衙门里的书吏压抑“因而下石”。因此作者说讼师是“以计杀、以笔杀、以舌杀”人,要比强盗拿棍棒、拿刀斧杀人,或者酷吏“以政杀”为害更重十倍。而且讼师“相习成风”,最后得以善终的却“十无一焉”,讼师不仅杀人,简直还是在自杀。于是在官员看来,讼师就是老鼠,自己就是天生抓害鼠之猫。

在官员和讼师永无休止的猫鼠大战中,没有永远的胜者。只是讼师们没有自己的公开的历史记载,没有办法来记录自己老鼠玩猫的事迹。而官员们则往往会在自己的回忆录里夸耀自己猫捉老鼠的获胜经历,为自己、也为整个官员队伍“增光添彩”。

1、南宋的猫鼠大战实录

在南宋人编的一本著名官员办案实录书《名公书判清明集》里,就已经专门收编了不少官员惩治讼师的案件判语。这些案件判语集中在该书的“惩恶门”的“把持”类和“譁徒”类,一共有十二个案件。在其他案件的判语中也常常可以看到对于讼师的惩治。

“把持”衙门的讼师

从这些判语中可以看到,当时南宋民间讼师行业已有相当的规模,竞争激烈。讼师就如在神像、牌位附近筑巢的狡猾老鼠,将很多地方衙门的诉讼活动控制在自己之手,很多的官员倒过来非但做不成抓老鼠的猫,反而见了他们都害怕,这就是所谓的“把持”。

时任江东提点刑狱蔡杭(号久轩)在一件题为“讼师官鬼”的判语中,提到下属某县,有个名叫项元明的讼师,为了把持本县的诉讼,向县衙门里的书吏和“弓兵”(近似于近代警察的地方武装)放债,得以“劫制立威”于本县。蔡杭在书判里骂道:“何等讼师官鬼,乃敢如此!”可是法律仅仅禁止向军士放债,所以只能判处“杖八十”;又因为这个讼师居然是士大夫,上级觉得要怜悯士人,所以“从轻判决竹篦十五,以为借吏钱、放军债之戒”。“决竹篦”也是打屁股,可是和一般的笞杖刑不同,是允许受刑人不脱裤子来挨打的,算是保留了一点受刑人的体面,所以是一种从轻的处罚。

在“譁徒”类里,又有一道蔡杭惩治婺州(今浙江金华)两个著名讼师的判语,题为“譁鬼讼师”。婺州城里这两个名讼师,一个叫金千二,出身于一个“势家干仆”(豪强大族的管家)家庭;另一个叫锺炎,父亲是本州衙门的书吏。两人都进了本地官办学堂,成为士大夫,自以为享有了“州县无如我何,棒不到我吃”的特权,就像是“虎而翼”(长了翅膀的老虎)。所以“敢于出入州县,敢于欺压良善,敢于干预刑名,敢于教唆胁取,敢于行赇计嘱”。金千二还曾建起一座高楼,用来瞭望俯视县衙门内部动静,后来被官府拆毁。两个人帮人打官司时,还经常使用化名,防止官府追踪查办。这两个讼师名气实在太响,成为婺州全州“譁徒之师”。后来两人为一桩嫁妆财产纠纷一起出头,到江东提点刑狱衙门越诉告状,被蔡杭逮个正着,把他们两个抓起来,送到原来的县城,要求县官严查。想不到这两人势力名声都太大,县官吓得不敢审讯。监狱里的管牢书吏,也不敢怠慢,每天在监狱里为两位讼师摆酒席招待。“其威力过于官府”,“譁魁讼师之可畏如此哉!”蔡杭亲自过问,将受贿的书吏革除,从外县换来审讯官员,才打开缺口,初步查明两人的罪状:金千二“教唆胁取”的案件一共是三十四宗,获得的赃款是两千六百四十六余贯;锺炎“教唆胁取”的案件一共是十七宗,获取赃款是一千三百余贯。蔡杭判决,两人都应该“黥配”,只是有些读书人向蔡杭说情,而蔡杭又亲口答应过处理从轻,判决金千二“决脊杖十五、编管二千里”(免除了在脸上刺字);锺炎“决竹篦二十、编管一千里”。

婺州下属的武义县,也有一个著名的讼师,叫张梦高。他原姓金,父亲是武义县衙的一名书吏,九岁时由张姓人家收养,改姓张。张梦高从一般的讼师开始入行,招揽到县城打官司的乡民住到他家里,然后为当事人出谋划策。后来仗着生父的关系,走动官府衙门,向书吏们行贿,请书吏转送贿金给官员。还在酒楼、妓院这些地方寻找官吏的嗜好所在,见机行贿求事。时间久了,名气越来越响,收了很多的徒弟。有官司难办的,就派遣门徒不断到各级上级衙门去投诉,县官都拿他没办法。蔡杭到任后,正好张梦高为了一桩案件到提点刑狱衙门来找门路,“计嘱公事”。被蔡杭派人抓获,当押到大堂之下时,大堂院落里两廊下正在排队递状的当事人有四五百人,“欢声如雷”。当场搜身,居然在这位讼师的夹袋里,有一张“行在”(南宋临时首都杭州)大宗正司衙门发出的公文,要求婺州追查一个名叫陈时消的“譁徒”。公文已被开封,时间早已过了一个多月,显然是张梦高私自拦截了官府公文,帮助自己的同行,“可见其全无官府、全不知有三尺”。蔡杭将这位讼师关进监狱,“狱吏畏其奸凶,在狱视之如兄”。查来查去,查清有25件帮助当事人行贿的案件,获取的报酬赃款将近五十贯。蔡杭为此判决张梦高“决脊杖十五,刺配台州牢城”。

在翁甫(号浩堂)的一件“专事把持欺公冒法”的判语中,起首就抨击西安县(今浙江衢州)诉讼案件繁多,“皆是把持之人操持讼柄,使讼者欲去不得去,欲休不得休。有钱则弄之掌股之间,无钱则挥之门墙之外。事一入手,量齐家之所有而破用,必使至于坏尽而后已。民失其业,官受其弊,皆把持之人实为之也”。判语是针对一个本县名叫郑应龙的讼师,自称“朝奉”(宋代设置“朝奉郎”、“朝奉大夫”官名,是没有具体职务的散官,往往用来封赏,南宋时逐渐成为对于富豪的尊称),把家就安在县衙门的旁边,每天都在衙门内外晃悠,见到有机可乘的,就插手诉讼当事人。甚至当官府发出传讯文件时,他还会去买通送达人,把传讯文件藏匿在家,使得当事人、或证人无法出庭,案件牵连不绝。有个叫陈元亨的,因为财产纠纷,请求官府传证人缪元七。郑应龙居然将准备出庭的证人缪元七拦截到自己家里,把他藏匿在密室,不准他出庭。官府好不容易查清证人失踪是因为他在捣鬼、派人上门搜查,郑应龙还动手打伤官差、开了后门让缪元七逃亡。翁甫在书判里感叹:“其冒法欺公有如此者!”最后判处郑应龙“杖一百”。

另一对西安县的名讼师,是刘必先兄弟。他们也是读书人,可是在本地一直以“把持公事”为业。为了一件土地纠纷的案件,每天到衙门催促执行。有一天两兄弟喝醉了酒,竟然带了自己的徒弟公然冲进衙门,殴打书吏,高声叫骂。翁甫大怒,引用法律“无故入县门者,杖八十,至吏舍者加二等”;“对州县长官咆哮者,杖一百”,立即下令将两兄弟和他们的徒弟“杖一百”,然后“枷项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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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哗”骚扰官府的讼师

“民口喧哗”在古代被认为是一件治理出了问题的政治状态,是对于官府贯彻朝廷统治的一种严重的骚扰。而讼师教人诉讼,就是在教百姓“喧哗”,就是所谓的“譁徒”,是骚扰施政的源头,自然需要镇压。

从《名公书判清明集》中的判语来看,南宋时讼师“喧哗”骚扰官府的一个惯用伎俩,是乘着本地官员新旧交替、新官刚来上任的时候,唆使当事人抢先拦路告状。比如方岳(号秋崖)出知袁州(今属江西宜春市),还没有“交印”(本州官印尚未交接),在去衙门的路上,就有很多人来拦路喊冤告状。方岳见这里的百姓如此“喜讼”,已经很不高兴,原来不想搭理这些喊冤群众,可从轿子里望出去,看见有一个头发披散的少年郎,居然也跪在路边,双手高举一张状纸在喊冤。方岳就喝令停轿,单唤那个少年上前,问他:“你几岁了?”那个少年说:“十二岁。”再问:“你会写字吗?”少年回答:“不会。”“那么你的状子是谁给你写的呢?”“是易百四郎。”方岳知道是讼师易百四在后面捣鬼了。取了状子略略一看,是小孩子控告继父未能管理好生父的财产。叫来旁人讯问一番,得知易百四是本地的讼师,还是官府认定的写状专业户“书铺”。于是方岳就在道路上派人抓来易百四,先下达判决:按照法律,小孩子不能为状首出告打官司(古代法律禁止小孩子起诉与自己扶养无关的事件),你教唆来起诉;法律规定后夫不得干预前夫的物业,而你教唆来起诉;新官刚到任、还没有发给书铺专门的印记,按照法律书铺不得为人写状子,而你教唆来起诉。三项罪过,一起处罚,算是新官“开杖”,“从轻杖一百”,然后“枷项令众”,本州及下属四个县各五天。

有一件婺州的大案,也是由讼师挑动的。当地有个姓陈的被姓厉的收养,改名厉百七。长大成人后,与堂兄弟厉百一的妻子阿沈通奸。厉百一并不知情。有一天晚上突然下起暴雨,厉百一担心自己家的水车被洪水冲坏,起身离家前去巡查。半夜回来时,有个邻居告诉他,说听见有人进出他家的大门。厉百一以为是有小偷光顾过,叫了兄弟厉百二一起点起火把喊捉贼,吵闹一阵,邻里都被惊醒,可没有见到小偷。过了四天,溪流里漂来厉百七的尸体。原来那晚厉百七以为厉百一不会回家,来找阿沈,后来听见厉百一回家来,赶紧出逃,被厉百一追赶,掉入溪流淹死。本来按照当时法律,夜晚无故进入人家,主人当场杀死也不为罪;或者罪犯在被追赶时掉入陷阱或自杀而死的,追赶人也不负罪责。可厉百一并不懂法,当他知道厉百七与自己妻子通奸、那晚落水身死,心中惶惑。找到厉百七的原来的陈家兄弟,送了点财物,资助厉百七的母亲和妻子埋葬厉百七,彼此私了。想不到过了一年多,本地的一对父子讼师搭档王祥、王登,找到了厉百七的本生兄弟,要他们出面来告厉百一的杀人罪。王祥父子不仅帮助陈家写状子、策划官司,还出资资助官司费用,盘算着告倒了厉百一,陈家可以获得厉家财产赔偿,自己分得利润,所以“投资”在先。这场官司由县而州而路提点刑狱司,反复起诉,烦扰官府,牵连大批邻居入案为证人,尤其是厉百一的尸体足足被检验了四次,“自顶而踵”,丝毫发现不了伤痕。最后被路提点刑狱使判决,以王祥为这件诬告案的首犯,判处“脊杖十五,送五百里州军编管”;他的儿子讼师王登以及陈家的兄弟陈一为从犯,各决“脊杖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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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面攻敌之谋”

明朝人刘时俊写的《居官水镜》里记录了很多他在做地方官时的判牍,说是要提供给后人做官时的借鉴,所以叫这个书名。其中有一件讲到讼师摆布诉讼进程的厉害。

刘时俊出任吴江县知县的时候,本县有一件八年前的积案,一直没有能够结案。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本地人沈臣起诉,说是有个叫朱冈的,勾引自己妻子庄氏,并和庄氏通奸,还和一些本地无赖陆宪等人勾结,“圈逼献妻”。此案尚未结案,不久后沈臣失踪,又有沈臣的叔父、讼师沈贤来控告,进一步控告朱冈“连夺三命”:一件是抢夺庄氏,一件是谋杀沈臣,一件是庄氏一月被抢时已经怀孕,至九月沈臣失踪,庄氏生育的孩子也被溺死。当时的县官见此重案,不敢怠慢,立即将朱冈抓捕到案。可是谋杀沈臣之罪,生不见人、死不见尸,难以坐实;谋杀婴儿之事,也是没有找到尸体,也没有庄氏自己的口供;庄氏更是好好活着。所谓的“三命”,一命都没丧。朱冈喊冤不止,绝不肯认罪,历任县官都见此案头疼,一直维持原判县官所定朱冈“强抢民妻”之罪,拟判绞刑,只是无法结案。朱冈也就难脱牢狱之灾,一坐八年。

刘时俊来吴江后,觉得这样的无头案件不应拖延。他认定案件的关键在于寻找到沈臣。他部署了衙役四出查访,更张榜悬赏,果然在邻县找到了这个所谓被“夺命”的家伙。刘时俊仔细审讯之后,再详细查核历年此案的卷宗,又好气又好笑,原来是前任各官,都中了讼师沈贤的“三面攻敌之谋”。

实际上沈臣是个无赖,起意要庄氏去勾引朱冈,造成通奸事实后,勒索钱财不成,几经交易,就把庄氏卖给朱冈。刘时俊分析沈臣第一个诉状,所谓“圈逼献妻”,“夫逼之为言涉于强、而献则抢之反也”,分明是个“诳状”。他说“吴中诳状,何日无之”,卖自己妻子庄氏,分明有婚书证明。沈臣辩称是“抢后逼契”,刘时俊分析说,丈夫被人逼迫卖妻,“稍有血气者,必不甘心,非锁禁拷打,未即输服”,可是沈臣在诉状里和后来的审讯中都没有提及这些情节,分明是合意卖妻。只是朱冈得妻之后,没有按照约定支付给沈臣的财礼,沈臣不甘心,才以“圈逼献妻”起诉。可是朱冈“抗不到官”,不去应诉。当时的县官也没有及时拘捕到案。沈臣愤恨入骨,于是和自己的讼师叔父沈贤商量定计,自己玩一把失踪,让沈贤出面告朱冈“连夺三命”。
刘时俊说“盖谋杀之头脑甚大”,沈贤知道县官对于谋杀重罪极其重视,一定会慎重受理,于是就可以用这个完全架空的指控,使朱冈忙于辩解;而县官也不敢轻易结案,逼迫朱冈承认“抢掳民妻”的罪名,“令朱冈力尽词穷,此讼师三面攻敌之谋,官府易堕其术者”。果然县官中计,这是猫被老鼠给耍了。刘时俊说可惜朱冈“冥顽不灵”,在为自己辩解时,没有抓住沈臣第一次起诉时自相矛盾的“逼献”二字,来证明沈臣合意卖妻。《大明律》里明文规定,“凡势豪之人,强夺良家妻者绞”。“谓之强夺,则不待其献,径抢入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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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猫捉老鼠的亲身体会

记载自己和讼师交锋故事最为详细的,是清代蓝鼎元的《鹿洲公案》。这本书原来是他自己回忆在广东普宁县当知县经历的笔记。后来被书商们广为传刻转版,加上《公案偶记》、《蓝公奇案》、《蓝公案全传》等书名,演变为文言体公案小说。全书只有两卷,记载了24则县政故事,其中倒有五则是他怎么治理讼师的案件记录。

蓝鼎元是个奇才。他生于1680年,卒于1733年。字玉霖,号鹿洲,别号任庵。是福建漳浦张坑(今赤岭山坪村山尾顶)人。父亲很早就去世,靠母抚育成人。自幼聪慧,熟读经史。年轻时在当地就以诗文闻名,二十七岁时被福建巡抚张伯行视为“经世之良材”,聘请到到福州鳌峰书院,参与编校先儒著作。可惜他科举不利,先后九次参加乡试,都没有能够中举,由此绝了科举发达的路子。康熙六十年(1721年)夏,蓝鼎元作为幕僚,随族兄蓝廷珍赴台。撰写《平台纪略》一卷,提出“治台十九事”,为历来治台官吏所重视。雍正元年(1723年),蓝鼎元以“拔贡”入京,分修《大清—统志》。1728年,在他四十八岁时,经雍正皇帝亲自接见后,蓝鼎元终于得到广东普宁知县官职,不久又暂调潮阳代理知县。

普宁、潮阳两县在清代都被划为“繁(政务繁杂)、疲(征税难度大)、难(诉讼案件多发)”地方,号为难治。当地有很发达的讼师职业群体,蓝鼎元在诉讼审理中,注重打击讼师气焰。虽然治理有方,政绩卓著,却因为他被认为是“擅自”豁免渔船例金,“亏空公款千余两”,任职才一年居然被革职入狱。当地渔民为他呼屈喊冤,并募集一千多两银子代偿所空款额。尽管如此,蓝鼎元还是坐了两年的监狱,这本《鹿州公案》就是他在监狱里撰写的。又过了两年才被平反。他再也不想做官,而两广总督鄂弥达很赏识他,极力向朝廷推荐。雍正十一年(1733年)蓝鼎元被任命暂理广州知府事务,可惜不过一个月,他就因病去世。

盗尸讹诈案背后的两个讼师

蓝鼎元刚到普宁一个多月,就有个潮阳人王士毅到县衙报案,说是自己的堂弟王阿雄,跟着改嫁给普宁人陈天万做小老婆的母亲到普宁。一直受陈天万大老婆许氏的欺负,现在被许氏毒死。王士毅说在出殡时,见尸体“十指勾曲,齿唇皆青”,因此特意来告发。

杀人案就要验尸。蓝鼎元要王士毅签下“诬告反坐甘结”(保证书),第二天早上就出发去验尸。可是到了坟地,只有个墓坑,尸体和棺材都不翼而飞。王士毅当场喊冤,说是陈天万害怕阴谋暴露,连夜隐藏了尸首。蓝鼎元见陈天万一家人,都一个个呆若木鸡,一句反驳的话也没有。

蓝鼎元现场开庭,平心静气的审问陈天万,陈天万供述说王阿雄是患了两个多月的痢疾而死的。蓝鼎元传来王阿雄治病的大夫讯问,确凿无疑。又观察了一下陈天万的大老婆许氏,她肚子胀得像牛一样,要三四个人扶着才能蹲下,原来已经得了九年的水肿病,哀伤悲凄,根本不像个凶狠嫉妒、下毒害人的人。

蓝鼎元转而怀疑是王士毅偷走尸体来讹诈这户人家。他叫来王阿雄的母亲林氏,问她阿雄死的那天,王士毅来过没有?林氏回答说请了也没有来。蓝鼎元又问事后来过没有?林氏她回答说:“来过,没进我们家,到他表姐家去一下就离开了。”蓝鼎元把王士毅表姐的儿子传来询问,得知王士毅那天只问了一下阿雄的坟地在哪里就走了。

蓝鼎元猛拍惊堂木,厉声喝道:“偷尸之人,就是王士毅!”下令把王士毅拖倒上夹棍拷问。王士毅吓得立即招供,说是为了讹诈陈天万,晚上雇了乞丐偷走尸体。可是尸体现在何处,他又说不清楚。蓝鼎元断定王士毅背后肯定有讼师指点安排,连续追问下去。王士毅左顾右盼的不肯交代。蓝鼎元估计现场人多嘴杂,事涉机密,难以审清。就先判王土毅责打三十大板,带回县城枷号示众。陈天万一家以及牵连到的左邻右舍,全部释放。当场观看的有数千余人,全都以为案子真地完结了,欢声震天。

蓝鼎元只是虚晃一枪。回程中他又派了差役化装先行,赶到王士毅供述的在普宁县城东门旅店,把和王士毅住同一间房舍的人抓进衙门去。那差役果然在客店中抓到一个名叫王爵亭的,是潮阳来的讼师。

蓝鼎元回衙立即升堂,再审讼师王爵亭。那个讼师很有一套,不慌不忙,说自己和王士毅素不相识。带上王士毅,也说不认识王爵亭。两人的口气都斩钉截铁,没有露出什么破绽。可蓝鼎元想到状子肯定要代书抄写、有保人取保画押,因此已经暗中传来代书和保人出庭。那两个人一致指认那天是王爵亭与王士毅一起来委托办事的。可王爵亭还不肯招认。蓝鼎元就要他写字验笔迹,果然和状子的原稿字迹相同。蓝鼎元连声威逼,要动用大刑。王爵亭这才屈服,吐露真情,供认说是另一个本地的老讼师陈伟度出谋画策,将尸首偷走、搬到潮阳县的乌石寨外埋起来。不过埋的具体地方得问陈伟度,王士毅也不知道。

蓝鼎元顺藤摸瓜,派人去抓来了陈伟度。到了公堂上,这陈伟度看起来比王爵亭还要深沉十倍。情词切切的叫屈鸣冤说:“陈天万是我没出五服的远房弟弟,这两个家伙一点良心没有,想要用假命案把我弟弟陷害死,幸而遇上您这青天大老爷,洞察奸邪如同神明。现在他们陷害我弟弟不成,又要转害我这个哥哥。要不是大老爷如包龙图再世,我们兄弟必然含冤受害,死不瞑目了。”

蓝鼎元起先看看陈伟度样子不像恶人,讲话也合情合理。可是总觉得这人的眼神不正。于是就试探地说:“好一位讼师!你所说的有情有理,娓娓动听,如果遇上别人问案,一百个、一千个也放了。可是现在竟遇上我,你又夸说我是包龙图再世,那你就不要再欺骗我了,逐一从实招认,我会从宽发落。”陈伟度听了这话,一时无言以对。

蓝鼎元传上王爵亭来对质。王爵亭指着陈伟度说:“你我三人,不是在乌石寨门楼中商议好了这件事吗!你援引杨令公盗骨殖的故事,教我们偷尸运过县境。一来,不用怕检验尸首发现不了毒害伤痕。二来,隔县不用担心事情败露。三来被告的人怕获罪而毁灭尸体好像合乎情理,陈天万妻妾以及村里保正、左邻右舍,肯定都会被官府一个个责打拷问,上夹棍拶手指,皮开肉绽;四则尸骸找不到,审问的官吏也设办法了结,我们就可以在以后再做好人,要陈天万拿钱出来,肯定是任我们提出和解条件,没有不接受的。我们发家致富,就在此一举。五来,和解之后也不要说这事前因后果,阿雄尸体终究找不出来,我们也没有了后患。那天偷尸重埋之后,我们三个人不是高高兴兴的一起大吃大喝,都说神不知鬼不觉,即使包公再生,也不能审出真假。今天的事,还有什么话说呢?既然遇上了包公,你为什么还不实供,只让我们二人受罪呢?”

可是陈伟度还是拼命抵赖,不肯供认。蓝鼎元再发问试探说:“你即使没有同谋,可是行动却不谨慎。王爵亭、王士毅既然是你弟弟仇人,你为什么在东门旅店和他们坐在一起又吃又喝?”陈伟度没有准备这个问题,匆忙之中回答说:“偶然罢了。”蓝鼎元立即追问说:“吃一顿饭可能偶然,连日一起吃饭,也是偶然吗?”陈伟度还是抵赖说:“普宁城没有几个饭店,不得不这样。”我说:“我已经知道你们连日在旅店中商谈,如果真是仇人相遇,哪里有那么话说?”陈伟度还是抵赖,说:“因为王爵亭等人想陷害我弟弟,我所以用好话劝解他们。”蓝鼎元又问:“你夜间和他们住在一起,是怎么回事呢?”陈伟度说:“没有这事。”

陈伟度没有想到,蓝鼎元已经通过王爵亭,查清了他们一起过夜的地点,睡觉的位置,传来了那房子的户主。连续追问下陈伟度还是嘴硬抵赖。蓝鼎元就给他上了夹棍。这时陈伟度才供认,他和陈天万因变卖祖产的价格上有一点小仇怨,便要借此事陷害陈天万。那阿雄的尸首,埋在乌石寨外下溪边上,深三四尺,上面将一棵树砍了半截作记号。

蓝鼎元派了差役押着王爵亭,到陈伟度所说的埋尸地点。按陈伟度说的向地下挖了四尺,果然起出一个蒲席包,阿雄的尸体就在包里。

案情大白,有人劝说蓝鼎元把这一案例通报呈文,这样一定会官名大振。可是蓝鼎元说:“普宁县连年灾荒歉收,我到这地方一个多月,地方上没有什么起色。三个奸徒的罪恶,的确是罪不容诛,但通报呈文,押解他们到省里,会牵累许多人。我不忍心为了沽取个人的名声,让老百姓遭受因押解犯人进省而受到牵累的痛苦。”于是他将王士毅、王爵亭、陈伟度三人各打了一百大板,戴上重枷,前面用大木牌写明罪状,带各乡游乡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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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木匠的工坊
木匠师傅的行文不夸张,不故弄玄虚,平实中见内涵。
66# 施国英

是造房子做门窗的木匠,不是做红木家具的雕花木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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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体当奇货  有风就起浪

潮阳的讼师成帮,总要找些大案件做。蓝鼎元到潮阳代理知县不久,在县里龙湫埔河边的泥坑里,发现了一具死尸,没有人知道这是从哪里来的。正赶上有好事的人到龙湫埔乡,以为这个死者是小偷王元吉,于是找到这个小偷的弟弟王煌立,说这是奇货可居,可用来吓唬本乡有钱的杨家。可是杨家不吃这套,这帮人只好要王煌立到县衙起诉杨家。

蓝鼎元看了诉状就觉得可疑。而王煌立情绪和激动,当堂出具甘结,请求验尸。到晚上二更天的时候,蓝鼎元把王煌立叫进后堂当面询问。他看王煌立一副老实笨拙样子,不像是惯于起讼之人。追问说是主使他来告状的,王煌立也不说。蓝鼎元料定背后肯定有乡里的保长一类的人物。于是,他把王煌立禁闭后堂,立即暗中派人到王煌立的住处,把和王煌立同来保长许元贵传来。许元贵大吃一惊,以为县官黑夜传讯,肯定事情败露,一到庭立即招供,并把责任全部推卸到讼师李阿柳身上。

蓝鼎元又立即派人去捉拿李阿柳。这个李阿柳原来是普宁县衙门工房的“书办”(誊录抄写员),已被革除。差役想要等天亮后去普宁去提拿,蓝鼎元估计到讼师肯定也是陪王煌立来的,严令立即到住处附近搜查。李阿柳半夜三更被抓住,也被吓破了胆,见了蓝鼎元就说:“今天我只有死而已!求老爷免于用刑,我一定说实话。”

李阿柳亲笔写了供述,是和讼师肖邦棉,普宁县光棍张阿束,以及当时就在公案记录的潮阳县衙办理刑事的书办郑阿二,都参与策划。蓝鼎元趁热打铁,半夜里把一帮人全部抓到审问。原来李阿柳在普宁干了不少坏事,为了避罪躲到潮阳,和肖邦棉臭味相投。肖邦棉去龙湫乡收租,带他一起去。有个贼人曹阿左到他们住所,说河边坑中死尸是王元吉,几天前曾经和杨家的杨如杰吵嘴。杨家很有钱,可以借此事诈些钱财,不会费什么力气。肖邦棉就让曹阿左叫来王元吉弟弟王煌立。王煌立对此感到为难,用家穷缺少费用为借口推脱。肖邦棉就给了王煌立二百文钱,李阿柳替他写了状词,把杨家十多个人都牵扯到状词内。又打发曹阿左去请来许元贵,让许元贵带着状词去杨家讹诈,说王煌立要上县城控告,被肖邦棉、李阿柳拦住,可以将此事平息,但需要杨家出八十两银子。普宁县刑事书办郑阿二也正好收租到此,居中议价。可是没有想到杨家人不答应。双方反复讨价还价,从八十两降到四十两、二十两,最后到十两。可是杨家还是没有同意。还到衙门控告,说这些人借尸首勒索钱财。这帮人只好推出王煌立来鸣冤,杨家人活活打死他哥哥,又出钱引诱骗他和解。

还不到四更天,蓝鼎元便把案件搞清,将这帮人一网打尽。过了几天,蓝鼎元又亲自到乡间调查,搞清了王元吉致死的缘由,抓到王元吉的同伙。只是他考虑到连年灾荒歉收之后,如果对这批人重判,会发生长途解送、牵连太广的弊病,于是他只是将肖邦棉、李阿柳两个讼师,衙门里的坏书办郑阿二、坏保长许元贵,以及王元吉的同伙,各自打一顿板子、枷号示众。

从这以后,潮阳县的讼师、恶棍、坏衙役、奸猾保长以及邪恶之徒、盗贼,个个震惊害怕,地方上也就太平无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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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木匠的工坊
死乞丐有“活孝子”

普宁县城南董坊,有个叫郑侯秩的地保。一天他的老婆和儿子来到县衙报案,说本坊萧邦武因为郑侯秩查究其抗交租税而怀恨在心。十一月十三日,萧邦武伙同了另外四个人,冲进郑家,将郑侯秩往死里痛打,郑侯秩实在无地逃生,只好投河自尽,在峡山都大坛沟发现了尸体。郑侯秩的儿子用船把尸体运到了县城,请县官前往检验。

蓝鼎元虽然心存怀疑,仍然立即去验尸。他看那尸体已经腐烂过半,但是浑身上下,并没有什么伤痕。仔细查看死者的指甲,确实有泥沙,按照《洗冤集录》的说法,这就足以证明死者是被淹死的。但是尸体的脸颊、嘴部都已溃烂,根本就无法辨认面容。尤其是十三日投河,到报案检验这一天是二十一日,才八天时间,尸体怎么会烂成这个样子?按照蓝鼎元的经验,这样的尸体应该是落水半个多月了。还有,郑家遭此惨祸,怎么会到了八天后找到了尸体才来报案?他还记得,这五个被告都是做买卖的老实人,曾经到县衙门报案说是家中连连遭窃,前任知县曾责令地保郑侯秩追查窃贼。蓝鼎元到任后,也曾派出捕快去侦查,限期破案。这五家根本就没有作案的动机。

检验结束,蓝鼎元立即就这些疑点询问郑家的儿子。郑家的儿子解释说,在水里浸泡尸体自然就会腐烂加速。而郑侯秩的老婆插上来回答,说是当时急着抢救打捞,无暇报案。然后就拄着手杖大声痛哭,那儿子也连连干嚎,弄得蓝鼎元无法再追问下去。被抓来的那五个被告,表情木然,也不争辩。蓝鼎元冷眼相看,等这母子哭够了,就命令郑家自行准备棺木,装殓尸体,不再让他们纠缠。却将五名被告招过来,劈头就问:“郑侯秩肯定还没有死,你们难道不会去找他?”那些人都说:“不知道怎么找。”蓝鼎元不高兴了,训斥他们:“你们是同乡人,什么事不能够查访?你们这么怕麻烦,置身事外,也太奇怪了。别人的事情可以说不知道,你们现在自己是人命案件的凶犯,难道情愿为郑侯秩偿命了?”那五个人害怕了,痛哭着请求救命。蓝鼎元说:“这时哭也没有用。郑侯秩平时坏事做得太多,听说我来了,惟恐要处置他,潜逃避风头而已。想来你们潮州地方的坏蛋,可以潜藏的地方无非是惠来、海丰、甲子所、东海滘、碣石这几处,你们五个人分头去找,肯定能找到。”

过了三天,萧邦武果然在惠来活捉了郑侯秩,带到县衙门来。很多百姓都痛恨这个平时作恶多端的地保,都跟着来到了衙门,好几千人围观,指点痛骂,拍手欢庆。蓝鼎元一升堂,郑侯秩自然是连连叩头请求开恩,那母子二人也是又羞又怕,连连求饶。

蓝鼎元追问那具尸体是哪里来的,是谁想出这个主意的。郑侯秩只好交代,是一个讼师陈阿辰出的主意,那具尸体是一个走投无路跳河自杀的乞丐,没有亲人来收尸,所以想用来讹诈有钱的乡邻。蓝鼎元按照诬告他人、教唆诬告罪给这几个人定了刑,百姓欢声雷动。

蓝鼎元在《鹿州公案》里不无调侃的说:那乞丐因饿自毙,实在可怜。不过有了假妻、假子给他披麻戴孝、轰轰烈烈地办了后事,也足以“含笑九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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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木匠的工坊
真“军师”假监生

潮阳所在的潮州地区,是渔业、农业都很发达的地区。但在雍正年间却连年遭灾,地主要收租,农民无粮可收,引起了很多的纠纷。

有一天,下垄百姓吴云凤等到县衙告状,说是当地郑之凤、郑之秀兄弟“霸占官溪”。凡是在溪中捕捉蚶苗的小船,每人必须向郑家交钱三十文,名为“花红”。吴云凤因为七月十八日交纳“花红”钱稍晚了点,郑之秀便率领仆人曾阿重等十余人,砸碎了他的小船,并把他捉到舱中痛打。和状纸一起呈递的,还有两广总督大人“严禁缙绅势豪冒称海主”的告示,恳请对郑之凤兄弟等按法律深究。吴阿万、吴兆华、吴兆备、吴云潮等人也同时呈状,众口一词的控诉郑氏兄弟。

蓝鼎元知道郑家是潮阳一带有名的大户人家,兄弟俩都是监生,或许会借着自己的权势霸占溪流据为己有。于是发出传票传双方到案对质。可在开庭前,郑之凤来禀告说,十八日那天是吴阿万等抗拒交租,打伤田主郑之秀,并剥去衣服,抢去银钱。蓝鼎元派了典史去检验讯问,果然见到郑之秀头裂鼻破,重伤几处。在这同时吴家拒不到案,吴家的亲属们分头前往总督、巡抚、省布政使、省按察使、道台衙门、潮州知府各级衙门,控诉郑家霸占海面,横收捐税。

事情越闹越大,蓝鼎元觉得吴家一伙背后应该有讼师在部署操纵。他想:因拖欠租税而发生的口角不过是小事一桩,吴家为什么这样紧迫难忍,两天之间,便多人上省,告遍了总督、巡抚等各级衙门,好像有什么大冤大苦,刻不容缓,需要立即昭雪。

开审时,蓝鼎元听原、被告双方各述一轮,就觉得抗租而追逐、斗殴是实,所谓横抽“花红”、砸毁船只全是造谣。传来的地保、乡长等,都指天发誓,替郑氏喊冤。并说八乡百姓,没有谁听说郑家霸占溪水海面之事。如果郑之秀果真曾横征“花红”、砸毁民船,他们都愿意替郑氏承担罪名。

蓝鼎元于是劝告吴云凤等说:“你们这些人因为连年歉收,今年刚获丰收,好几年积累拖欠的租税,怎能一下子还清?即使还有挂欠的田租,也属于寻常之事。田主不能体恤,用尽心思追缴,这不失了主佃之间休戚相关的情谊。郑氏兄弟身为监生,生长在巨族大户,养成强横之风。你们不肯甘心忍受,也可能抗拒过分,这些都是小事情。你们何必掩盖实情,妄加霸占溪海、横抽‘花红’的大罪呢?如果上司受理此案,必将追究到底,弄个水落石出,到时候自己落个骗人诬告的反坐罪名。这都是讼师害了你们啊。”

吴云凤果然悔悟,说:“老爷真是明镜高悬。因为吴阿万、吴云潮、吴永祥等欠下旧租数石,田主到各家催取,粗暴凶狠,不讲道理。吴阿万让我们齐声叫骂,把他赶走。赶到下地乡时,田主跌倒在地,我挥起拳头,打伤他的口鼻,吴永祥用木棍击破他的头颅。一共有十个人。”并供认确实抢了田主四两七钱银子和衣服被帐等杂物。

蓝鼎元惊堂木一拍。继续追问:“谅你们也想不出控告田主霸占溪海、横征‘花红’的妙计,你们中间也出不了上省遍告的高手。这肯定都是讼师的主意,那讼师叫什么姓名?”

吴云凤供述说:“是林军师。”蓝鼎元问:“林军师是什么人?”吴云凤、吴阿万都说:“林军师是本地第一厉害讼师,就是监生林炯璧。”“他是怎么布置的?”吴云风回答说:“军师说:‘你们殴打田主、抢夺银两,罪名很大,只能以攻为守。我有妙计:先把欠租一事放到一边不提,反告田主霸占官溪,横征花红,虐待百姓。一边派人到府、到省向各级上司控告,以壮声势。县官听说你们已经向各上司控告,自然不敢擅自拘捕审问。到时奉上司之命开审此案,那么我们就是原告,占据上风了。如果不准此案,也已推迟了时间,欠租这种小事,时间一过,小事化了。这才是万全之策。’”

蓝鼎元派人火速拘捕林炯璧,并秘密告诉差人将林炯璧案头字纸,不管楷书、草书,大字小字,统统都取来备案。那林炯璧衣冠整整、踱着方步来到大堂。郑之秀见了就说:“他是个假监生!监生林廷捷死了,他冒名顶替,曾被告发提问,县衙礼房就有案可查。”蓝鼎元说:“真军师,不论他是否是假监生,你且把吴家的事说说如何?”林炯璧说:“我从不认识吴家什么人!”蓝鼎元要吴云凤等对质,吴云凤、吴阿万都说:“此事确实是军师所为,我等乡间愚民无知,一切都听军师的。军师让我先送见面礼,我就恭恭敬敬地送去银子三两五钱。军师让我事成之后再送谢金十二两银子,我谨记在心中。如今,霸海横抽之计不灵了,军师当别有良策,不要让大伙受连累了。”

蓝鼎元将查抄的林家书房里稿件一查,果然有吴云凤等人状词的底稿,此外还有很多为其他人舞弄刀笔,及代人上省告状的状子底稿,授受聘金的帐目。蓝鼎元出示这些证据,林炯璧只得点头承认,无言以对,只是不承认那些帐目,说:“那些人全是亲戚,所以代劳,岂敢随意捏造款单?我又不是长作词状的,也没得到钱财。只有收了吴家三两五钱银子是实有其事。”

蓝鼎元决心要重惩这个讼师,责问道:“你这个军师的称号,始于何时?是你自己给自己加封的称号,借以招徕打官司的人?还是大家推举尊称的?”林炯壁说:“大家都这么说,犯生原不敢接受。”蓝鼎元下判决:“林军师罪情重大,不是此案可以完结的。先将吴云凤、吴阿万、吴阿添、吴永祥、吴云万分别杖三十,追出所抢赃银、衣服、被帐,原来所欠租谷,还给田主。再枷号示众两个月。林军师先行关押,等待查明他包揽其它词讼及接受赃银确切数字后,按照法律惩处,以快全县人心,垂戒今后,有助于移风易俗。”

可是没几天,蓝鼎元就被暂调到省城的番禺县代理职务。忙了几个月后又因为所谓的亏空案下狱,继任的潮阳知县释放了“林军师”。蓝鼎元在《鹿州公案》中恨恨的写道,这个军师大概自认从今以后再也不会有人敢揭他的老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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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木匠的工坊
猪血有灵

潮阳县草湖乡有个专门帮人打官司、写状纸的讼师,叫陈兴泰。他禀性阴毒,穷凶极恶,终日以调唆人打官司为生计,经常捏造罪名,造出无中生有的证词,去道、府控告与他家平素关系不好的人家,或指责人家是海洋大盗,或声称人家是强盗拦路行劫。上司立案派人捉获案犯,关在牢狱很久,因为找不到原告对质,只好释放被告,撤销案件了事。但这时被害事主已都受尽折磨连累破家,不值得再追究了。

调教唆使人命案,代人告状包揽诉讼,平地兴无风之波,都是陈兴泰擅长的技能。本乡有蔡阿灶、蔡阿辰、蔡阿完和蔡阿尾兄弟四人,都没有娶妻成家,也没有房舍,四兄弟一起住在庙里。每日天气好时,便上山打柴割草,换米度日维持生活。如果遇上天阴下雨,就只好到别人家菜园子里偷挖一些番薯,或到人家门口讨点饭吃,这都是常有的事。

后来老大蔡阿灶用瓦罐代锅煮番薯,因柴火过旺,瓦罐被炸破,蔡阿灶的两只脚都被滚烫的开水烫烂。从此不能出门讨饭,终于饥寒而死。陈兴泰听说此事高兴极了,认为是奇货可居。赶紧把蔡阿辰、蔡阿完、蔡阿尾哥儿几个叫到自己家里,做粥给他们吃。对他们说:“你们三人贫困,哥哥死了都没个棺材装殓,我很可怜你们。现在有一个别人意想不到的计策,可以使你门的哥哥得到上好棺木和殓被,而且你们弟兄几个从此都可免去贫困穷苦,不用发愁没饭吃了。”

蔡阿辰等弟兄三人连忙请教其中的缘故。陈兴泰教他们把阿灶的尸体搬移到陈兴觐家门口,说这样可把财物弄到手。蔡阿辰弟兄三个觉得这样做伤天害理,犹豫不决。陈兴泰又用六升大米做诱饵送给他们,哥三个大喜过望,于是一起将兄长阿灶的尸体,抬到陈兴觐家门口,进行勒索讹诈。

陈兴觐大为吃惊,呼天叫地,并请蔡姓、陈姓长辈聚集,一起斥责蔡阿辰、蔡阿完、蔡阿尾兄弟三人。蔡阿辰、蔡阿完也知道自己理屈,羞惭得无地自容,就把陈兴泰给的米,转送给他人,托他们抬走尸体埋葬。
陈兴泰眼见阴谋未能得逞,大失所望。不过还不死心,他又将蔡阿尾骗到自己家中养起来,代蔡阿尾写了状词,打死蔡阿灶强行掩埋的罪名,起诉陈兴觐。说陈兴觐买蔡阿灶家的屋,得了便宜价钱,又恨蔡阿灶兄弟讨钱要价,授意自己的儿子陈阿添将蔡阿灶活活打死,又送钱贿赂蔡姓族人捆绑拘禁蔡阿尾弟兄,强行抬走尸体强埋。还把本地的保长郑悦拉来作证人。

这张状纸到了蓝鼎元之手,他一看就很怀疑。这时是腊月十八日,而陈兴觐已在头一天以借死人移尸诬赖、埋后仍讹诈恐吓来县里告过陈兴泰。于是蓝鼎元批准立案,签发传票派人拘原告、被告审讯。那时已到了每年的“封印”(元旦前后封存官印,为期一个月,具体时间由当年的皇历确定)期间,不能进行审判、检验活动。蓝鼎元只好打算等到年后开印之时再起尸检验。

可是正月里,蓝鼎元就被调到省城临时公干。陈兴泰叫蔡阿尾又到府里去告状,请府里委派邻县官员来检验。陈兴觐也去府里告状,潮州府批下公文,仍旧将案件发往潮阳县审理。陈兴泰因此而恼羞成怒,竟然带着自家堂兄弟、侄儿等多人,到帮助陈兴觐的族人家里大打出手,造成两人重伤,还抢夺衣物。又埋伏在桥头,截击告状回来的陈兴觐,剥掉他的衣服,还抢走了陈兴觐的一千零五十文铜钱和鱼、肉等杂物。陈兴觐赤身裸体逃得性命。

蓝鼎元从省城回来,派人拘拿与此案有关之人讯问。陈兴泰让他母亲吴氏到庭,倒过来胡说是被人“围门抄家”,抢走衣服。陈兴泰潜伏踪迹,不再出面。直到五月初六这天,才将其捉拿到案。

蓝鼎元立即开审,蔡阿尾坚持陈兴泰教他的说法,不肯吐露实情。蓝鼎元就突破蔡阿辰、蔡阿完兄弟,好心劝告。蔡阿辰兄弟二人都承认,大哥蔡阿灶,确实是在庙中病死的。是陈兴泰送给他们大米、唆使他们转移尸体企图诬赖陈兴觐,并且将蔡阿尾诱养其家。陈兴泰还在强词夺理,坚持说并没有诱养藏匿陈阿尾。反倒说蔡阿辰、蔡阿完是陈兴觐诱养在家的人证。陈兴觐叩头力争。我说:“咳,这件事容易辨别!蔡阿辰、蔡阿完面有菜色,半青半黄,纯粹是快要饿死了的人的气色,他们毫无疑问是缺乏旁人接济赡养。蔡阿尾与蔡阿辰、蔡阿完是一母同胞,一样无家无房,一样住庙中讨饭吃,凭什么只他的脸上白里透红,俨然像是几个月饱餐不饥的样子呢!他被陈兴泰诱养在家,是毫无疑问的了。”蔡阿尾见两兄弟都说了实话,也说实话,将陈兴泰调教唆使、窝养的情形经过,以及企图诬赖恐吓讹诈的险恶用心直供不讳。同时又检举了陈兴泰曾经诈骗过陈绍浩三千文铜钱,保长郑悦分去了二百文的事。

蓝鼎元问蔡阿尾,陈兴泰和陈兴觐之间有什么深仇大恨?蔡阿尾说:“没有仇,只是因为多年前我父亲活着的时候,有一块地基卖给了陈兴觐。陈兴泰又向我们家重买,陈兴觐不肯让,就为这件事陈兴泰恨陈兴觐。然而陈兴泰的本意还是在图谋讹赖人家的财产,这不关恨不恨的问题。”

陈兴泰看势头不妙,也低头认罪,不等用刑,就把调唆嘱咐蔡阿辰、蔡阿完兄弟转移尸体,图谋诬赖陈兴觐,以及收留诱养蔡阿尾,写状纸代为告状,加上殴打、抢掠陈孟发衣服、酒瓶,打伤陈孟发致使左臂骨折,在和平桥拦截殴打陈兴觐,夺走他二件衣服,以及勒索讹诈陈绍浩三千文铜钱,全都承认下来。

蓝鼎元说:“讼师可恶到这程度,简直是无以复加!”叫差役把陈兴泰拽下去狠打四十大板。然后派差役押解他,令他交出原赃,并准备按刑律判罪,解送到上司衙门。

可是想不到的是,陈兴泰居然半道乘人不备偷偷逃跑了。然后又借口被贼抢劫,知县隐瞒实情为借口,跑到道台衙门递交血书控告。道台大人批发海阳县查审此案。陈兴泰洋洋得意,每天在道台衙门门口闲逛游荡,不再回县里来。

蓝鼎元再差衙役抓捕陈兴泰,押回潮阳县,追缴原有的赃证。陈兴泰坚持不肯交出,就下令把他囚在牢房里。陈兴泰暗地里又指使自己的父亲陈曰贵去海阳县,禀请海阳知县行文到潮阳提走陈兴泰,又不断地去道台衙门门口喊冤。

邻县提拿案犯的公文往来数次。蓝鼎元也被弄得不胜其烦,提审陈兴泰,问他:“你用血书上告是什么目的?”他说:“不这样不足以表明事情的紧迫严重,希望道台大人惊异而怜悯我。”我问他:“血从哪儿来?你偷鸡弄的鸡血吧?”陈兴泰诡秘一笑:“实际上只是猪血罢了。那天买了半斤猪血做汤,用来做早点,留下小半杯蘸着笔写状纸。如有人问起这事,就说是刺破手指用血写的。总之,我的罪已无法逃脱,想个解脱之计,不是斗胆故意多事。”

蓝鼎元和同僚们就陈兴泰案件的管辖权问题打了几个月的笔墨公文官司。没过多久蓝鼎元被调走,潮阳县继任的知县怕麻烦,把陈兴泰提出来,从宽判处枷号示众一个月,追缴铜钱三千文充公,其余一概不问。就此了结了此案。蓝鼎元写到这里也有点悻悻然,说陈兴泰见自己的诡谋得逞,一定是拍着巴掌笑着说:猪血真有灵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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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久战不疲的讼师

清朝道光年间,山西的平定州(今山西平定县)当地有个著名的讼棍郭嗣宗。他的父亲自小就培养他们兄弟学习法律,还设想案例,要两兄弟互为原被告撰写诉状或答辩,由父亲评判。郭嗣宗后来考取过秀才功名,可是等他父亲一死,他就和哥哥打官司,说是哥哥调戏他老婆,实际上是企图独霸家产。结果案件被判定为诬告,郭嗣宗的秀才头衔被革除,判处徒刑。他刑满后就完全依靠替人打官司为生,成为“专职”讼师。他毕竟有才,法律、判例成竹在胸,弄得很多地方官都怕他,名气越来越响。

郭嗣宗有个女儿嫁给了本州一户读书人家,儿子四岁了。有一天她的儿子吵闹不止,婆婆嫌吵,就责怪媳妇没有管好孩子,而媳妇反唇相讥,婆媳吵了起来。她的丈夫恰好回家,正听见她出言不逊,就给了她两拳。郭嗣宗的女儿撒泼,拿了剃刀在脖子上划,以自杀威胁,想不到剃刀锋利,真的划破脖子,血流如注。她丈夫和婆婆慌了手脚,把她扶到炕上,试图用鸡皮蒙补伤口,可是因为伤重,郭嗣宗的女儿很快咽了气。那丈夫知道郭嗣宗的厉害,就委托郭嗣宗的邻居王举人去告诉他,说是他女儿病重,以为缓兵之计,自己先到州衙门请求尸体检验。在检验现场郭嗣宗见女儿已死,一言不发。检验结果,脖子上的伤口是“入重出轻”,肩膀上有两处拳打的痕迹,确实是自刎身亡。尸格填写完毕,应该由尸亲来画押,郭嗣宗却乘乱走掉了。不等州衙的判决,他已在省按察使司递了状子,以《洗冤录》为据,说伤口是“入重出重”,死者两手皆曲,血流满炕等等,提出六大疑问,但也不明说是他杀,只是说检验不清,“州官年幼,初次署事”,完全是仵作定的结论。

郭嗣宗的高明之处在于他并没有告别人杀伤,即使被证实是诬告,也没有反坐的罪名。这样就可以反复要求复查,这在当时法律也没有禁止,结果就可以把这个案子拖得没完没了。他到省里上告了四次,到钦差大臣的行辕上告了两次,到北京上告了三次,案子拖了好几年没有绝断,甚至本案原来的仵作被省里提审时病死在了监狱里,那个王举人也因这个官司缠身,两次不能参加会试。每次审理案子,郭嗣宗都把自己七十多岁的老母亲带上,让母亲来顶撞法官,法官稍微声音严厉点,他母亲就做出撞墙寻死的样子。弄到后来满山西的官员没有一个人敢碰这个案子。

道光十八年(1838年),太原府来了一个代理知府张集磬,是个翰林外放的官。山西巡抚就把这个难题扔给他,指定由他来审理。张集磬仔细研究了卷宗后,在第一堂初审郭嗣宗的时候,就好言相劝:“你是痛女心切,要讨个公道,也是常情。不过何苦拖累老人?”于是给他半个月时间先回家安顿母亲。

等到他回来,二审时,张集磬就和他讲《洗冤录》,先搞清自刎的基本特征,然后就根据他先后递交的申诉状子中,对于案情所提疑问的多处自相矛盾之处严厉责问,最后逼他做出一个结论:“你到底认为你女儿是自杀还是他杀,在这里讲清楚。承认自杀的话,立刻具结完案;认为是他杀的话你就明确的指控被告,我们立刻吊棺再检。如果检验后得不出是被杀的结论,那就要治你诬告以及骚扰官府的罪!”

郭嗣宗没有料到这一手,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张集磬立刻拍案喝令:“掌嘴!”旁边参审的官员因为一直惧怕郭嗣宗的胡搅蛮缠,就想劝阻张集磬。张集磬大声说:“责治讼师,法有明文,有什么好怕的!” 郭嗣宗平时的气势一下子被压了下去,只好同意以自刎身亡完案。案子报上去后,省按察使还是怕郭嗣宗再来翻案,就判决将他女婿责打三十大板,给他出出气。张集磬在自己的回忆录《张集磬自订年谱》(现行排印本名为《道咸宦海见闻录》)里说,只是可惜了那个读书的女婿以后再不能参加科举考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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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猫鼠大战的经验之谈

中国历代的官员们都留下了很多的谈为官心得体会的书籍,一般称之为“官箴书”。这些书籍里自然少不了治理讼师的经验之谈。

“官箴书”里的经验之谈

目前保留下来年代较为久远的,是《州县提纲》、传说为北宋人陈襄所著。里面很具体的记载为官的注意事项,其中专门有一条“健讼者独匣”,建议官员在关押“健讼之人”时,要考虑到这些人在社会上“教唆词讼”,一旦关入监狱,旧习不脱,如果让他们自由和在押的人犯交流,“朝夕私语”,肯定会唆使在押人犯“变乱情状”,以至于纷纷翻案。所以一定要将这些人单独关押,晚上也要关入单独的“匣床”(床状的戒具,古代监狱晚上凡重犯都要关入闸床),决不让这些人和其他囚犯接近。

南宋李元弼写的《作邑自箴》,也是著名的“官箴书”。他在书里专门用了很大的篇幅来谈论如何在地方上设定写状专业户“书铺”。他仔细的说明,凡是指定为书铺的,要在县衙门里登记,由县衙门发给专门的木牌,挂在书铺门口。状纸由县衙门统一印制,印上县衙门编好的序号。书铺不得为无本地户籍的人写状,也不得在写状的时候刁难当事人,勒索钱物。如有发觉这样行径的,立即就要“开落姓名”,取消书铺资格。

南宋胡太初写的《书廉绪论》,也就官员“听讼”注意事项里提醒:每个地方总有“奸狡顽嚣之人,专以教唆词讼、把持公事为业”。对于这些讼师群体,一到任就先要发布“榜文晓谕”,先礼后兵。然后抓到教唆词讼的讼师,一定要处以杖刑,并且要在讼师的耳朵后“刺环”作为标记,“押出县界”,发配到外地去服役。在案件审讯的时候,发现两造的供词与原来的诉状不合的情节,“此必有教唆把持之人也”,要立即“研穷根勘”,把躲在幕后的讼师揪出来“重置于罚”。

元朝名臣张养浩也写过《为政忠告》,专门教导如何做官。里面有一节谈“听讼”,他主张的“弭讼”策略,也是针对讼师的。他写道:“起讼有原,书讼牒者是也。”因为普通百姓,根本不懂法律,如果为了一时纠纷就想打官司,写状子的人能够仔细开导、分析利害关系的话,往往也就心生愧意而退后一步,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可是讼师为了自己的利益,喜欢“含糊其是非,阳解而阴唆,左纵而右擒,舞智弄民,不厌不已”,官府一旦受理,无法搞清实际情况,任何的裁断都难以置信。所以张养浩提出的对应之策是,和宋代设立“书铺”制度相差不大,就是建议每个地方都设定写状子的专业户,“宜择一二老成练事者”作为写状专业户。唯一有点新鲜意思的,是建议建立写状专业户的考核机制。“月比而季考”,根据专业户的“功过而加赏罚焉”,每月每季检查考核。同时他又建议赋予写状专业户的调解职能,凡是小打小闹小骂的人身侵害,以及借贷之类财产纠纷,写状专业户发现当事人有捏造事实的“不切之讼”,有权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为他们写状起诉。张养浩很想当然的认为,“如此则讼原可清,而民间浇薄之俗庶几乎复归于厚矣”。

明朝人编写的《居官必要为政便览》下卷,提醒做官的人:“讼师健讼,多系刁恶棍徒起灭。任后凡遇状内见证,须要留心识认,若一人屡次为人作硬证,全要识其面貌,防其奸欺。此可以寒狐鼠之心,仍该问以应得之罪,庶刁风可息矣。”就是说,讼师兴讼的帮手有不少是“棍徒”,被讼师安排来做“硬证”,指证一些重大的案情。长官审案的时候要记住那些做“硬证”的人模样、姓名,发现有熟悉面孔的,要立刻予以惩处。不知名的作者以为,把讼师的帮手治住,讼师也就难以设计陷阱来欺诈。

清朝的雍正很注重地方治理,特意指示田文镜编写了《州县事宜》一书,以“钦颁”名义下发,专门教导基层地方官如何处理政务。其中的“听断”一节,特意指出在审讯时,“审系虚诬,则当治以反坐之本罪,勿宽原告而长刁;究出教唆,则当审其起灭之实情,勿纵讼师而长恶”。就是说原告有诬告内容的就要反坐,不要宽大,否则会助长民间的“刁风”。发现背后有讼师在教唆的,就一定要严惩讼师,不能纵容恶势力。

作为治理讼师最平常的手段,莫过于官员们下达一番告示,将本地的讼师警告一番,就算是猫抖威风鼠害怕,算是获得精神胜利了。这种告示极多,在江浙一带,几乎每府每州每任长官,都会发一通威吓性的告示。比较典型的,如清代刘兆麒在《总制浙闽文檄》(担任闽浙总督期间公文汇编)卷四记录的一道告示:

访拿讼师讼棍

为严拿讼师讼棍以除民害事。照得浙省民情刁险成习,事无大小,情无轻重,极喜捏词构讼。有微疵小忿,辄与绝大冤词;雀角鼠牙,竟造弥天大谎。惟图诳准,不顾坐诬。盖缘积棍讼师,心存奸恶,专一打算某某殷实可扰、某某愚懦可欺,一遇事故,不论是非,摇唇鼓舌,百般唆哄,更有捕无风之影,起不风之波,包告、包准、包审、包完其事。且串通衙蠹,诈索分肥,指称关说,招摇撞岁。以致原被二家惧受其害,有荡产倾家、卖男鬻女以完讼事者;有先帮原告、后帮被告从中反噬者。及至原告理穷词遁,招问虚诬,而讼师囊橐已满、安然事外,方且自矜得计。种种不法,殊可痛恨!除见在访拿重究外,合行严饬,为此示。仰官吏士民人等知悉,嗣后如有讼师讼棍愍不畏法之徒,仍前造词帮讼,包告包管如前所指诸弊,许诸色人等直书受害事情,被诈赃款,指明呈告,以凭严拿,审实立刻处决,决不轻贷!

和一般的告示不同之处在于,告示最后居然以死刑威胁。因为作为总督,确实有一定的“先斩后奏”的司法特权。只是告示治理讼师就如同画猫吓唬老鼠,收效等于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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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师爷”治讼师

清朝乾嘉年间的汪辉祖,是个有名的“绍兴师爷”,在苏南地区各地方衙门充当刑名幕友二十六年,号为“江南名幕”。在当幕友的时候,他就时时事事以衙门外的民间讼师为智斗的对象,每代东家写一个批语、撰一个判词,都仔细斟酌,唯恐被讼师抓住漏洞。后来他考中进士,年近花甲之时出任湖南宁远县知县。他在做幕友时写过《佐治药言》,被誉为是幕友指导书,名声鹊起。为官之后,又写了《学治臆说》,总结自己做官经验,影响也非常大,被收入多种为官的辅导书目。

汪辉祖认为讼师与“地棍”(地方上的恶棍)是地方治理中最麻烦的。“二者不去,善政无以及人。”他很清醒的指出,要清除这两类人,关键是在于治理衙门里的书吏和衙役。讼师与地棍都是与衙门里的书吏衙役勾结,“若辈藉吏役为护符,吏役借若辈为爪牙”,互相勾结,狼狈为奸。所以要从衙门里的书吏、衙役抓起,一旦发现有和讼师、地棍串联的罪过,“彻底根究一二”,使书吏和衙役都害怕,讼师、地棍“自知敛迹矣”。

不过汪辉祖也是一个老练的官员,他又说讼师、地棍一旦根究,都是要充军、流放的罪名,“然罪一人,应有证成其罪者”,要百姓来做这样的证人,就会使百姓暴露在讼师、地棍党羽面前,很容易遭致报复。所以百姓很难出来作证与这般人物为敌,要重惩讼师、地棍还真不容易。

他说在宁远当县官的时候,总是避免激化矛盾到如此地步。宁远是著名的“健讼之地”,上司要求严惩讼师来纠正风气。汪辉祖的做法是,仔细调查讼师的行径,找两三个名气响、包揽案件多的讼师,拘捕到案,并不严格按法严厉判处刑罚,而是在自己升堂审案时,将讼师捆在大堂的庭柱上,就审讼师包揽的案件,一件件仔细剖析,说明是非曲直所在,指出讼师架词恶告、颠倒黑白之处,于是要皂隶将讼师解下来,按倒在地上,打上十几板子。然后再捆起来,继续让讼师看审案过程。为什么要将讼师捆在柱子上?汪辉祖也有讲究,他说要是让讼师和原被告一起跪着、或者按照一般的枷号示众处罚,可以脱离长官的视线,讼师就会买通衙役,逃避处罚。捆在柱子上,不离县官视线,站立整天,每隔一天打他一次,半个月下来,讼师已是“惫不可支”,只能苦苦哀求、表示悔过。这时也不用严格按照法律判决处置,只要他具结保证不操旧业、痛改前非,就可以“从宽保释”。汪辉祖说,那些讼师放回去后,不是搬家远走高飞,就是留在原地不再替人打官司,“而无更犯者”。

关于防止猫被老鼠耍弄,汪辉祖也有很多的心得。他认为首先官员要自己有功夫在身,就是要熟读法律,掌握法律。他在书中再三告诫“律例不可不读”。他说,幕友要熟悉全部的法律条文,官员“庶务纷乘,势有不暇”,但至少要熟读法律中田宅、婚姻、钱债、贼盗、人命、斗殴、诉讼、诈伪、犯奸、杂犯、断狱这些内容。否则的话在审案时,当堂两造对簿,心中一有疑问,无法立刻询问幕友,“势必游移莫决,为讼师之所窥测”,讼师就会有藐视之心,越发敢于用种种谎状假证来混淆,不仅官员自己的名声政绩大受影响,更重要的是办案不公,就会“作孽”,贻害无穷。

汪辉祖认为官一到任,衙门里的书吏衙役、民间的讼师,自己带去的家人长随,都在窥测官员的弱点。一定要“振刷精神”。具体来说,要为自己立规矩,设立“宪批簿”,登记上司发下的案件审理日程,防止讼师故意混淆以及书吏篡改卷宗日期;设立“理讼簿”,将每次受理办案的两造姓名住址自行登记,防止讼棍顶替当事人来打官司;设立“客言簿”,专门记录与当地绅士的谈话,了解“民情土俗”,“盗贼、讼师”。

很多讼师都是秀才,汪辉祖对此也有专门的对策,如何“治士子干讼”。他认为士大夫充当讼师干预诉讼事务,不可以贸贸然的就立刻予以严惩。他在宁远当县官时,当地“士习浇漓,好以干讼为事”。于是他一上任就与本地的秀才们立约:国家优待士大夫,允许不亲自出庭“许用抱告”,因此以后如果士大夫不是为了自己切身事务,而是为了邻里纠纷来作证人、亲自出庭来帮助人打官司的,县官一旦点名点到,就会发纸笔给这些士大夫,要他们在大堂之侧,“席地作文”。是为普通百姓打官司做证人的,就和普通百姓一样对待,有了罪过的,必定要约会了本地的教官,“当堂扑责”(县官不能直接责打秀才)。据汪辉祖自己的说法,这样约定了以后,四年里没有责打过一个秀才。所以他总结说,士大夫“原多知礼,不当与讼师同日而语”。士大夫不能自爱喜欢干预诉讼,官员就要能够爱护士大夫体面,于是士大夫会感觉羞愧。官员爱护士大夫体面最好的途径,就是“导之于学”,亲自主持官学的“月课”,“季考”,成绩优良的,就“隆以礼貌、优以奖赏”,士大夫就会以干预诉讼为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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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匠师傅用这样的文字来给我们在这方面几乎是盲人的人恶补了很多营养,不说懂得了,的确是又学习了。所以说燕谈是所学校,待在这里越久越觉得自己知识贫乏,水平低下,只有学习的份,没有狂躁的资本,虚心学习应该是我唯一的行动。
刀子嘴  豆腐心  丫丫我是土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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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雅琼

木匠被夸得有点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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讼师可畏亦可治

晚清方大湜在他的做官体会书《平平言》里,以过来人的口吻专门列一条“讼师可畏”。说讼师“诪张为幻,其想入非非处,真令人不可思议”。他举了冯梦龙在《智囊补》里提到的那个打落父亲牙齿,却被讼师安排脱罪的故事。说,这样的恶逆大罪都“可以计免,孰不可以计免”?所以他说:“讼师之异想天开可畏哉!”他说基层衙门审理案件,“不论大案小案,均有讼师唆耸”。甚至有的时候,原被告两造都不愿意再把官司打下去了,可是讼师“欲堑未盈”,不肯罢手,百般挑唆,非要把官司打到底不可。这也是讼师的可畏之处。

那么怎么来治理可畏的讼师群体?方大湜提出了他的办法。一个是“恐以虚声”。他说,在审理案件时,发现有讼师插手的,就一定要查清讼师的姓名、年龄、容貌、住址,“严拏究惩”。可是讼师很多都有种种保护层,很难拿获。所以方大湜想的办法是虚张声势,凡因公下乡巡查,凡到了曾有案底讼师的家乡,就在接见当地绅士或该姓族长时,放出几句狠话,“直言某人唆讼,拏到之后,必应严惩”。这些话肯定会被传开,讼师“闻之必畏惧,必敛迹,必不敢再入城”。于是长官就落得个耳根子清静,算是把讼师吓跑了。

方大湜想的第二个办法是“伤其颜面”。一旦抓获了讼师的,就要按照汪辉祖的办法,将讼师锁在大堂庭柱上,看着本官审案。他认为这样做的意义不仅仅是让讼师吃苦头,而是让讼师的脸面扫地,让他示众出丑。因为讼师在民间,“每以手段自矜”,作出一副有身份、有地位、有手段的样子,来使诉讼当事人敬畏。现在将讼师示众,而且在审讯的时候不断以语言敲打、逼迫其认错,使旁观的百姓看到他的丑态,名声传出去,以后就不会有人对这个讼师表示信服了。

另一个晚清以地方治理闻名的“能吏”刘衡,在他的《庸吏庸言》里专门列了“理讼十条”,每条都以讼师为假想敌,来设计地方官员主持审判事务的战略战术。

第一“严饬代书”,和几乎所有的官箴书一样,强调到任后考取代书要严格,代书的管理要严格。当差代书两三人,一有出错立即撤换,换上候补代书。发现诉状与当事人诉求不合的,就要立刻“传代书入内署”,在不公开的场合追查幕后起草原稿的真正讼师。严办讼师同时,“该代书枷责革役,交保严束”。

第二“当堂亲收”。所有的诉状要自己亲自收取、当天就批示受理或不受理。“延至三日或五日而后批发,是此呈未批彼状复来”,书吏衙役讼师之辈就会“因缘为奸”,甚至会造谣说可以送贿给官员买批语。况且当事人“自田间来,初见官长”,即使是讼师已经教导过,“浸润未深”,官员亲收诉状同时可以询问,“其人尚朴、其胆尚虚、其口亦讷,真假是非不难立剖”。防止讼师再加捣鬼。

第三“出票定限”。受理的案件要“出票签差”(签发传票点衙役去传唤被告),一定要明确期限。他以自己的经验而言,除了“命盗案”要立即出票外,其他案件一旦受理,“次日辰刻”签发传票,按照传唤的距离确定三至八天的期限。然后每日检查是否传唤到案,有拖延的,立即追问衙役。因为差役一票到手,就会去任意需索当事人,“不饱不休”,甚至会去和原被告两方当事人、讼师谈条件,官司还没有开始,当事人家产已破。

第四“承票保结”。要公布所有衙役的名录,包括衙役的年龄、相貌、住址,防止冒名顶替。所有的衙役联环结保。签发传票,“一票止用一差”,“依限则记功,逾限则重责,决不姑宽,亦不以功抵过。有逃避躲匿的,“则用连坐之法,穷治该差之总头并联环保状内之保人”。

第五“状不轻准,准则必审”。不允许当事人自行撤诉、自行“和息”。刘衡以为,如果准予受理案件,以后又允许自行撤诉、自行和息案件的,一地的讼师就敢于放心煽动百姓告状,“即使凭空结撰、概属虚词”,只要在“临审之前数刻”,呈递“调停书”,就可以没事。这样一来,讼师们的“诡秘之情形、鬼蜮之伎俩”,官员也就无法知道,也没有办法去分辨纠纷双方的是非,而“诬告者竟终其身无水落石出之时”。所以他认为“讼案之所以日滋,讼师之所以肆毒,未必不由于”。

第六“审理词讼,宁速毌迟”。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户婚、田土、钱债、轻微伤害之类的案件,地方官应在二十日内完结。但是违反这个期限并没有什么处罚,绝大多数地方官对于这些鸡毛蒜皮的小案件都掉以轻心,长期拖延。刘衡建议自觉严格遵守,因为“旧案未结,新案复来,愈积愈多,小民受累,轻则激而上控,甚则酿成命案,其害不可胜言”。尤其是案件一经拖延,“讼师插入,枝节横生,转致难于收拾”。对官员自己也没有好处,能够迅速结案,就不会有上控之案,上控案件多就是“平日不理民事因而不得民心之确据”。

第七“当堂朱判”。审清一个案件,要当堂立刻写出判决书。当时长官是用“朱笔”批示,书写的判语也就叫“朱判”。一般习惯上地方长官只是作出“堂谕”(口头宣布判决),然后就审下一个案件或退堂,由刑房书吏按照“堂谕”让双方“具结”(保证遵行的保证书)。刘衡指出这样的做法有很大漏洞。首先“堂断之言,听者不甚了了”,两造并不一定能听清。其次即便是听清楚了,到了大堂之外,讼师一解释一挑拨,“必至两造之结,各执一词”。而且书吏也不是善类,也会与讼师勾结,故意使具结的文字有歧义,“或故留漏洞,或故示矛盾”,然后讼师作为以后翻案的依据,拿着这样的具结文本上控到上级衙门,地方官就会给上级留下“才力不足”的印象。因此刘衡建议,每个案件“堂谕”自己记录下要点,不能立即书写判语的,至少也要当天退堂后书写,登录在案。当堂的“朱判”,也要两造亲读一遍,如不识字的要书吏当场大声宣读,然后再到外“出结”。

第八“有错自改”。刘衡说官员判决难免出错,“案情百出,变诈多端”,要紧的是发现后立刻平反。他说官员“临下与事上,并无二理”,向上级报告不是也要立即自行检举,那么判语有错不是也要改正。“夫牧令官称父母,可谓亲矣,亲则无不可白之隐,亲则无不可转之机”,没有必要坚持自己的面子“官无悔判”。一旦被当事人上控到上司衙门,就惹来更大的麻烦。

第九“勿滥收呈词”。当时地方衙门都是每月逢三逢六逢九、或逢三逢八日接受民间起诉呈词。刘衡所在的成都是“三八放告”,他建议除了放告日,不要临时接受任何的诉状。他以为“小民钱债、田土、口角,一切细故,一时负气”,旁边的“匪人”讼师一挑动,就会上县城来起诉。实际上即使经官府裁判,“胜者所值无多,负者顿失颜面”,双方的仇嫌反而更加重。有个放告日的限制,或许会自行冷静。只是“命盗斗殴”等重大案情,允许“随时喊禀”。

第十“严惩讼棍”。和以上所有的为官教科书一样,刘衡也要求地方官平时注意调查,审案时发现诬告情节的,立即追查幕后活动的讼师,“何人所作、何人教诱,细询其年貌住址”,签发拘票查拏。刘衡说“大抵此辈住房,总不离官衙左右。须于夜阑人静或黎明时亲往围拏,且搜其唆讼确据,如呈稿抄批之类”。抓获后“情重者照例详办”,情节稍轻的,依照《学治臆说》所说处置。不过发现是初犯的,“不妨宽免,只令对众长跪,巳足示惩”,留给他一个改过的机会。

刘衡告诫官员,对待诉讼的百姓可以“慈祥”,但是对讼棍不可稍示怜悯、谈吐一定要严肃,不可露出和气姿态。否则被讼师们找到破绽,都会来利用官员的同情恻隐之心。

刘衡还有“蜀僚问答”专题,也提到很多治理讼师的办法。

他说在收受民间呈词时就发现讼师的,不要等本案结束,要先办严惩讼师案件。凡是发现诬告伪证情节的,不是讼师在背后的部署也是刁徒,要暂停公审,将对象带到后堂秘密审讯,“百端诘问,不许胥役一人在旁”,自己亲自记录,防止泄露。否则“我审案之法可一不可再矣”。一旦确认诬告,一定要罪犯“切实甘结”,明确承认诬告,“然后带出大堂,当众声明其罪”,要其朗读“诬告律例”,予以当众严惩。

僚属提问说这样做是“不传被告、先审原告”,一般人会认为并不合理。

刘衡反驳说,法律有明确惩罚诬告的条文,这样做“有何违碍现行律例”?并说自己在川东“实力奉行,颇着成效”。在成都巴县这样“极繁之缺”,做了半年知县后,竟然一个月里接不到一件呈词,“官逸而民安矣”。外来的讼棍找不到生路都潜逃,本地的讼棍都收手改行。连衙门里的衙役也都失去了敲诈勒索的机会。刘衡到任前,巴县衙门“有衙役七千”(其中绝大多数是没有正式编制的),刘衡莅任一年后,“退散六千七八百人,存者寥寥百余人耳”。

刘衡归结一个字,就是当官要“勤”,他自己说“理讼十条”第三条讲的是勤,“其余九条无非推广勤字之意”。另外一个字“简”,就是“多驳呈词”,尽量驳回起诉,又尽量减少要传唤的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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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讼师的文学形象

讼师职业的“地下”性质,自然使得这个行当的形象无法登上大雅之堂。尤其是掌握话语权的士大夫,是官员的候补队伍,官员和讼师是猫鼠关系,那官员候补者自然也不会给老鼠们树碑立传。再扩大范围来看,传统社会中读书人主流是以将来从政做官为目标的士大夫,那么读书人也就很少会在自己的作品中记载讼师的故事。因此在古代众多的文学作品中,很少能够找到讼师人物的形象。即使出现讼师,也极少是主角,一般只是个无足轻重的小角色,更多的是反面人物形象。

1、自作自受的讼师

明代余象斗编写的《皇明诸司公案》,是明代具有开创性意义的公案小说之一。余象斗本人是个开印刷作坊、贩卖书籍的“书坊主”,受安遇时《包龙图判百家公案》一书的影响,他搜集了当朝很多奇奇怪怪的案件,并且着意描写真实故事,宣称要摈弃《包龙图判百家公案》“扑鬼琐神、幻妄不经之说”,编写了这本公案小说,于1598年出版。其中的“诈伪类”里就描写了一个自作自受的讼师。

明朝正德末年,顺天府(北京)有个富民王大卿,家里有“赀财数千万,家僮满百”。是本地著名的富豪。城里有个讼师马夸云,有一次托中保人来向王大卿借银二十两。王大卿一贯看不起这个讼师,认为是个马夸云是个无赖,不愿意出借这笔小数目的银两。马夸云借银遭拒,觉得太丢面子,口出怨言,从此怀恨在心,一心要报复王大卿。

过了半个月,马夸云凭借自己的本行功夫,写了一个诬告的匿名文书,投到朝廷的通政司门首,诬告王大卿谋反。那个匿名文书也算是一件告密的典型之作:

“顺天府民密告为谋反大逆事:切见本府豪侠王大卿,亲下三十余口,家富二百余万。贪心未足,思谋不轨。近三年内,招纳门客吕任、曹陶等六十余徒,皆权谋侠客,畅晓兵机。蓄养家僮武果、元滋等二百余名,皆骁勇有力,一可当十。又遣谭黼清等以商贩为名,四出招军。伍运等日夜督匠打造兵器。戴迪、郭先等江湖劫掠,一以抄积粮米,一以演习战阵。外结连各处盗贼,内交通近侍阉宦。部下皆署官衔,呼召皆有暗号。门庭如市,机谋秘密。诚恐一旦祸发,民遭荼毒。欲出名明告,恐身家难保。只得冒死密陈,先事告发。乞转闻部院,密遣捕拿,按据反迹,殄除大恶,庶庙社不惊,民物无虞。密告。”

全文指控的对象有名有姓,谋反的行为有形有据,单看这件文书,满像一件有组织、有预谋、有计划的谋反案件。

按照中国古代法律,以匿名书来指控普通案件、指控他人一般罪名的,就是一桩重罪,官府绝不得受理匿名文书的起诉,匿名文书要立即烧毁,缉捕书写匿名文书的人。我们现在看到的湖北睡虎地秦墓竹简里,有一条是如何处理匿名文书的:要求接收到匿名书的机关,立即烧毁文书,并派人缉捕投书人,还要悬赏两个奴隶作为揭发罪犯的奖励。以后历代法律都禁止收受匿名诉状,《大明律》专门设有“投匿名文书告人罪”条文,规定凡是投递隐匿姓名的文书来告发别人的,要处以绞刑。接收到的匿名文书的机关要立即烧毁,投递者不知情的也要处杖八十。官府接受匿名文书并受理案件的,要处杖一百。绝不追究被告发者。如果能够当场抓获匿名文书者,连文书一起押到官府的,要赏银十两。

然而对于告发“叛逆机密”的匿名文书,事关朝廷统治大局,不能立即烧毁,而是要密封存档,立即奏报。马夸云作为资深讼师,当然知道这一点。他投递的通政司衙门,是明朝专设的统管上报文件的机关,就是为了保障皇帝的耳目灵通。果然这件匿名文书并迅速送达到明武宗手里,没几天这位皇帝就下旨,命令有关部门立即捉拿文书所指人员。

王大卿一家男女老幼,统统被抓起来关进了顺天府衙门的监狱。可是官府出动人员将王家翻了个底朝天,也找不到匿名文书里所说的准备谋反的“器械、衣甲”。被牵连抓进来的人全部都是王家的生意伙伴,没有任何口供承认参与谋反。顺天府知府王和甫觉得这分明是一桩冤案,是有人诬告、要置王家于死地。王和甫再次提审王大卿,耐心询问王大卿是否有仇人?王大卿说:“小的日掌家务,交接纷纭,怎么可能不出错误,怎么可能让所有人都满意?而且有钱人总被人嫉妒,有了利益也总是众人争夺。现在我家掌管有一份不大的家业,总有取怨于人的地方。比如前一阵子有个讼师马夸云,打算从我这里借白银二十两,我畏惧这样的刁顽之人,不肯出借,他就出言怨骂,说‘你的财富难道能够保持一辈子’?这就结了一个冤家了。”

王和甫得知讼师马夸云与王大卿有过节,就以其他理由把马夸云传唤到府衙,要他自己写供状。然后拿了马夸云的亲笔供状和那件匿名文书一一核对,字迹皆同,略无少异。由此立即刑讯逼供:“你为什么要诬告王大卿谋反?这项罪名你自己反坐最合适!”马夸云不能抵赖了,只好承认是因为王大卿不肯借银子,因此写匿名书诬陷。

按照明朝的惯例,法官在判案时会写一个四六骈体文的“判语”。余象斗写《皇明诸司公案》也有普及法律文本的意思,因此几乎所有的公案故事里都会完整的写下诉状与判语之类的法律文书。

审得马夸云终讼凶性,珥笔老奸。纵横罗织作生涯,颠倒乎是非曲直;起灭教唆为活计,紊乱乎法律科条。睚眦中人,萋菲织成贝锦;合沙射影,瑾瑜受玷苍蝇。指薏当文犀,陷马援于交趾;假私书营兵柄,召岳飞于朱仙。狐诈鹰杨,难穷其险健;鼠牙雀角,莫喻其奸欺。以揭借之小嫌,诬大卿以不轨。闾阎震动,几摇万众之心;廊庙忧勤,敢触一人之怒。倘嘉肺未辨,将执“莫须有”之三字误戮颛蒙;如槐棘不明,必借“意欲为”之一辞空害良善。诬人须从反坐,大逆应拟典刑。

这个案件要报到刑部、最后要由皇帝亲自来决定处刑。刑部先是下文立即释放王大卿全家,将马夸云按照诬告反坐,判处斩首。经明武宗批准,这位自作自受的讼师就落了身首异处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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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堪笑多谋邹老人

明代凌濛初的小说《拍案惊奇》卷十一“恶船家计赚假尸银  狠仆人误投真命状”的卷首部分,描写了一个神通广大的讼师邹老人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明朝时的苏州府,有个名叫王甲的富人,和同乡李乙有世仇。王甲百计思量要谋害李乙,都没有得手。有一天王甲乘着大风大雨,半夜三更,纠集了一帮强盗,都用朱红黑墨乱涂了脸面,冲进李乙家。李乙的妻子蒋氏乱中躲到床底下,眼见得是一个“长须大面”的强盗,把李乙的头发揪住,一刀砍死。这帮人也不抢东西,登时散了。蒋氏向丈夫尸首嚎啕大哭,邀集众邻居,指控王甲杀死丈夫,“那王甲原是仇人,又且长须大面,虽然搽墨,却是认得出的。若是别的强盗,何苦杀我丈夫,东西一毫不动?这凶身不是他是谁?有烦列位与奴做主”。蒋氏在众人帮助下,“买状式写了”,到苏州府长洲县衙告状。知县见是人命强盗重案,立即差了捕快去捉拿凶手王甲。

王甲到案,一经与蒋氏对质,又被知县拿夹棍一夹,只得认罪,被关进了死囚牢。他在牢里想着翻案,想起来:“这里有个讼师,叫做邹老人,极是奸滑,与我相好,随你十恶大罪,与他商量,便有生路。”于是等儿子王小二来送饭了,吩咐他立即去求邹老人,“倘有使用处,不可吝惜钱财,误我性命!”

王小二找到这位邹老人,求他计策谋脱父亲死罪。邹老人说:“令尊之事亲口供招,知县又是新到任的,自手问成。随你那里告辨,出不得县间初案,他也不肯认错翻招。你将二三百两与我,待我往南京走走,寻个机会,定要设法出来。”王小二赶紧送了三百两银子过来。邹老人连夜收拾行李,去往南京。

邹老人在南京刑部衙门细细打听,得知有个刑部浙江司郎中徐公,“甚是通融”,就预备了“一副盛礼”前往谒见。徐公见邹老人会说会笑,两人由此来往频繁,成了朋友。不久捕盗衙门押解海盗二十余人,解到刑部来定罪。邹老人到刑部打听,知道这伙海盗有两个苏州人在内。邹老人第二天宴请徐公,饮酒至更深时分,邹老人屏去众人,托出百两白银,献给徐公,并说明要为王甲脱罪的事由。徐公见银眼开,只是不知如何操作。邹老人开导他道:“不难,不难。王某只为与李乙有仇,今李乙被杀,未获凶身,故此遭诬下狱。昨见解到贵部海盗二十余人,内二人苏州人也。今但逼勒二盗,要他自认做杀李乙的,则二盗总是一死,未尝加罪,舍亲王某已沐再生之恩了。”徐公果然答应如此办理。

邹老人又暗中去拜访那两个苏州籍海盗的家属,许了一百两银子,要家属做两个海盗的工作,多认一个杀死李乙的罪名。在中国古代,一人触犯多个罪名的,法律一直采用“吸收原则”,单处罚最重的罪名,其他罪名就不处罚。因此死罪罪犯多认一个死罪,没有什么害处。到了刑部会审之时,徐公叫上两个苏州籍海盗,开口就问道:“你们曾杀过多少人?”那两个强盗领会了意思,立即招供“某时某处杀某人,某月某日夜间到李家杀李乙”。徐公于是顺水推舟,写了文件,传送长洲县。

长洲知县接到刑部文件,见杀李乙的已有了凶犯,以为王甲果然是屈打成招。而王甲的儿子又进来叫喊诉冤。知县立即就下令释放王甲。李乙的妻子蒋氏,也无可奈何。邹老人得了一大笔钱财。

不过小说作者为了能够让读者接受“恶有恶报”的道理,设计情节,王甲刚出狱回家,就被李乙的冤魂缠身,大叫一声,“不好了,李乙哥在这里了!”霎时气绝。

于是作者以诗为证:“胡脸阎王本认真,杀人偿命在当身。暗中偷换天难骗,堪笑多谋邹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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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死于非命的讼师管贤士

明末作家方汝浩的小说《禅真后史》,也是小说里较早描写讼师形象的作品。书中第二十四回“伏威计夺胜金姐  贤士教唆桑皮筋”、第二十五回“遭屈陷叔侄下狱  反囹圄俊杰报仇”,描写了一个讼师管贤士(谐音“管闲事”)的唆讼故事。一出场就说这个讼师的长相:

漆白抠兜脸,焦黄屈曲须。一钩鹰嘴鼻,两道杀人眉。赤眼睛如火,甜言口似饴。笑谈藏剑戟,评论带黄雌。蜮伏装人状,狐行假虎威。讦私夸嘴直,趋势过谦虚。遇富腰先折,逢贫面向西。挥毫多白字,嫁祸有玄机。屈膝求门皂,赔钱结吏胥。见财浑负义,矫是每云非。性黠精词讼,臀坚耐杖笞。吮痈何足异,尝粪不为奇。呵尽豪门卵,名唤开眼龟。

小说中说管贤士小时候“随娘改嫁,跟着栗尽(后父)学些拳棒,习写词状,专一帮闲,教唆挑哄人兴词告状。他却夹在中间指东说西,添言送语,假公营私,倚官托势,随风倒舵,赚骗钱财”。因为老是巴结本地权贵子弟,被人起个外号,叫做“管呵脬”。妻子与隔壁富商通奸,他也眼开眼闭,因此又被人叫做“开眼龟”。

本地的一个无赖官宦子弟、绰号“桑皮筋”,与杜伏威的叔父下围棋赌赛,赢了几百银子和一个美妾。后来杜伏威来到本地,与“桑皮筋”下棋,把钱财又赢了回去。“桑皮筋”一贯耍赖,才有这样的雅号,于是当场翻脸,又被杜伏威打了一顿,只好乖乖放人还银。

管贤士听说了这事,立刻挑唆“桑皮筋”到衙门去告状:“反了!反了!世间都没王法了,王孙公子被人殴辱,下一等的不要做人了。”宣称:“若依小可主意,只消我笔尖儿一动,管教他立刻遭殃!这唤作:枪刀不见铁,杀人不见血。棒打不见疼,伤寒不发热。毒口不见蛇,蛰尾不见蝎。苦痛不闻声,分离不见别。世上若无此等人,官府衙门不用设。”

管贤士起草了诉状,还伪装成桑家的管家,亲自到衙门投状起诉。等到庭审时,又作为邻居见证,将下围棋设赌局的情形描绘得活灵活现。结果真的诬陷杜家叔侄下狱。杜伏威的叔叔婶婶胆小怕事,最终双双上吊自杀。杜伏威原来就学得一身武艺,又有呼风唤雨的法术,听说叔叔婶婶受冤而死,索性在监狱里发动狱囚一起造反,将衙门里昏官杀死。又闯到桑家,把“桑皮筋”和正在桑家喝酒的管贤士一起砍杀。

《禅真后史》的作者方汝浩说了这个故事、揭露了讼棍丑恶行径还不算,又特意在书中插了一段直接抨击讼师的辞赋,叫做《唆讼赋》:

世道衰而争端起,刁风盛而讼师出。横虎狼之心,悬沟壑之欲。最怕太平,惟喜多事。靠利口为活计,不田而农;倚刀笔做生涯,无本而殖。媒孽祸端,妄相告讦。联聚朋党,互计舞文。阀阅婚姻一交构,遂违秦晋之好;公平田地才调弄,遍兴鼠雀之词。搬斗两下相争,捏证打伤人命。离间同胞失好,虚装罟占家私。写呈讲价,做状索钱。碎稿纸以拭其踪,洗牌字而泯其迹。价高者,推敲百般,惟求耸动乎官府;价轻者,一味平淡,哪管埋没了事情。颠倒是非、飞片纸,能丧数人之命;变乱黑白、造一言,可破千金之家。捞得浮浪尸首,奇货可居;缉着诡寄田粮,诈袋在此。结识得成招大盗,嘱他攀指冤家;畜养个久病老儿,搀渠跌诈富室。设使对理,则硬帮见证,而将无作有;或令讲和,则低银首饰,而弄假成真。律条指掌可陈,诰令随口而出。茶罢开言,即鼓掌而欢笑曰:老翁高见,甚妙甚妙!吾辈真个不及;酒阑定计,乃侧首而沉吟曰:学生愚意,这等这等,执事以为何如?以院司为衣钵,陆地生波;借府县为囮媒,青天掣电。朝来利在于赵,乃附赵以毙钱;晚上利在于钱,复向钱以倾赵。又能餂李客之言,送于张氏之耳;复探张氏之说,悦乎李客之心。刚强辈图决胜,则进嘱托之谋;愚弱者欲苟安,则献买和之策。乘打点,市恩皂快;趁请托,结好吏书。倘幸胜则曰:非人力不至于此;倘问输则曰:使神通其如命何?或造不根谤帖,以为中伤之阶;或捏无影访单,以贾滔天之祸。彼则居华屋、被文衣,犹怀虎视之心;孰敢批龙鳞、撩虎须,声彼通天之恶!故欲兴仁俗,教唆之律宜严;冀挽颓风,珥笔之奸当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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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滥写“歪状”和善写“刁状”两讼师

西周生《醒世姻缘传》,是明末清初的小说,以人物形象生动而著称。小说里描写了两个讼师,一个滥写“歪状”,一个善写“刁状”。

在第七十四回“明太守不准歪状  悍婆娘捏念活经”里,小说女主人公薛素姐跟一帮婆娘去庙里上香,在桥头被流氓欺侮。因为法律本来就禁止妇女结群去烧香,薛素姐的丈夫狄希陈、两个当秀才的兄弟都不愿意为她出头。薛素姐只好自己到济南府,找到一个写状的赵先儿,商量着改换情节,只说是自己回娘家时被流氓欺侮。赵先动笔写的状词是个“格眼状词”:

告状人,狄门薛氏。年二十,又零着四。为光棍,打抢大事。三月三,因回家去,通仙桥,光棍无数,走上前,将奴围住。抢簪环,吊了鬏髻;夺衣裳,剥去裙裤;赤着脚,不能行步。辱良家,成何法度?乞正法,多差应捕。本府老爷详状施行。

想不到状子递上去,济南知府先问状子是谁写的?薛素姐一说是衙门门前的赵先儿,知府立刻发签叫人把赵先找来。赵先一到,刚回答自己就是写这状的,知府就拔下四枝签,皂隶上前,扳倒赵先,要打他二十大板。知府说道:“这等可恶!状自有一定的体式,你割裂了,这般胡说,戏弄本府!”赵先赶紧讨饶,“小人是个武秀才,因无营运,要得写状度日。又想着若与别人写成一样,不见出众,所以另成一体。又想中式的时文,也有一定的体式,如今割裂变幻,一科不如一科,偏中得主司的尊意。所以小人把这状词的格式也变他一变。哪知道老爷不好新奇,只爱那古板,望老爷姑饶一次,以后照旧写作便是。”知府又好气又好笑,也不打了,下令革退赵先的“代书“资格,以后再不许写状。处置了讼师,知府又来处置薛素姐,讨厌妇女公然出头告状,又猜到三月三是去烧香受辱,把诉状驳回不受理,还告诫薛素姐恪守妇道,不得再去烧香。

写歪状的讼师没有好下场,善于写“刁状”的讼师就业务兴隆。在第八十回“童寄姐报冤前世  小珍珠偿命今生”里,描写了京城里一个绰号赵哑子的名状师。

小说主人公狄希陈在京城娶了童寄姐为妾,又为她买了个丫鬟小珍珠。后来童寄姐因小珍珠的过失,将她锁到空房间里。想不到小珍珠就上吊自杀了。小珍珠的父母得了狄家的钱,本来也就想私了算了。想不到有个邻居刘振白乘机讹诈,接连给小珍珠父亲以及有关人员出主意诈钱,又找狄希陈要十两银子买太平,狄希陈没有答应。刘振白就鼓动小珍珠的父亲到巡城御史衙门去告了一状,告童寄姐将小珍珠活活打死,刘振名自己就算是证人,出头硬证。虽然主人打死奴仆不用偿命,可是他开列了童寄姐为被告,就是要童寄姐出庭受辱——在中国古代,妇女出庭受讯、尤其是受刑讯算是一件非常耻辱的事情——料想狄希陈舍不得,就可以借机以主动撤诉为条件再行讹诈。

狄希陈找来亲属们商量怎么办?有人指点他,说这京城里,“别的没有,要写状子的多。一个赵哑子写的极好”。说赵哑子也是读书人出身,“饱饱的一肚才学”,只是考不上秀才,只好替人写状为业。说是同行有首《西江月》单说这赵哑子的厉害:“广读赵钱孙李,多描天地玄黄。一篇文字两三行,情愿弃儒写状。    铺纸惯能说谎,挥毫便是刁言,常常激怒问词官,拿责代书廿板。”狄希陈一听大喜,说:“这便极好!无刁不成状哩,能放刁撒谎,这官司便就赢他。”

狄希陈赶紧去请赵哑子,赵哑子听了案情,说现在这为巡城御史是个清官,最喜欢人说实话。这案子好办,“这没叉路,劈头诉着刘芳名(刘振白本名),说他诈财无厌,挑唆韩芦(小珍珠父亲)单告女人,因察院(御史衙门)爷不拘妇女,所以不告上男人,好叫女人出官,尽力诈骗。就是本夫出名代诉,写上诈去银子数目”。赵哑子指点了诉讼的路子,开口开价三两银子,介绍人代为还价,先付五钱银子买状,赢了官司,再给二两。双方正在这里介绍案情、讨价还价,巡按御史衙门已经开始“冲堂开门”,要受理案件了。赵哑子不慌不忙,文不加点,一挥而就。狄希陈捧着墨迹未干的状子,直奔察院,当庭投递。

那状子写得简单明了:“告状人狄希陈,年三十一岁,山东人。告为朋诈事:(狄希)陈在京候选,有十四岁使女,因嗔不与伊更换夏衣,于本月十二日暗缢身死。恶邻刘芳名,欺陈异乡孤弱,诈银四十两,唆使使女父韩芦等诈银二十五两,抬棺人诈银八两,贪心无厌,唆韩芦单告陈妾童氏,希再诈财。伏乞察院老爷详状施行。”

以后的审判过程果然就如赵哑子所预料的那样,刘振白被当场定了欺诈罪名,挨打追赃;童寄姐被传到庭,只是被训斥了一顿,没有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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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李小苗 于 2012-5-18 22:30 编辑

一路看下来,只得邹老人这一个讼师是正面形象,好像能“载入史册”的讼师基本都是反面形象,
粤省有句古老的谚语:“生不入官门(打官司),死不入地狱。”大概从官家到民间,都以兴讼为耻。这也是一种很独特的文化。时至今日,那个山东的盲人被官府恨之虐之,是不是也跟这种文化遗存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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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看下来,只得邹老人这一个讼师是正面形象,好像能“载入史册”的讼师基本都是反面形象,
粤省有句古老的谚语:“生不入官门,死不入地狱。”大概从官家到民间,都以兴讼为耻。这也是一种很独特的文化。时至今日 ...
李小苗 发表于 2012-5-18 22:08
木匠的解释是这样的:因为书都是文人写的(不是文人写的是没有办法成书并流行的),文人是准备做官的,官员是讨厌讼师的,因此文人也不喜欢讼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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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改邪归正的讼师

清乾隆年间的作家李绿园撰写的长篇小说《歧路灯》,也有一个讼师的形象。很有意思的是,这个讼师是以被士大夫感化、改邪归正的形象出现的。

《歧路灯》小说本身是个浪子回头金不换的故事,讲的是明朝开封祥符县一户官宦世家子弟谭绍闻,少年时被人引诱参与赌博,弄得家产荡尽,后来在朋友帮助下,过了而立之年后坚持走读书科举道路,终于得以中进士、为官员,重整家业。小说作者李绿园立意讽世劝善,为走上歧路者高举指路明灯,所以讼师改邪归正也是题中应有之意。

小说的第七十回“夏逢若时衰遇厉鬼  盛希侨情真感讼师”,说的是小说主人公谭绍闻最要好的朋友、布政使之子盛希侨,父亲死后没有和弟弟分家另过,他妻子瞒着他把家里的两顷耕地出典给了别人。盛希侨的弟弟知道了,就到祥符县告盛希侨“弃公产而营私积,蔑弱弟而肥己囊”。盛希侨听说在谭绍闻家西边胡同里,住着个有名的讼师,叫冯健。立刻要谭绍闻将这讼师请来,为他写个呈子递给知县,“事结之后,我与他五两谢仪”。

冯健一到场,就说这案子是盛希侨的不对,“要知‘同居无私财’五个字,即是这宗断案”。然后就夸耀自己的能力,说是“这张状非我不能,管保令弟不能免县上老爷的耻辱(意思就是要盛希侨的弟弟在庭审时挨一顿板子),不怕他身上有护身符!”想不到的是,盛希侨自己的意思是要让县官“恩准免讯”,不予审理此案,自己和弟弟好好商量,情愿吃亏也要兄弟和睦。他说:“若是同胞兄弟为上几亩土地、或是一二尺过道,匍匐公堂,跪前跪后,纵然得了上风,断的给我,我那神主面前也烧不得香,清明佳节也上不得坟。……我宁丢东西银钱,只不在堂上打官司,丢了我这个人。”

一番话说得冯健感动不已,说:“我平生为为人兄弟写状,都是同胞共乳之人,你教我死、我不想教你活的话头。今日得写一个保全骨肉的状,把我一向刀笔造的孽减减也罢!”他也不要那五两银子的报酬,情愿白写这个状子。他“挂着眼镜,濡墨吮笔”,斟酌了一张状子,一开头就说明“为骨肉谊重,甘让物产”。最后写“异姓相交,尚有管鲍之谊;同母而乳,岂乏祥览之情”。请求“姑容私处,恩免庭讯”。冯健很有把握的说,这个状子上去,县官肯定批一个“姑免究也”,不再庭审。盛希侨连连感谢,说;“你这一张纸,能救出我这个人,还许我在人前说话,你就是我的恩人!”

在作者李绿园笔下,冯健才是真正被感动之人。写完状子,他连连检讨三个月前,为一个兄弟争财产的案子当参谋,“那悄悄的话,真正是人听不得的,叫我生法写起状来,竟把他兄弟告倒了。其实他争的,还没有谢我的多哩。还不说在衙门中三班六房,见人就请席,见衙役就腰中塞银子。真正是争得猫儿卖了牛。谁知那人昨日在曹门上见了我,请我到酒馆内,对我说今冬还要告他兄弟哩。这一号人,哪的会悔?除非是他兄弟一家儿死个磬尽,方才是个歇手”。冯健还上纲上线的批判自己:“我这一支黑枪头子,不知扎坏了多少人世间纲常伦理。只为手中没钱,图人家几两银子,其实睡下心中全不安宁。”

这位悔过的讼师再次在小说里出现,就完全是正面人物了。第八十回“讼师婉言劝绍闻  奴仆背主投济宁”,谭绍闻家中日益贫乏,几个奴仆按捺不住,逐渐的不听他这个家主的号令,甚至敢和谭绍闻争吵打闹。谭绍闻气不过,找到冯健,要他写一个“强奴凌主,乞天究惩”的状子,告到官府,让官府来给他惩治恶奴。可冯健却说上次受了盛希侨的教育,“凡事只是劝人”,劝阻人们打官司。

冯健劝告谭绍闻:“不管他是外来鱼、本池鱼,总是一个水浅鱼不住,且休说水浅鱼不住,就是水太清,鱼先不住了。……在主户人家粜粮米,有他们出囷钱;卖牲口,有他们笼头钱;送节礼,有他们脚步赏封;出远门,有他们盘费余头;那些分打庄稼,收租讨课,以及修盖房屋,都免不了有些扣除侵渔,这才许打就打、骂就骂的。若不然,他们图嘎呢?”所以主人家穷了就不必硬充主人身份,“俗话说:‘心去身难留,留下结冤仇’”,应该放奴仆自谋生路。“究之主户人家,开口便说某人是我家家生子,定然是破落头来了”。尤其是犯不着和奴仆打官司,“人生不告状,不打官司,遍是五福外一个六福。虽有好刀尖药,何如不割破的更好”。冯健一席话劝告,“把绍闻说了个冰消雪释”,真的回家就把两个奴仆给放了,还给了一笔盘缠,落了个耳根清静。

李绿园这番描写,讼师因为一个兄弟不上堂的案子就不再写状、劝人不打官司,可又没有转业的说明,显得有点不合常情。倒是充分表达了士大夫阶层的观点,就是讼师这个职业是一个卑下的行当,讼师只有在士大夫的教导下才能走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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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正不压邪

20世纪初作家吴研人在他的小说《九命奇冤》中,有意识的塑造了正反两个讼师形象。这本小说是根据广东民间故事改编的,说的是清雍正年间广东一件命案。南雄地方一户豪强凌贵兴,因为听信风水先生的指点,认为远亲梁天来家一间石室挡了他家祖坟的风水,强买不成,就派人假扮强盗火烧拆屋,结果烧死梁家女眷七口八命(其中有位怀孕的妇女)。梁天来几番告状,都被凌贵兴打赢官司,挺身作证的一位邻居又被刑讯死于非命。最后是雍正皇帝派来的钦差大臣审清此案,凌贵兴等一伙遭到严惩。

凌贵兴几次被告都能打赢官司的关键,就是讼师区爵兴。“这区爵兴本是一个斯文败类,坐了一间蒙馆,教了几个蒙童度日。平日专好结交地保衙役,唆扰讼事,颠倒是非,混淆黑白。他又略略能料点事,凌贵兴等便推服他足智多谋,上他一个徽号,叫做‘赛诸葛’”。长相也是“樟头鼠目”。

凌、梁两家纠纷初起,区爵兴就出主意,伪造一个很久以前梁家父亲向凌家父亲借银三千两的借据,还“取米尘弹染过那票子,成了旧色”,然后指挥凌家的手下抢夺梁家兄弟的货款,声称是“索欠”。区爵兴又买了《水浒传》来和凌贵兴一起研究,“及时雨宋江,只为疏财仗义,结交天下英雄,到底在梁山泊,坐了第一把交椅,那百万家财的玉麒麟卢俊义反屈在第二。倘使他当日早早见机,怕这第一把交椅,不是他的么?后来闹到皇帝也怕了他们,降诏招安,一一授职,所以想做大官,要先造起反来”。区爵兴俨然以军师自居,纠结部署了火烧梁家。

七人八命,家破人亡,梁家自然不肯罢休,要到衙门喊冤起诉。作者于是布置了另一个正面形象的讼师出场。这个讼师就是施智伯。作者以书中人物的口吻介绍施智伯:“曾经学过刑名,律例极熟,只因不肯冒绍兴籍贯,所以没有馆地。写的状词最好,却只不肯出面,也没有人知道他有这个本事。而且他还有一个极不好的脾气,不容易请教。若是拿了钱请教他,他向来不肯做的,要碰着他路见不平,却是分文不受,登时就代人做了。”施智伯听了梁家的冤屈,果然分文不要,就帮梁家打这场官司。小说由此展开正邪两大讼师的较量。

第一回合,施智伯起草了诉状,梁天来告到番禺县衙门。可是区爵兴通过一个县衙的书吏,走黄知县小舅子的路子,转送了一千两贿金给黄知县,把事情给摆平了。

第二回合,施智伯再写状,梁天来告到广州府衙,区爵兴又通过府衙的书吏,花了六千银子打点了知府信任的鲍师爷,以上诉状里唯一的证人为“流丐”而不足信任,驳回案件。案子还是没有着落。

第三回合,施智伯起草了诉状,索性连番禺黄知县、广州刘知府一起告到广东省按察使司。想不到区爵兴又行贿焦按察使,还买通了按察使司衙门的皂隶,在对原告唯一的证人张凤刑讯时做手脚,当堂用夹棍弄死了张凤。

梁天来连输了三场官司,心生退缩之意。而施智伯意志更坚,写好一个状子“告为屠证沉冤,坑生灭死,千金易捏,九命难伸,鬼泣神悲,叩求超生雪死事”。把三审官员全部都告在状子里,出了主意,要梁天来等广东巡抚萧巡抚出门时拦轿喊冤,当面递状。

可是区爵兴结识了巡抚衙门里的师爷,代巡抚写了“批词”:“尔天来不遵官判,屡次越控,更胆敢告官告吏,真乃刁笔健讼,该打死!该打死!”施智伯再次写状投递,都被巡抚衙门的师爷阻挡,石沉大海。施智伯气得病倒,“忽然取过所用的一枝笔来,用力一拗,折成两段,哇的一声,就吐出一口血来”,叹息道:“我不能代八命伸冤,又累了张凤,回想从前所学的刑律,全归无用。都是我误了粱兄的大事!”临死前,施智伯还是给梁天来指了一条路,说是有个进士出身的东莱和尚,和现任两广总督孔大人同年,可以走这条路子去向总督喊冤。这场正邪讼师较量居然以正面讼师完败四个回合、并搭上性命一条而告终。

后来果然是东莱和尚编造出一首“广州城里没清官,上要金银下要钱;有钱就可无王法,海底沉埋九命冤!”的童谣,说动了两广总督孔大鹏。孔大鹏亲自审理此案,可就在结案前夕,孔大鹏又被雍正皇帝临时调走。区爵兴再走受委结案的肇庆知府的师爷路子,一伙人全被释放。梁天来索性上北京喊冤,终于得到雍正皇帝重视,派孔大鹏为钦差再回广东,彻查此案,终于将凌贵兴一伙一网打尽,凌贵兴凌迟处死,“赛诸葛”区爵兴也被判处斩立决,九命奇冤得以伸雪。

《九命奇冤》设计的这场正邪讼师的较量具有象征性意义。作者吴研人是想通过这个故事告诉读者,在讼师这一行里,总是“正不压邪”。根子不仅仅在于讼师行业的地下性质,最主要的是腐败的官场和邪恶的讼师本来就是一伙的。正直的讼师,不愿意走那些行贿官员、收买证人之类的下三滥路子,只能是一个被气得吐血而亡的悲剧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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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四大恶讼师”

传奇性的讼师故事,在古代是一个写作的禁忌,只能作为口头文学流传。到了民国时代,讼师已成为历史,不再有描写的禁忌,于是就有作家将原来口头流传的讼师传奇编纂成书。其中最为著名的,就是吴麟瑞编写的《四大恶讼演义》。该书于民国初年1924年出版,以后广为流传,书名多变。现在的版本有华侨出版社2003年版,改书名为《中国四大恶讼师传奇》。

这本小说,描写晚清苏南地区四个有名的讼师:谢方樽、诸福宝、杨瑟严、冯执中的故事。每个讼师二十回,全书八十回。虽然这四个讼师有的确实是历史人物,但是小说描写的讼师故事大多来自于明清小说、笔记、说唱、戏曲,与真实历史人物关系并不大,将这部小说当作是传统讼师故事大全来看还差不多。作者的观念还是和明清时的文学作品一样,因此对这四个文学形象主要还是以反面角色来描写的。还是将讼师看作是个不好、不祥的职业,这四大讼师是“太平盛世中的枭雄”,最后给这四个讼师都安排了凄惨的结局。

这部小说里的谢方樽是一位常熟辛庄地方的秀才,出身读书人寒士家庭,自小聪慧。后来以帮人打官司出名。小说描写了谢方樽办的十几个案例,尽管号称是“极恶、极真并极有趣”,但实际上几乎都是来自于明清已有的文学作品,并没有什么新奇之处。小说将谢方樽形容为“恶讼魁首”,安排的结局是谢方樽后来被酷吏陈海天判刑,革除了秀才头衔,充军黑龙江,最后死在那里。

书中描写诸福宝是苏州人,出身于翰林之家,自己年轻时就中了举人,是一位绅士。后来喜欢打抱不平,从而成为一名讼师。小说形容诸福宝是“恶计奇谋”,胆子竟然大到开巡抚的玩笑,有一次巡抚出行,他在路上撒了些铜钱,阻碍巡抚轿子通过,说铜钱上有皇帝的年号,谁踩上去就是大不敬之罪,巡抚只好叫手下帮他捡钱,耐心等待后通过。这个情节在公案小说《施公案》也有,看来是晚清很流行的民间故事。另外,小说里又描写诸福宝为了报复他人,竟然先收留乞丐为娘舅,再下毒让乞丐死在仇人之家,然后讹诈钱财。恶到如此地步,最后的报应也就可想而知了:诸福宝被仇人雇佣的农民扔到河里活活淹死。

本书中的人物杨瑟严也写作“杨瑟岩”、“杨瑟”、“杨圣岩”、“杨圣庵”等,据崇明县建设镇政府网站资料,他的原型实际姓名应为杨舜年(http://jianshezhen.shcm.gov.cn/publish),是晚清崇明的一名穷秀才,并考证其旧居位于吴家沙官尖长泯沟沿(今富安村6队),约生于清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卒于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本名兰云,字舜年,后以字行世。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考中秀才,后成为廪膳生(获得津贴的生员)。又考中“代书”,专业为人写状。据1920年8月4日《新崇明》报《杨瑟岩刀笔遗稿序》一文,称遗稿中记录的杨讼师诉状“计得三百二十余首,言皆有物,字悉生钱,为刀笔之圣”。可惜均已失传。杨讼师的故事在崇明等地长久流传,直到当代仍有收集成书,如《杨瑟岩传奇》。不过在本书中的杨瑟严故事,与这位崇明秀才原型几乎没有任何直接的关系。小说形容杨瑟严为“刁恶刻毒”,但其故事均来自于清朝流行的讼师传奇,并没有着力去塑造形象。比如《误杀》。说的是屠夫杀了妻子,惧怕抵命,请杨出谋,杨让屠夫胡乱抓个路人当作奸夫杀掉,结果,屠夫杀了杨的独子。这一故事实际上有多种的版本。小说最后给杨瑟严安排的下场是,因为独子被杀心灰意冷,遁入空门。

冯执中被作者形容为“狡恶急智”。说冯执中是一名昆山秀才,道光年间在昆山做讼师出名。他出身中产之家,本来日子很好过,只是因为昆山地方讼师太多,“六门五讼师,天天打官司”,冯执中先是与讼师斗法,后来也就身陷此业。小说里说他做了三十年讼师,名闻全国。后来昆山来了个新知县赖永魁,出身幕友世家,熟通律例,少年气盛,决心要除去本地讼师势力。他设计诱捕冯执中,然后召本地百姓来告发,几天之内,居然有一千五百六十三件。赖永魁于是请示省学台革除冯执中的秀才头衔,然后“也不问口供,也不问案情”,喝令将冯执中杖毙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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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唯一的正面形象

古代小说中找不到讼师作为主角的,而在传统戏曲中也是同样如此。只有《四进士》这部传统剧目完全违反这一惯例。

在这个剧目中,主角宋士杰(谐音“讼师杰”/)是完全正面的形象,充满正义感,有打抱不平勇气,又有过人的机智。他一出场,就自我介绍:“自幼生来肝胆性,遇事惯打抱不平。老汉宋士杰,在前任道台衙门当过一名刑房书吏。只因我办事傲上,大人将我的刑房革退,就在这西门以外,开了一座店房,无非是避嫌而已。”在路途巧遇一伙流氓欺负杨素贞,与老伴万氏“手拿无情棒,专打抱不平”,上前搭救。当听说杨素贞是来驻信阳的道台衙门告状的,又认杨素贞为干女儿,帮她去衙门投状。因为他与人喝酒错过了“放告”(允许投递状子的时限)的时间,只好仗着自己熟悉衙门,带了杨素贞直闯大堂,骗过值堂的衙役,擂鼓鸣冤。这一般只能适用于紧急情况,果然把四进士之一的顾读“请”到大堂之上。

顾读升堂大怒:“唗!本道放告自有日期,擅击堂鼓,定是刁妇。来,扯下去打!”宋士杰又凭仗他在衙门里的老关系,出面劝阻:“启禀大人:看这女子像是远方来的,必有满腹含冤,望大人此刑宽免。”顾读又指责宋士杰:“杨素贞越衙告状,住在你的家中,你岂不是包揽词讼?”宋士杰对答得天衣无缝:“咋!小人宋士杰,在西门以外开了一座店房,无非是度日而已。那年小人去往河南上蔡县公干,偶遇杨素贞她父,我二人有八拜之交,将杨素贞拜在小人名下,名为义女。那时杨素贞不过是般长般大,三月一来是五月一往,如今出嫁姚家,她有满腹含冤,来在这信阳州越衙告状。她是不得不住,小人我是不得不留。有道是:是亲者不能不顾,不是亲者不能相顾。她不住在干父家中,难道还住在庵堂寺院?”顾读只好说一句:“嘿!你好一张利口!”

四进士的另一位田伦为了这桩案件,给顾读去信,并捎带三百两银子贿金。送信的公差正好在住进宋士杰的旅店。宋士杰半夜偷开书信,抄写了这封行贿嘱托的密件。第二天杨素贞案件开庭,顾读接受了田伦的嘱托,反而将杨素贞刑讯逼供,杨素贞屈打成招,被迫承认毒死丈夫。宋士杰在堂下高声喊冤,“大人的官司审得不公道”。顾读:“本道官司审得哪些儿不公道?”宋士杰说:“原告收监,被告讨保,是哪些儿公道?”顾读说:“杨素贞告的是谎状。”并说杨素贞“私通奸夫,谋死亲夫,岂不是谎状”?宋士杰说:“他二人一个是南京水西门人氏,一个是河南上蔡县人氏,路隔千里,何言通奸二字?”顾读说:“呃!她是先奸而后嫁姚家。”宋士杰说:“既然是先奸而后嫁姚家,不去逃命,反来送死不成?”顾读无言以对,恼羞成怒,下令以“欺官傲上”打了宋士杰四十大板。

宋士杰忍着疼痛回到旅店,写了状子正准备去毛朋巡按衙门揭发顾读、田伦,巧遇杨春。因为毛朋已出告示,拦轿告状的先打四十大板,宋士杰想“这个娃娃生得倒也精壮,不免将这四十板子我照应了他吧”,要杨春拦轿告状。因毛朋先前伪装算命先生替杨素贞、杨春写过状子,认识杨春,只收状子,没有责打杨春。由此进入《四进士》全剧高潮,毛朋升堂,“大义灭亲”,将喝酒废事的上蔡县知县、自己的同年进士兄弟刘题罢官,逮捕已被任命为江西巡按的田伦、信阳州道台顾读两位贪赃枉法的同年兄弟,“听候圣上发落”。虽然没有像近代包公戏那样立即处死贪官,毕竟也能使当时的观众欢欣鼓舞。

只是剧情在结尾处陡然一转,毛朋发话:“宋士杰,你一状告倒两员封疆大臣、一位百里侯。该当何罪?”而且说“百姓告官当问斩”,“念你年迈,减去一等罪名,发往边外充军”。宋士杰原本凄凄惨惨的准备充军上路,幸好杨素贞认出毛朋这位巡按大人就是柳林写状的算命先生。宋士杰立即喊冤:“大人哪!尊声青天老大人。虽然百姓告得准,也是大人查得清。官司本是百姓告,无有状子告不成。”暗示毛朋柳林写赖词状子,“我宋士杰打的也是抱不平”。毛朋说:“百姓告官当问斩”,宋士杰:“嘿嘿!!你在那柳林写状犯法你是头一名。”毛朋无奈,感叹道:“宋士杰说话如利刃,问得本院无话云。下得位来忙松捆,你可算说不倒的一位老先生。”无罪释放了宋士杰。

这里毛朋所说“百姓告官当问斩”的法律在古代并不存在。明清时的法律允许百姓揭发贪官污吏、向政府提出建议。这称之为“建言”。明初由朱元璋亲自起草的“学规”(官办学校学生守则),明确规定:“一切军民利病之事,许当该有司、在野闲人、有志壮士、质朴农夫、商贾技艺皆可言之,诸人毋得阻当。惟生员不许。”也就是说,除了官办学校的正式学生“生员”(俗称“秀才”)外,任何人都可以就地方政治情况提出批评建议。明清时期的刑事条例只是禁止民间百姓在建言时“假以建言为由,挾制官府,及将暧昧不明、奸赃事情污人名节,报复私仇”,有犯此条的,皆发附近充军。另外,如果是匿名揭发,就要判处“绞立决”死罪。像宋士杰这样实名向朝廷巡按御史揭发官员贪赃的,如果属于暗中敲诈“陷害良善,或诈骗财”的,“用重枷枷号两个月发落”,发近边充军。只有在诬告的情况下、并且已经导致被告发人自杀,或者是敲诈索取钱财超过一贯(合一两银子)的,处以“绞监候”。如果宋士杰还是书吏身份的话,揭发上级“本管官”,如果是诬告的,要犯罪罪名加一级处刑,但如果所告真实,并无罪过。

因此,毛朋所谓“百姓告官当问斩”根本就是于法无据,是一个非法判决。从剧情本身的情节来,应该是毛朋给自己的同年、同僚一个面子,处罚宋士杰,能够摆平一下三位官员的情绪。而从剧作者的角度来看,或许也很主动的给观众一个“舆论导向”,就是百姓只能老老实实听从官府,不得妄想揭发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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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历史上的讼师问题,并不是我专业研究重点,可以说只是歪打正着的接触到这个题目。

自从留校任教以来,时常会留意各种有关讼师的历史记载,作为一种教学资料,可以在上课时给学生讲一讲。后来在写《绍兴师爷》一书的时候,专门写了一节“对立师爷”,讲“体制内”的幕友师爷和“体制外”的讼师师爷之间的斗法。写《中国法文化漫笔》的时候,也专门写了一节,讨论讼师的问题。不过这些都是点到为止,并没有动过完整的写一下讼师这个题目的念头。

2006年接到上海电视台纪实频道“文化中国”栏目制片人余永锦先生的邀请,要我和主持人今波一起做一个有关讼师的电视节目。编导夏宁很用心的帮我整理材料,将讼师这个题目分成了五个小标题,做了五集的节目,在第二年播出,据说收视率还不错。

到了2010年初,多年的网友、学习出版社的吉霞女士向我约稿,建议我写一本《讼师小史》。在她的帮助以及经常的督促下,才得以在约定的时间里完成了这本小书。

在这本书完工的时候,首先就要感谢以上诸位,没有这些友人的提醒和帮助,大概也就没有了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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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基本内容都在这里了,感谢一直看到本节的燕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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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木匠师傅,待有空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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