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 从恶心到不恶心——读《把穷人打昏吧》


    很早的时候,读到巴金翻译的《巴黎的犹豫》,其中两篇印象很深。很深的原因是描述的情景激烈刺激。一篇是一个众人排队领一截吊死孩子绳头的短文。另一篇是《把穷人打昏吧》。这里所说后一篇。

    一

    有一个前提,大凡知道,就是波德莱尔属于“恶之花”写作,也就是后现代性写作。总体是对现代性的批判。人们公认的“现代性”这个东西,一般说来由“一个人”和“两个神话”构成。人就是“大写的人”,如说人是万物的灵长,人是目的,每个人的人格平等,人是理性的动物等。《把穷人打昏吧》也出现过“大写的人”的词句,如文中每个人“都是被废黜的王子”一说。支撑这大写的人之“王子”的是两个神话:一是本质主义,如人的本质是自由、平等、博爱论,这个“人的本质论”是现代性赋予的;一是历史主义,如历史目的论,如人类会有一个伟大的“弥赛亚终极时代”,(比如“英特纳雄耐尔一定会实现”说)也是现代性允诺的。

    现代性给我们描绘了一个美好蓝图:人将成为“大写的人”(比如“特殊材料制成的”人说),支撑大写人的是本质主义和历史主义两根支柱。经过了两次大战,或者说正题过后是反题,现代性运动之后出现了后现代运动。对现代性产生了怀疑和批判,波德莱尔《巴黎的犹豫》,具体到这篇《把穷人打昏吧》就是这场批判思维的一个产物。

    二

    《把穷人打昏吧》里说,这天“我”在街上遇到“一个乞丐把帽子伸了过来”,“我”脑子里“善天使”发出了鼓动,“它和我哺哺地说:‘谁能感到平等,谁才能和别人平等;谁知道争取自由,谁才配得上有自由。’”随即,立刻,马上——

  我冲着乞丐奔去。一拳打在他一只眼上,那只眼马上肿得象个皮球那么大。我在敲碎了他两颗牙齿时把指甲弄折了。由于我生来瘦弱,又没有好好地练过拳击,为了尽快地把他打昏,我一只手揪住他的领子,另一只手去掐他的脖子。接着,又拚命地向墙上撞他的脑袋。……
  接着,我用足了劲向他后背踢了一脚,把他的肩胛骨踢断了。于是,这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子便倒了下去,我就抬起地上的一根粗树枝,狠命地抽打他。我不停地打,就象厨师要剁烂牛排一样。


    早年,每每看到这里很不理解。为什么一个人竟然做得出这么凶残殴打一个乞讨的“六十多岁的老头子”?要知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啊!怜悯、恻隐、辞让和是非之心全无的“我”,疯狂暴打他的眼睛、牙齿和肩胛骨,这一切被“拼命打”得像“剁烂牛排一样”!

    问题的关键是,作者波德莱尔站在暴打者一边,对“我”是肯定的。居然,《把穷人打昏吧》在文学史上获得一篇喝彩声,与集子一道成为名著,至今不衰。看不懂,记得那时实在看不懂,为什么会这样?难道非美学的暴力美学?暴力有什么好欣赏的?

    好了,后来再看,其实此文是有行文的逻辑背景的。一个是上边说了,后现代(现在成为“后学”)借此批判现代性。批判什么呢?此文的主题人物是“我”,“我”的原始冲动大爆发,蛮力相向意味着“当时最时髦的书”对“我”做出“顺应”改造的失败。二个是此文也是有文体的,文体意味着立场。它是一则反讽寓言,反抗“类似催眠术”的现代性,反抗“顺应”的允诺。而且暴力下收获的是完美结局,表明反抗是成功的。第三是从情节看,它也有交代。开篇说自己读了满满当当“当时最时髦的书”,书里说做人“处处顺应别人的意志”是幸福之涂。如此催眠下,“我进人一种昏头昏脑、半呆半痴”的享受感之中。

    击垮“我”的是一个乞丐的眼光——“能使皇冠落地”的眼光。眼光激活“我”身体中的“善天使”,与“苏格拉底的精灵”比较,可知后者是理性,前者是激情。理性是现代性的基础,激情是前现代的特质。这篇寓言故事的结果是,一个激情驱使下的“善天使”冲脱了“苏格拉底的精灵”的理性周密的安排,掀起了一场“战斗的”行动形式,而不是“顺应”,原始暴力唤醒了乞丐的斗志,老头最后“重新获得了生命和骄傲”。

    “先生,您和我平等了!”——这意味着,通过一场行动和战斗便可获得平等,而非时下“皇冠”、“被废黜的王子”的承诺,这承诺示意了人的本质价值:每个人都有一顶“皇冠”,都拥有恢复王子高贵地位的那一天。只需理性逻辑和历史等待。

    《把穷人打昏吧》所表达的,犹如北岛的“我不相信”。

    三

    其实,我写此文要提出并回答的,是这样一个新问题:为什么早年读到“剁烂牛排一样”粘在乞丐身上的眼睛、牙齿和肩胛骨,心中会感到极其不适和悲悯?满是负能量。而波德莱尔对暴力为什么不心虚,反为之骄傲?文中那个怜悯、恻隐、辞让和是非之心全无的“我”,反使得乞丐充满了觉悟的正能量:

  “他发誓说,他完全明白了我的学说,并听从我的劝告。”

    读者我与作者波德莱尔之间,出现这种不同趣味,原因何在?今天读到一篇文章,是傅有德的《希伯来先知与儒家圣人比较研究》。读罢忽然意识到,是东方与西方、圣人文化先知文化,这两种文化传统使然。前一个重人伦、德行,后一个重神启、真理,从而导致了中西小说故事诸文学人格形象的区别,还有作者的表达美学和读者的理解角度上有差异、分殊。

    波德莱尔是基督徒,信上帝,其文学中的真善美等等,自有西方先知文化定下的基点。傅有德说:“举凡一种宗教或文化传统,大都同时倡导仁爱与公正。”西方宗教和中国儒家,西方宗教出先知,中国儒家出圣人。先知意味着公正,圣人象征着仁爱。西方先知讲仁爱,但在仁爱与公正之间有偏重,偏重在公正。比如“爱”,《圣经》讲爱,第一是“爱神”,其次是爱人;爱人也是爱神的缘故。而爱神就是爱上帝,就是履行上帝的律法,就是讲公平、正义、一视同仁、赏罚分明。上帝是超越的,上帝的律法也是正义超越庸常情感的。超越的表现,在于服从上帝的意志,追求为普遍权利和阶层利益所做的斗争。只有上帝的律法,不顾忌人间的感受。故西方先知精神的一个突出特征是大无畏地开展社会批评,代表的是社会的良心。

    中国圣人求仁爱,西方先知求公正。公正表现在文学上,就是以之成为手段和目标。凡不符合“公正”尺度的,再真善美也是假丑恶。所以,波德莱尔在《把穷人打昏吧》中,把现代性承诺的真善美之虚伪“撕破给人看”,表明了还原本真的真善美之强烈意图。反之,与先知公正相对的是儒家仁爱。人之初性本善。仁爱表达的是怜悯、同情、关心、仁慈等道德情感。儒家也有公正的思想,但在中国圣人那里,仁爱才是其核心价值。仁爱胜过公正。我作为中国人的读者,自小受的是圣人文化情结教育,情感第一自动化反映自然是“羊大为美”的东方美感。

    西方先知文化精神是超越性、绝对斗争的,中国儒家圣人文化精神是人间情怀、以德服人的。波德莱尔强调公正、中国读者寻求仁爱,这是早先读了《把穷人打昏吧》导致歧义产生的根源。

《巴黎的犹豫》??????犹豫什么?没看懂。

对“穷人”素无好感,精神上的萎靡腐朽尤其可憎。打人不是目的,目的是为了装逼,装一个让你升华格调的逼。不服,就往死里揍。
沧海一粟 盲人摸象
揍不了,呵呵呵~~
我冲着乞丐奔去。一拳打在他一只眼上,那只眼马上肿得象个皮球那么大。我在敲碎了他两颗牙齿时把指甲弄折了。由于我生来瘦弱,又没有好好地练过拳击,为了尽快地把他打昏,我一只手揪住他的领子,另一只手去掐他的脖子。接着,又拚命地向墙上撞他的脑袋。……
  接着,我用足了劲向他后背踢了一脚,把他的肩胛骨踢断了。于是,这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子便倒了下去,我就抬起地上的一根粗树枝,狠命地抽打他。我不停地打,就象厨师要剁烂牛排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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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还挺喜欢这一段的~~~
我冲着乞丐奔去。一拳打在他一只眼上,那只眼马上肿得象个皮球那么大。我在敲碎了他两颗牙齿时把指甲弄折了。由于我生来瘦弱,又没有好好地练过拳击,为了尽快地把他打昏,我一只手揪住他的领子,另一只手去掐他的脖 ...
水笺 发表于 2015-10-27 17:27
我也蛮喜欢这段,同感哈。
沧海一粟 盲人摸象
这一段是写给什么的人?应该是写着这种人的:

记得在网上看过一个做公益的人文章,他说他们带着技术,带着种子,带做钱去很一个很穷的地方,把种子和钱给他们,教他们种植技术,他们把钱花了,种子和技术荒在那儿,等别人第二年再送钱给他们,仿佛穷着给你看,看你们救不救他们。
听出来了,挺押韵的哈。
沧海一粟 盲人摸象
还有一种穷人,耕牛一样的穷人,吃的是草,挤出的却是奶和血。而熊猫呢,又懒又不耕田,还好吃好喝的那么多人服侍。为什么差别这么大?
沧海一粟 盲人摸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