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老程 于 2013-9-28 12:24 编辑

187# 邱晓云
狗仔媒体会那么有口德?有枪这么大的事会不抢着报爆料?还有说挨打的是某某大官的至亲呢,狗血而已啦。
给你透个不狗血的实料吧:很早以前傅庚辰从解放军艺术学院退下来时,李双江就是接班的人选之一,此前他也没少各方努力。最终没有如愿的重要原因之一,是选来一起与他搭档的另一位年富力强的著名歌唱家因李的人品,宁愿放弃升为正军的机会也不愿与李合作。
俗话说三岁看老,有几分道理呀。
本帖最后由 老程 于 2013-9-28 18:07 编辑

双江老儿自竞争军艺院长失败后,就没人再真把他当回事啦。
李天一两次摊上大事,总有人死乞白赖地把双江夫妇往高处架,朝天上吹,唯恐不够高摔不死。
本帖最后由 老程 于 2013-9-28 20:49 编辑

8年10年有多大区别?梦鸽是湖北女人,骨子里天生不忿儿,九头鸟有多大力就会用多大劲儿,即使倾家荡产头破血流她也不会放弃。说实话,我挺佩服她这股子劲。几百万算啥?这几百万维系了母子亲情,李天一要是良心未泯的看到妈妈做了最大努力是会心存感激的。10年后他出来也才27岁,梦鸽也只有五张多,母子亲情若在,花多少钱都值。
另外,几百万是怎么算出来的?李庄捞死刑犯也就150万,这种案子律师费50顶天了,换律师定金是拿不回来了,算20万吧。再说吧女尚未向李家提出民事赔偿(魏家赔的钱够她卖好几年的,就坡下驴转行从良吧)。
三仇障目,这10年刑期就是因此而判的。一个10年盖过两个死刑,平了民愤、吸了眼球、保了太平。
或许还遮了丑恶呢。
一个衣着正常举止端庄的女子遭到陌生男人的非礼,另一个衣着暴露的风尘女子遭到一起喝花酒调情的交费客人的非礼,这两种情况有巨大不同,定罪量刑会有不同吗?
李天一案告诉大家,尽管情节不同,定罪相同,量刑差别也不大。
本帖最后由 老程 于 2013-9-29 15:43 编辑

陈有西不是此案任何一方任何当事人所聘用的律师,他是以旁观者身份点评此案的。当然李家找过他,他也参加咨询会。陈是有过刑警、法官经历的律师,也是刑法方面的兼职教授,此案中他未拿人钱财。有他这样的资深律师点评,我们能多方位观察此案。今天我又看了陈有西在一审判决后接受凤凰卫视采访的视频,又了解了不少新旧诉讼法之间的差异,有收获。
你梦姑让你管账了吧?
本帖最后由 老程 于 2013-9-29 22:47 编辑

这案二审之后,应该接着讨论为婊子立牌坊的事宜鸟。
本帖最后由 老程 于 2013-9-30 06:40 编辑

227# 100d161 那就是算多管闲事了,小儿犯事儿,老儿没敢吱声,当妈的就算是蠢招连连可始终是在使用她的合法权利。那么多违法乱纪的事不管,管这事儿?
团里、系里开洗澡会,批评与自我批评罢了,反正这种会上各个都得唠点儿闲磕儿,必须的。
本帖最后由 老程 于 2013-10-17 19:48 编辑

燕谈没见着谁挺李的,只有质疑李案背后是否有其它问题的。
楼主把李少爷比喻成当代薛蟠,这比喻恰当。可也不能因为是薛蟠嫖的,窑姐就成尤三姐了。
幸亏歪弟曾转来过一篇易胜华律师抖机灵的文章,这就是现在所说的李天二案件,现在易大律师早就自己删帖啦。好在这楼里还可以翻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