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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楼
发表于 2014-6-26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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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杨六斤生活在宋代
吴钩 今天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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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的杨六斤是广西隆林县德峨镇的孤儿,出生在一个贫苦的家庭,6岁时父亲去世,母亲改嫁,四年前爷爷、奶奶也不幸离开人世,他便独自一人生活,住在空房子内,每个星期从堂哥那里领10元生活费,常吃野菜充饥,还自制工具捕鱼吃。
今年5月底,杨六斤的孤苦故事被媒体披露,立即引起社会的深切同情,热心人纷纷捐款,据报道,目前善款已达200万元之巨。又有志愿者将六斤接到深圳免费读书,这位可怜的孩子,命运终于发生改变。
然而,前几天,杨家亲戚与德峨镇干部千里迢迢赶到深圳,将杨六斤强行接走,尽管孩子哭喊着“我不想回去,我喜欢这里”,但他仍然被带回了家乡。
六斤的堂哥说,他已经做好打算,准备放弃在外务工,回老家照顾好杨六斤。当地政府也有计划,准备给杨家盖个房子。现在做这些事情,已经非常容易了,毕竟有200万捐款摆在那里。只是我,还有许多人都有点想不明白,当杨六斤孤苦无依,一人独自生活时,除了堂哥每周给予10元资助之外,其他亲戚以及当地干部在哪里呢?
(6月23日中午,深圳康桥书院,堂哥拉着六斤大步离开会场。图片来源:CFP)
我相信现在有很多双眼睛都会盯着杨六斤的200万。这笔巨款将如何处分,目前我尚未看到有比较可靠的方案披露。由于我正在写宋朝制度的系列文章,便有朋友半是好奇、半是开玩笑地问我:如果杨六斤生活在宋代,这事儿有没有一套制度来处置?
这是一个有意思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承认,宋朝肯定也有杨六斤这样孤苦无依的孤儿。不过,宋代的基层社会为无数宗族组织结成的网络所覆盖,不管今人给予宗族的评价如何,对于传统的中国人来说,他们至少还是可以从宗族组织中得到共同体的庇护。北宋范仲淹创立的义庄,以让族人“日有食、岁有衣、嫁娶凶葬皆有赡”为目标,为诸多士大夫所效仿,更是传统宗族救济的典范。
因此,我大胆假设,如果杨六斤生活在宋代,他的家庭将镶嵌在宗族网络中,当他的直系亲人不幸亡故,同族同宗中人通常都会收养他,或者由族内的义庄给予赈济,总不至于让一个十岁孩子孤零零地居住在空房子而不闻不问——这种原子式的生活,在传统社会是比较少见的。
再假如宋朝的一名孤儿,名下拥有两百万贯的财产,而这孤儿尚未成年,明显缺乏自主处分财产的能力,那么又该怎么办?我相信这个问题现在可能还困扰着杨六斤的亲戚。
宋人的办法是,由政府设立一个信托机构,代为托管遗孤的财产,这叫做“检校”。根据宋朝的检校法,一名孤儿如果失去了全部的直系成年亲人,政府便有责任将他的财产核查清楚,登记在册,存入检校库,然后定时从代管的财产中划出若干,发给遗孤作为生活费,等遗孤长大成人,政府再将代管的财产交给还他。
宋朝政府之所以要设立检校制度,自然是为了防范孤儿的财产被抚养他们的族人、亲戚借故侵占。我们前面说到,作为族人的共同体,宗族组织通常会向同族的孤儿寡母提供救济。然而,如果这名孤儿的名下拥有一大笔财产,则难保没有觊觎之人。因此,需要有一个中立的机构来代管这笔财产。宋政府设立的检校库,便是这样一个机构。
但政府机构也有可能会侵占孤儿的财产。为防止出现这种情况,宋政府订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检校制度:
首先,宋朝的检校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凡符合检校条件者(亲人故去、只留下孤儿与财产),均须报官检校;但如果不符合检校条件而政府强加检校的,许人控告。
其次,检校库如果挪用托管的财物,官员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再次,如果检校库托管的财物出现损坏或遗失,政府必须给予赔偿。
应该说,在制度尚未败坏的正常情况下,由政府设立的检校库托管孤儿的财产,还是比较安全的,至少可以防止心图不轨的族人觊觎孤儿财产。
不过,这样的检校制度还存在另一个问题:检校库每个月都要定期给托管财产的孤儿发放生活费用,一个月一个月发下来,检校库代管的财产便会越来越少,如果孤儿的财产本来就不多,最后难免要坐吃山空。怎么办?
宋神宗年间,朝廷采纳了开封检校库的建议,允许设于各地的检校库将他们托管的财产作为本金,投资于抵押贷款,从而将原来沉淀在仓库里的资产盘活起来。放贷所得的利息,则用来支付遗孤的生活费。这样,孤儿成年后,还能够从检校库领回属于他们的本金。
这时候的检校库,已经相当接近于今日的信托投资基金了。这一制度放在一千年前,无疑是非常先进的。可惜宋朝灭亡后,检校制度也随之湮没了。
但历史的经验值得借鉴,鉴于杨六斤目前尚未成年,没有能力处理财产,成年的直系亲人又不在身边,因此,以杨六斤为收益人的200万元善款,也应该有一个中立、独立、专业的信托机构来代为保管、处分,待杨六斤成年之后,再将剩余的财产交还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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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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