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人兄的帖子,感人至深。公人兄如此严于律己,“狠斗私心一闪念”,我是非得大肆敬佩不可的。然小见以为,尊严之趣,存乎于心即可,未必非要与日常行为严格挂靠。 以买盗版光碟为例,和公人兄一样,我也是盗版光碟的老主顾了,但我对天发誓,我并不认为去买一张盗版碟,肯定就能与“践踏尊严”相联系。这种事情,属于正当的商业行为,商家有追逐利益的自然欲望,消费者也有降低成本的本能需求。就我而言,我近年所买的盗版碟,全都是在灯光敞亮、服务优良的环境中,用最为自然的方式,堂堂正正地购买的。事实上我也不明白,有关部门为什么非要唆使老百姓用一百元的价格,去买下原本只值三、五元的碟片。——不,公人兄,做一个精明的消费者,我是视为一种公民责任的。再向公人兄汇报一个发现:上海原来有一家襄阳路服饰市场,专门销售优质的伪劣产品(这话不矛盾:优质指质量,伪劣指牌子)。按照老外在上海所占的人口比例,结论是这样的:隆鼻深目的老外,绝对比中国人更热衷于购买此类伪劣品。老外在中国购买盗版碟的热情,据我观察,也是绝对不逊于国人的。——我的意思是:就算购买盗版碟不够光彩,这也不是一件中国人才有的不光彩,西方人一旦获得机会,他们比我们更加热衷。 我以为,人只要知道,有一样叫作“尊严”的东西,比“面子”更加值得追求和拥有,作为一个人,也就非常够意思了。至于所言所行是否冰清玉洁和寥若晨星,不妨暂且置之度外。 公人兄的调侃功夫,我是素所惮服的。记得多次听兄在帖子里说过,兄在真名的潜水史,长逾三年。在我看来,那属于耆宿级网友了,后进如我者,原本是要先行参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