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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piphany
想来大概是给钱钟书一个面子吧。
转文:钱钟书的语言功底也不可小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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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友军:钱钟书翻译实践论
中国比较文学 2007年3期
钱钟书对翻译问题的研究虽然失之零散却十分严肃,而且是全方位的。他早在1934年就明确使用过“翻译学”和“艺术化的翻译 ”(translation as an art)[1:111]两个术语;《林纾的翻译》一文比较全面地反映了钱钟书的翻译观;另有大量见地独到的有关翻译的片断论述,散见于《管锥编》、《谈艺录》等著述中。钱钟书对翻译研究中的常规问题和热门问题,从翻译的基本理论、翻译的性质、方法、规则到翻译中的文化问题、社会功用等,都有广泛而深入的论述。
钱钟书梳理传统译论中的“信、达、雅”原则,第一次系统论述了三者的辩证统一关系;旗帜鲜明地提出以诗译诗的主张,并以典雅文言的翻译风格独步当代译坛。钱钟书在译学方面的论述,在中国译界引起广泛关注,特别是他所标举的“化境”说,更产生了深远影响。但长期以来,不少人认为钱钟书的翻译理论特别是“化境”说抽象、玄妙、可操作性不强,对其称引颇多,全面系统的论述和阐发甚少。本文拟对钱钟书翻译实践的不同层面进行梳理,以期为当今全球化语境下跨文化传通和文化转型提供有借鉴价值的思路。
典雅文言的翻译风格
翻检钱钟书的翻译,首先引人注目的是典雅的文言行文。同一种语言也有雅、俗之分,正、奇之判,骈、散之别,文、白之辨。刘勰指出:“斟酌乎质文之间,而隐括乎雅俗之际,可与言通变矣”,就是主张用发展的观点看待文学的正奇、雅俗。钱钟书在《与张君晓峰书》[2:410]中对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的文言与白话之争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认为文言、白话两者各自具有不可否定的存在价值,可以互相补充。用中国古代语言翻译外国文学作品不是没有先例,晚清和民国初期也曾一度盛行用骚赋体写作来虚饰模仿古典的高雅风格。钱钟书借助典雅文言翻译西方作品,并将二者完美地结合起来。
早在1935年,钱钟书为温源宁一本英语文集作书评,将书名Imperfect Understanding译作《不够知己》,深得“两脚踏中西文化”的林语堂赏识,誉之为“雅切”[3:1]。钱钟书在书评中将《中国评论周报》的一个栏目“Intimate Portraits”译作“亲切写真”,把温源宁描写吴宓的一句话“Like nothing on earth: once seen, never forgotten.”译作:“入得《无双谱》的;见过一次,永远忘不了”[4],真乃神来之笔。
选用雅言还是俗语、文言抑或白话,除了学科、文体的客观要求外,还取决于作者的偏好,然而“至精之艺,至高之美,不论文体之雅俗,非好学深思者,勿克心领神会”[5:107]。正是基于这一公允的认识,钱钟书在半个多世纪的文学创作与学术著述中,除了用外语写作一些论文外,一直都用典雅纯正的文言与清晰明澈的白话两种语体齐头并进。《谈艺录》、《管锥编》等学术著作的撰写主要运用典雅文言,相应地,涉及西方文献,一律用典雅文言译就,成为一道独特的风景。
许多人对钱钟书《管锥编》的写作与翻译使用文言不明就里,甚至口出怨言。钱钟书在1934年就曾指出:“一切学问都需要语言文字传达,而语言文字往往不能传达得适如其量;因此,不同的学科对于语言文字定下不同的条件,作不同的要求。”[6:331]本文认为:从目的看,学术著述既不同于普及读物,与小说等文学创作也大相径庭;从对象看,“作者选择了什么读者,什么层次的读者,他的语言便随之而变化。”[7:239]从内容看,钱钟书在《管锥编》中探讨的是中国古代典籍,用文言行文,直接深入到古人的语言天地里去,省却古汉语今译的麻烦,况且许多篇章谈论字的构造本身,繁体字写作简体、文言转换为白话后这种讨论将无法进行。因此以诗话方式衡文谈艺,探讨古代文化典籍,以典雅文言行文不仅是可以接受的,而且不失为一种明智的做法。另一方面,穿插其间的外语引文以古典作品或理论为主,用文言翻译,既符合原作原貌,又与上下文的汉语行文一致,更是无可厚非。如:
The man must be designing and cunning, wily and deceitful, a thief and a robber, overreaching the enemy at every point.
必多谋善诈,兼黠贼与剧盗之能[8:188]。
Even as I bear sorrow in my heart, but my belly ever bids me eat and drink, and brings forgetfulness of all that I have suffered.
吾虽忧伤,然思晚食。吾心悲戚,而吾腹命吾饮食,亦可稍忘苦痛[8:239]。
All women are the same when the lights are out.
灭烛无见,何别媸妍[8:570]。
以上第一句是苏格拉底弟子撰野史,记皇子问克敌之道,他的父亲教诲他的话,言者的慧黠跃然纸上;第二句是荷马史诗中奥德修斯的话,虽心有悲伤但不废饮食,显示出言者的洒脱;第三句是古希腊俗语,俚俗但又无伤大雅。文言译文读来亲切不隔,相反,若硬用白话迻译,令古人操今语,则有不伦不类之憾。
钱钟书在翻译过程中也不是一味追求典雅,而是身体力行地实践自己“如风格以出”的追求: The end justifies the means.
目的正,则手段之邪者亦正[8:1541]。
“Every little helps,” as the old lady said, when she pissed in the sea.
老妪小遗于大海中,自语曰:“不无小补!”[8:1257]
上引第一句是耶稣会标举的基督教教义,言简而意丰,意思约略是,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因为最终有评判权的还是结果。但其寓意又明显不同于汉语中的“成者为王败者寇”,与西方“历史是统治者书写的历史”一说亦判然有别。其本意是鼓励人们为达致正义目的,不妨采取非常手段。钱钟书在翻译过程中,将原文字面上中性的“end”和“means”分别加上“正”与“邪”两个限定成分,不折不扣地表达出原文的内涵和意蕴。而第二句则是英语俚语,译文酷肖老妪的自谑、自嘲的口吻,幽默诙谐之态毕现。
《管锥编》产生年代的严酷政治风气及作者的高龄都不允许像一般论文写作那样铺展详论。钱钟书自己也承认:“《管锥编》……采用了典雅的文言,也正是迂回隐晦的‘伊索式语言’(Aesopian language)。”[9:191]钱钟书在艰苦的物质条件和严峻的政治环境下,坚持在思想层面关怀学术与科研,体现了一种恢宏的悲悯情怀。其开创性贡献之一体现在《管锥编》,它激起学界的浓厚兴趣,客观上促进了中国比较文学学科的建制和发展进程。
凭借传统的典雅文言,钱钟书将大批深负卓识的西学理论要义翻译过来,与中国传统文论互相阐发。他的做法得以直接深入到与西方当下对话的内核,证明西方学界津津乐道的所谓“新锐创见”,用中国的文言也完全可以明确清楚地表述。最重要的是,钱钟书从实践层面对后现代学派解构一切的方法论进行了反拨。他吸收、借鉴了解构主义的批判性,打破了原来结构的封闭性和自足性;同时又有效地避免了解构主义建构性缺失的不足,破中有立。
信美兼具的翻译效果
钱钟书指出:“译事之信,当包达、雅;达正以尽信,而雅非为饰达。依义旨以传,而能如风格以出,斯之谓信。……雅之非润色加藻,识者犹多;信之必得意忘言,则解人难索。译文达而不信者有之,未有不达而能信者也。”[8:1101]
按照钱钟书的理解,“信”、“达”、“雅”是一个系统整体,不可分割,其中“信”处于统摄全局的地位,它包含“达”与“雅”。钱钟书在《论不隔》中指出:“在翻译学里,‘不隔’的正面就是‘达’。”“好的翻译,我们读了如读原文;好的文艺作品,按照‘不隔’说,我们读着须像我们身经目击着一样。”[1:113]“雅”并不是润饰美化。被钱钟书称道为“吾国翻译术开宗明义,首推此篇”[8:1262]的《摩诃钵罗密经钞序》,提出了影响深远的 “五失本”、“三不易”:人们不通异域之言而需要译者传达,翻译面临时代差异、古俗适应今时等困难,但不能为迁就或迎合读者的阅读习惯,而完全抛弃原文的语言习惯,对译文进行文饰、删削。笼统地说“文胜质”或“质胜文”都是欠妥切的,因为要充分考虑原文的特征。
尽管此前有人不止一次地标举信、达、雅,但钱钟书第一次辩证地阐述了三者间的关系,并且在翻译实践中达到了信息与美学并重的效果。钱钟书继承并发展了我国传统译论从文艺学和美学的角度揭示翻译的本质特征这一优点,提出“等类(the principle of equivalent or approximate effect)”[8:1263]的标准,意即对等或效果基本一致的原则。钱钟书凭借惊人的语言才华,将看似不可能直译的地方创造出汉语中相等的表现来:
One two three four, / we don’t want the war! / five six seven eight, / we don’t want the state!
一二三四,战争停止! 五六七八,政府倒塌[8:64]!
Tomorrow come never.
明日遥无日[8:901]。
Two distincts, division none.
可判可别,难解难分[8:444]。
The smyler with the knyf under the cloke.
面上笑,衣下刀[8:700]。
钱钟书的创造性才能更多地体现在普通用语的创新性使用上,有时甚至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功效。他认为:“词头、套语或故典,无论它们本身是如何陈腐丑恶,在原则上是无可非议的;因为它们的性质跟一切譬喻和象征相同,都是根据着类比推理(analogy)来的,尤其是故典,所谓‘古事比 ’”。[8:1082]钱钟书化用现成的汉语成语或熟语,诸如 “唯唯诺诺汉”(yes-man)、“颔颐点头人”(nod-guy)、“无知即是福”(ignorance is bliss.)[8:498]等,准确贴切、生动传神。
一些照字面生硬翻译会引起歧义的句子,钱钟书也一样处理得游刃有余:
The King is dead! Long live the King!
先王千古,新王万寿[8:792]。
Next dreadful thing to battle lost is battle won.
战败最惨,而战胜仅次之[8:897]。
Get a livelihood, and then practice virtue.
先谋生而后修身[8:899]。
以第一句为例,原文并没有区分两个King,倘若照字面直译,前面刚说完死,紧接着又高呼万寿无疆,令人费解;译文在准确理解原文的基础上,用先王与新王将两个King区别开来,是真正意义上的“信”。
钱钟书提倡以诗译诗,“以韵语译韵语”。译诗历来被看作是困难的,正如钱钟书指出的,“诗者,艺之取资于文字者也。文字有声,诗得之以侔色揣称者,为象为藻,以写心宣志者,为意为情。及夫调有弦外之遗音,语有言表之余味,则神韵盎然出焉。”[10:421]因为诗作兼有音韵、形式、内容与意境之美,过度关注意义的传递,而忽略了形式,则译作仅仅变成或优美或晦涩的散文,不复成其为诗。钱钟书高举“以诗译诗”的大旗,并在翻译实践中身体力行:
Men are good in one way, but bad in many.
人之善同出一辙,人之恶殊途多方[8:246]。
Heard melodies are sweet, but those unheard / Are sweeter.
可闻曲自佳,无闻曲逾妙[8:450]。
钱钟书坚持席勒提倡的“内容尽化为形式”[8:1312]。既注重诗的语言形式的具体性,认为语言皆有声有义,同时也承认诗的思想感情方面存在言外之意,并将二者纳入一个对立统一体。如他将“One white-empurpled shower of mingled blossoms”译作“紫雨缤纷落白花”[11:41],格律谐协,意境优美,处理精当。他还将17世纪诗人亨利·沃恩(Henry Vaughan)的一句诗“Then peep for babies, a new Puppet play,/ And riddle what their prattling Eyes would say.”译作:“诸女郎美目呢喃,作谜语待人猜度”,并称许这两句诗堪与洪亮吉“与我周旋,莫斗眉梢眼角禅”相媲美[8:1222]。
钱钟书所译《名利场》结尾较好地保留了原作的形式与神韵:
Darkness came down on the field and the city: And Amelia was praying for George, who was lying on his face, dead, with a bullet through his heart.
夜色四罩,城中之妻方祁天保夫无恙,战场上之夫仆卧,一弹穿心,死矣[8:69]。
这种分镜头手法在影视作品中习见不鲜,通常称作“蒙太奇”技巧,据说是受中国六书中的“会意”启发而发明的[12:24],但中国传统话本、小说中一般不会把这样两个场景捉置一处,通常的做法是“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分而述之,表达与理解起来清则清矣,却达不到两幅图景对比冲突的效果,钱钟书的翻译读来令人耳目一新。
钱钟书多次以自己擅长的比喻来说明翻译过程中求“尽信”的困难和不足取。因为“在腊丁文里,比喻唤作translatio,就是我们现在所谓翻译,更明白地流露出被比较的两桩事物的对抗。超越对称的比喻以达到兼容的化合,当然是文艺创造最妙的境界,诗人心理方面天然的辩证法(dialectic)。”[13:125]比如:
A pin has a head, but no hair; / A clock has a face, but no mouth there; / Needles have eyes, but they cannot see.
针有头而无发,钟有面而无口,引线有眼儿不能视[8:41]。
A watch has hands, but no thumb or finger;/A saw has teeth, but it does not eat.
表有手而无指,锯有齿不能吃[8:155]。
将翻译与比喻捉置并处,是大智慧的表现。因为“比喻包含相反相成的两个因素:所比的事物有相同之处,否则彼此无法合拢;又有不同之处,否则彼此无法分辨。两者不合,不能相比;两者不分,无须相比。不同处愈多愈大,则相同处愈有烘托:分得愈开,则合得愈出意外,比喻就愈新奇,效果愈高。”这与翻译的处境何其相似!“凡喻必以非类”,以言翻译,完全的“信”是不可能达到的。解决的途径是超越比喻,把它仅仅看作一种手段,辩证地对待各种方法、手段的使用。“以彼喻此,二者部‘分’相似,非全体浑同。”[8:41]
因难见巧,臻于化境
《管锥编》中有一段翻译,以极简省的语言说明一位盲人与一位腿脚不利落的跛者相互扶助、取长补短、彼此协作的情况:
One man was maimed in his legs, while another has lost his eyesight. The blind man, taking the lame man on his shoulders, kept a straight course by listening to the other’s orders. It was bitter, all-daring necessity which taught them how, by dividing their imperfections between them, to make a perfect whole.一跛一盲,此负彼相,因难见巧,何缺成全[8:549]。
译文形式整齐,格律铿锵,琅琅上口,对原文意思的表达基本没有增减,与读原文获得的感受没有什么差异,可谓翻译得非常巧妙。在另一场合,钱钟书又提及蹩、盲二人的两句经典对白,十分富有机趣。两人都对自己的生理缺陷非常敏感,因而对话暗藏机锋:“盲问蹩:‘您行吗?’蹩答盲:‘您瞧呢!’”相信许多人读后会心一笑,称道盲、蹩二人的机敏,同时更折服于中国语言的博大精深。殊不知,这是钱钟书译自18世纪德国文家的谑语。该译例是钱钟书津津乐道并身体力行的翻译“化境”的一个具体体现。
按照钱钟书的“化境”说,理想的翻译应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内容准确,尽量忠实于原文和原作者的意图;第二,易于理解,其实质是以读者为中心,注重译文读者的理解力,确保译文自然、易懂;第三,形式恰当,既要紧密依托原文,又应充分考虑译入语规范,避免生搬硬造。简单地说,即要求忠实地传达信息,完整地传达原作的精神和风格,语言顺畅自然,读者反应类似。
翻译有一定的限度,即所谓“可译性限度”。翻译过程中译者将不可避免地遭遇形式结构障碍(formal-structural obstruction)、惯用法障碍(usage obstruction)、表达法障碍(presentation obstruction)和文化障碍(cultural obstruction)。正是可译性限度和翻译实施过程中绕不过去的各种障碍给译者留出了更大的发挥、创造的余地。
形式结构障碍是翻译过程中首当其冲的问题。任何一个译者将西方语言译成汉语时,都会遇到许多基于语言习惯差异而出现的难题。比如在将欧洲语言的主从结构译成中文的并列结构时,如何处理由关系代词引导的从属句,就是一个典型困扰。钱钟书在处理这类句式时,大多将它们转换成汉语中习见的两个分句,或并列、或因果、或条件,避免用复杂的长句或复合句,关系代词往往没有形式上的体现,却丝毫不影响意思的表达。如:
A friend in power is a friend lost.
朋友得势位,则吾失朋友[8:986]。
He who can, does. He who cannot, teaches.
己不能,方教人[8:1109]。
It’s a wise child that knows its own father.
儿必奇慧,方知父谁[8:551]。
惯用法障碍突出体现在格言、谚语与成语等惯用语的翻译方面。格言、谚语和成语都是语言历时形成的产物,经历了长期的约定俗成并见于典籍才流传、确定下来。它们以简洁易记的形式揭示了人们的人生观、世界观,反映出的不仅有独特的品质,而且具有跨越时空的普适性;同时它们又言简意丰,是语言惯例规范体现得最充分的例证,背后往往有一个故事表明其来龙去脉,并与特定的社会语境紧密相联,最能代表一种语言的风格和意蕴。
格言、谚语用语诙谐形象,对比新颖,并且悦耳、直接,富有很强的感染力和趣味性。结构上的稳定性、语义上的相对独立性与完整性,以及暗含的情态表达力是其共同特点,翻译起来难度之大可想而知。如果过于拘泥于字面意思的“信”,则难“达”深层意蕴,而恰恰后者才是其鲜活生命力所自。钱钟书在翻译时,以绵里藏针的机智微妙,以尺幅万里的浓缩,尽传格言、谚语和成语之妙;有时甚至直接套用中国固有的表达方式,看似信手拈来,却准确传神:
If you run after two hares, you will catch either.
脚踏两只船。
After rain comes sunshine.
苦尽甘来。
A good conscience is a soft pillow.
白天不做亏心事,夜半敲门心不惊。
表达法障碍有多种表现。钱钟书归纳了如下几种说法:
Hymn before Sunrise.
For ever shattered and the same for ever.
The stationary blasts of waterfalls.
Ode to Liberty.
Immovabley unquiet.
将它们提炼成“唯变斯定(by changing it rests)”[8:7-9],应该说不同语言中形式各异的格言表达的意思基本相当。
表达法障碍还表现在一种语言中的某些词汇在另一种语言中缺乏对应词。钱钟书有时将一些西方习见的表达法换成中国耳熟能详的说法,效果不言而喻。如:
He[Zeus] is humbling the proud and exalting the humble.
神功天运乃抑高明使之卑,举卑下使之高[8:53]。
将西方神话传说中的万神之王宙斯译成“神功天运”,跨越了习惯表达的障碍。另一场合,钱钟书将哈姆雷特责备未婚妻的话译作“女子化妆打扮,是爱面子而不要脸(God has given thou one face, but you make yourself another)”[14:41],此处避免提及God,于整句意思并没有丝毫减损,一个大男子主义者如在读者眼前,翻译自然起到与阅读原文同样的功效。
文化障碍指的是“一种文化里不言而喻的东西,在另一种文化里却要费很大气力加以解释”[15:34]。因此,要成功地进行语言转换,不但要掌握语言,而且要熟悉两种语言所代表的文化,这造成翻译当中最大的困难。中国与西方的文化差异涉及生活习俗、政治历史、思维方式等许多内容,表现在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作为文化信息载体的语言又把这些内容表达在文本中,因而对译者的困扰也较多。
汉语中有一句熟语“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若将之译成“Even three common cobblers can surpass Zhuge Liang”,尽管能传达出表层含义,但其深层意义却没有得到表现,相信英语国家的读者大都不了解诸葛亮,即便少数人知道,对为何将他与“臭皮匠”并置一处也不明就里。若把该句译成现成的英语谚语,诸如“Many heads are better than one”或“Collective wisdom is greater than a single wit”, 尽管译出了深层意蕴,却又丢失了两个汉语中特有的文化意象——“臭皮匠”和“诸葛亮”。钱钟书主持翻译的《毛泽东选集》英译本将它译作:“Three cobblers with their wits combined equal Chukeh Liang, the master mind”,称得上比较理想地解决了文化障碍造成的意义与意象在翻译过程的遗失问题。
钱译莎剧台词:一个个案
译者的创作是一种二度创作,是“带着镣铐跳舞”,既秉有一定的自主,又需要足够的自律。钱钟书倡导“随心所欲不逾矩”的方法论。他认为,包括翻译在内的艺术创作应遵循“人事之法天,人定之胜天,人心之通天”[10:60]的原则。以自然为本,这是“法天”;在师法自然的过程中,又要对其有所超越,这是“胜天”;无论模写还是润饰,都不能违背自然法则,而是需要与之相合,这是“通天”。以言翻译,要求译者紧密依托原文,做到不“失本”;同时,译文又不能是原文字当句对的转换,而必须有所超越。
在西方,莎士比亚的戏剧独树一帜,钱钟书在《管锥编》中多次征引并翻译莎士比亚戏剧中的台词,堪称名句名译的典范。戏剧的灵魂在于对话,对话的关键在于简明紧凑、入耳动心。莎士比亚剧中幽默、辛辣、睿智、慧黠的对话触目皆是,经典对话不仅推动情节的发展,而且往往能深化主题,即便将它们单独挑选出来阅读,依然会齿颊留香。
钱钟书将莎士比亚戏剧[Tempest, I. ii. 147-9(Prospero)]中的一句台词“A rotten carcass of a butt, not rigged, / Nor tackle, sail, nor mast; the very rats/ Instinctively have quit it”译作“船已漏,鼠不留”;而在第五册对同一则进行补订时,将与之表达非常接近的一句英语谚语“Rats leave a sinking ship”译作“鼠不恋破舟”[8:816;198]。前者音韵谐协,抑扬顿挫,非常适于舞台演出时演员或唱或白;而后者则完全按照汉语熟语的格式译出,言简意赅,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极其贴切。又如将“So think thou wilt no second husband wed; / But die thy thoughts when thy first lord is dead”译作:“不事二夫夸太早,丈夫完了心变了”[8:1033]。完全符合原文意蕴,深刻地揭示出“山盟海誓”经不住时间的推排消蚀,一旦发生大的变故(如丈夫死去)则难保信誓旦旦的坚贞。再如:
Like far-off mountains turned into clouds。
山远尽成云[8:1387]。
I am never merry when I hear sweet music.
闻佳乐辄心伤[8:948]。
Music to hear, why hear’st thou music sadly?
何故闻乐而忧?[8:948]
To be frighted out of fear.
恐极则反无恐[8:204]。
The dove will peck the estridge.
驯鸽穷则啄怒鹰[8:204]。
这几则几乎是字当句对的翻译,却并没有因为准确达意而背离原文的形式、结构。可以说,这几句译文即便放到中国古典诗词章句中,也决不会产生突兀、生涩感,简直就是莎士比亚用汉语写作。
钱钟书提到:“莎士比亚剧中英王坐地上而叹古来君主鲜善终”,英语原文是“For God’s sake let us sit upon the ground / And tell sad stories of the death of kings”[8:393]。尽管此处没有按字面翻译,而是用释意(paraphrase)的方式,却同样将统治者自叹难得善终的失意、无助又无奈的复杂心绪展现得淋漓尽致。另一处,钱钟书将“Marriage or waving comes or goes by destiny”译作:“婚嫁有命”[8:298]。钱钟书选用了“婚嫁”,代替原文中的“marriage”和“waving”,内容不增不减,可谓贴切;英语中相应地用“come”和“go”区以别焉,倘若照字面直译而不作变通,不仅繁琐不堪,而且与汉语习惯表达相去甚远,既不“达”也不“雅”,当然也就谈不上“信”了,钱钟书的处理可谓匠心独运。
状写人物的美貌历来被看作难事,加之东西方的美貌标准判然有别,若将夸赞貌美的诗句翻译还能令人心旌神摇,谈何容易,正所谓因难见巧:
Fie wrangling Queen—/Whom every thing becomes, to chide, to laugh, / To weep; whose every passion fully strives/ To make itself, in thee, fair and admired! 嗔骂、嬉笑、啼泣,各态咸宜,七情能生百媚[8:1039]。
Fie, fie upon her! / There’s language in her eyes, her cheek, her lip; /Nay her foot speaks.
咄咄!若人眼中、颊上、唇边莫不有话言,即其足亦解语[8:1222]。
上引第一例,添加汉语中习见的数字作定语,不仅令“七情百媚”属对工整,因“七情”生出的“百媚”亦给读者留下足够的想象空间,出色地达到了赞“美”的目的;第二例中在“眼”、“颊”与“唇”后分别添加“中”、“上”和“边”,使得所述之美亲切可感,在形式上也符合汉语遣词造句的特征,可谓收到音、形、义皆美的效果。
下面是一幅送别场景:
I would have broken mine eyestrings, cracke’d them but/To look upon him, till the diminution/Of space had pointed him sharp as my needle;/Nay, followed him till had melted from/ The smallness of gnat to air, and then/Have turn’d my eyes and wept.
极目送之,注视不忍释,虽眼中筋络迸裂无所惜;行人渐远浸小,纤若针矣,微弱蠛蠓矣,消失于空蒙矣,已矣!回眸而啜其泣矣![8:79]
有道是:“多情自古伤离别”,我们不仅感喟莎士比亚观察得细致入微,对挥泪惜别场景的描摹、对生离死别人物的心理刻画拿捏得恰到好处;更深深地为钱钟书译笔的鬼斧神工所折服,译文读来,十分不忍,感伤的氛围顿时笼罩住读者心头。
还有一处,某人遭到一顿暴打后,将自己皮肤比作纸张,别人的拳打视为墨迹,发前人所未发:
If the skin were parchment, and the blows you gave were ink, /Your own handwriting would tell you what I think.
苟精皮肤为纸而老拳为墨迹,汝自见在吾身上题字,便知吾心中作么想矣[8:1500]。
透过钱钟书的生花译笔,可以真切地理解莎士比亚的黑色幽默,活脱脱一个英语版阿Q形象如在眼前,呼之欲出。
结语
在文化交流与碰撞日益频繁的今天,翻译对进一步传承世界文明、不同民族间的相互理解与沟通、民族文化走向开放和世界文化通向多元等诸多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钱钟书认识到中西文化的异质性,以及相互借鉴、互为补充的可能性、必要性和迫切性,认识到中外文化交流过程中最具价值的思维形态是开放性和主体性兼备的综合思维。钱钟书在翻译过程中以全球化视野,采用平视的姿态,既注重对“客体性”的了解,又强调“主体性”的能动发挥,落实到“主体间性”的价值取向,谋求中西文化交汇,进而取得一种视界融合。他把古今中外许多重要的智慧因素捉置并处,在辩证的思维中将历时的发展序列转变为共时性构成。
钱钟书的博学为译文的翔实、准确提供了保障,也为各种学术话题的互动交流搭建了平台。早在1940年代的《谈艺录》中就大量涉及西方神秘主义;《现代资产阶级文论选》应该算是现代西方文论在新中国译介开先河的手笔;1970年代的《管锥编》更是大量原文引用现代西学的前沿知识,而其中有许多在新时期纷纷涌入国门,并逐渐为大家所认可。钱钟书的做法无形中成为一种潜在的文化引入,他的尝试与努力事实上成为1970年代中西文化交流中来自中国大陆方面唯一的强劲声音。
钱钟书在对翻译问题进行讨论与实践操作中,一方面大量吸纳现代西学的成果,通过自己的阐述跻身于中西对话的前沿,另一方面又突破了西方译学研究中语言学派有关论断的桎梏,没有拘泥于西方阐释学理论关于语言即存在、语言即本体之类的玄言思辨,而是深具卓识地将中国传统训诂与阐释学理论相融合,突出了具有中国特征的文艺美学标准。借助翻译,钱钟书不仅突破了时间、地域、学科、语言等各种界限,打通了整个文学领域,探索了中西文学共同的“诗心”和 “文心”,而且为影响研究、阐发研究、科际整合、译介研究等领域在中国的发展开辟了道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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