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必须重新认识中国地主

必需重新认识中国地主本文来源:九个头条网
作者:难民甲


时代屋说:


我生于1969年,小时候,在各种宣传工具的影响下,我对“地主”恨之入骨,觉得他们是吃人不吐骨头的一群恶魔。我甚至听到“地主”这两个字都反感,一度想:这些当地主的,怎么不给自己起个好听的名字?“地主”这两个字多恶心啊,他们为什么要把这么恶心的名字安在自己头上?我后来才知道,这是洗脑术在我身上产生的效果。现在再回过头来看这两个字:地主,土地的主人,多美啊!


今天,我们普通民众,有谁是土地的主人?


——孟青山









迄今为止,我们仍然能在教科书上看到类似这样的描述:地主依靠出租土地剥削农民为生,是封建社会的典型代表,是罪恶的剥削阶级;他们品德败坏,横行乡里,欺男霸女,无恶不作……其典型代表有黄世仁、周扒皮、南霸天和刘文彩……


假如所有地主皆合上述所言,果真罪大恶极,天理不容。但问题是,中国地主真的是那样吗?有多少人对这个已经被消灭的特殊阶层有足够的了解?






何谓地主?



要认识中国的地主,首先要明白以下三点:


第一、中国的所谓地主的形成,从地主的土地和财富的来源来看,有学者指出,大体有以下三种:一是祖上传下来的家业。二是在外地做官、经商发了财,回乡兴家置业,购买大量土地。三是勤劳俭朴,聪明好学,善于经营,一辈子省吃俭用,有点积蓄便买田,慢慢上升爲地主。当然,也有靠欺行霸市、高利盘剥而上升爲地主的,但这种人只是极少数。


第二、法律问题。地主的土地、山林、房屋等不动産,在交易、过户的过程中,都是签署了契约,按章缴纳了税负,并由当时的政府主管部门颁发了权证,既是公认的,又是合理合法的。


第三、历史的合理性。地主这一阶层当年在农村占有的土地和财富较多,是多种社会力量长期碰撞取得的均势与平衡,是两千多年来皇权专制社会优胜劣汰、自然选择的结果,是一种符合当时社会需求、合理合法的重要的政治经济结构要素。


中国地主,其存在有几千年历史,就其土地来源而言,“地主”资产的原始积累也有一个过程,也有不同的类型,有些“地主”的资财是靠勤奋劳作积累出来的,有的是在外地经商赚了钱,回家买了地,也有的是来自祖辈的遗产,不能说全是不义之财,不能说“地主”的资财都是抢劫来的、都是罪恶的产物。


如此一来,中国地主的存在,完全是一种合法的自然现象。






中国地主有何作用?



1、地主代表农村先进生产力


两千多年前,孟子说:有恒产者,始有恒心。这话的意思是:只有财产较多的人,做事才有责任心。因为他要对自己的财产负责,对自己的家庭负责,对自己的声誉负责……绝对不会乱来。当年,地主阶层以其财富、道德、学识和声望,责无旁贷地担负了政府职能缺失部分的职责,在农村中起着稳定社会的中流砥柱作用。


农村中有一批勤劳俭朴、善于经营“田秀才”——用农民的话来说,就是种田的“好把式”,他们上升为富农、地主后,代表着当时农村的先进生产力。他们农具比较齐全,资金比较充足,生产具有一定规模;他们经验丰富,接受新生事物较快,有能力选择和改良作物的品种;他们的农、副业产量总是达到当地最高水平;他们先进的耕作方法给贫苦农民起了示范、带头作用……如果让他们继续富下去,其子女留学美国归来后办农场,中国的农业或许会改变面貌,跟上世界前进的步伐。


2、地主进行土地经营能解决贫农就业问题


就经济而言,当年地主将土地出租,解决了贫苦农民的就业问题,与资本家办工厂给城市贫民提供就业机会,与当今外资进入中国解决城乡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是一码事。地主收租是土地投资的回报,工商企业利润提成是资本的回报,同样是一码事。 地主中有为非作歹之人,贫农中何尝没有为非作歹之人?


3、地主是中国传统乡绅社会的传承者


值得注意的是,正是因为有地主这一阶级存在,中国传统的乡绅社会才能在农村真正建立,从而也避免了中国乡村的空洞化。这些人读的是四书、五经,“孔孟之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新一代或者上新式大学,或者到外国留学,有的儒家思想深入骨髓,有的民主自由思想铸造人格,成为新的绅士,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具有怜贫恤老、救济鳏寡孤独、助教兴学、救灾赈灾、修桥补路、兴修水利、调解纠纷、倡导文化活动(舞龙灯、赛龙舟、唱大戏等)的善举,举凡农村中一切需要钱、物的公益事业、慈善事业,他们带头发起、热情赞助并充当捐资、献物、出力的主角。经过较好教育进入官场、文坛、教育界、商场、工厂等上层社会的,大多数是地主家的子弟。


当年的地主阶层,集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文化精英于一体,理所当然地成为社会的主流。那些读书不多无意于仕途的读书人,回到乡梓后,因其品德、学问,主持正义,办事公平,往往被推举为地方领袖,掌握着村、乡、区的地方事务的管理权。而当年的政府(县级以上)是那样软弱,既没有“社会救济”概念,又没有过问地方事务的经济实力。因此,大量地方事务便责无旁贷地落在本乡本土有声望的富绅(地主)的肩头上。


4、地主是维护农村社会秩序的重要力量


著名独立作家野夫认为,士绅(地主)阶层既非朝廷分封指派,又非家族世袭嫡传,也算不上基层民主直选,它是完全自然生成而又为当地社会所默认的一个人群。一般而言,它由正直诚信、发家致富、知书识礼的人所组成。这一群体没有国家俸禄和职称,只是凭借个人素质而形成的潜在势力,掌握着乡村的话语权。他们不妨一领青衫躬耕草野,但往往却一言九鼎,安抚平息着乡村的裂纹和创伤。不管政治是如何周期性动荡,皇朝是如何兴衰更替,是他们在小心翼翼地呵护着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在很多意义上说,都是他们在代行政府职责,在充当太平盛世的守护神。


历朝历代的入登大宝者,多数很在意对士绅阶层的培育和保护,即使满人入关,也不敢完全消除江南的缙绅门第。因为统治者知道,这个广袤的国家和众多的草民,不能仅凭枪杆子去管理,在他们鞭长莫及的艽野,需要无数德高望重的人去维护礼法。对他们的迫害,就是对华夏文明生生不息的道统的丢弃。而一个丧失道统的民族,就会像一个没有灵魂的行尸,甚或堕落而为众多的杀人机器。






中国地主厄运降临


上世纪50年代,也即新中国建立初期,土地制度改革斗争在新解放区开展得轰轰烈烈,新政权要求没收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一夜之间,全国数百万地主变成被消灭的对象。这一场土改运动,使得那些“久被压迫”的农民,与地主们水火不容,仇深似海。据不完全统计,土改中杀了两百多万地主。而直接后果是,中国农村千百年来赖以运转的乡绅社会被破坏无遗,造成农村精英缺失,并进而演化成今天几乎无法解决的“三农问题”。


曾上书毛泽东劝阻土改运动的董时进认为,地主富农是农村的先进生产力,必须爱护而非打倒。他们的财产和土地不可侵犯,他们应当受到尊重,而不是被羞辱,被残酷地斗争。地主不是一个阶级,“有恒产”的传统,使得工、农、兵、学、商各阶层的人可以购买土地出租,这和存款,买股票是同样道理。拥有土地不是犯罪,用血腥手段夺取土地才是犯罪。


董时进直言,土改后,分到土地者高涨的情绪,过了一段时期就会低落,因为他们耕种所得,都要上缴国家,没有发家致富成为富农地主的可能。于是,他主张用技术手段改进农业,例如推广良种,兴修水利,放干冬水田,提高复种指数,推广美国式的农场,实现机械化、化学化。可惜,当时没有人把这话听进去。






消灭地主之后的恶果



关于那场血洗地主的土改运动所造称的后遗症,作家野夫的观点更为深刻:


1、农村生产系统遭遇破坏 直接造成1960年大饥荒


贫雇农尤其是无业游民在拿到土地证和别人家的浮财时,他们几乎相信他们从此真的翻身做了主人。人世的赌局被一双新神的手重新洗牌,不劳而获的快乐对谁都似乎是意外之喜,他们一起载歌载舞地走进了新社会。但是,乾坤甫定,不再担心农民的骑墙摇摆时,从互助组到合作社再到人民公社的一整套锦囊妙计打包上市了。在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狂飙进军中,三千多万农民被活活饿死在路上。迄今为止,我们还在为三农问题疾呼,还在为争取农民的基本国民待遇而哀求乞告。


2、乡绅阶层消失 传统仁义礼信荡然无存


土改的后遗症还远远不止这些。从这时开始的划分阶级成分并由此提升的阶级斗争学说,是20世纪下半页最可笑也最悲哀的虚构。在一个号召平等自由的社会里,人却被分成三六九等,最高当局故意蛊惑的仇恨和阵线,迫使所有的人与邻为壑,互相撕咬。传统的仁义礼信等美德荡然无存,底线伦理从此不再。大家一起崇尚假恶丑,以穷为美,整个社会充满了打家劫舍的气氛。


维护了几千年礼法秩序的士绅阶层被彻底妖魔化,各种生编硬造的脏水笼罩在他们头上。即使侥幸逃脱一死的,也和他们的子女一起,要在几十年的光阴中承受各种歧视。这种对民间社会的彻底摧毁,最终使我们今天要承担恶果。许多人失去了敬畏,各种恶行正在瘟疫般蔓延,一个古老民族真正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内伤。






为何要消灭地主?


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秦晖对土改的研究,为我们揭示了土改最真实的秘密:


土改根本就不是为了什么平均地权,更不是为了什么发展生产力。土改表面上是分地,实际上不过是借分地的机会,人为地在农村社会内部制造相互仇恨、仇杀,一方面彻底毁灭传统乡土社会纽带,使广大农民丧失传统的社会组织资源而变成孤独无助的一盘散沙,再也无力抵抗共产党这样的强大组织力量对农村社会的全方位统制;另一方面使农民在这样残酷惨烈的相互仇杀中不得不向党交出一份“投名状”,从此以后只有死心塌地跟党走。







有学者深刻指出,中国大陆的土改运动其实是一场政治运动,土地问题只是一粒棋子,一个策略。1949后,其子官至正部级。那么,为何不用和平手段分田地、“均贫富”?土改后,毛泽东说:每到一处,先必制造恐惧,以巩固基层政权。他是为了巩固基层政权,使得基层老百姓在恐惧和紧张之中不得不跟共产党站在一起。所以通过杀地主,通过夺取土地,既制造血腥和高压,又巩固和建立自己的基层组织,一箭双雕。


这一种说法,在官方的一次会议得到体现。1956年9月,中共副主席刘少奇在中共第八届全国代表大会上做政治报告时解释说:“……由于我们采取了这样的方法,广大的农民就站立起来,组织起来,紧紧地跟了共产党和人民政府走,牢固地掌握了乡村的政权和武装。因此,土地改革不但在经济上消灭了地主阶级和大大地削弱了富农,也在政治上彻底地打倒了地主阶级和孤立了富农。”


实际上,土改运动是一场人为的政治斗争,学者胡适指出阶级斗争的恶果时说:“无形之中养成一种阶级的仇恨心,不但使劳动者认定资本家为不能并立的仇敌,并且使许多资本家也觉劳动者真是一种敌人。这种仇恨心的结果,使社会上本来应该互助而且可以互助的两种大势力,成为两座对垒的敌营,使许多建设的救济方法成为不可能,使历史上演出许多本不需有的惨剧。”


重新认识中国地主,重新评价上世纪的那一场土改运动,是尊重历史、重回理性绕不开的话题。
笑死了

还是老一套,也就是用地主不承认,而且一直在践踏的那些东西去“肯定”地主。

至于其它问题。拜托某些人了解一下世界各地的农民运动。
至于阶级和阶级斗争,不仅是社会科学的基本范畴和研究对象,当代中国新生代农民工的自发抗争也早已展开。



形式上的平等自由不仅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抹杀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存在,而且从来是地主的眼中钉肉中刺。


主贴这种把古代中国比附于现代西方的做法只能是笑柄。
现在地主没了,都成了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