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圣地亚哥。。。


      从圣地亚哥开车回家的路上,我习惯地打开收音机,听强尼和肯的脱口秀。听到强尼说,“今天新闻报导,圣地亚哥是美国最适合居住的前10位城市之一”,我把音量调大,心里很赞同。

      圣地亚哥的优点实在太多。首先,它气候宜人,纽约寒冬腊月时,这里温暖如春;北京三伏酷热天,这里凉爽如秋。一年三百六十日里,几乎有三百天是艳阳高照。碧蓝的天空映照着碧蓝的海洋,临水而居,却无潮腻,估计世界上再也找不到比这里更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了。

      圣地亚哥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最底端,和墨西哥的蒂华纳接壤,从洛杉矶沿着海岸往南开,需行驶一个多小时。这个城市不大不小,既不拥挤,亦不寂寞。老城镇弥漫着浓郁的地中海味道,建筑是西班牙风格的:喷水池、拱门、廊柱、弧形屋顶、攀援的藤蔓;新城则依山傍海,自然多于雕琢,瑰丽高贵,又现代简洁。城市处处新鲜整齐,百分百的美国平民气质。

      正值上下班的巅峰时刻,高速公路上车行缓慢。我打开了车窗。左手边是一望无际的大海和高耸入云的棕榈树,夕阳半遮半掩,就快要落入水中;右手边是连绵起伏的山丘,沟壑纵横,早春二月初临,一丛丛的野花就已蓬勃地盛开。待车开到卡斯博德,花儿竟开得漫天漫地,好像千万只鸟儿,扑啦啦惊起,转眼就覆盖了山岭。

      圣地亚哥是美国最重要的海军基地和世界生物研究中心。这个城市有非常多的观光胜地:海洋公园、航空母舰、跨海大桥、深海港口、数百里的海滩、各式现代派的建筑、大学、教堂……还有世界最知名的、住着咱家大熊猫的动物园。不过我最眷恋的,还是那自然形成的日落崖。

      我常常黄昏时一个人开车去那里小坐,看海上变幻莫测的云,漫无边际地胡思乱想……天色一暗,凉风袭来,海水颜色开始变深。我过去并不甚了解海天一色的意思,直到看海看得多了,才明白天空的颜色决定着海水的颜色。晴空万里,海就是碧蓝;漫天阴霾,海就是浓灰;薄云淡雾,海就是雪白。夜色越深,海就越黑,目不转睛地盯着,会出现被吞噬的恐惧。哗哗的浪涛声终于使我冷得打颤,于是爬回到车里。

      朋友总是问我,圣地亚哥这么好,还不搬过来住?我听了总是笑着摇头。什么东西过分的好了,就少了珍惜。诚实地说,面对这个几近完美的城市,我心底却有一丝说不出的遗憾。它就像是个穿戴整整齐齐、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满脸笑容、阳光向上、不知苦难为何物的年轻大男孩儿。它如此健康,略逊个性的美撩拨不起我灵魂深处的热情和眷恋。

      翻翻历史,这个城市的人文记载实在太少。当后伊丽莎白时代的大英帝国变成了日不落国时,英国的海盗占领了这片土地。18世纪末,西班牙传教士开始在加利福尼亚沿海建立聚集点。1821年,墨西哥取得独立战争的胜利,从西班牙帝国手中得到了圣地亚哥。30年后,也就是中国鸦片战争的时代,美墨战争开打,最终,美国仅用1800万美元就获得墨西哥一半的领土,约23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其中包括圣地亚哥——写到这里突然感叹,这是不是就叫做弱肉强食呢?

      朋友听完我的话面露不屑,说你不了解圣地亚哥的人文精神,于是坚持要带我去海滩,体会什么是个性。

      那是在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西侧的悬崖下面,叫做Black Beach(黑色沙滩)。我跟在他们身后,走上了坡度陡峭的羊肠小路。鞋子踩在碎石和沙土上常常打滑,寸步难行,时时要手脚并用,抓住矮小的灌木以保持平衡。穿着牛仔裤的男生干脆坐在地上顺势滑下,可我穿的是裙子啊!步步惊险,浑身大汗,最后才辛苦地落到了悬崖下的沙滩上。

      我低头拍打着衣服上的尘土,站起身一抬眼,竟是傻了。

      只见沙滩上躺着坐着一大片一大片的人,玩沙的,打沙滩排球的,男男女女,胖的瘦的,高的矮的,年轻的年老的,全都光着身子,一丝不挂。

      “啊!这该怎么办?”我慌张地转过头。大家笑了起来。

      “戴上你的墨镜。”朋友说,“这是全世界最大的裸体海滩。”

       我们五六个人沿着海水的边沿走,尽量离天体爱好者们远一点儿。偷偷地瞅过去,只见身体难看者居多,皮肤松弛,塌塌拉拉。真实的人体原来是这样的啊?这样的平凡,有点儿扫兴。但只见人人神闲气定,表情十分坦然,享受着这无束无缚的自由,只有我自己觉得羞。原来我是有畏的。

      或许本色和真实,就是圣地亚哥的性格。

      这个平凡的城市还记载了一件惊天动地的罗曼史。

      圣地亚哥有一座跨海大桥,是世界上最长的箱梁式大桥之一,高60多米,美国军舰都可以从桥下随便穿行。此大桥连接着圣地亚哥和科罗纳多半岛,半岛上有一家旅馆,全木结构的建筑,白墙红顶,手工搭建,没用过一根铁钉,旅馆的名字叫科罗纳多。

      很多年前,就在这个旅馆里,风度翩翩、一头金发、眸子深邃的英国国王爱德华八世遇见了一个相貌平凡的普通圣地亚哥女人,她就是沃丽斯-辛普森太太,结过两次婚。两人一见钟情,陷入爱恋,最后国王执意要娶辛普森太太为妻。消息惊爆后,天下大哗,王室蒙羞。英国内阁以总辞职相威胁,向国王发难:或女人离开,或国王逊位!

      最后国王做出了自己的选择。他向全国人民发表了告别讲话,坦然地宣称:“如果没有一个我爱的女人在身边给予我帮助和支持,我觉得我不可能担负起国王这份沉重的职责,所以我选择放弃王位。”国王的弟弟、当今英国女王伊丽莎白的父亲继承了王位,只做了325天国王的爱德华八世被封为温莎公爵,这就是那段“不爱江山爱美人”的传说。

      记载此轶事的文字贬多褒少,恶毒词句如滔滔江水,但人们都十分好奇,辛普森何能何德,能让身边美女如云的英王为她而放弃王位?

      1987年,温莎公爵夫妇留下的100多封书信被遗嘱执行人公布,令人读之动容。

      沃丽斯 辛普森,这个出身贫寒的圣地亚哥女人,身上散发着一种质朴的魅力。她具有美国人的独立精神,坚强幽默,有情有义,同时很有女人味。她虽不漂亮,但气质优雅,能让这个疲惫孤独的男人,向她袒露内心世界。

      不过我在想,温莎公爵想和自己心爱的女人在一起,又何罪之有呢?

      所以,尽管圣地亚哥没有罗马的辉煌、巴黎的浪漫、伦敦的高贵、北京的悠远、东京的现代、纽约的五彩生动……它仍然被评为了全美国最美好的城市,名至实归。

圣地亚哥的名字起源于西班牙语Santiago de Chile,与智利的首都同名,延续成英文为San Diego,读起来好像温情且诗意。只可惜,最近有人改称它为圣迭戈,从飞机地图上电脑音译出来的名字,完全损坏了它的美好,人们每次听到,都很难过。
果断抢占沙发,出门干活先。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上几张照片呗~~
好文字,好情致,看着真舒服。
前排欣赏。
边走边看
本帖最后由 test 于 2012-4-11 16:22 编辑

1# 桦树

圣地亚哥,我印象是有海洋公园好玩的地方。 一进门口,就看见火烈鸟的粉红情调。一旦出门,还记得大白鲨挑起空中顶气球的气势。
不知道婚后的温莎公爵是否一如既往的幸福,爱起来容易,长久不易。
本版风云诀:煽风点火、兴风作浪
美文读起来真是享受啊!圣地亚哥,我从此记住了这个城市。
俺是灭绝师太
等俺有钱后去圣地亚哥居住,嗯,可能说得不对。
参加交流
好文字,好情致,看着真舒服。
前排欣赏。
李小苗 发表于 2012-4-11 15:06
小苗没认真读嘛,这赞词也太随便了。楼主是个中学生吧?开篇一句——强尼和肯的脱口秀。听到强尼说,“今天新闻报导,圣地亚哥是美国最适合居住的前10位城市之一”——这就把后边对圣地亚哥的美誉都颠覆了~
刚见过楼主本人,温婉,文静,娴雅,是我很少见到的那种极致女人。
那么纤弱的人,不得病就奇怪了哈?
西藏是我好多年的梦,不知我去了会怎样?
何毓玲 发表于 2011-10-23 22:30
搜了一下,桦树是个美眉,抱歉。
圣地亚哥,记住了,日后有机会去美国,一定去看看!
照片呢?热烈期盼上照片!
问候吹笛本家,桦树确实是个美眉,很知性,很典雅那种。
我们燕谈的美女作家哟,还有雅琼!
春听鸟声,夏听蝉声,秋听虫声,冬听雪声,白昼听棋声,月下听箫声,山中听松风声,水际听“欵乃”声,方不虚此生耳。
小苗没认真读嘛,这赞词也太随便了。楼主是个中学生吧?开篇一句——强尼和肯的脱口秀。听到强尼说,“今天新闻报导,圣地亚哥是美国最适合居住的前10位城市之一”——这就把后边对圣地亚哥的美誉都颠覆了~
吹笛在湖北 发表于 2012-4-12 09:02
呵呵,俺赶紧又回头重读了两遍。圣地亚哥只能是“前10位”之一,没错啊?
也许楼主的文字正好是俺喜欢的调调儿,淡而自然,极见个性,貌似随手写下,其实章法精巧,颇有传统中国园林曲折往还,一步三景之妙。
边走边看
呵呵,俺赶紧又回头重读了两遍。圣地亚哥只能是“前10位”之一,没错啊?
也许楼主的文字正好是俺喜欢的调调儿,淡而自然,极见个性,貌似随手写下,其实章法精巧,颇有传统中国园林曲折往还,一步三景之妙。
李小苗 发表于 2012-4-12 10:07
脱口秀,人家说的是反话~
好文让人心情荡漾。
去年在洛杉矶,朋友原本要驾车送我去圣地亚哥一游,当时觉得远了点,就说算了。看来是错过了。
原来圣地亚哥还有这么美的故事呢!
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高情千古闲居赋,争信安仁拜路尘。
本帖最后由 桦树 于 2012-4-12 13:00 编辑

13# 吹笛在湖北

脱口秀的正确意思是“talk show",并不是笑话等。

Talk show的意思则是谈话节目。
看的心痒,今后得去一趟。在LA租辆车,当天即可往返。
到了加州,圣地亚哥绝对值得走一趟。这个城市是我最心仪的地方,每次去都是特别明媚的阳光,加上棕榈树,海滨,山坡上的别墅,让人心旷神怡,唯一不足的是在堵车时你可能就没有那个心情了。 据说这儿生活水平很贵,仅次于旧金山。
楼上的图很好养眼,我喜欢帆船
你有权保持不沉默,但我们很快会让你沉默的。
13# 吹笛在湖北

脱口秀的正确意思是“talk show",并不是笑话等。

Talk show的意思则是谈话节目。
桦树 发表于 2012-4-12 12:46
夜間脫口秀鼻祖 強尼卡森病逝 主持功力無人比 說學逗唱皆精`
享譽美國電視長達三十年之久的傳奇人物,NBC國家廣播公司著名的今夜秀前主持人強尼卡森,23號因為肺氣腫病逝在加州,享年79歲。他開創夜間脫口秀節目,以百變的嘲弄手法批評時事,其幽默風趣獨樹一格,到現在還沒有人能超越。

——脱口秀可不是新闻播报,讽刺挖苦是其属性。
最后一张的小动物好可爱!
松鼠不是都在林间吗?我在香山和景山常看到。海边也有?
春听鸟声,夏听蝉声,秋听虫声,冬听雪声,白昼听棋声,月下听箫声,山中听松风声,水际听“欵乃”声,方不虚此生耳。
本帖最后由 吹笛在湖北 于 2012-4-13 11:17 编辑
13# 吹笛在湖北

脱口秀的正确意思是“talk show",并不是笑话等。

Talk show的意思则是谈话节目。
桦树 发表于 2012-4-12 12:46
大部分娱乐脱口秀一样,“今夜秀”把美国政坛描写成到处充斥着形式主义、晦涩和愚蠢。 譬如在“秀”中,政客们并没有再加上太多政治色彩,而是被戏剧化、脸谱化:克林顿被描绘成风流成性,布什老谋深算,克里则让人单调乏味。

   脱口秀起源(一)——形似单口相声,神似二人转。若想了解脱口秀,首先要清楚单口(stand-up)界——脱口秀名嘴及脱口秀写手的“预备役部队”,因为脱口秀、特别是深夜脱口秀,本身就是搓圆了拉扁了、去三俗文明化的单口喜剧stand-up comedy)姊妹篇。

   马克·吐温固然是美式脱口秀的先驱。。。

   。。。种族问题、宗教矛盾,甚至弱势群体都可以拿来开涮。当然,许多话题还是以自嘲为主。

——看来脱口秀并不是“并不是笑话等”。

真是人心不古,“楼主是个中学生”这种话都出来了。圣地亚哥是最适合居住的前10,那是毫无异议的。虽然地处南方,但背山面海,属于海洋性气候,太舒服了。最冷时只是凉爽,最热时没超过暖和。

在后院种点不同品种 ...
晓梦 发表于 2012-4-12 23:50
我说“中学生”,不是圣地亚哥是“中学生”,也不是楼主本人。(后来燕谈搜了搜发现你也不是“中学生”——为此引用了一段何大姐的话)

表太认真喔~
本帖最后由 桦树 于 2012-4-13 12:25 编辑
    和大部分娱乐脱口秀一样,“今夜秀”把美国政坛描写成到处充斥着形式主义、晦涩和愚蠢。 譬如在“秀”中,政客们并没有再加上太多政治色彩,而是被戏剧化、脸谱化:克林顿被描绘成风流成性,布什老谋深算,克 ...
吹笛在湖北 发表于 2012-4-13 11:01
Talk show 的形式多种多样,脱口秀开始是音译而来。
您就别跟我争了,不好意思地说一句,这正是我在美国的专业领域。
新闻是新闻,talk show谈论时事节目的不在少数,每半小时会播出新闻,政治色彩浓厚。AM640正是共和党最重要的脱口秀广播节目之一,Fox体系内的。

没错,Johnny Carson是Television talk show "The Tonight Show"的主持人,但是talk show 可远远不止那一种。

您要觉得我是中学生也没关系,不过我是完成了最高学业的,而且是很久前就完成了的,呵呵,顺便说一句。

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内容,外行了解得很少实属正常,没必要争执。
我忘了怎么贴照片了。

原来想贴几张网上找到的照片。
令人神往的城市。不知怎么,感觉这里应该盛产拳击手。
UCSD的心理系是心理学界的圣地,借帖朝拜一下。
大树就是个广济寺旁穷扫地的.
呵呵、楼主的文章始终好看,晓梦的跟帖很绿叶,谢谢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