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知道条文都很漂亮?还有很多人常说中国的法律是好的,就是执行的不好。无知也不能这样啊。
george.h 发表于 2014-6-25 18:15
大汗,俺应该就是老大呀~~

随便找几条啊,看着还是挺好的呀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哈哈,山民发山民发,我收回成命。家里电脑坏,用手机很吃力
大汗,俺应该就是老大呀~~

随便找几条啊,看着还是挺好的呀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
歪弟 发表于 2014-6-25 20:19
土匪宪法从整体上来看没有三权分立的制度性保障,所以权利根本得不到保障,联合国宪法也是同样的混账,不要看到那些漂亮的人权宣言就激动,基本对人权的保障没有什么意义。这些所谓的基本权利,在我看来是如此丑陋,所有的棒棒糖都附带了条件,或者成为骗人的谎言。随便拿前五条来分析一下: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条基本是废话。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这条其实是很扯蛋的,选举权和候选人的资格零门槛,这倒让我想起土匪的官员任命可以随意异地调动,实际上,美国的州选举权通常有三个月到半年的居住要求,否则你随便跑到另一个州去选举难道没有问题吗?美国州候选人的资格通常都有好几年的居住要求。当然虽然土匪写得如此的漂亮,实际上却从未实行。实际上若真有人拿这条较真,那反倒有闪电醉了。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只能说草泥马了。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中国宗教迫害通常拿破坏社会秩序妨碍教育制度做理由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你看这条,只要是公检法去干就是合法,美国州和联邦宪法在论到这一条的时候,是对正当法律程序的说明。
哈哈,星球,我又看了一遍,终于似乎明白一滴滴乃想所神马了。

中国要想走上现代文明,首先在于我们认识到自己是一个“人”,包括西方人在内的外国人,不是我们的竞争对头,更不是我们的敌手,而是我们的同类。象学习自己民族历史上那些先贤一样,学习西方的先贤今贤,因为他们是我们人类共同的贤人。学习西方今天的制度文明,因为那是我们人类共同的制度文明。

抛却这个前提而仅仅强调自己是个“中国”,这恐怕是个转不出来的死胡同。

要知道,人类文明不仅会向前演化,如欧洲;也会停滞、僵死如亚洲;还会消亡,如美洲;中国的传统文明,如果不受外部干扰,至少看不出它有向前演化的可能,虽然它不一定最终要消亡。
春天过去了,但幸福还会再来。
回山民,20年前,俺读易经,看到孔子对其中一卦同人卦的论述,茅塞顿开。于是俺放弃工作专门写一部《同人道》,回到一个“人”字就是对路了,但这就是孔子的理想,我等只是继承发展。
先秦要高举孔孟和庄子,宋要高举陆王,明要举王阳明、黄宗羲,陆九渊一语中的,要的是六经注我,才能抄了专制独裁的中国特色之后路。
但事实上你还是轻看了中国的传统文明,在今天,文明之间的比较主要不是看它的科学技术文明层面,而要看其信仰层面,耶稣和孔子的神学立场有着根本的区别,也决定中西文化个性;耶教建立在谎言的基础上利用了愚众的懒惰在人类历史的早期拥有较大市场,孔子真诚直白不愿意设计神的谎言只强调祭如在和六极之外存而不论决定了其世俗立场,在人类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时市场比不上基督教,但着眼于将来,孔子的态度恰恰是最能与科学理性相洽的。正是从这个角度看,儒家的信仰还会有复兴的机会。
星球,不能在和你说话,再和你说话会变得象你一样矫情的。就象和走风说多会变得象他一样混乱一样。
春天过去了,但幸福还会再来。
“木道理啊木道理,你都说了咱们木有逻辑工具,这点都够致命的了~~中国历来不缺法,条文都是很漂亮的,但至今都是法而不律,原因山民讲的就有道理,就是法上有权权上有欲,粗话讲以屌治国到如今还不是被各大官人们前赴后继的实践着~~
这话应该修正一下,还是接着中国人也是人的话题说,是人就有逻辑理性,但中国的问题是名家也就是专玩逻辑学的那一家早夭了,没有形成系统的严谨的逻辑方法而已。古希腊是个特例,至于基督神教在遇上希腊文明对之进行改造前,比儒家学说的逻辑性还要等而下之。基督教疯狂残杀希腊人至该族灭绝,有良知的部分教徒却吸收和发展了希腊遗产。至于说中国历来不缺法,条文很漂亮只是法而不律,这个判断大错。中国的法律至今漏洞百出,老是部门立法,法理不通,逻辑自相矛盾,有的法不律还好,一律更糟糕。

法上有权权上有欲,搁哪不一样,关键是如何科学设计制度,而科学设计就得有逻辑理性。中国人不是不想约束皇权官权,也不是缺好的点子,而是缺逻辑工具建立系统的制度。
星球,不能在和你说话,再和你说话会变得象你一样矫情的。就象和走风说多会变得象他一样混乱一样。
山民 发表于 2014-6-25 21:42
......................
本帖最后由 章星球 于 2014-6-25 22:03 编辑

山民和george.h一样,受 宗教和党化教育双重影响,很难对中国传统中智者产生敬畏之心,你多说也不妨,少说也不错。
土匪宪法从整体上来看没有三权分立的制度性保障,所以权利根本得不到保障,联合国宪法也是同样的混账,不要看到那些漂亮的人权宣言就激动,基本对人权的保障没有什么意义。这些所谓的基本权利,在我看来是如此丑陋 ...
george.h 发表于 2014-6-25 21:05
谢谢批注~~~咱们木什么两样啊,条文不弄漂亮连字面上的合法性都木有还“法”个p呀~~同样要真的按条文执行,还专制个p呀,所以呢怎么可能让你三权分立捏?!问题始终就是一个,拿笔的挑大粪的怎么监督拿枪的?!摸索了几千年人家西方人还是找到门了,无非就是钱袋子,选票,和只有特别是言论自由,咱出这个钱养多少枪把子,他们分别干啥干啥,咱交代清楚,你犯规,对不起也不养你了,你不犯规,还对不起,爷还要通过选举定期换岗,甭把你养出毛病了,即使你没毛病,还还对不起,吃爷这一碗好饭,你就得裸奔,把家底全亮出来任人指指点点。。。今天看到小日本的神马市长巨额受贿被捕,多少?!20000人民币,真让劳资心绞痛啊,就他妈一杯酒钱啊,就把人家抓起来,民主是个坏东西~~


山民和george.h一样,受 宗教和党化教育双重影响,很难对中国传统中智者产生敬畏之心,你多说也不妨,少说也不错。
章星球 发表于 2014-6-25 21:58
说实话,一个人的话或者书能够被两千年的专职所利用,肯定不是什么好鸟。
专职就是一通到底的对社会的控制,不管它如何粉饰自己的动机,必须承认一个警告: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绝对会导致腐败。这里的腐败还不仅仅指贪污之类的,而是绝对权力绝对会遭到滥用。
3,我一再强调对君权的制约,因为这是一个迈向自由的必要的开端,英格兰从大宪章开始,也是经历了五百年才逐渐积累了那些被认为是保障个人自由最为关键的法律制度,比如人身保护令,禁止刑讯逼供,正当法律程序,人身自由财产权,政教分离,言论出版自由,陪审团制度,等等。 ...
george.h 发表于 2014-6-25 11:34

另外:专职就是一通到底的对社会的控制——专职,是专制?
这话应该修正一下,还是接着中国人也是人的话题说,是人就有逻辑理性,但中国的问题是名家也就是专玩逻辑学的那一家早夭了,没有形成系统的严谨的逻辑方法而已。古希腊是个特例,至于基督神教在遇上希腊文明对之进行 ...
章星球 发表于 2014-6-25 21:46
坚决不能修正,理性是思想的果实,思想是蛋疼的反映,逻辑出于实证。。。。我承认秦汉之前中国还有大批的蛋疼一族,之后都是些依法蛋疼之辈了,你说那个专玩逻辑的一家即使不早夭后面埋他的坑也早就挖好不知多少个了可以一直排到现在,小家伙活到说话的概率接近于零~~,我也觉得古希腊绝不是幸运的特例,没有任何记录表明他们所承受的苦难少于我们,看看他们的论述,再看看我们的,勾三股四玄五呵呵,顶多就是木匠的心得体会吧~~~一个文化要是有你所幻觉的那么优秀,他一定会给我们非常丰厚的遗存实证,有实证就可以比较,比较下来,我觉得分清楚权力与权利进而公权与私权,进而公利与私利,这个高度不是中国三纲五常那一套能够够得着边的。你说关键是如何科学设计制度?!我还最怕科学这两个字,塔已经被我d糟蹋得不成样子了,制度根本不是来自与设计而是源于制衡。中国如果说她成功,那就是他成功的消灭了一切制衡因素,她彻底的失败肯定也是这个原因,他就是恐龙,没有对手必将自灭。

再说点题外话,思想与语言文字有莫大关系,前者在于交流与沟通,后者在于沉淀与积累,思想的累进莫不靠语言与文字的忠实表达与存储,梦子言文字统治语言,我还想说进一步,文字统治了思想,中国的思想家大多是考据大师甚至考古大师,他们在故纸堆里穷其一生到头来还是个不知所云,是时候放手了,让我们伟大而无所作为的祖宗们安息吧。


回歪弟:逻辑理性和逻辑学,逻辑理论是两码事啊。逻辑理性乃为人皆有的本性。
至于制衡,从来不缺制衡的动力,因为人性的利己本能在那里,难的却是制衡的方法和技术,制衡哪里都有,制衡要玩好就有艺术鸟。科学二字被糟踢,你不能再进一步糟踢,而应该为之正名。中国啥时候成功消灭了制衡因素,你以为毛煮习做到了?他干嘛发动文化大革命?还不就是想摆脱制衡,最终还是失败。归根结底,是制衡不得其道,民主宪政才是制衡之道,可是他们比较害怕真正的科学制衡之道,他们不是怕制衡,而是怕消灭。

中国的思想家,我的看法还是依旧,不是因为他们只想考据不求义理,义理在宋明理学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到大清才衰落的。而是没有得到希腊式逻辑理论的支撑。

让伟大的祖宗们安息不是问题,把他们遗留的精神财富一起埋葬才是罪过,欧人如果这样的态度对待失败到被基督徒灭族的希腊圣贤,就没有现代的繁荣了。
回歪弟:逻辑理性和逻辑学,逻辑理论是两码事啊。逻辑理性乃为人皆有的本性。
至于制衡,从来不缺制衡的动力,因为人性的利己本能在那里,难的却是制衡的方法和技术,制衡哪里都有,制衡要玩好就有艺术鸟。科学二字 ...
章星球 发表于 2014-6-26 10:33
你好像说了几次基督教将希腊人灭族之类的话,能解释一下吗?
回歪弟:逻辑理性和逻辑学,逻辑理论是两码事啊。逻辑理性乃为人皆有的本性。
至于制衡,从来不缺制衡的动力,因为人性的利己本能在那里,难的却是制衡的方法和技术,制衡哪里都有,制衡要玩好就有艺术鸟。科学二字 ...
章星球 发表于 2014-6-26 10:33
话到此地深感自己语言思想太贫乏,车轱辘话怎么都能说圆了,思想应该是矢量,他要向着未知才有意义~~~老祖宗的东西申遗不掉价,就是搞搞资源再生利用,良法与良俗深加工再升级也有好处,你我的差异在于我承认中医有几个经长期实践验证的良方良药可用,但他的基础理论该扔了。你觉得这一套只是运气不好,修修补补之后还可以与西医并驾齐驱~~

制衡如果说是个现象,自然、社会无处不在,要说他是个思想,甚至成为一种政治自觉,中国人还有很远的路要走。还是那句话:法而不律,律人不律己,制而无衡,制他而恒己,就是中国智慧的巅峰,千方百计消溺正太态竞争做到一家独大,这是普遍心理。西方所以能够民主我觉得根本原因是他们的民不弱,就说基督教吧不管他有多少不是,至少他还教会很多人阅读识字,还让人过上一种有希望的组织生活,咱们帝国怎么玩的?利出一孔,只事耕战,说穿了就是口粮加棍棒双核驱动的奴隶模式,现在当然升级中,左前方纳粹模式,右前方民主模式,正前方中国特色的快乐猪模式~~


本帖最后由 章星球 于 2014-6-26 22:07 编辑

回george.h 兄:首先从基督教是怎么来的说起,我之前已经说过,我绝不相信耶稣是上帝和耶稣他妈妈一起生的孩子。他一定是一个人,自称神的儿子。其教条一开始比较朴实,让穷人互相帮助并且组织起来,这在当时也是好事,算是发展社会组织,也属于“社会建设”。

但到了四世纪,基督教被改写了,正如美国学者马恩的看法:“就我们现今所知的基督教而言,创立者已不再是公元1世纪的耶稣基督,而是公元4世纪的君士坦丁大帝。”就像儒家被秦皇汉祖把玩一把叔孙通为儒家注入奴性一样,君士坦丁大帝作为第一个信教的皇帝,将权力之手伸向了宗教,君士坦丁大帝杀老婆杀长子,其嗜血性格也一起融入了基督教。基督教经权力的改造,血腥性、排他性、奴性都迅速滋生,以基督的名义开启的对异教徒的血腥残杀就拉开了序幕,持多神信仰的希腊人和其他异教徒一样,厄运也就开始了。

482 - 488年
小亚细亚反皇帝和教会的绝望起义失败,异教徒的大多数被消灭。
    
486年
埃及搜出更多的异教“地下”祭司,他们被关押、示众、严刑拷打,最後被处决。
  
515年
  洗礼成为每个人的必须,对已经皈依基督教的人也这样。君士坦丁堡的皇帝Anastasius 下令屠杀阿拉伯城市 Zoara 的异教徒,并摧毁当地神祗 Theandrites的神庙。
    
528年
  Jutprada (Justinian) 皇帝禁止在 Antiochia 举行的替代奥林匹克运动会,下令(通过火刑、钉十字架、喂野兽或钉铁钉)处死一切行“巫术、占卜、魔术或偶像崇拜”的人,禁止(“受希腊人亵渎上帝的愚蠢之苦”的)异教徒从事教学。
    
529年
  Justinian 皇帝禁止雅典哲学院,并下令没收其财产。
    
532年
  狂热教士、宗教裁判团成员 Johannes Asiacus 开始征伐小亚细亚异教徒的征战。
      
546年
  数以百计的异教徒在君士坦丁堡通过Johannes Asiacus 被杀。
    
556年
  Justinian 皇帝命令极端宗教裁判者 Amantius 到 Antiochia 搜索、拷打并消灭该城最後一批异教徒,烧毁所有私人图书馆。
    
562年
  雅典和君士坦丁堡大批异教希腊人被捕、游街示众、被拷打、监禁,最後被处决。
    
578 - 582年
  基督徒在帝国东部到处拷打异教希腊人并把他们钉上十字架,Heliopolis 的最後一批异教徒被消灭。
  
580年
  宗教裁判者进攻秘密宙斯庙,祭司们自杀,其他异教徒被捕。所有被抓的人,包括副总督被严刑拷打後送往君士坦丁堡受审。他们被判死刑,要被狮子撕碎,只因为野兽没有兴趣,他们被钉上了十字架。基督暴徒们随後拖着他们的屍体游街,进一步毁坏他们的屍体後把他们扔到垃圾堆。
    
583年
  Mauritius 皇帝治下再次出现异教迫害。
    
590年
  基督教控告者在东罗马帝国各地揭露"异教密谋",掀起新一轮的拷打和处决。
话到此地深感自己语言思想太贫乏,车轱辘话怎么都能说圆了,思想应该是矢量,他要向着未知才有意义~~~老祖宗的东西申遗不掉价,就是搞搞资源再生利用,良法与良俗深加工再升级也有好处,你我的差异在于我承认中医有几个经长期实践验证的良方良药可用,但他的基础理论该扔了。你觉得这一套只是运气不好,修修补补之后还可以与西医并驾齐驱~~

制衡如果说是个现象,自然、社会无处不在,要说他是个思想,甚至成为一种政治自觉,中国人还有很远的路要走。还是那句话:法而不律,律人不律己,制而无衡,制他而恒己,就是中国智慧的巅峰,千方百计消溺正太态竞争做到一家独大,这是普遍心理。西方所以能够民主我觉得根本原因是他们的民不弱,就说基督教吧不管他有多少不是,至少他还教会很多人阅读识字,还让人过上一种有希望的组织生活,咱们帝国怎么玩的?利出一孔,只事耕战,说穿了就是口粮加棍棒双核驱动的奴隶模式,现在当然升级中,左前方纳粹模式,右前方民主模式,正前方中国特色的快乐猪模式~~
歪弟帖的这个信息量啊,我捡主要的回答吧。
我和你的主要区别不是你说的那个样子,我也是认为他的基础理论是不行的,所以打个比方理论是根链子,孔孟老庄的某些观点则如珠子,我是认为这些珠子是可以打磨打磨串得起来,形成的新理论也不是说能从基础到枝条都要跟西方分庭抗礼,而是说可以在共同的树干基础上形成枝条与枝条的区别。
回george.h 兄:首先从基督教是怎么来的说起,我之前已经说过,我绝不相信耶稣是上帝和耶稣他妈妈一起生的孩子。他一定是一个人,自称神的儿子。其教条一开始比较朴实,让穷人互相帮助并且组织起来,这在当时也是好事 ...
章星球 发表于 2014-6-26 22:06
你贴的这个历史有来源吗?
假设杨六斤生活在宋代

吴钩 今天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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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的杨六斤是广西隆林县德峨镇的孤儿,出生在一个贫苦的家庭,6岁时父亲去世,母亲改嫁,四年前爷爷、奶奶也不幸离开人世,他便独自一人生活,住在空房子内,每个星期从堂哥那里领10元生活费,常吃野菜充饥,还自制工具捕鱼吃。
今年5月底,杨六斤的孤苦故事被媒体披露,立即引起社会的深切同情,热心人纷纷捐款,据报道,目前善款已达200万元之巨。又有志愿者将六斤接到深圳免费读书,这位可怜的孩子,命运终于发生改变。
然而,前几天,杨家亲戚与德峨镇干部千里迢迢赶到深圳,将杨六斤强行接走,尽管孩子哭喊着“我不想回去,我喜欢这里”,但他仍然被带回了家乡。
六斤的堂哥说,他已经做好打算,准备放弃在外务工,回老家照顾好杨六斤。当地政府也有计划,准备给杨家盖个房子。现在做这些事情,已经非常容易了,毕竟有200万捐款摆在那里。只是我,还有许多人都有点想不明白,当杨六斤孤苦无依,一人独自生活时,除了堂哥每周给予10元资助之外,其他亲戚以及当地干部在哪里呢?

(6月23日中午,深圳康桥书院,堂哥拉着六斤大步离开会场。图片来源:CFP)
我相信现在有很多双眼睛都会盯着杨六斤的200万。这笔巨款将如何处分,目前我尚未看到有比较可靠的方案披露。由于我正在写宋朝制度的系列文章,便有朋友半是好奇、半是开玩笑地问我:如果杨六斤生活在宋代,这事儿有没有一套制度来处置?
这是一个有意思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承认,宋朝肯定也有杨六斤这样孤苦无依的孤儿。不过,宋代的基层社会为无数宗族组织结成的网络所覆盖,不管今人给予宗族的评价如何,对于传统的中国人来说,他们至少还是可以从宗族组织中得到共同体的庇护。北宋范仲淹创立的义庄,以让族人“日有食、岁有衣、嫁娶凶葬皆有赡”为目标,为诸多士大夫所效仿,更是传统宗族救济的典范。
因此,我大胆假设,如果杨六斤生活在宋代,他的家庭将镶嵌在宗族网络中,当他的直系亲人不幸亡故,同族同宗中人通常都会收养他,或者由族内的义庄给予赈济,总不至于让一个十岁孩子孤零零地居住在空房子而不闻不问——这种原子式的生活,在传统社会是比较少见的。
再假如宋朝的一名孤儿,名下拥有两百万贯的财产,而这孤儿尚未成年,明显缺乏自主处分财产的能力,那么又该怎么办?我相信这个问题现在可能还困扰着杨六斤的亲戚。
宋人的办法是,由政府设立一个信托机构,代为托管遗孤的财产,这叫做“检校”。根据宋朝的检校法,一名孤儿如果失去了全部的直系成年亲人,政府便有责任将他的财产核查清楚,登记在册,存入检校库,然后定时从代管的财产中划出若干,发给遗孤作为生活费,等遗孤长大成人,政府再将代管的财产交给还他。
宋朝政府之所以要设立检校制度,自然是为了防范孤儿的财产被抚养他们的族人、亲戚借故侵占。我们前面说到,作为族人的共同体,宗族组织通常会向同族的孤儿寡母提供救济。然而,如果这名孤儿的名下拥有一大笔财产,则难保没有觊觎之人。因此,需要有一个中立的机构来代管这笔财产。宋政府设立的检校库,便是这样一个机构。
但政府机构也有可能会侵占孤儿的财产。为防止出现这种情况,宋政府订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检校制度:
首先,宋朝的检校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凡符合检校条件者(亲人故去、只留下孤儿与财产),均须报官检校;但如果不符合检校条件而政府强加检校的,许人控告。
其次,检校库如果挪用托管的财物,官员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再次,如果检校库托管的财物出现损坏或遗失,政府必须给予赔偿。
应该说,在制度尚未败坏的正常情况下,由政府设立的检校库托管孤儿的财产,还是比较安全的,至少可以防止心图不轨的族人觊觎孤儿财产。
不过,这样的检校制度还存在另一个问题:检校库每个月都要定期给托管财产的孤儿发放生活费用,一个月一个月发下来,检校库代管的财产便会越来越少,如果孤儿的财产本来就不多,最后难免要坐吃山空。怎么办?
宋神宗年间,朝廷采纳了开封检校库的建议,允许设于各地的检校库将他们托管的财产作为本金,投资于抵押贷款,从而将原来沉淀在仓库里的资产盘活起来。放贷所得的利息,则用来支付遗孤的生活费。这样,孤儿成年后,还能够从检校库领回属于他们的本金。
这时候的检校库,已经相当接近于今日的信托投资基金了。这一制度放在一千年前,无疑是非常先进的。可惜宋朝灭亡后,检校制度也随之湮没了。
但历史的经验值得借鉴,鉴于杨六斤目前尚未成年,没有能力处理财产,成年的直系亲人又不在身边,因此,以杨六斤为收益人的200万元善款,也应该有一个中立、独立、专业的信托机构来代为保管、处分,待杨六斤成年之后,再将剩余的财产交还给他。
(版权声明:本文系腾讯《大家》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赵琼)
这里有个完整版供参考http://bbs.tianya.cn/post-worldlook-391529-1.shtml
章星球 发表于 2014-6-26 22:43
有没有更可信的来源?
假设杨六斤生活在宋代

吴钩 今天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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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的杨六斤是广西隆林县德峨镇的孤儿,出生在一个贫苦的家庭,6岁时父亲去世,母亲改嫁,四年前爷爷、奶奶也不幸离开人世,他便独自一人生活,住在空房子内,每个 ...
章星球 发表于 2014-6-26 22:53
我对吴的感觉是对宋代制度的考察有太多想象的成分,所以我希望能够请一位吴的对手来参与讨论,我等旁观就好了。
我木能力考据去,就全信吴钩先生的话~~~还是证明了不乏构建能力,缺乏的是执行能力~~


本帖最后由 自觉的梦游人 于 2014-7-7 12:04 编辑

这个楼应当连根拔了,挪到历史专栏去。
宋史的特殊,核心在士人有了一定的社会地位。问题在于以士人为社会基础的王朝统治能否评价为非专制,主贴显然在这一点上过于乐观。文官制度因为不杀士人的传统垫着底,确实在宋代有了一个相对宽松的发展环境,在专制的框架下,研究宋代文官制度这已经是一个老课题了,说它更趋制度化,因而值得后人借鉴,说到底,也就是宋代相对把士人当人而已。宋代起于陈桥,和当朝起于枪杆子是一个路数,宋朝丘八最无地位,其杀武将从不带眨眼,原因就在于皇帝们从一开始就最担忧着陈桥故事重演,由此建立了直接归皇帝统辖控制的中央禁军制度。说到文官制度宋朝皇帝可能没有多少快活事。但是说到武官制度,却是皇帝想怎么快活地杀就怎么杀的,在这一点上,宋朝的专制彻底保证了皇帝的专权。主贴的盲区就在于混淆了皇朝专制和皇帝专权的微妙差别,拿着几个历史故事忽悠,如果主贴把标题改为宋朝是一个皇帝专权的社会吗?由此来讨论宋代文官的制度化,或许还值得一议,比如宋代依靠文官制度基本避免了历史上的外戚乱政,宦官当权以及军阀擅权等历史乱象。
今天,我就是高瑜
读历史的梦游人终于自觉发帖了。
参加交流
这个帖子横跨历史与思辨,所以先发在这里了,如果历史版不反对,可以连根搬过去。

梦游人说到杀武将不眨眼,岳飞是家喻户晓的,相关记录到底有多少呢?其前因后果又如何?我等搬板凳静候。
这里有个完整版供参考http://bbs.tianya.cn/post-worldlook-391529-1.shtml
章星球 发表于 2014-6-26 22:43
凯迪有敌基督的集大成者,不过我很少上凯迪: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id=7869367&boardid=1&read=1
在浩如烟海的历史长河中找些一鳞半爪的东西来当证据,恐怕很难算得上是学术吧,充其量是粉丝向的文章。而且专业精神远不如日本动漫的粉丝们。
春天过去了,但幸福还会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