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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燕苗 于 2013-2-5 20:54 编辑
假定中国人口14亿,男女平衡各7亿,以七十岁计,每一岁数一千万男性,一千万女性,在作者和大多数人的心里,这样男女性比例是平衡的,每个男性都有对应的一个女性嘛,但实际上是少了2000万男性,因为婚姻法规定男22,女20,22岁以上的男性每个岁数1000万×48年,为4.8亿,20岁以上女性每个岁数1000万×50年为五亿,,女性净多2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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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的男性大两岁的逻辑,那么69—70岁的女性的丈夫是71-72岁,,他们的配偶不应该在这4.8亿男性人群中寻找,你怎么把她们算在其中了。注意了你这个适婚人群中,男性你是从22-70岁算人数,女性却是从20-70岁计算人数,明显女性多算了69-70岁的人数。正确的算法是男性22-70岁的人数,女性20-68岁人数,也就是男女人数的年龄跨度相等,即都是49岁。而不是如你所计算的男的跨度49岁女的51岁。
道理很简单,按照男性和女性1:1的男性比女性大两岁为婚姻原则,选取的对象应该是男性22-30人数,女性从20-28岁算人数,按照你的法则你居然选取的是女性为20-30岁的人数,明显多算了29-30岁女性的人数,有你这么计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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