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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老爺叔
晓梦没有工科生的严谨,他在论证的过程中耍了诈,运用假证据就不说了,修改论点被指出的时候,还故意浑淆逻辑,最简单的逻辑,连小学生都不会弄错的。
我明明在65楼和67楼向晓梦提出疑问,关于怀斯画作的真伪和怀斯与张先生的创作年代先后,晓梦在76楼作答,我在80楼笑话他修改论点。你看看晓梦都回复了些什么:
“……2) 即使张先生是第一个在水彩画里用留白技法的,那也不能称为首创水彩留白。理由在76楼里说得很清楚了,也是两条。 由于这两句话是在水色笑死之前,所以应该不是马后炮。同时那又是我论述水彩留白的最后一贴,所以请以该76楼帖为准。”
真正的“不是马后炮”应该在65和67楼之前说清楚,76楼的话已经是被迫修改论点了(该论点很可能还是受前面老程的启发,很可能属于盗用性质),正是这个76楼成为我在80楼的笑柄。待人待己两套系统,揪住别人的错误就象掴耳光子一样,对待自己的论证缺陷则运用模糊战术,故意下大雾,试图把别人搞懵。
这还只是其一,整个论证还有很多乱糟糟逻辑紊乱的地方。譬如,怀斯那第二张画连作者是谁都不知道也可能用来证明张先生非首创,就不怕那张画的创作年代极其滞后?不考虑年代,就能判断谁是不是首创?还有,既然第一个运用某种手法也谈不上首创,那么这些证据根本就用不上,这些论据根本不是为这个论点服务的,正确的做法应该是详细分析什么才叫做首创。
另外,我在66楼,明明说的是没有见过这样的“水彩静物”,不知道是否有人画过,晓梦后面引用的画作(非怀斯的)全部都非静物画,别人的回帖中,不利于己的部分,他总是忽略。
本来穷究细理还是有可爱之处的,象老程说的,毕竟让我们在观看争辩的过程中学习和了解得更多了,但是象这样不择手段,贪图口头上风,这个我尽量说得不难听些,太孩子气了。所以看到83楼的回复,真是很失望。很不愿意回复,因为回复这种贴子,要被迫用同一种龟毛兮兮的思维来反驳,这么做真是难受。看见俺这个贴,估计晓梦又有一大堆的辩驳,我就不回复了,反正前面的回帖都在,谁也不许偷偷修改,有兴趣的网友可以翻回去研究一番,总之用严谨来形容晓梦是不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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