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真理是越辩越糊涂的

    不论是在公众生活还是在个人生活里,我一直不爱与人争辩。这既是性格使然,也是出于对“真理”这一概念本身的怀疑。
 
    我们这个民族神话时代完结得极早,宗教时代从不曾发生,只有对真理的崇拜,历数千年而不坠。“朝闻道,夕死可矣”,古往今来的仁人据说就是这样执著地追求真理的。真理在古时候,或称为道,或称为天命,到了宋朝以后就成了天理纲常一类。新文化运动带来了德先生与赛先生,民主虽然绝大多数人还不甚了了,科学倒是大有取代道德成为新的价值体系基石之势。曾经有一个短暂时期,各种主义勃兴,似乎春秋百家的思想盛世有些重现的苗头,但没有多久就定于一尊了。于是我们从童年起就听说某某主义某某思想是颠扑不破的真理,放之于四海而皆准等等,听得耳朵都起膙子了。
    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是意识形态统治逐渐瓦解的过程。这一过程的开端,就是当年那场关于真理问题的大辩论。解放思想运动,既是权力搏弈,也是以新道统替代旧教条的意识形态之争,其结晶就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把逮得着老鼠就是好猫的观点理论化了。这一论断融解了严酷教义,也稀释了真理追求,其实用倾向占据了此后意识形态的主流地位。于是人们摸着石头过了二十多年的河,摸出了一个经济发展有目共睹,除此之外谁也说不清是怎么回事的中国。
    面对着光怪陆离的时代,新左派和新儒家一起惊呼着礼崩乐坏。他们或者想回归原教旨,或者想重建道德秩序,但都是只反贪官的卫道士。他们的声音虽然宏亮,但其中能够知行合一的人大约极少。本来,如今是人人谴责腐败,人人可能腐败,卫道士自然难免。自由主义者虽然鱼龙混杂,继承的却是四九年以后时断时续,一息微存的向往民主,批判专制的传统。他们当中不乏与权力抗争,历经苦难之士,不过他们的思路,大多仍不脱寻找真理,憧憬光明。他们的声音被脱贫致富过程里的横流物欲和权力资本消音,近来处于边缘化的自说自唱状态,基本要倚靠信仰才不致被收编。
 
    一九九七年冬天,我在江南出差,晚上工作结束后照例是当地老总请客,先吃饭后去歌厅。KTV包间照例空气很差,我中途溜出,看到隔壁是一舞厅,传出莱昂奈尔.里奇的歌声,就走进去。一曲结束后,音乐转为缓慢的萨克森管,是一首陌生的曲子,听上去有些幽迷。突然间,灯光全熄,伸手不见五指。我愕然伫立,让眼睛适应黑暗。忽然想到,如果我在此时此刻伸出手去,摸到的也许是温香暖玉,也许是一把又凉又硬的折叠椅;如果我伸出脚去,可能走不了几步就一脚踏空跌倒在地,即使没有踩空,也一定会和某种障碍物撞在一起。没有什么理由,我忽然联想到故国的历史与命运,更觉意兴阑珊。胡思乱想着也就习惯了黑暗,却还是觉得气闷。转身摸索着推门而出,索性走到外边,在露水初起的小巷踱步。江南的夜,其实是湿冷的。
    在潮寒的夜色里我心茫然且充满怀疑:真理究竟是什么,是否存在?我们生活在世代相传的思维模式里,即便破除了迷信,也仍然崇拜真理。以我们所使用的“真理”概念,真理即便不是绝对的,也必定唯一的,终极的,不容置疑的。我们耳熟的话语是吾人信奉真理,热爱真理一类,这里的“真理”完全可以用“上帝”来代替。也许,正是因为我们自古对神明缺少敬畏,近半个多世纪来更全民无神论化,我们已习惯把真理等同于信仰。真理一旦成为信仰,就难免排他。我倾向于以为,经历几千年的历史与语言环境后,固执乃至专制已经是我们思维方式的一部分,我们潜意识的一部分,我们人性的一部分;对多元的宽容,对异端的尊重,其实需要很高的修为,成了十分难得的品质。近时人筛来筛去,也就一个胡适先生。
 
    真理是越辩越明的吗?对此我深为怀疑。从这句话里,我总感到一种要统一思想的的气息。为真理辩论的目的何在呢?大多是要说服别人,证明自己的正确,至少是要找出一元的真理吧。再说,真理有可能越辩越明吗?在我国历史上,思想统一终究是靠权力来一锤定音;在现实生活里,常见的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辩论到不可开交就转入人身攻击了。一方面,我们能言善辩,既擅长论证对错,断定是非,也擅长颠倒黑白,指鹿为马;另一方面,我们的思考在古时候依附于某家学说,在现代离不开某种主义,还未开始已采用了许多不言自明的“真理”,对之深信不疑。所谓思辩,在中国思想史上其实是两回事。春秋以降,辩术是一直在发展的,与权术结合,到了现代有厚黑学之称;思想则日益走向单一,无论六经注我还是我注六经,都走不出经的范围。思想的单一化到了极端,便是严厉的意识形态统治。(说句题外话,在我看来,文革的近的脉络,自然要看整风,反右等运动;远的脉络,则要看宋以后尤其是明清两朝权力与意识形态的逐渐紧密的结合。)思与辩的乖离,换言之是“思”不曾回到“思”本身,更不用说回到语言本身了。十七年前,在一个风云变幻的时刻,我曾遇见一位静坐书斋研究海德格的校友,在一个宁静的下午,听他讲了许久直到夕阳落去。当时会然在心的细节,如今已付忘川,只记得曾感叹思辩哲学的贫瘠。我们没有康德,更不用说维特根斯坦,胡塞尔,海德格了。
    进一步说,我不禁怀疑我们是否真的崇拜真理。从历史上看,理学一统天下的过程及其之后,思想的道德化与文化的市俗化是同步的,这一情形在明清尤其明显。人们常说的“满嘴巴道德仁义,一肚子男盗女娼”,正是道出了道德教条与社会生活的乖离,或者说知与行的乖离。毕竟,为真理献身的仁人是少之又少的,能够知行合一地信奉真理的人也未必多—至少比虔诚的教徒要少得多,因为真理太抽象与高深。我想绝大多数人纵然在理论上崇拜真理,实际上乃至潜意识里崇拜的是权威,是控制了实际权力包括话语权力的人。
 
    对于真理的绝对性,相对性这种艰深的问题,我是不敢问津的。说到底,我只是有些朴素的怀疑。如果我们不再事先就给定真理太重的份量,赋予它先验的至高无上的价值,那么真理也就只是一个词语。它是什么,它是否存在或者它怎样存在也就会有许多种界定。在我看来,真理是一种相对而言较为确切的叙述,而任何叙述都是有边缘的,换言之有其适用范围与有效性。人文社会学科的所谓“真理”,既需要尽量远离价值伦理判断,也需要有别于自然科学定理,它更应是定量的而不是定性的。我以为认识到真理的边缘与有限的重要性,不下于认识到真理本身。人类的迷思与谬误,大多出自对真理的无限夸大。
    那么,关于真理的辩论还有什么意义呢?如果是思考的交流,那么这种辩论往往可能激发新的思路,那真是一件快乐的事。如果是信仰的碰撞,那么多半是鸡同鸭讲,因为信仰是难以交流的。无论如何,一个人如果能够通过辩论变得更加善于倾听,就有可能相对少一些偏执,至于越辩越明白还是越辩越糊涂反倒不那么重要了。其实,真理的辩论如果宽容多元,多半就越辩越糊涂了。在很多时候,我倒更喜欢糊涂的感觉,那往往是新的怀疑的开始。在这个世界上,自以为明白真理的人从来不是太少,而是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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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同感!

辩论的双方总是将对方的、以及自己的观点极端化,形成愈加分离的两个极端,如何可能达到真理(如果有的话)?

世间万物如此复杂,一个人的眼光总是有限,恰如盲人摸象,一尾一鼻,双方不思己陋,还要争论,把鼻子、尾巴越拉越长,如此能够感觉大象全貌,岂不荒唐?

去年被拉去当辩论队的老师,再三和学生交代:这只是娱乐观众的游戏,做人做事,万不可如此——除非是靠此吃饭的律师,另做别论。

师傅教导:刨花直窜过肩膀,方显木匠功夫深

老木匠的工坊
两头一个圈回来,依然是太极![em05]
大树就是个广济寺旁穷扫地的.

“那么,关于真理的辩论还有什么意义呢?如果是思考的交流,那么这种辩论往往可能激发新的思路,那真是一件快乐的事。如果是信仰的碰撞,那么多半是鸡同鸭讲,因为信仰是难以交流的。无论如何,一个人如果能够通过辩论变得更加善于倾听,就有可能相对少一些偏执,至于越辩越明白还是越辩越糊涂反倒不那么重要了。其实,真理的辩论如果宽容多元,多半就越辩越糊涂了。在很多时候,我倒更喜欢糊涂的感觉,那往往是新的怀疑的开始。在这个世界上,自以为明白真理的人从来不是太少,而是太多。”

——这段话有现实的指导意义,俺复制下来了。

万幸的是,俺喜欢并从中讨生活的文学行当,“真理”是个理应被放逐的概念。我曾说过,在文学创作领域,只有一句话是真正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那就是“文无定法”。除此之外的概念,不管听上去如何浏亮,通常都还有商榷的余地。

“真理越辩越明白”固然过于理想化了,而“真理越辩越糊涂”也太过绝对。这个事我是中庸主义:不可不辩,也不可依赖于辩。

如果把“真理”换成“道理”,我觉得,很多“道理”是可以通过辩论来使人达到“明白”的。

道,可道,非常道

以下是引用周泽雄在2006-12-25 11:41:00的发言:

“那么,关于真理的辩论还有什么意义呢?如果是思考的交流,那么这种辩论往往可能激发新的思路,那真是一件快乐的事。如果是信仰的碰撞,那么多半是鸡同鸭讲,因为信仰是难以交流的。无论如何,一个人如果能够通过辩论变得更加善于倾听,就有可能相对少一些偏执,至于越辩越明白还是越辩越糊涂反倒不那么重要了。其实,真理的辩论如果宽容多元,多半就越辩越糊涂了。在很多时候,我倒更喜欢糊涂的感觉,那往往是新的怀疑的开始。在这个世界上,自以为明白真理的人从来不是太少,而是太多。”

——这段话有现实的指导意义,俺复制下来了。

真理(道理)就是此岸连彼岸的问题。世界是变幻的,无穷的,我们都难以抵达彼岸,但不妨碍我们接近彼岸。接近彼岸不仅需要辩论,而且更需要行动。

质疑“如果是信仰的碰撞,那么多半是鸡同鸭讲,因为信仰是难以交流的”。如果你辩论的单纯是“信仰”本身,这个说法可以成立;但是如果是“信仰”本身又有什么可辩性呢?我们辩论的一定是“信仰”下的事物。而不同的“信仰”,或者没有“信仰”,并不妨碍我们接近真相、真道、真知、真理等事物的本质。

嘿~~故意矫情下,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不要辩论,辩论解决不了任何问题”。邓小平还说过,“我不要辩论是姓社还是姓资。只要增加国家的综合力量就是社会主义”。大兴不用灌输,和老邓一样说出了一个道理:无论信仰如何,增加国力(没有意识形态的愿望,除非你是地球村民)的途径,是我们共同的不需要辩论的,可以糊涂地怀疑地,也可以忍气吞声地袖手旁观地任由摆布的国策吧:) !这里

[em07]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25 12:33:58编辑过]

正经人说不正经话,不正经的喜欢说正经话——正经秀快乐

真理,望文生义,是真实、存在、行得通的道理。人们普遍追求真理。人们普遍想践踏真理。我认为,真理和谬论是统一体,是事物发展的不同阶段,是历史地看待的概念。在合适的地点、时间、场景出现,就是真理,再不合适的地点、时间、场景出现就是谬论。这里有足多因素在左右它。不要太认真。

辩论有很多种。古代贤哲的许多思想精华都是在睿智的辩论中闪光的。特别是古希腊、古罗马时代的辩论,开创了一种在思想碰撞中探寻真理的人际交流方式,在有刀看来,崇尚辩论,尊重辩论权,和注重通过辩论形成决策,实在是西方文化里顶顶厉害的玩意儿,他们所谓的平等、民主实际上都靠辩论支撑。

一个不需要政策辩论的国家,注定是专制的。

至于老木匠诟病的那种大学生校园辩论,的确另当别论,因为那种辩论赛是人为设定双方辩论立场的,辩题又通常是全称命题,否则容易各讲各的,缺乏交锋(例如“有的人喜欢吃蔬菜”跟“有的人不喜欢吃蔬菜”,就辩不起来),论域和论据也常常被故意弄含糊不清,而且评判团成员的喜好也有很大差异,有的偏重辩词内容,有的则偏重现场表现力,常会碰到这样的情况,即立场观点错误的一方获胜。

虽然如此,这种辩论还是值得肯定的,因为它不失为一种非常好的精神游戏:追求片面的深刻!

[em05]
一条往西去的路,就是一条往东去的路
从现实的角度说,严重反对不辩论的说法,来论坛就是拍砖的。俺想了又想,楼主这是为以后到处拍砖放烟雾弹呢。楼下的同意不?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楼主的命题,已经揭示了对真理辩论的意义所在!

比如说,真理的辩论是否越来越糊涂,或是越来越明白?

这里所谓“糊涂”与“明白”的语境,实际上就是知识的增长过程。

卡尔 波谱尔的科学哲学理论,就直接揭示了对真理辨析的动机之一,就是有助于增长知识。

在现实世界中,知识的积累和增长,肯定是有助于人类的,这点不会疑问吧!

用真名讲真话。。。我怀疑 用马甲玩丑话。。。我理解 用真名说慌话。。。我见证 以真理的名义。。。我祈祷
海上先生说了一些空洞的正确的废话。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以下是引用杜雅萍在2006-12-25 14:36:00的发言:
海上先生说了一些空洞的正确的废话。

平平漏了一个“又”字,应该补上,从左往右数,排第五。

[em05]
一条往西去的路,就是一条往东去的路
多谢刀兄指正,称得上偶的一字师了。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楼主是糊涂人偏说明白话;

楼上两个带墨镜的家伙,则是明白人尽说糊涂话!

用真名讲真话。。。我怀疑 用马甲玩丑话。。。我理解 用真名说慌话。。。我见证 以真理的名义。。。我祈祷
海上先生气糊涂了,偶带的是钢盔,不是墨镜,[em05]这个才是戴墨镜的。[em01][em63][em95]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25 17:36:30编辑过]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以下是引用心中有刀在2006-12-25 14:14:00的发言:……虽然如此,这种辩论还是值得肯定的,因为它不失为一种非常好的精神游戏:追求片面的深刻!

基本同意有刀对辩论的“诱导”?尤其赞成对“追求片面的深刻”的说法。嘿~~想问的是:有刀作为大陆中国的律师,是不是对此深有体会?

不过,人家英美法系的好象可以看得到“片面的深刻”。我们的庭辩,据说是摆样子的,尤其是在刑事和行政的诉讼案子中,早就预定了判词,几乎由法官在断案,没律师什么事儿。是不是这样的呀?

[em02]
正经人说不正经话,不正经的喜欢说正经话——正经秀快乐
恩,我等着你们越辩越糊涂.[em01]
本版风云诀:煽风点火、兴风作浪
以下是引用杜雅萍在2006-12-25 17:34:00的发言:
海上先生气糊涂了,偶带的是钢盔,不是墨镜,[em05]这个才是戴墨镜的。[em01][em63][em95]

别逃!钢盔下面,难道有这样两个熊猫眼?

用真名讲真话。。。我怀疑 用马甲玩丑话。。。我理解 用真名说慌话。。。我见证 以真理的名义。。。我祈祷
     关于真理是不是越辩越明的问题,正在真理越辩越明的期望中前进。
吃的是草,吐出来的也是草。
这就像进化一样,可能是繁荣了物种,也可以使物种灭亡![em05]
大树就是个广济寺旁穷扫地的.
以下是引用psyzjs在2006-12-25 19:22:00的发言:
这就像进化一样,可能是繁荣了物种,也可以使物种灭亡![em05]

[em17]中庸得深刻!主贴的结论,就如同化学反应的结论,由于不同的催化剂而产生不同的立杆见影的效果.所以往往条件在起决定性的作用.首先,辩才必须相当,否则就是单面的教导,谈不上辩论,更给诡辩以可成之机,其次,信息尽量全面,两小儿辩日也是枉然.再则,还有动机纯正与否,如前面所提到的辩论赛,其动机本身并非以求得真理为指归,结论当然完全可能是糊涂的,或是似明实谬,而现实中的诸多辩论,能满足以上条件的可谓凤毛麟角,所以才有了事实胜于雄辩,时间是最好的证明等等的共识.结论也许更接近于:理越辩越明符合逻辑,理越辩越糊涂符合现实.所以现实不符合逻辑.[em21]

谢谢,谢谢!

刚刚赢得了一个粉丝,就不知道是不是铁丝了!

[em04]
大树就是个广济寺旁穷扫地的.

谢谢各位评论,迟复见谅。这几日在飞机上,在饭桌上,在老母面前装孝子,总而言之,有点累。今天才上网[em09]

我可从来没有说不辩论哟,如果给了哪位大虾这印象,说明我文章写得还不大灵光[em13]看到大家的辩论,我是很开心的。而关于作家的胆量的辩论,我觉得正是越辩越糊涂的现成例子[em01]

我只是对“真理”这个东东一向持疑,如果你问我相信什么,我只好老实说:相信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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