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自觉的梦游人 于 2014-2-16 20:33 编辑

性交易因为有了一个性工作者的定性定名的,几乎可以说已经接近名正言顺行也顺了,所以可以以产业化(服务业化)来讨论邹锋的所谓自由主义的问题。毒品这东东就难讲了,首先毒品涉及嗑药和吸毒两个层次,属于嗑药的,在西方存在大麻有处方即为合法使用,由此延及别的一些用多可能上瘾的药品比如杜冷丁和兴奋剂啥的,这一层次的使用(嗑药),比照性工作者的例子,即很难给出一个毒工作者的定性定名,已经有的合法给药者(医生)是禁止通过药品牟利的,如何进入邹锋的自由主义境界,看来是没法找到答案的。至于海洛因,可卡因之类的,其生产、买卖的环节如何取得比医生更合法的“处方权”,如何使毒品生产者取得和药品生产一样的合法生产,我相信邹锋自己还是一笔糊涂账,在药品牟利还是非法的当代,邹锋就带着这么一笔糊涂账思考着毒品牟利合法化的问题,着实让人为他的“真自由主义”捏一把汗了。
今天,我就是高瑜
毒品被邹锋当作可以和土地、做爱甚至自杀等量齐观的东西,前提上他反对的是任何形式的政府干预,其逻辑上因而推理出任何形式的政府对于土地的干预,对于自杀的干预,对于做爱的干预都是和政府对于毒品的干预是一样的,结论上按照自由不要干预的原则,毒品也应该自由化。
混同讨论的对象,导致了逻辑的混乱。这是邹锋历来讨论的软肋。比如这里邹锋把自杀和做爱视作可以归于一类的可以和毒品相比较的“活动”,既然做爱次数不得有政府干预,那么自杀次数也应该不得有政府干预,由此寻找刺激的吸毒也不得有政府干预。邹锋在这里难免陷入他自己也无法接受的荒谬,那就是,做爱等于自杀,自杀等于做爱,疯狂做爱就是疯狂自杀。邹锋当年追着去爱的爱情,按照这里的逻辑,都特么憋屈的变成了自杀情结。做爱一次就是自杀一回,万一“自杀”疯狂到还怀上了,就特么是上帝拿孩子当馅饼砸到头上,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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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楼幽默之处,就是邹锋想着把迅弟儿当作练拳沙袋,结果自己变成了会叫痛的沙袋。有了晓梦这样的练拳往打破沙袋打漏沙袋的死练方向练的,俺就可以撤下围观了。继续练,俺保证抵制冷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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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供炮弹:南京江宁发生的吸毒女弃婴致死案可以让各位练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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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的李文斌和乐某没有结婚,是同居关系。大女儿是乐某和前男友的孩子。2013年2月份,李文斌因为吸毒被抓,2013年8月底就可以出狱了。而也有吸毒史的乐某在2013年6月左右弃家出走,据查是卖淫换毒,致两个幼女活活饿死。警察破门而入发现尸体时,尸体已经呈风干状。乐某因此涉嫌故意杀人,被江宁警方刑事拘留。之后南京中院判处乐某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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