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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13-10-26 15:40 编辑
“不过我也说过这样的原则:不能继续分割的财产应该公有,换言之,能够继续分割的话,就应该变为私有财产。”----------有你这句话,基本就没啥好争的了,因为我们已经达成共识了。
“资本主义不是一种财产所有制,而是一种生产方式”。这句话有点费解,在我看来,只有产权明确,公司才有活力,生产才能持续可发展。“资本主义”的字面意思是一切以资本或者说产权为中心。所以资本主义首先是一种产权制度,然后才是一种生产方式----以市场和利润为导向,以投入资本获得最大回报为目标的生产方式。
“法律干预公司决策”这句话更让人费解。公司内部决策,是公司的所有者根据市场来作出判断。有法律什么事? 当然有所谓反垄断法,就是某些公司的并购行为被认为会垄断市场,危害消费者,所以会被人起诉,进入法律程序。
“美国之所以资本主义最发达,就在于它的企业法律最完备”--这句话逻辑上貌似无懈可击,但是我如果问下:为啥它的企业法律会最完备呢? 你准备如何回答呢?
在我看来,美国法律发达,就是因为私有产权制度最彻底,私有资产比例高。美国先民们到了蛮荒之地,都是大家瓜分好自己的土地,然后拿起枪杆子自己捍卫自己的土地财产。人人都要保护自己财产和权利,就会催生各种法律。所以我的逻辑和你正好相反,美国之所以企业法律最完备,就在于它的资本主义(私有产权)最发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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