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讨厌真会写,和上一篇比较,文字又是一种风格。人物,场景,思维,都描写的那么有特色,随手拈来都是好句妙言。
做什么都做的那么好,佩服一把。
傻瓜也快乐 发表于 2012-5-2 19:10
大姐过奖了。这篇yy得厉害,写作技巧我还在锻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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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不住上来赞一句,俺觉得这个小说非常棒。比喻有想象力,叙述透着不羁。
别想什么技巧,所谓的写作技巧,说白了是忽悠不会写小说还硬装文学青年那些人的。
如果觉得预设的结尾俗套了一点,不妨随手写,写到哪是哪,灵感往往闪动在一瞬间。
边走边看
如果觉得预设的结尾俗套了一点,不妨随手写,写到哪是哪,灵感往往闪动在一瞬间。
李小苗 发表于 2012-5-2 20:48
感觉自己老缺乏想象力的,那种惊天地泣鬼神的故事情节想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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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已经猜到结尾啦,真命天子真的是阿飞也,中间会有高帅富,不过都是过眼云烟,最后发现适合生活的还是平平常常的人。
恩,我想了两个结局,1、就是和阿飞  2、是被高帅富踹了,最后阿飞来安慰,给读者一点想象 ...
小讨厌 发表于 2012-5-2 19:20
我觉得第2个结局比较好。把阿飞写得有趣好玩一点,长相不行性格补。
我觉得第2个结局比较好。把阿飞写得有趣好玩一点,长相不行性格补。
施国英 发表于 2012-5-3 11:08
恩,明白了,我还设计了一个同性恋,弄点搞笑的,我继续设计一下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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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讨厌 于 2012-5-3 11:45 编辑

今天哦,我一个中学同学看到我这篇了,说中学里的记忆真美啊,然后猜我小说里写的早恋帅哥是哪个男生。。。。

我说:没有哦,我早恋否你们都知道哦,没有恋过哦

然后他说:我暗恋过你,25年了

欧欧,我没啥感动真的,如果那个阿飞说的,我会感动,问题他不是。。。。。。。。

他只是个打酱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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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滚滚滚滚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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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堂前所未有的长,尽头有绝望。。”刚看完开头一段,就记得了这句。
40# 童志刚  

你这个就叫叶公好龙的姿态。明明是论坛版主强行对号入座蛮不讲理的屏蔽了俺的故事帖子,为何你又来装傻卖乖呢?

如果惹上俺的火气,说不定,就弄个“彼岸花”的故事来凑热闹。
test 发表于 2012-5-4 16:46
你一上火气,浑身发赖魀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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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童志刚  

你这个就叫叶公好龙的姿态。明明是论坛版主强行对号入座蛮不讲理的屏蔽了俺的故事帖子,为何你又来装傻卖乖呢?

如果惹上俺的火气,说不定,就弄个“彼岸花”的故事来凑热闹。
test 发表于 2012-5-4 16:46
你来点火气我看看。
44# 童志刚

上次联想了一个故事题材:模特与照相机之间互动感应的微妙关系。

这次从标题上联想到:彼岸花,一个美女如何从自我的精神世界里寻找审美语境?

好像的确有一个有趣的故事可写,思考成熟后也去天涯那里泡泡浑水吧。
在三岁小孩都会用计算器的时代,我们为什么还需要打算盘?这种抗议,丝毫改变不了我的命运,只能让师傅和内勤主任认为我比较难管教。打算盘成了每天必做的功课,我需要在五分钟内把一百个四到九位数的数字总和计算出来,否则一年后工资和绩效奖金将无法翻倍。我尝试把九个数字一次性背出来加到算盘上,由于短期记忆的差错,百分之九十的结果是错误的。
我又尝试左眼看数字,右眼看算盘,左右大脑协调工作,一心两用。隔壁愚谷村有一个二十四岁的唐氏综合症女孩,看上去只有十四岁,经常到营业所来玩,两个眼睛间距离有点宽,从正面看她,你会觉得和比目鱼的眼睛有某些相似的地方。一个炎热的下午,她踮起脚尖,敲敲柜台的大理石台板,我对说:“阿姐,你现在跟我长得越来越像。” 我崩溃了。
我又尝试和同事们调换算盘,想找一个手感好一些的,胖男生主动要求和我调,他觉得自己的算盘间隙太小,手指头根本伸不进去。“责怪算盘有瑕疵,总是不对的。”老处女对他说:“你可以先考虑减肥,手指头细巧了,一切都好办。”我补充说:他撩到女朋友的机会也会大大增加。
除了算盘,我们还要考核手工点钞,平均一分钟点两万块。那是一些练习用的券,和钞票的手感是一样的,我闭着眼睛想象那都是真钞票,否则实在无法继续。这种感觉,后来在前夫跟我解释他的性幻想的时候,比如做爱的时候他喜欢把我想象成别的女人,或者想象正在看着别的男人和我,我表示了前所未有的理解和宽容。不过是两种事物的相同表达方式,钞票幻想当然要比性幻想来得更实际一些,毕竟男人可以换,工资和绩效奖金是进我自己口袋的。
胖男生在点钞项目上比我具有优势,他胖而短的大拇指,主打短距离快速战术。我脑子里一直记得一个场景,模拟考试的时候,老处女拿着秒表喊:各就各备,各就各位,预备——开始。胖家伙朝大拇指尖上吐了一口口水,随后一片“唰唰唰”的响声,我已经看不见他的大拇指了,只有快速运动留下的运动轨迹。而我因为整个大拇指上沾满了甘油,反而打滑,速度快不起来。由此我得出结论,口水无论从粘稠度还是湿滑度上,都比甘油好。
一年后,我勉强通过转正考试,回想历来考试皆如此,无出其右。胖男生的单纸单张点钞在所里已经排名第一,算盘考试领导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让他过了。春节发年货,我们不用两人分一箱苹果,从今以后我们的系数都是一,去年是二分之一。
    胖男生减肥失败,三年后上了相约星期六,银行这份工作让他引以为傲,以为可以引来无数单身女青年竟折腰,电视上他摇晃着脑袋说自己多么热爱这份工作,苦练基本功,获得了点钞能手的称号,一年内没收了几张假币云云,最后还是落了单,玻璃镜片后头的小眼睛眨巴眨巴,落寞得像一只肥鸭子站在台中央。我暗暗地想,如果他点过的钞票能直接放进自己口袋,那些女孩也许会有些兴趣。
愚谷村的唐氏女孩每周来玩一次,有时候是外公带着来取汇款,她很有礼貌地叫我姐姐,叫老处女阿姨,叫我师傅奇怪的叔叔。这种人,总像受了菩萨符咒保护一般,外界邪恶侵入不了,不知道什么是阴险狡诈机关算尽,那张脸白嫩的脸蛋直接告诉你她是个善良的孩子。她无所事事,帮着收拾柜台上被其他客户揉捏成一团的废弃凭证,还能告诉你今天港币兑人民币汇率的升降。父母带着正常的弟弟居住在香港,她则随外公住在上海,每个月父母给她寄很多钱。愚谷村里房子有一个楼面,居委会阿姨们都喜欢她,邻居们都说他们家很有钱。老天爷不会把所有的好处让一个人占尽,这是我从她身上得到的一条真理。夏天的时候,她戴着蝴蝶形状的墨镜跑进来,炎热的午后营业所里没有人,我正趴着打瞌睡,她说:“咦,说你怎么在睡觉。”所有的同事都听到了,包括老处女。我迷迷糊糊睁开眼睛,略带一些尴尬,我师傅用大快人心的表情低头偷笑,这小妮子替他告了状。“噢,苏州去逛了一圈。”我说。她问苏州好玩么,我说你打个瞌睡也就知道了。她蹦蹦跳跳地说着要去香港了,爸爸妈妈要给她买很多衣服。
过了一阵子真的见不到她了,居委会阿姨说她确实去了香港,外公过世了。她是我在银行工作那么多年,见过的最真诚的一个人。
胖男生和我师傅脾性很像,可以代表所有在银行工作的内勤男员工,抠门,小心眼,到了二十七八岁女朋友还落实不了。师傅早几年做期货输掉了三万块钱,那是他的全部家当。我刚入行的第一年,他待我不错,会替我掩盖一些错误,我想师傅照顾徒弟是天经地义的,再说我还没出师呢。一年后他对我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转弯,整天到老处女那里去告状,说我做帐老是吃红杠子,搞得账本跟小学生练习阿拉伯字母的本子一样肮脏。有女同事暗示我,第一年他想追你来着,貌似你挺拎不清的,要知道,他从没这样对待过别的女同事。可,可,他是我师傅呀,好吧,是我情商太低,如果这也算追女孩的话。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做着机械的工作,银行柜台的铁栅栏换成了防弹玻璃,招牌从繁体字改成简体字,我们穿上了统一的行服,每人配上能自动识别假钞的电子点钞机,以及拥有独立联网操作系统的电脑终端。下一年奖金系数仍是一把悬在头顶的利刃,成为我继续练习算盘和点钞的原始动力,看着那些四五十岁老职工,他们从双手戴着袖套靠手工把大团结扎成捆,到现在不得不练习键盘输入文字和数字,等待退休的那一天来临,我上吊的心都有了。每个人都在坐牢,有人在监狱,有人在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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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童志刚  

上次联想了一个故事题材:模特与照相机之间互动感应的微妙关系。

这次从标题上联想到:彼岸花,一个美女如何从自我的精神世界里寻找审美语境?

好像的确有一个有趣的故事可写,思考成熟后也去 ...
test 发表于 2012-5-5 15:11
你丫连快门在哪儿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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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抱猫的男孩
    奥维德写了一本《爱经》,专门传授男女情爱的技巧,在他看来,追求女子,第一要义是“勇敢”。这话正确的理解是:有了勇敢,八成就能成功了;缺乏勇敢,必败无疑。
在二十五岁的那年,我发现自己变得好看起来,就像上海四月的樱花,一夜之间全部绽放。我花了很多钱购买衣服和化妆品,并且参加了一个平面设计的夜大学习班,其中包括绘画课、色彩原理和视觉构成的系统课程。这些课程帮助了我,即便穿着大红大绿,也不至于看上去像村姑,很简单,只要调和一下色彩或者把色块比例调整一下即可。
老处女终于被一个男人看上了,并且怀了孕。可惜她早生了十年,要知道时光流转到现在,处女不是愁嫁,是奇货可居。我已经在企业柜台接了一年的支票和贷记凭证,一个图章敲下去几百几千万的,这是一个美差,年底企业财务会送一些挂历和小额超市券,让现金柜的出纳眼红不已。春节过后破了处的老处女挺着大肚子,给新调来的行长侄女安排一个合适的位置,很不幸我的位置让她看中了。
如果没有后台,就必须学会拍马屁。
我既没有后台,也不会拍马屁。
于是我被安排去区级法院代收诉讼费。
那是一个有很多年轻书记员的地方,很多同年龄的男孩子女孩子,他们多半从华东政法学院毕业,就是那间苏州河畔被茂密梧桐掩映的学校,历史悠久。
在我三十岁前,那段时光像冬天里有太阳的日子一样温暖,充满希望。见不到老处女的大肚子和老出纳犀利的眼神,既没有敲不完的图章,也碰不到面无表情的企业财务和想约我吃晚饭的黄渍牙小老板。夏天的下午,夕阳斜斜地从棕色玻璃里射进来,在我轧帐的时候,男孩子们殷勤地拿来棒冰和我分享。
年轻人一起聚餐,一起去看话剧《蝴蝶是自由的》,一起在渐暗的灯光里,看女主角慢慢露出全裸的背。
聚餐常常在曹小斌家中举行,为了摆脱父母对他穿着品位的干涉,他在外头借了一间屋子和一只小白猫一起居住,他在房顶上挂了很多假藤蔓,垂到头顶,感觉像丛林,他说这样让他可以从钢筋水泥里假装被解放了。父母受不了他穿无袖白色汗衫和紧身黑色弹力裤,大家也觉得这种背心因为他没有足够的二头肌和三角肌,而显得平庸得难以让人忍受,虽然他不胖也不瘦,看着还不至于让人反感。如果他能锻炼点肌肉出来,他就是全院最帅的男书记员,我这么认为。一旦换上制服,他就缺了一点男子气概,当然法院的工作服和银行的工作服一样,既不合身也不美观,就像寄居蟹的住所,所以我还是喜欢下了班看他穿紧身衣裤的样子。
曹小斌是跟我分享零食最多的男孩,还喜欢借书给我看,跟我说徐志摩挥手告别云彩有多么的诗意,我可以看到他说这话时,眼睛里飘过几朵小兔子形状的白云,可惜法院制服的袖子管没办法像长衫的袖子管那样挥出诗意来。
某次聚餐结束后,其他人一哄而散,而且都认为我这个客人,应由他负责最后的。他把碗都扔进水池子里泡着,送我回家。我们骑着自行车,骑得很慢,讨论着徐志摩和顾城到底谁的诗更好,那段日子,电视剧《人间四月天》正在热播,徐志摩的爱情故事被文艺青年们捧为上世纪最值得追捧的经典桥段,就像七十年代的《红色娘子军》一样红遍大江南北。
我说顾城的很多诗更接近童话,思维跳跃得厉害。曹小斌则认为徐志摩更胜一筹,顾城不过是个精神病患者,我说凡高也是,但并不影响他成为印象派第一人的地位。
“或者因他的精神病,给他的画技加分了呢。” 曹小斌说:“顾城杀了他自己和老婆,不够浪漫,徐志摩为林徽因坠机而死更符合诗人气质,当然,你也可以说徐志摩是被几段出名的爱情和这部电视剧加了分。人们对八卦的喜好甚于技术本身。”
曹小斌后来一直没有成为法官,在民庭,面对一个复杂的案子,例如,一个怀孕的第三者的丈夫提出离婚,并要求对方男人赔偿该怎么判,他躲在庭外像猴子一样抓脑袋,他的浪漫主义在法律面前实在太苍白。而且他外表白皙斯文,一脸的孩子气,既不适合刑庭,也喝不住少年庭里犯了错误的未成年孩子,最后领导安排他做宣传工作,这是所有国家单位可以给文艺青年的最好差事了。
那天晚上,天上薄云遮月,空气中飘满了纯洁的梧桐树絮,路上只有我们两个人,像两只啾啾喳喳的海鸥一样快乐,他谈到兴处,狂按自行车铃铛,柏油马路被车轮追着,自觉地向后退让。下到了第六个十字路口,我说你回吧,他说:哦,还不晚。到了第九个十字路口,我说你回吧,他说:反也没事。于是我不叫他回了,也就半小时的路程,他一直送我到弄堂口。
夜大的学习班里,我和苹果成了好朋友,她画得比我好。
“我觉得那个小书记员对你有点意思。”苹果说。
我摇摇头:“不知道,我觉得他不够Man。”
“可是银行和法院配得多好,你们俩工作都不错,不像我,在这里没根没基的,还要为生存奋斗。”苹果很沮丧。不过实际上,她的意志像核桃壳般坚强,偶尔的沮丧只是流星划过夜空。
不久我买了那间七楼的新房子,离单位更近,这成了父母同意我搬家的理由,就像雏鸟出巢,单身的自由让我不知所措。兴奋得天天一大早爬起来看鸽子在窗户顶盘旋,在诺拉琼斯的《don’t know why》中吃完泡饭配咸蛋酱瓜乳腐后去上班。
曹小斌单独请我吃了几次饭,有咖喱和寿司,还夸过我挺漂亮。我自说自话地等待他向我表白,而且连回绝的话都想好了,但他就是不说。台词准备好却没地方进行独白,我只能继续在脑子里排练。
“可是你为什么要回绝呢?你不要的话让给我吧。”苹果认真地说。那个时候苹果很土,皮肤很黑,穿白色蓬蓬袖的荷叶边短袖,圆领周围前后都有一圈机绣镂空花边,下面是绿色的中脚裤。她以为自己像出水芙蓉,我看着像倒过来的绿柄拖把。
我不确定自以为很文艺很小姿的曹小斌会不会接受苹果,如果他只是想请我介绍女朋友,犯不着破费请我吃那么几次饭。
国庆节他约我去外滩看灯,这次他穿了一件白色无袖背心,脖子里挂一根死人骷髅头坠子的银项链,手里抱着白色小猫。万国建筑前人潮涌动,小猫很乖地一直呆在他怀里,气温合适,空气明朗得让陆家嘴建筑群显得大而近。他继续和我讨论文学诗歌和音乐,我们之间始终保持一个拳头的距离,之前几次独处是一个小臂的距离。我一厢情愿地想,他会不会打算放烟花的时候对我表白?当焰火“啾啾”地窜上天空 “嘭”一声炸开的那一刻,激动感动热血澎湃,人心也会到高潮,这样可以锦上添花,事半功倍。当然,我怎么把拒绝的话说出来是个问题,这个场景并不是我排练中的那个,计划被打乱,临场应变可是我的短项。
话说回来,如果他打算向我表白,那只猫算怎么回事儿,难道他计划中是抱着猫来吻我么?这样他的手不可能腾出来放在我的脸、肩膀或者腰部的任何地方。疑惑挥之不去,他则继续自言自语地谈着文艺。黄浦江今天无比的亮堂,两岸景观灯齐亮,江水里还有一个天地,游船鸣笛,人群骚动,孩子们用充气玩具锤子到处砸。
我口有些渴,曹小斌一直没打算买水,江边也没地方买。我咽着唾沫,和小白猫一起陪他从十六铺走到陈毅塑像前,又从陈毅塑像走回福州路。我已经没有口水可咽了,简直想就地挖井。转到福州路,我实在煎熬得受不了,他也没有表白,继续谈着他的文学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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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得好写得好!一个大作家在这儿诞生了。
诗酒风流近散场,心情无限对斜阳,如今只剩燕双双。
病酒願爲千日醉,看花誤惹一身香,夜來有夢怕還鄉。
这个小曹,太面!
48# 小讨厌
这段写得很出彩~~
写得好写得好!一个大作家在这儿诞生了。
邱晓云 发表于 2012-5-9 07:11
邱版撮我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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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小曹,太面!
老程 发表于 2012-5-9 08:27
确实,不过这家伙模样真滴蛮帅的。后来到35岁才结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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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小讨厌  
这段写得很出彩~~
施国英 发表于 2012-5-9 09:47
大受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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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讨厌 于 2012-5-9 21:57 编辑

在我口渴难耐用舌头舔天花板和干裂的嘴唇的时候,他的文学观,就是裹脚布,我不想也不能打断他,因为我连说话用的口水都没了。最后我直接招了一辆出租车回家。
“我有点累”,这是当晚留给他的最后四个字,他抱着小白猫悻悻然地转身离去,远去的背影慢慢变小,落寞得像几米漫画里的找月亮的小男孩。
“他连一根棒冰都没请我吃。”我向苹果描述当晚的情景。
“他不会这么小气吧?”
“不是小气,可能根本想不到别人的感受。”我揉揉腮帮子说:“也许比较自我,他需要的只是一个听众。”
法院里关于我和曹小斌的传闻开始流传,像接力棒一样被人传来传去。只有我和他知道我们连手都没有拉过。我不想费力去解释,他不是我的菜,也不想让他没面子,去和别人说我们实际上没有拉手没有接吻没有谈情说爱。他一如往常往我的收费小单间里放零食,那一晚我看到的落寞背影,只是我一厢情愿的感受,他自己根本没觉得落寞。
秋天院里组织职工去九寨沟旅游,这次曹小斌换上了大红色T恤,在那种风景如画的地方只有红色适能让他在照片上凸现出来,他脖子里挂了一个傻瓜相机,到处乱按快门,包括到处让别人帮他按快门。回上海后,他迫不及待地把照片冲洗出来,要让我欣赏一下,而且要到我家里来欣赏。
我打算叫苹果一起来,她犹豫着,说:“说不定人家想动手了,我不当电灯泡。”
“问题是我不想让他动手,而且我认为他不会动手,这么长时间都没动手。”
“人家等的就是最后一击,铺垫做得越长,最后一击的力量就越大。”苹果拿起一本书,用拳头敲得“梆梆”的响。
“曹小斌这个人既单纯又唠叨,我认为他不过是正常的朋友拜访。别看他长得挺帅,把妹不见得有多少经验。我只是想叫你们先见见面。”我很认真地说。苹果同意了,不过她要最后关头才出现,和曹小斌的出现差两个小时。
“这样既不会影响你们,也可以见见他长得到底有多帅。如果他动手,我也可以救你。”
一切都被安排得很完美。
曹小斌登门拜访了,带着一本影集和送我的小纪念品。
他一张一张地给我讲旅途见闻,差不多有三分之二都是他在某棵树旁或者水潭前搔首弄姿,傻瓜机画质差,曝光要么过要么欠,他的脸要么苍白,要么全黑,要么一半亮一半暗。他很高兴我不停地说着的恭维话,显然很受用。第一个小时就这么过了。
第二个小时,显得非常苍白,我请他参观了一下我的小住所,他羡慕我可以买房子,而他目前只能租。我说给他倒一杯橙汁,他却要喝牛奶,还要加一点糖。
苹果敲门的时候,我们已经看了一小时安徽电视台的综艺节目了,这种吵闹而无聊得综艺节目,除了让空气多一些声音的震动外,一无是处,当然,也可以让一对单身男女像在电影院里一样正襟危坐,而不显得尴尬。
五分钟后,曹小斌起身告辞,说你们聊你们聊,我去父母家吃饭。
关上门,苹果不无羡慕地夸赞曹小斌的外表,并且很为我感到惋惜,我们进行各种了猜测,结果如下:
第一,        也许人家是不好意思表白,等着女孩子主动说。
第二,        他觉得还没到说的时候,需要确定我对他也是有意的,才会择机表白。
第三,        只是把我当普通朋友。
苹果认为第一种可能性更大,我则认为是第三种。各种猜测都有理有据。
我决定最后测试一下曹小斌。
周一上班后,食堂午饭,我要了两份红烧肉等他来,上午开庭的案子一直拖到十二点才结束,曹小斌和其他人一起涌进来,在这之前,我已经饿得受不了,把饭全部扔进红烧肉的汤汁里开吃了,裹满饭粒的红烧肉实在不好意思给他,且食堂只剩我们这一桌人,只得作罢。
下午,他带原告过来补缴诉讼费,一个债务纠纷案子的原告,满脸横肉,吐着唾沫星子信誓旦旦地说不服判决,还要上诉中院,曹小斌安慰着他,对我调皮地眨眨眼睛,我被他的小动作击倒。
这一天就这样过去,什么都没发生。
晚上苹果给我电话问我是不是有可能把曹小斌介绍给她,我嗯嗯呀呀地允诺着,心里思量着下午他对我眨巴眼睛的小动作,男人,尤其是未来的法官,可爱到这个份上,蓝颜知己都做不成,恐怕成粉颜了。我躺在沙发上,设计了两个结局,一个是曹小斌答应和苹果正式见面,另外一个是他笑笑,耸耸肩,当我跟他开玩笑,或者说“你到现在还不知道我喜欢谁么?”无论哪个结果,我都能接受。
真正的结果完全在我设计之外。第二天他来了,给我送了一块柠檬幕斯蛋糕,还插了一根蜡烛,他告诉我今天是他生日。我差点哭出来,这个男孩子,其实是不缺浪漫和善良的,他只想获得更多的关注而已。我鼓足勇气,说你老大不小了,给你正式介绍一个女朋友吧,就是上次在我家见过的苹果。
他愣了一下,忽地,扭头离去,一骑绝尘,迅速而决断,那是我从未见过的坚决。我手里拿着蛋糕,一口咬下去,却咬到了自己的手指头。
曹小斌从此未与我说过一句话。
直到两年后,我被调离这个岗位已经快一年了,我几乎已经忘记这个人。某天他突然打手机给我,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得到我的新号码的,约我当晚见面。他开了一辆车来,穿着白色灯芯绒休闲西装和黑色紧身裤,我们面对面坐着,他说他要结婚了,我看到他无名指上的订婚戒指,隔着杯子里冒出来的热气祝贺他,那热气带着点酸劲。然后他开着车带我去外滩,在亚洲第一湾左转,空气中有些流离失所的雾霾,像江水的蒸汽,他突然对我说:本来我们是有可能的,你知道么。
那些万国建筑在如白昼的灯光下展示自己的骄傲,望着波光粼粼的江水,我简直想用手圈住他的脖子掐死他,我撕心裂肺地冲他大声叫:当初你为什么不说,你为什么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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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小讨厌一起喊——当初你为什么不说不说
写的太棒了
即使在地狱,也要把它变成天堂
本帖最后由 老程 于 2012-5-9 23:13 编辑
“他连一根棒冰都没请我吃。”
小讨厌 发表于 2012-5-9 21:54
有比你惨的,讲个真事给你听:
我的一个发小大学毕业回到北京时仍耍着单儿,另一个发小把自己办公室里的一位姑娘介绍给他。两人如约去了北海公园,第二天介绍人问那姑娘:“我那同学不错吧?”
那姑娘差点把手里暖壶扔过去:“不错,丫什么玩意儿啊!”
“怎么啦?”
“怎么拉!昨下午丫带我在湖边干溜了仨小时,出了公园见着卖冰棍的。丫问我渴不渴?我客气了一下说不渴。你猜丫怎么说的?”
“他怎么说的?”
“丫说他自己渴了,还向我借4分钱,丫说他兜里就1分!”
那些万国建筑在如白昼的灯光下展示自己的骄傲,望着波光粼粼的江水,我简直想用手圈住他的脖子掐死他,我撕心裂肺地冲他大声叫:当初你为什么不说,你为什么不说?

他转过头望着江面,幽幽地说了一句:因为我不想害你,其实,我是个gay.
你那什么发小哦,一辈子耍单吧。
小讨厌,这个是很好的素材,以后可以写进小说里了。
即使在地狱,也要把它变成天堂
那人成心的,他没看上那姑娘。今天中午我和他、介绍人和其他几发小一起在朝阳医院附近吃饭。他在佛罗里达,都快当爷爷鸟,今天我们请他吃饭给他洗脑。
老程这朋友好玩的,哈哈,我必须记下来。
给他洗洗脑子,让他这么大年纪反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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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万国建筑在如白昼的灯光下展示自己的骄傲,望着波光粼粼的江水,我简直想用手圈住他的脖子掐死他,我撕心裂肺地冲他大声叫:当初你为什么不说,你为什么不说?

他转过头望着江面,幽幽地说了一句:因为我不想害 ...
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12-5-9 23:24
第三种结局,这个可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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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老程 于 2012-5-10 23:04 编辑
老程这朋友好玩的,哈哈,我必须记下来。
给他洗洗脑子,让他这么大年纪反省一下。
小讨厌 发表于 2012-5-10 09:50
他好玩的事可多了,丫有个挺雅的名字:居礼。因他古怪事情太多我们至今还叫他“狗居礼”。上面那个叫“自虐的相亲”,咱再给你讲几个:

智救老地主
文革串联时狗居礼哄着一个四肢发达的哥们,说带他去济南玩。俩到了济南后并未停留,那同学问他:怎么不玩啊?他说还没到地方呢。几经辗转他们到了个小镇,在一条大街的拐角处他告诉同学:把你的红卫兵袖章带上,看见那个扫街的老头吗?咱俩去找他。那同学不知缘由跟着他直径过去,走近一看那老头胳膊上带着白箍,上有地主分子字样。狗居礼小声对着老头说:爷爷,回家。没走多远就有有人来拦。这时那位红卫兵来了仗义:告诉你们!这个老地主被我们首都红卫兵接管了!

茅厕闻香
一次他和几个同学经过路旁公厕,那个味儿还真篡。狗居礼不禁说了声:真臭!哪知话音刚落就有人说他有资产阶级思想。狗居礼立即跑到公厕跟前,对着众人:啊!这儿空气太好啦!真香啊!

没照成的留影
狗居礼的外祖父是个大学问家,在东城区住着一个挺大的四合院。他带几个同学到姥爷家玩,他拿出姥爷的照相机显摆,同学们吵着要去附近的景山公园照相。狗居礼拿着和同学们先去了一家照相器材店买胶卷,他不会装就请营业员帮忙。那个营业员拿着相机直夸:这真是个高级相机。狗居礼忙问值多少钱?营业员随口一说:怎么也得一千多。
一千多!这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可是天文数字。狗居礼一听,立刻收起相机:咱不去公园了,回家。

误人子弟
他文革期间去了云南兵团,后来在昆明师范读了大学,英语专业。毕业后分到一个中学教英语,他口才好,英文和中文发音地道,不久就赢得同学和家长的欢迎。八十年代大批知青返城,他也动了心思。北京对上了大学想回来的有政策倾斜,在京找工作落户不是问题,问题是云南不放。狗居礼有绝的,从那时开始他的英语课以讲三国为主。就凭他那口才(略微有些结巴)估计比易中天差不了多少。俩月下来,家长们纷纷去求校长:快放X老师走吧,再不走我们孩子都毁了。

昨天我们一起把狗居礼的英雄事迹数落一遍,他大笑不置可否,唯独对误人子弟矢口否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