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楼学术化,学院茶楼化,当初太神经质,完全没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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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金丝的简单的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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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耶克强调用观念战胜观念?
不是吧,他如果是观念,那么就会引起燕谈式的难题,你是错的,我是对的。

哈耶克哲学是从人类理性有限、自知无知出发的,经验无知(即人类接触世界有限)到哲学无知(无法解决认知矛盾),提出社会性知识默会概念,由无数个分立的个体知识通过交易连接人类网络的社会心智,自由交易秩序使人类处于合理的心智链接状态,反过来,张扬的理性因本身的无知错误反而使人类走向无边的深渊。(理解性感触,非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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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菜农 于 2014-2-18 20:33 编辑

嫖娼一类事情如果不是观念上的歧视,如果政府不禁止,应该会常态化,可能分不清是互相帮助还是交易,如果注意卫生的话,这事变成一种日常的交际,整个社会生活方式发生改变,大概就是马克思想象的共产共妻,人类都坦诚相见,赤裸相见,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且社会还是健康的。
本来是人性,回归正常而已。

大概吸毒不是正常人性,不歧视,不禁止,价格下降,邹峰有一个假定是对,就是价格下降也不会导致杀人增多。

开放性禁止,性交人数增加,增加部分不会死人。
开放毒品,吸毒人数增加,这部分增加人会死人。

至于价格降低,不一定杀人抢钱,还有,一部分人怎么开放也不会吸毒,这些都会成立。
但是增加部分人会死去,这个伦理上无法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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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游泳,探险,汽车驾驶,飞行航空,会增加溺死,途中意外伤亡,车祸导致的死亡,空难造成的伤亡等等。开放酒类,香烟,会导致酗酒,酒后驾车撞人,肺癌的死亡,不是因为死亡会增加就需要政府化纳税人的钱来加以禁止。】
这些都不会死的,毒品是必死。
这两个不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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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葡萄牙的新法律实践如何?
邹峰有些说法是有道理的,开放后,不一定发生更多的抢劫和犯罪,估计也有人意志坚强,即使开放,也不会去吸毒,这些假设都可能。

我只是不知道,吸毒还有不死的,如果吸毒确实不会死,随着技术进步,对身体也无害,那不妨开放。
但是,这个只是传说,现有的事实,吸毒还是无可救药,政府如果要禁,大概是可以的。
有人要跳楼了,消防队上去救,伦理上,绝对可以的,一般人无法接受见死不救。即使政府做法多余。也无所谓啊。
那么吸毒致死,政府去禁止吸毒,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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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左小右小暴力,那也有小改良,很可爱的说法。

小左是口是心非,见到免费就贪,从不为公益奉献一点什么的。小右倒是言行一致,小商小贩赚小钱。小暴力就难说了,基本上也是口头暴力派。

邹峰一根筋导致这个帖子热火。

做生意破产没有那么可怕,几个大老板都有破产了重新开头的故事,什么史玉柱、马云,所以,拿做生意破产与吸毒后的破产相比是不对的。
吸毒不是单单破产问题,吸毒与致死是必然关系,且顺便危害家人,做生意与致死没有必然关系,更不一定危害家庭,做性交易的话,与致死也没有必然关系,着两类做完后,身体都没有问题,唯独吸毒身体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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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峰这个沙袋韧性世界一流,打不烂打不漏。

我认为吸毒和嫖娼的危害性上是有严格区别的,吸毒与开车危险、做生意破产不能混为一谈,由此,对吸毒总要做一点什么,例如,政府管制,就是以毒攻毒吧,也就是让政府在这一点胡作非为一下,也无妨。

但是,邹峰的假定也不是全部不成立,邹峰认为,政府一定是胡作非为的,与其让政府以毒攻毒,不如不要作为,政府一旦不作为,毒将不毒,也就是,邹峰假定:废除禁止吸毒,那么,吸毒成本下降,一部分自愿吸毒继续吸毒,不吸毒的人也不会去吸毒,社会照常健康,没有毒犯,吸毒的人也不会干预正常人,社会比现在更合理。
这个假定万一成立,例如葡萄牙什么的,允许吸毒的实践是正常的话,那么邹峰大获全胜。如果没有出现这个结果,那就证明邹峰的大前提搞错,由此推断出开放后的毒品价格下降,吸毒者不干扰正常人的结论都是没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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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丝、叮咚等认为,如果政府放弃限制,毒品价格下降,更多人会去吸毒,这个也是经济学原理,价格下降,当然消费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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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峰打不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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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杭州,最高兴在是见了最智慧的邹峰和嘀嘀,不得不说,杭州这个地方真是人杰地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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