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名原创首发]狗咬人是不是新闻?

俺没有学过新闻学,就是老听说新闻有一个规律,就是“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

俺不懂新闻,所以一直把这个当作了新闻学的精髓。

俺的新闻来源主要是电视。因为电视比较的便宜,本身是个摆设,不用另外花钱,那个遥控器一按就有;还因为电视比较的直观,经常可以看看MM在那里报道新闻,比那报纸的汉字看得养眼;更因为电视可以选择,新闻看一会就可以去看易中天讲旧闻。

前一阵子俺看电视,发现天天都在讲各地的狗如何咬人,死了多少多少的人,多少的地方被这狗搞得人心惶惶。俺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听说的那个新闻的规律实在是个狗屁,那是资本主义新闻学的典型教条。那恶狗到处乱窜,吓唬孩子,咬伤妇孺,破坏社会和谐,端的可恶之极,狗咬人确实是、应该是、必须是新闻!

可是最近几天俺刚被这新闻吊起胃口来,就发现这新闻突然就不知去向了。那咬得变傻了的孩子咋样了?那被狗吓坏了大妈咋样了?各地的禁狗令、打狗队进展如何了?都没有了报道,没有了声音,咱那电视喉舌不讲了,俺就又糊涂了:

这狗咬人究竟是不是新闻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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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傅教导:刨花直窜过肩膀,方显木匠功夫深

老木匠的工坊

老实说,上海的新闻最没看头.湖南电视新闻虽然大方向也要,但哪里有希奇八怪的事情,都出钱请人报信去拍.语气也是嬉笑怒骂得可以.

记得有年虹桥机场发生飞机事故,事故镜头一秒而过,而市委书记那张亲民的脸无处不在,一场灾难硬是给整成感激不尽感恩戴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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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后面的人咬狗将会更加残酷,有关部门严禁播出~~~
这文章写得干净利索。[em17]
俺是灭绝师太

偶一看到人VS狗的新闻就生气

一看到这样的新闻就生气。不管与老木匠的初衷是否搭得上。

“狗咬人不是新闻”这个俗语原意本不是指News专业报道,而是从狗性来说的。可是,今天这样的事例大量涌现,而且上升到民生新闻的主要内容,也并非是新闻记者在新闻制度约束下无聊生事。的确是,现代中国社会狗患愈演愈烈,危及的不仅是狗的生存问题,更加凸现的是人的生存问题,以及社会管理的水平问题,以及建设和谐社会的窘境问题。

前提,我不否认狗的生存权,也不否认狗可以和人类相依存的事实。但是,当我们这个土地上的狗还没有完全脱离狼性,我们这个土地上的人还没有完全摆脱愚昧的现在,我们能够看到的就是这样的荒诞场面:一面是狗遍地撒欢,一面是人在和狗患较量。

说一些观察,养狗的人群除了动物喜好者、养狗赚钱者、闲暇之辈外,大量的养狗者现在越来越多的集中在收入低、无所事事以及文化水平低的人群中。暂且不去论证他们养狗的心态,最起码的养狗生态呈现给我们的是到处是狗屎,经常有狗咬人的事。

在一个人均生存空间狭窄,人平均受教育程度偏低,人的管理体制无常的基本条件下。养狗,对于狗来说,可怜;对于人来说,可悲。

让我们尴尬的是,养狗还是禁养逐渐成为各级政府头疼的事情。让你养吧,狗患无穷;不让养吧,显得没有人性。这样的民生新闻也就上升到近乎国家主题新闻的高度,可是深入报道就会影响和谐社会建设,四面挨骂。我就看到,深入报道这样新闻的主持人被爱狗者骂得狗血喷头。

所以,如果我和迎面而来的狗狭路相逢,第一举措是对狗主子说:请你把狗抱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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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1-12 21:50:44编辑过]

正经人说不正经话,不正经的喜欢说正经话——正经秀快乐
嘿嘿,楼上的注意,养狗的网友可多了~~[em01]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以下是引用兮兮在2006-11-12 21:51:00的发言:
嘿嘿,楼上的注意,养狗的网友可多了~~[em01]

谢谢提醒!人,可以爱狗也可以不爱,这是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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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经人说不正经话,不正经的喜欢说正经话——正经秀快乐

能在咱国家电视播出的,基本上不是新闻。

我从2000年开始就不看电视了,停了有线费。北京最近欲换成数字电视,正在上门收取机顶盒费,又要大赚一笔了。

什么时候电视新闻头条不见了公仆们的脸,再看电视也不迟。

下载pps软件,在电脑上看“人咬狗新闻”,一举两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1-12 22:09:23编辑过]

看大家这么一说,俺更糊涂了:

这狗不咬人是不是新闻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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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傅教导:刨花直窜过肩膀,方显木匠功夫深

老木匠的工坊

问的好!

以下是引用老木匠在2006-11-12 22:09:00的发言:看大家这么一说,俺更糊涂了:

这狗不咬人是不是新闻捏?????

对,是新闻。在没有进化好之前,如同“人不吃人”一样,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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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1-12 22:14:48编辑过]

正经人说不正经话,不正经的喜欢说正经话——正经秀快乐

[新闻链接]    11日下午2时15分,北京公安在动物园前部署数百名镇暴警察,驱散抗议的爱狗人士。这场抗议活动前后持续三个小时,至下午二时十五分,北京警察在部署完成后,大批警察涌入抗议人群中,把抗议者推离现场。

 

正经人说不正经话,不正经的喜欢说正经话——正经秀快乐

不和谐啊,要想个办法。

是否这样,消灭大狗和狼狗,至于可爱的小狗就算了,如何?

参加交流

好帖子啊!强烈同意正经秀,不怕爱狗的网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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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现代社会而言,新闻所“新”在解读视角与社会关注度——否则的话充满真真假假的奇闻轶事的小报最“新”了——狗咬人达到一定程度累计成一定的量就可以成为新闻。人咬狗反之也成立。[em01]

记得关于狗咬人与人咬狗的新闻观是十九世纪末,主办过《纽约太阳报》的美国新闻人桑纳提出的。百多年过去了,这一新闻观依然影响着西方媒体。但在当下中国,如果能把狗咬人的这不是新闻的新闻做彻底就不错了,这样也不至于老木匠先生会发出那么多的天问。

从狗咬人到人咬狗,看来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中国新闻可谓任重而道远,我们现在只希望尽快把这狗咬人的事做彻底了,也好加快人咬狗的过度步伐,使吾生有幸也能听听人咬狗是咋的个咬法,呵呵。

http://http://blog.zmw.cn/user1/42/index.html我行我诉

老实说,中国一年里被狗咬死的肯定没有刑事案件里死掉的人多,人和人,就不太好讲拉,狗和人讲不出事情来,谁让狗不会说话来着?

现在的新闻可是用压倒一切的太度在逼迫物业尽快修理爆裂的水管子和处理无证犬,谁让水管子和狗都不会说话呢?

想要我请你吃鸡,先放我出去!
以下是引用正经秀在2006-11-12 21:48:00的发言:

说一些观察,养狗的人群除了动物喜好者、养狗赚钱者、闲暇之辈外,大量的养狗者现在越来越多的集中在收入低、无所事事以及文化水平低的人群中。暂且不去论证他们养狗的心态,最起码的养狗生态呈现给我们的是到处是狗屎,经常有狗咬人的事。

我看到的倒都是有房有车的朋友养宠物的,很多有有别墅,周末开车带着孩子和狗一起外出参加宠物论坛野餐的,而且因为物质条件不错,心态也很好,且乐善好施。从没见哪家宠物狗咬人的。
想要我请你吃鸡,先放我出去!
以下是引用朱屹在2006-11-13 21:10:00的发言:我看到的倒都是有房有车的朋友养宠物的,很多有有别墅,周末开车带着孩子和狗一起外出参加宠物论坛野餐的,而且因为物质条件不错,心态也很好,且乐善好施。从没见哪家宠物狗咬人的。

你的观察也没有问题,只是社会新闻事件的视角不仅是指向偶发的、一隅的。而且是具有普遍性的,毕竟底层人群是我们社会的主体。如果我们社会都呈现你说的情况,也就不会发生上面图片里北京:警察与养狗人的对垒。

即使上海,也有狗患加剧的忧。上海市卫生部门提醒市民要高度警惕预防狂犬病。2006年上半年,上海共处理各类被宠物咬伤人员4.5万余人次,同比上升40%,其中严重咬伤人数超过1.6万人次。部分上海市民未按规定给宠物狗接种疫苗是造成上海狂犬病疫情增加的原因之一。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1-13 22:28:30编辑过]

正经人说不正经话,不正经的喜欢说正经话——正经秀快乐

我不养狗,但对狗这种动物历来抱有好感。在真名网我曾提到早年看过的一部以狗为主角的美国电视系列剧《莱西》,那条出色的牧羊犬,一直让我感到温暖。

狗本身无所谓“患”,狗成了患,问题出在人身上。事实上,以我居住的小区为例吧,养狗者的平均文明程度确实不敢恭维。大白天带着体量惊人的狗在小区随意蹓跶,看主人的架势,根本没有牵住它的意思。现在,“癞痢头儿子自家好”的现象,快要让位给“宠物自家好”了。

爱狗,大致上是一种美好的情感,为了自家的宠物宝贝而无视邻里的安宁,就走向反面了。

以下是引用周泽雄在2006-11-13 22:45:00的发言:

爱狗,大致上是一种美好的情感,……。

为了这句话,我也不知道怎么表达不同的意思,想问的是:不爱狗,大体是不是一种美好的情感呢?

美好的情感基于的不仅是人的本性与理性,而且还要结合不同的审美观中“物以类聚”的理念。也许,从生命价值说人和狗一样平等;但是一个几乎没有体毛的人害怕或者不喜欢毛茸茸的狗,应该是更合理的审美倾向吧?

我的哲学是,不害怕人一样的类,害怕有体毛的一切动物。因为这样的心理,所以不喜欢狗。(我的一个很有人缘的领导,平时和睦相处,并且其乐融融,突然一天得知他养了两只狗。从此,只有退避三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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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经人说不正经话,不正经的喜欢说正经话——正经秀快乐
以下是引用正经秀在2006-11-13 23:03: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周泽雄在2006-11-13 22:45:00的发言:

爱狗,大致上是一种美好的情感,……。

为了这句话,我也不知道怎么表达不同的意思,想问的是:不爱狗,大体是不是一种美好的情感呢?

美好的情感基于的不仅是人的本性与理性,而且还要结合不同的审美观中“物以类聚”的理念。也许,从生命价值说人和狗一样平等;但是一个几乎没有体毛的人害怕或者不喜欢毛茸茸的狗,应该是更合理的审美倾向吧?

我的哲学是,不害怕人一样的类,害怕有体毛的一切动物。因为这样的心理,所以不喜欢狗。(我的一个很有人缘的领导,平时和睦相处,并且其乐融融,突然一天得知他养了两只狗。从此,只有退避三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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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不能这么说吧?强调一种情感,未必是为了否定一种情感,世事不是做对联,不宜两两相对的。

仅仅不爱狗,我个人是无从评价的。我的意思是,这种情感本身,既不能直接指向美好,也不会直接指向美好的反面。

至于何谓“更合理的审美倾向”,我的态度是,只要不与人类的主导情感作对,只要不触犯文明,一般我拒绝评价哪种审美倾向“更为合理”。我只能承认,“一个几乎没有体毛的人害怕或者不喜欢毛茸茸的狗”,是一种完全正常的生理、心理反应,但我不敢说,“一个几乎没有体毛的人”喜欢毛茸茸的狗,有啥子不正常。在人类的文明记忆里,原本就有过一个和“毛茸茸”的动物和谐相处的漫长时期,直到今天,在相当多的人类生活中,人类还在与“毛茸茸”的动物相处。一个牧羊女在抚摸自家圈子里一头“毛茸茸”的羊时,我无论如何不敢说,这种行为是荒谬的,这种情感是反常的。

个人的小见是:如果一个人从小就被告知动物是可爱的,从小也有机会经常接触小动物,他就有可能喜欢这些动物。反之,则可能厌恶或恐惧它们。当然也有例外,在情感领域,只要不违背文明准则,我无条件信奉多元。

以下是引用周泽雄在2006-11-13 23:24:00的发言:

哦,不能这么说吧?强调一种情感,未必是为了否定一种情感,世事不是做对联,不宜两两相对的。

个人的小见是:如果一个人从小就被告知动物是可爱的,从小也有机会经常接触小动物,他就有可能喜欢这些动物。反之,则可能厌恶或恐惧它们。当然也有例外,在情感领域,只要不违背文明准则,我无条件信奉多元。

谢谢回复!我的提问不是针对你的观点,而是想验证我的感觉是否常态。

喜欢最后一段,认同养成教育成效,更认同多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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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经人说不正经话,不正经的喜欢说正经话——正经秀快乐
被养的狗如果是真政意义上的野狗,大概不会有这种新闻了,属于保护之类。家鸡可以任意宰割,野鸡却可以受到保护的。还有一个原因,狗的繁殖力太强,凡属此类者都不会有好下场,如老鼠苍蝇,如果此等物类稀少一点,也许不会人人见而杀之了。
我有一位同学现在开设了一个宠物学校,专门矫正宠物的行为。在郊区,规模很大。
师傅教导:刨花直窜过肩膀,方显木匠功夫深

老木匠的工坊
我觉得,是不是新闻,要看质和量,第一,它咬的是什么人,第二,它咬了多少人。前者如“王菲的女儿童童不慎被友人家中的爱犬咬伤”那是上了报的,后者就是现在的“狗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