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四像是假的,他们没那么傻,这把戏至少要等个一年半载才敢重演。当然,之前的两个较可信。
李案很难翻盘了,最多就是安抚性地减上两年。即便有更有力的嫖娼证据,但让二审法官在得罪同僚和牺牲李家之间选择,在在这个政治和法治季节,还能有什么悬念?
这个案子的小道消息太多,让人眼花缭乱,需要小心甄别,且不要有异我者水的观念。
在笔录中说那么多可能影响案件性质的谎,不用被惩罚吗?
我问的就是杨处女呀。
假设不成立,同意出钱私了,就是怕事情曝光了跟着现眼,哪还能报案。李家不缺这点银子,但他家现在可能唯一后悔的就是没出这个钱。也许他们万没想到还人家还真报案了,虽然谎话连篇却得到了最理想结果。
本帖最后由 亦工亦农 于 2013-10-17 22:52 编辑

嫖娼按照天朝律法是要被拘留的,不信去问薛蛮子。谁会主动出丑蹲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