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俺来扎热闹,问个“无聊”的问题:

楼主出名之因,是关于中外男人性能力的PK话题。

但楼主(青春期)缺乏“美貌”资本,谈此话题,是否有缺乏足够“实践”资历的可能?

再补充一句,

卫慧、木子美的“出名手段”虽然让人怀疑,但是,两人的文字功力,还是赢得不少欣赏口碑。

但是,楼主(论貌、论才)有何可比性?

转一篇木子美写的小品文章,让楼主看看,有没有这样的“女人性情”?

转载:

别让猫看见

提交者 :  小怒怒的爱人 于 泡网俱乐部 (http://paowang.com/) 北京时间 2007-04-24 00:10:00


她正在拖地,听见阳台上传来“吱吱”刺耳的声音,激烈刮擦,迅速地刺激神经,狂噪起来的噪音。
那是猫的爪子,她在干什么!掉头去看,猫前爪搭住窗框的边缘,后爪死劲地抓挠着墙面向上攀爬,肥胖的身子随时坠下去的样子。猫很久没修剪过爪子了,倒勾很尖吧,如果挂在人的衣服上,一定能勾起疙瘩并扯断线物,如果抓住的是人的皮肤,一定能划开一道血痕了。
可是墙和窗缘都很坚硬,她显得无比笨拙,努力而徒劳。
猫竟然想从拉开一条缝的窗逃出去!她为什么忽然“发现”这个缺口,缺口一直存在,以前猫并不感兴趣。
猫的举动让她很生气!她快步过去,抓住猫的身体,吃喝不愁无聊安逸而肉极了的身体。她并不急着让猫下来,相反,她抓住猫往上拖,往窗口那条缝挤,挤压猫的脑袋,同时推了一下那条缝,让猫的身体能够塞过去。
只要狠狠地推猫一把,猫就能从16楼上摔下去,成为一地脑浆,血,至少成为一个瘸猫。
她感到了猫本能的后退,猫不想干了,猫本来想跳上去,或者跳出去,但现在,猫不想干了。她后退,反抗,不安的低声呜呜,仿佛说:我怕。
她抓住猫的后腿,继续把猫的身子逼到窗外。这是惩罚,一定要惩罚猫!如此僵持了几秒。她松了一下手,猫掉回了地上,灰溜溜跑了。
她依然不开心。“猫居然动过背叛的念头!”猫居然有意或无意地想过离开她。
她坐在椅子上发呆,一切都是不可靠的,不安全的。猫没有道歉的意思,只是讨好地睡在她旁边的椅子上,风平浪静的表情。
我们就这样相安无事,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不,那“吱吱”的刮擦声在她心里作响。让她烦躁和沮丧。她一把捞起猫,再次往阳台走去。她再次模拟刚才的情景,把猫塞到窗外。用并不大的力气与猫的反抗斗争着。在很厚的肉下面,感到猫筋骨的转动。猫并不惨叫,只是理亏地求饶。猫看了一眼16楼的下面,就把脑袋转过来,往她怀里钻。于是这一次,她作罢了。
这像一个小说的开头,如果把猫扔下去,是另一个开头,如果扔下去然后去看猫是否死了,是这个开头的A方向,如果扔下去但不顾猫的命运,是这个开头的B方向。也许这是个不错的小说呢。想到写小说,她又再一次捞起来了猫。
现在,她是不是真的有勇气把猫推下去呢。猫会反抗是一个方面,如果猫忽然停止了反抗那倒真的可怕了。她抓着猫的身体,像体验小说的逼真细节那样,感受猫的每一个力道,猫的表情,猫的呜咽。猫刚来她家时,毛是比较硬的,经过好的食物和和善的长期相处,毛已经很柔软了,同时,对她的戒心也很低很低了。猫在她睡觉时,会踩过她的身体,找一个窝,用微不足道的整个猫的身体压住她的身体局部,比如臀部。那样的睡眠,让她和猫都很惬意。想到这里,她放弃这种小说开头。算了,没有意义,她已经很久不写小说了,何况,她从来没有写过真正意义上的小说。
猫于是松了一口气,又回到地面。
可是,她依然不满足,她觉得自己被那个带钩子的爪子与墙的“吱吱”激起了,激起了冲动,以及日常里掩盖在沉默外表下的疯狂。激起了却无法解决。就像她从来没有跟人吵过架,那个枪杀了32个人的韩国学生也曾安静得几乎不存在般度过8个月。还有她一直面对的“大气层”,那个无形地笼罩着她,而她无法穿越的“大气层”。
她再一次捞起猫,这一次她打开了房门,和房门外的单元门,要把猫塞出去。但猫缩了一下身子,逃回了屋子,钻进了床底。她气急败坏,挥扫着拖把,把猫从床底赶出来,又在沙发下,桌子下,周旋,生气地周旋,一边大声对猫嚷着,你出来!猫不明白她为什么要那么生气,索性坐了下来,赖赖地随她把自己扫出来。随她把自己扔出门外。
然后猫在门外开始哀号,撕心裂肺地哀号,向楼梯口走几步,再哀号着走回来,挤门,撞门,有几次还跳起来撞到把手。猫的叫声响彻楼道,邻居家似乎有走近房门的脚步声又退了回去。
她倚靠在门边,数着猫撞门的次数,猫真的很努力,猫并不是真的想离开她。是的,她相信了。
她仿佛得到了一种安全感,一种承诺。她站得累了,也不想听见猫的哀号了。她把单元门推开一条缝,猫使劲地挤进那条缝,正如刚才她“使劲”地把猫从窗缝里挤出去,猫抬头看了她一眼,想知道她为什么还不肯大方地放自己进来。她枯涩地笑了一下,猫真可爱啊。猫看她还没有完全打开门的意思,又哀号起来,撞起来,充满表演性,又不肯定地。
这样的挣扎够了吧。日后还要朝夕相处呢。她于是敞开了单元门。猫迅速地走进屋子。她冲着猫叫了一声:喂,你向我道歉!
猫只回了一下头,继续往前走,跳上沙发,找到猫盆,狼吞虎咽地吃起猫粮。吃了很久,很专心,在食物中忘掉一切不愉快。
而整个经过,另一只黑色的猫都看在眼里。他只字不说。

END

金秋勿恼,俺来回答你的疑问:

1,俺见过楼主的照片;

2,美女谈男人的床上功夫,比较让人可信。因为有口水的资本。(不计较科学资本。)

3,作家若当过工人、农民(或称之为“生活实习”),其作品的真实性魅力会强化。比如高尔基。(曹雪芹,也是一个证明。)

4,转木子美的文章,是为了提供一个同在“性感”话题上出名的名人秀。

俗话说:“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

以下是引用施国英在2007-05-06 12:04:21的发言:

施国英简历

 

施国英,女,1965年生于上海,1987年毕业于上海师范大学中文系,获文学士学位。曾任上海《文汇报》“笔会”副刊编辑。1989年底抵达澳洲,曾任《自立快报》副刊主编,《华联》杂志特邀总编,,《悉尼时报》文学主编,新南威尔斯州华文作家协会会长等职。现为自由撰稿人,“热门话题”沙龙主持人,澳大利亚华人团体联合会副会长,大洋洲文联理事长,澳洲中华文化学会副会长,澳洲上海师大校友会副会长,澳洲上海同乡会顾问等。

从中学时代即开始文学创作,20世纪80年代中参加大陆先锋派诗歌运动,用笔名方也向地下诗刊投稿。迄今已发表中短篇小说,诗歌,散文,文学评论等约80万字。赴澳前作品散见于《萌芽》《上海文学》《上海文论》《文学角》《人间》《百家》《诗刊》《青年作家》《书林》《文汇报》《文艺报》《文学报》《诗歌报》《上海青年报》《联合时报》,香港《明报》等,并参与编撰《中国现代散文欣赏词典》(汉语大词典出版社)抵澳初期作品主要在中港台发表,作品散见于大陆《小说界.》《作家》,台湾《中央日报》《联合报》《自立晚报》《中华日报》《新生报》,香港《九十年代》《开放》《百姓》《香港文学》等处。

1993年起为澳洲多家华文报刊写稿,1994年以一篇比较中西性文化随笔引起大争论,史称“二八论”风波,法新社等全球几十家媒体对此采访报道。有少量作品被译成英文,有多篇作品被收入各种选集,个人专集有小说合集《她们没有爱情》,散文随笔集《午后阳光》。

19978月,悉尼大学原亚洲学院院长,诺贝尔文学奖获奖者高行健作品英译者陈顺妍(Mabel Lee)教授向在荷兰莱顿大学召开的15届世界比较文学年会提交了题为《华人作家:崛起于澳大利亚文学的新声》(Chinese Writers: Emergence of New Voices in Australian Literature)的论文,其中有专节评介施国英的文学创作。中国汕头大学撰写的《海外华文文学史》第3卷也有对其系统性的学术评论。

 

口说无凭,有字为证!

金秋律师,请睁大双眼,替天兴道……

ps, 好男不和女斗,恕俺不陪座了。[em12][em12]

以下是引用施国英在2007-05-06 14:59:21的发言:

再次谢谢金秋!我要说的你都替我说了。

那种无聊猥琐的男人不理也罢。

哈哈,楼主果然是心中有佛,眼底无人。

既然为了捍卫男人的审美经验,俺不妨继续说点道道:同样是摆S型,我们是选择芙蓉姐姐,还是小S呢?

同理,楼主有何面目,可摆布男人性话题的POSE呢?李老师好歹还有学者的底蕴(加上好男儿--王小波的披风)。

图示:

榜样:芙蓉姐姐 六星大摆S型(图)


 

  自从芙蓉姐姐发明了S型,我们茅塞顿开,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必须尽情施展肢体的魅力才能成为焦点中的焦点。S型算什么,M型也不在话下,咱们都是练过的!

 

   设计台词:我“小S”摆S型太轻松啦,芙蓉姐姐该先减肥再来“S”吧。(小S为瘦身产品代言) 

以下是引用裂石在2007-05-06 19:37:35的发言:

能这么拍砖吗?

攻击女士长相算什么?你可以说她不是美女,别人也可以说你是没品味。按你的口气卫慧木子美之类还真是美女?就算她们阅人无数,是因为够淫荡无耻还是因为长得好?照你的口气,居然是只有美女才会有性体验才有资格资格谈性,那你应该努力去搜集妓女的性日记而不是在真名这里吐酸水。大男人为这个吵,你以为是在逛窑子?还贴芙蓉的照片,留着恶心自己就行了吧。

谈个性话题就是拿身体写作?那你上面也写了个“性”字,你也拿身体写作?施女士就不能谈性话题?就因为她是个女人?非得是你标准中的年轻姑娘才行?

你上面说了半天,无非就只是在攻击施女士的长相罢了。看起来长相倒是决定了写字的话语权,那么既然你也写了这么多字,是不是也想证明一下自己?还是继续躲在暗处吐口水放阴枪顺便意淫木子美?

老兄是不是自产“裂石”当砖拍吗?

你如果觉得芙蓉姐姐恶心,那么,岂不是证明你站到了与我相同的立场上--捍卫男人的审美经验!

你仔细看看我的文字中,有哪里“攻击楼主长相”的用意?

明明是楼主自己在自产自销中提供了“性话题”作为包装的“名牌”……才引起了我的几句质疑。

另外,我引用同为“性话题”标签的卫慧、木子美的名号,是当作货比三家的方法,这并不意味着独有所钟的含意。[em12][em12]

ps, 希望真名网友的鉴赏力要有一点素质,哈哈!!

回梅茗同学:读书人喜欢“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

你该理解,一点点质疑,掀不起什麽大风大浪的。

何况,楼主的大名出自耸人话题经过多家传媒报道烘托,哪里会让俺等无名ID目光“怪异”吓退呢?

我们不妨对照一下“戏霸”--翁思再的一句诚信话:“看报道介绍,不如看其人作品。”

所谓理论是灰色的,而生命之树常青(歌德语录)!

而楼主既然以文学作者示人,却不以文学作品为重,偏偏“怪异”的以“中西男子性文化”话题争鸣的典故来出彩……这不禁自然引发一丝丝“怪异”的目光打量吧。

难道你就没有这种“怪异”的目光眼神吗?要诚信度人啊![em08][em07]

哈哈,菜农太没有品位了,这是哪和哪的关联呢?

俺是老老实实的在网上搜索了一把楼主的名号,发现几乎所有的介绍,无论是捧是杀,都言之凿凿的将“中西男子性能力PK”话题当作楼主的一抹浓墨重彩式的唇膏………

要不“怪异”也甚难呀![em06][em06]

以下是引用心中有刀在2007-05-06 23:50:17的发言:

海上笑笑生是在哪个网上搜的,你把“施国英”三个字打到谷狗里试试看,显出来整一页哪里有“中西男子性能力PK”的条目?还“几乎所有的介绍”呢?

你TM搜的都TM什么网啊,怎么那么下流?

[em05]

好你这个有刀的家伙,你可以说眼光下流,也别怪网站下流嘛。

转:世界杯与二八论
“1992年在澳大利亚,原上海文汇报女编辑施国英曾经发动一场关于中国男人性能力的大讨论,由于法新社的全球报道,而在西方成为一个有名的新闻事件。施国英说,中国男人在性生活方面八个不行,两个马马虎虎,这就是所谓的"二八论"。” ? 施奶...
www.bullog.cn/blogs/yesan/archives/13853.aspx 30K 2007-4-18 - 百度快照

要怪就怪俺是球迷,眼光下流到了世界杯上了。[em06]

to 楼上的马甲战士,你能不能抹点文化口红,披件学术风衣?给真名论坛及掌门人抬升一下“素质”呢?

当初,一苇君养了一只恶猫,让人奇怪什麽品位?如今,大苗家族何时牵了一只傻狗来乱叫唤?

难道“网友意见版”是宠物的后花园吗?

------------------------------------

to 楼主:既来之则安之。

真名论坛与小众菜园的距离,没有想象中的遥远。隔墙有耳,楼主在菜园里的“印象分”可能会拖泥带水。

俺没有乐于“恶意攻击”的嗜好,不过是看见楼主的“28论”有贬低中国男人之意,由此表述了一点正常的辩护权利。

实际上,在俺的眼光里,未必欣赏楼主一点可怜的“虚荣心”。

尽管楼主身在澳洲发展文学形象,但仍然将“名人虎皮当外衣”的俗套,总是让人疑惑,这熏染西风的“个体独立”情操如何教化一个中国人的品性呢?

当然,楼主也该明白俺的一点质疑,并没有攻击长相的含意,不过是质疑“阅人无数”的资历。

如果楼主坚持“自恋”的偏好,也无伤大雅。真名“真相”,最好以“发文”的同时(1994年份)为证,也可征服他人眼球为妙。

补充一句,俺是厚道人,没有转载菜园里某些男人挥戈一击的种种流言碎语……可是一个证明。[em08][em12]

以下是引用施国英在2007-05-07 17:16:57的发言:

我就是在“小众菜园”结识吴老大才来这里的,那里的人因为要看版主的脸色,所以没有公平可言。但私下里我还是发现公道自在人心,有些内幕你并不清楚。

认识很多名人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我没有必要刻意隐瞒吧?我自己还是澳洲本地的“名人”呢,还需要拉虎皮吗?

我有没有“阅人无数”是我的个人隐私,不需要向你汇报吧。但有一点可以告诉你,我以前的中国男友们都是非常优秀,有品位的男人,现在几乎个个大名鼎鼎,我还要保护他们的隐私呢。你可以不喜欢我这种类型的女人,但自有别人喜欢,所谓青菜萝卜各有所爱。

我在真名的照片一张小的就是1994年的,大的是2002年的。

菜园的某些男人是自毁形象,所以后来把帖子锁住让其沉底。我虽然刚来真名,但感觉这里的网友素质较高,而且谁也不用看谁的脸色说话,这一点我很欣慰。

呵呵,楼主请宽心,但还没有知根知底之前也别“欣慰”。

俺就事论是,向来文品与人品区分开来。不会对楼主有任何“恶意”的人身攻击。

在俺的眼光里,楼主是沿袭了中国文人的嗜好,而少见“西化”的习俗。

名人秀,这种虎皮被楼主不自觉的披风招摇则是一个陋习的传统。

害得俺屡屡向名人(诺贝尔、高行健、王元化)脱帽致礼,累得慌。

另外,真名论坛与小众菜园的差距也未必有想象的大。(在技术管理上,可能害人之风更甚。怀疑有IP“踢人”的动作。)包括网友的素质,掐架的水准等等,天下乌鸦一片黑用在网络上也非奇怪。这个可是中国人的“传统”了。

 

以下是引用心中有刀在2007-05-07 21:09:07的发言:

海上兄(天边外):

你想把我笑倒吗——或者你眼光下流,或者你进的网站下流,这两条搁一块儿,你怎么就去选了那个牺牲自我、保护下流网站的方案呢?

 

[em05]

有刀兄难道不知道,有这样一种看人原则:一丑遮百俊?或是,一俊遮百丑!

不过是个人选择的偏好罢了。

ps, 有刀兄看到了什麽风景呢?[em07]

以下是引用李大兴在2007-05-08 03:42:30的发言:

“拍砖”一语,是有点中国特色的,记得小时候北京小孩打群架,常见的便是抄起一块砖头大叫:“拍你丫的”。或两军混战,或以多欺少,最终总是鼻青脸种甚至头破血流。我小时候是听话、没用的一类,但也曾拿砖拍人,力道不够,想拍对方脑袋却拍在屁股上。

我曾写过:灭活人、捧死人是我们的传统强项,灭也好、捧也好,大多是借此吸引眼球或佐证自己的正确。既然是传统强项,,砖大约会一直拍下去。这也就罢了,但拍砖至少要拍出点水平来,象天边外先生这种砖,老实说太不入流。我在〈我们活着,这很美--自由作家、诗人欧阳小戎访谈〉那里见过他的评论,也是十分武断的结论。

其实,施女士在这里发出一份靓丽的简历高调登场,很见其个性。我的感觉,施女士是个痛快人,连牛皮都吹得直截了当,不免惹恼一些人。很多时候,这比假装谦和君子要可爱得多,但我希望施女士不仅能吹而且有货,拿到真名让大家分享。

呵呵,“象天边外先生这种砖,老实说太不入流”……

这句评价,俺比较认同。

实际上,在真名论坛里当一个自觉“不入流”的ID,的确有被千夫指的危险。

难道我们还陌生那种“以“真理”的名义,行“投机”的事实”……?

说简单些,所谓读书人,本质上就是造就简单的“怀疑精神”!

“反传统、反专制”在目前的论坛里,是最为时髦的话题。

施女士94年就因“反性文化传统”而彼岸扬名,迅弟儿不也是因“反中国专制”而浪得虚名吗?

南朵女士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理想青年在10分钟内的私人面谈中抉择了人生的悲剧性方向……这种“新青年”式的回忆,有多少悲剧被肆意美化?

出名那么容易,随“大流”拍拍马屁的喝彩难道困难吗?

可惜,俺还是忍不住拍了一款“质疑”的土砖……!让诸位见笑了? [em08][em08]

 

ps, 想想吴老大有将“山猫”挂城头的“民主”手段,多么的“大将”风度?

以下是引用吹笛在湖北在2007-05-08 14:04:26的发言:


天边说话打颤了,可怜、可怜。(说话悠着点嘛,何苦呢。这里都是一堆知识分子猪,还需要你来启蒙?)

呵呵,难得吹笛老兄发声。

俺为南朵哭泣,因为她诗意的葬送了他人幼稚却向往“崇高”的青春;

俺不会为真名颤音,因为真名不过是:“假作真时真亦假”![em08]

以下是引用李大兴在2007-05-08 22:56:33的发言:

请问天边外先生,

1)你何以见得南朵女士是在“肆意美化”呢?你又何以判断南朵女士提到的人是“拿“民运”的大旗来欺骗年轻人”呢?

我以为,怀疑精神不等于轻易否定。否定的背后,其实有自己往往意识不到的价值判断、心态、恩怨等等。

2)“‘反传统、反专制’在目前的论坛里,是最为时髦的话题”。不知你从哪儿得出此结论,然后就要“反时髦”了。如此介意时髦,实在会影响你的独立思考空间。而且,我以为对传统的反思、对专制的批评其实很不足,这种“反”什么的思维本身,就是一元的。

老兄,你在这里跑题的问,害我跟贴,累不累啊。

既然问了,就重复回答:

1,这个疑问,用原文中的一段文字来判断:

-----------------

摘录:

凝嫣:到了上海呢?
  小戎:我喜欢历史,2000年我上网后常常喜欢去历史类网站、论坛读文章,后在故乡网的论坛认识了小乔(李剑虹)。2001年4月我准备去上海之前就跟她联系,去到上海后我们见了面,以后就渐渐接触多了,熟悉了。交往中她常常给我讲一些民运人士的情况,比如张林、杨天水、李海等,受她的这些引导很大,思想产生了很大震动。我对她说:我也要做这样的人!

-----------------

这段文字中的“引导”,产生“秀才与兵”对抗的荒诞现象,不值得遗憾吗?

================转===========

现在,同样的问题,也可以转问一下李兄,您需要多少的时间和激动,来作出这样一种人生志向的选择呢?[em08][em08]

 

2,第二个问题,纯粹是论坛里的样板效应:

有施女士的“28论”,与“西化”自信心;还有吴老大的经典文章……足以证明“反传统”的秀场;

加上迅弟儿以“反专制”自冕,却在本论坛曾经现眼的“删除令”(或称之为“逐客令”)表演。

如果李兄未曾见识,的确遗憾了,等待下一回新戏上演吧。[em10][em10]

以下是引用金秋在2007-05-08 23:16:00的发言:

我不赞成王先生的话。理由如下:

天外边如果是针对文章本身提出看法和谈论,是很受欢迎的,比如施MM就说过类似“很高兴天外边针对文章本身提意见”这样的话。但是我觉得他根本不是这样,他一开始就说施MM没有美貌资格,然后又说施MM不象木子美那样阅人无数,后又说她缺乏“西化”修养什么的,最后是越说越不象话,什么没有把施MM别处的照片贴出来,估计这些照片能起到丑化的效果。他这样对施MM是一种侮辱,我在那个帖子里并没有用这么重的词说他,是考虑到他毕竟有跟贴的热情。如果说施MM文章写得不好,怎么说都很正常,但是涉嫌对作者侮辱,尤其是对女性作者,这是不能容忍的行为。

金秋院士,按照您的职业习惯,是不是也该提供一些引文证据啊?

俺给您整理一下条目,您请有劳“高抬贵手”吧:

分段分行:

但是我觉得他根本不是这样,

1,他一开始就说施MM没有美貌资格,

2,然后又说施MM不象木子美那样阅人无数,

3,后又说她缺乏“西化”修养什么的,

4,最后是越说越不象话,什么没有把施MM别处的照片贴出来,估计这些照片能起到丑化的效果。

5,他这样对施MM是一种侮辱,

(我在那个帖子里并没有用这么重的词说他,是考虑到他毕竟有跟贴的热情。如果说施MM文章写得不好,怎么说都很正常,但是涉嫌对作者侮辱,尤其是对女性作者,这是不能容忍的行为。)[em08][em08][em08]

以下是引用金秋在2007-05-09 12:42:43的发言:

我就不提供证据了,我宁愿自己判断是错的,宁愿相信天边外是将作品与作者长相美丑区分开来,宁愿相信天边外在读了一篇文章以后根本不去琢磨作者是否有资格、是否有经历写这样的文章。我希望天边外把主要精力放在谈论文章本身上去,而不是过多地对作者进行质疑。

哈哈,尽管俺不愿意强人所难。

但既然金秋不愿意提供“证据”,那么,至少也该收回所谓“羞辱女性作者的嫌疑”的说法。

这样,俺可以“把主要精力放在吸引女性粉丝的注意力上去,而不是过多地对…………”![em10][em10]

以下是引用金秋在2007-05-09 18:33:32的发言:

回天边外:我不是举不出证据,你的帖子大家都看见了,我是不愿意再把那些在我看来带有侮辱性的话重新粘贴一遍,我不知道你是不愿意承认错误还是不觉得自己有错误?

看看你8楼和9楼都说了些什么:“但楼主(青春期)缺乏‘美貌’资本,谈此话题,是否有缺乏足够‘实践’资历的可能?”、“卫慧、木子美的‘出名手段’虽然让人怀疑,但是,两人的文字功力,还是赢得不少欣赏口碑。但是,楼主(论貌、论才)有何可比性?”———你说楼主缺乏美貌资本,我首先得问问你有何资本对楼主的美貌说三道四?你把楼主与木子美等做比较,并说她缺乏“实践”资历,你这里指的是性实践吧?你有什么资格质疑一个女作家的私密生活?你的意思是要作者跟你汇报一下性生活资历?你不觉得这很厚颜无耻?

如果你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那么我愿意收回我指责你的那些话,我跟你无怨无仇,但前提是你必须向施美眉道歉。

回金秋:同样要反问你的问题是:你是无知到了无耻呢?还是放弃了职业素养?

既然施女士以个人的身份提出了面向公众的“28论”,那么,读者的质疑,围绕着施女士的个人“资本”有何牵强?

从我的问句中,你该读出其中的疑问,而不是我的结论。因为施女士正需要自己面向公众来公开“隐私权利”,回答这些疑问。如果她想与别人比较或媲美“貌或才”的水平,也是她自己表态的立场,而不是读者的好奇心作怪。

举个例子,让金秋同感一下:

希阳美

头衔:妖精
等级:大三
文章:1182
积分:6368
注册:2005-01-20 16:40:00
  第 50 楼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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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倒是我挺冷静地劝她,作爱精彩的西方男人到处都是,十个中起码有八个精彩,二个马马虎虎,中国男人是十个中二个马马虎虎,八个很糟糕。

————————————————

我想问问,施女士是怎样得出这样的结论?是你个人的经验之谈?还是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东西方性的调查研究,有统计学原理的支持吗?

“中国男人是十个中二个马马虎虎,八个很糟糕。”——这等于说,在做爱方面,中国男人全是二蛋 

--------------------------------

看到别人的质疑了吗?显然这里提问的“个人的经验之谈”,其内容自然会涉及“施女士的个人隐私”(包括秘密生活、性实践等等内容)!

是否金秋也要指斥提问者的“无耻”和资格呢?

可怜的金秋,丧失了读解文字的能力了吗?简直是一种职业性的笑话![em08][em08]

以下是引用吴洪森在2007-05-09 18:55:53的发言:

我觉得没必要搭理天边外这种人吧。鲁迅说过:“最高的轻蔑是无言,连眼珠也不转过去。”

吴老大是在实践自以为是的“自由主义”信仰吗?

别羞辱鲁迅吧!

呵呵,迅帝儿别急,没看出俺多么符合“读书育人”的德性?

您的形象太可怕了,几乎让俺“因人废书”。

您想想,在这个论坛上,有多少真正的自由主义者作为施女士、或金秋的蓝颜知己,愿意替她俩出谋划策--该如何舍身取义,以身作则的践行“28论”的真谛?

既然施女士敢于为“姊妹利益”代言,起诉中国男人的狼心本色限于相当低劣的水平。那么,她也会承担“文化流氓”对她的“文字调戏”……这样的文章网上太多,懒得转载了。

同样道理,为什麽真名男子少有文字调情的支援呢?

一个真正的自由主义论坛,应该起码有“二元化”的言论表达吧?

俺多么厚道地站在了“反方”的立场上,来烘托“正方”的“正义”姿态。

看来,为了经常强调这点立场,俺要专门披一个马甲,叫作“命题反方代言人”!(请不要跟俺抢。)[em07]

楼上两位不约而同地获得了“老中医”的职称了嘛!恭喜恭喜。

请赶紧去电线杆上广告啊!!![em08][em08]

在真名论坛上悬壶诊断网友的病症,似乎是“山猫”的职业资本。

没想到,楼上两个傻家伙无证假冒,全是指鹿为马的招数?不去电线杆上贴广告,如何推销自己呢?[em08][em09]

以下是引用xuhong在2007-05-12 12:31:04的发言:

靠,这个天边外还是滚“天边外”去吧。(不好意思,俺就是这么粗俗,爱攻击哦,比较泼妇)

说实话,你真是没见过世面,见了一两个妓女就以为见了绝世美女,不过也正常,以你也就只能这样了。祝你好运吧。。。。。嘿嘿。我刚吃了火药。

[em08]

谢谢您公开“专利”!

原来,吃了火药,就会产生“靠”的资本,这真是泼妇变性的秘笈啊!

诺贝尔向您招手呢…………[em08][em08][em08]

以下是引用碧滋在2007-05-12 23:01:40的发言:
偏离主题。陷入一味攻击。建议锁了。

超级版主要勇敢的面对人生,直面惨淡的世界。

水来土掩,兵来将挡,真名论坛的大旗,真红火啊![em20][em20]

以下是引用吴洪森在2007-05-13 20:25:25的发言:
我再度重申:搭理天边外,不但贬低了自己,也是给真名网帮倒忙。

哈哈,既然吴老大如此疑心重重,我们不妨亮亮彼此的视野:

1,昨日与明天:你对昨日的恐惧有心理阴影,我对明天的希望有美丽幻想;

2,诱惑美女:你用陈腐的文字和枯萎的形象,我用诗意的文风和斯文的气质;

3,对待陌生人:你用敌意的猜疑和蛮横的独断,我有善意的调侃和耐心的发现;

4,对待思想与信仰:你擅长自由的名义行专制的丑陋,我尝试人道的尺度解冲突的博奕。

如何?[em08][em08]

橙橙同学,好学不好思,逻辑与形象思维都有空白。

性这个话题,作为男女隐私,或者作为公共话题,可有不同的逻辑判断方式。

不过,施女士的聊法是缺乏“审美观”的姿态而已。

这里的帖子,有如一幅漫画:

她自以为天生适合“洋装”,以致于靠外挂品牌“标签”来招摇过市,耸人耳目的作秀……

有刀兄貌似好意的劝导:“不要让八卦的狗仔靠近,否则,会“走光”的”!

菜农兄激动的嚷嚷:“城管同志注意了,把住大门,三无人员,一概免入!(自言自语:肥水不流外田哪。)”

吴老大赞不绝口:“名牌啊,纯牌的洋文字母”!

再看四周,论坛的女权们手拉手,排成圈,高举着偶像的海报——“澳洲重量级”文学小报……

于是,男人们吓得都“走光啦”!

我们对判断“标签”上28成份的真假不会感兴趣,但是,以我们的审美经验,不会欣赏拿“标签”当文化注意力的时髦![em08][em05]

[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lastedittime]1179718422[/lastedittime]编辑过]

以下是引用乌龙茶在2007-05-21 10:20:46的发言:

        没有呀。是说我吗?

哈哈,同音字打错了,这个老大,当然是“色女郎”的幕后赞助商——吴老大偌!

PS, 乌龙老兄,你的官衔提升得太快了,有什么好风借力的秘密?[em08]

以下是引用乌龙茶在2007-05-21 19:57:24的发言:

       我没在意我是什么时候升上去的。借了什么风什么力我也不清楚。

       你能不能好好说话?在这件事上,我并不认为你的观点都是错的,但你说话的方式、措辞以及腔调,实在难以恭维。有理说理,就事论事,何必损人呢?

呵呵,乌龙兄,你觉得我在损人吗?而不是戏谑!

这样吧,你不妨另开主帖,专门严肃的讨论关于“中西男人性能力的比较”话题(无论是纯物理,或者纯心理的元素结构),(有如“中国人素质”话题探讨的方式),让我们来分享真名论坛上男权与女权PK的胆略与策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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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橙的思辨心态真奇怪,居然将28论视为真理性的命题探讨,还让人承认西方人拥有“房中术”的秘笈?(难道一点都不知道中国古代关于“房中术”的典籍如何被西方赞誉和发掘的故事?)

楼主不过是将28论当涂脂抹粉,惹人注目的出彩手段。诸位却当作真理探讨,岂不可笑!