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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自觉的梦游人 于 2014-2-16 20:33 编辑
性交易因为有了一个性工作者的定性定名的,几乎可以说已经接近名正言顺行也顺了,所以可以以产业化(服务业化)来讨论邹锋的所谓自由主义的问题。毒品这东东就难讲了,首先毒品涉及嗑药和吸毒两个层次,属于嗑药的,在西方存在大麻有处方即为合法使用,由此延及别的一些用多可能上瘾的药品比如杜冷丁和兴奋剂啥的,这一层次的使用(嗑药),比照性工作者的例子,即很难给出一个毒工作者的定性定名,已经有的合法给药者(医生)是禁止通过药品牟利的,如何进入邹锋的自由主义境界,看来是没法找到答案的。至于海洛因,可卡因之类的,其生产、买卖的环节如何取得比医生更合法的“处方权”,如何使毒品生产者取得和药品生产一样的合法生产,我相信邹锋自己还是一笔糊涂账,在药品牟利还是非法的当代,邹锋就带着这么一笔糊涂账思考着毒品牟利合法化的问题,着实让人为他的“真自由主义”捏一把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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